史记 第60节
明庶风居东方。明庶者,明-物尽出也。二月也,律中夹钟。①夹钟者,言陰阳相夹厕也。其于十二子为卯。卯之为言茂也,言万物茂也。其于十母为甲乙。甲者,言万物剖符②甲③而出也;乙者,言万物生轧轧也。南至于氐者。④氐者,言万物皆至也。南至于亢。亢者,言万物亢见也。南至于角。角者,言万物皆有枝格如角也。三月也,律中姑洗。⑤姑洗者,言万物洗生。其于十二子为辰。
辰者,言万物之-⑥也。
注①正义白虎通云:“夹,孚甲也。言万物孚甲,种类分也。”
注②集解音孚。
注③索隐符甲犹孚甲也。
注④正义氐音丁礼反。
注⑤正义姑音沽。洗音先典反。白虎通云:“沽者,故也。洗者,鲜也。言万物去故就新,莫不鲜明也。”
注⑥集解音之慎反。索隐-音振。或作“娠”,同音。律历志云“振羡于辰”。
清明风居东南维,主风吹万物而西之。*[至于]*轸。轸者,言万物益大而轸轸然。西至于翼。翼者,言万物皆有羽翼也。四月也,律中中吕。①中吕者,言万物尽旅而西行也。其于十二子为巳。巳者,言阳气之已尽也。西至于七星。
七星者,阳数成于七,故曰七星。西至于张。张者,言万物皆张也。西至于注。
②注者,言万物之始衰,阳气下注,故曰注。五月也,律中蕤宾。③蕤宾者,言陰气幼少,故曰蕤;痿阳不用事,故曰宾。
注①正义中音仲。白虎通云“言阳气将极中充大也”,故复申言之也。
注②索隐音丁救反。注,-也。天官书云“柳为鸟-”,则注,柳星也。
注③正义蕤音仁佳反。白虎通云:“蕤者,下也。宾者,敬也。言阳气上极,陰气始宾敬之也。”
景风居南方。景者,言阳气道竟,故曰景风。其于十二子为午。午者,陰阳交,故曰午。①其于十母为丙丁。丙者,言阳道着明,故曰丙;丁者,言万物之丁壮也,故曰丁。西至于弧。弧者,言万物之吴落②且就死也。西至于狼。
狼者,言万物可度量,断万物,故曰狼。
注①索隐律历志云“-布于午”。
注②集解徐广曰:“吴,一作‘柔’。”
凉风居西南维,主地。地者,沉夺万物气也。①六月也,律中林钟。②林钟者,言万物就死气林林然。其于十二子为未。未者,言万物皆成,有滋味也。
③北至于罚。罚者,言万物气夺可伐也。北至于参。④参言万物可参也,故曰参。七月也,律中夷则。⑤夷则,言陰⑥气之贼⑦万物也。其于十二子为申。申者,言陰用事,申贼万物,⑧故曰申。北至于浊。⑨浊者,触也,言万物皆触死也,故曰浊。北至于留。⑩留者,言阳气之稽留也,故曰留。八月也,律中南吕。⑾南吕者,言阳气之旅入藏也。其于十二子为酉。酉者,万物之老也,⑿故曰酉。
注①正义沉,一作“洗”。
注②正义白虎通云:“林者,-也。言万物成熟,种类多也。”
注③索隐律历志云“昧-于未”,其意殊也。
注④正义音所林反。
注⑤正义白虎通云:“夷,伤也。则,法也。言万物始伤,被刑法也。”
注⑥集解徐广曰:“一作‘阳’。”
注⑦集解徐广曰:“一作‘则’。”
注⑧集解徐广曰:“贼,一作‘则’。”索隐律历志“物坚于申”也。
注⑨索隐按:尔雅“浊谓之毕”。
注⑩索隐留即昴,毛传亦以留为昴。
注⑾正义白虎通云:“南,任也。言阳气尚任包,大生荠麦也。”
注⑿索隐律历志“留孰于酉”。
阊阖风居西方。阊者,倡也;阖者,藏也。言阳气道万物,阖黄泉也。其于十母为庚辛。庚者,言陰气庚万物,故曰庚;辛者,言万物之辛生,故曰辛。北至于胃。胃者,言阳气就藏,皆胃胃也。北至于娄。娄者,呼万物且内之也。
北至于奎。①奎者,主毒螫杀万物也,奎而藏之。九月也,律中无射。②无射者,陰气盛用事,阳气无余也,故曰无射。其于十二子为戌。戌者,言万物尽灭,故曰戌。③
注①集解徐广曰:“一作‘-’。”索隐按:天官书“奎为沟渎,娄为聚-,胃为天仓”,今此说并异,及六律十母,又与汉书不同,今各是异家之说也。
注②正义音亦。白虎通云:“射,终也。言万物随阳而终,当复随陰而起,无有终已。”此说六吕十干十二支与汉书不同。
注③索隐律历志“毕入于戌”也。
卷二十六 历书 第四
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①于时冰泮发蛰,百草奋兴,秭-先。②物乃岁具,生于东,次顺四时,卒于冬分。③时鸡三号,卒明。④抚十二*[月]*节,卒于丑。⑤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优者幼也,优明者雌雄也。雌雄代兴,而顺至正之统也。日归于西,起明于东;月归于东,起明于西。正不率天,又不由人,⑥则凡事易坏而难成矣。
注①索隐按:古历者,谓黄帝调历以前有上元太初历等,皆以建寅为正,谓之孟春也。及颛顼-夏禹亦以建寅为正。唯黄帝及殷-周-鲁并建子为正。而秦正建亥,汉初因之。至武帝元封七年始改用太初历,仍以周正建子为十一月朔旦冬至,改元太初焉。今按:此文至于“十二月节”,皆出大戴礼虞史伯夷之辞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秭音姊,-音规,子-鸟也,一名。”索隐按:徐广云“秭音规”者,误也,当云“秭音姊,-音规”,盖遗失耳。言子-鸟春气发动,则先出野泽而鸣也。又按:大戴礼作“瑞-”,无释,未测其旨,当是字体各有讹变耳-音弟,-音桂。楚词云“虑——之先鸣,使夫百草为之不芳”,解者以——为杜鹃。
注③索隐卒,子律反。分,如字。卒,尽也。言建历起孟春,尽季冬,则一岁事具也。冬尽之后,分为来春,故云冬分也。
注④集解徐广曰:“卒,一作‘平’,又云卒,斯也。”索隐三号,三鸣也。
言夜至鸡三鸣则天晓,乃始为正月一日,言异岁也。徐广云卒,一作“平”,又作“斯”,于文皆便。
注⑤正义抚犹循也。自平明寅至鸡鸣丑,凡十二辰,辰尽丑又至明朝寅,使一日一夜,故曰优明。
注⑥索隐正不率天,亦不由人。此文出大戴礼,是孔子称周太史之词。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①
注①索隐言王者易姓而兴,必当推本天之元气行运所在,以定正朔,以承天意,故云承顺厥意。
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盖黄帝考定星历,①建立五行,起消息,②正闰余,③于是有天地神只物类之官,④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
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⑤民以物享,⑥灾祸不生,所求不匮。
注①索隐按:系本及律历志黄帝使羲和占日,常仪占月,臾区占星气,伶轮造律吕,大桡作甲子,隶首作算数,容成综此六术而着调历也。
注②正义皇侃云:“干者阳,生为息;坤者陰,死为消也。”
注③集解汉书音义曰:“以岁之余为闰,故曰闰余。”正义邓平-落下闳云“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按:计其余分成闰,故云正闰余也。
每一岁三百六十六日余六日,小月六日,是一岁余十二日,大计三十三月则一闰之耳。
注④正义应劭云:“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官。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按:黄帝置五官,各以物类名其职掌也。
注⑤集解应劭曰:“嘉谷也。”索隐应劭云:“嘉谷也。”
注⑥正义刘伯庄云:“物,事也。人皆顺事而享福也。”
少-氏之衰也,九黎乱德,①民神杂扰,不可放物,②祸-荐至,③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④使复旧常,无相侵渎。
注①集解汉书音义曰:“少-时诸侯作乱者。”
注②索隐于音-,依也。
注③索隐上音在见反,古“荐”字,假借用耳。荐,集也。
注④集解应劭曰:“黎,陰官也。火数二;二,地数也:故火正司地以属万民。”
索隐按:左传重为句芒,木正;黎为祝融,火正。此言“南”者,刘氏以为“南”字误,非也。盖重黎二人元是木火之官,兼司天地职,而天是阳,南是阳位,故木亦是阳,所以木正为南正也;而火是地正,亦称北正者,火数二,二地数,地陰,主北方,故火正亦称北正:为此故也。臣瓒以为古文“火”字似“北”,未为深得也。
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①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余乖次,②孟陬殄灭,③摄提无纪,历数失序。④尧复遂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而立羲和之官。明时正度,则陰阳调,风雨节,茂气至,民无夭疫。年耆禅舜,申戒文祖,⑤云“天之历数在尔躬”。⑥舜亦以命禹。⑦由是观之,王者所重也。
注①正义孔安国云:“三苗,缙云氏之后诸侯也。”按:服,从也。言九黎之君在少-之世作乱,今三苗之君从九黎乱德,故南北二官皆废,使历数失序。
注②集解汉书音义曰:“次,十二次也。史推历失闰,则斗建与月名错。”
注③集解汉书音义曰:“正月为孟陬。闰余乖错,不与正岁相值,谓之殄灭。”
索隐按:正月为陬。陬音邹,又作侯反。楚词云“摄提贞乎孟陬”。言历数乖误,乃使孟陬殄灭,不得其正也。
注④集解汉书音义曰:“摄提,星名,随斗杓所指建十二月。若历误,春三月当指辰而指巳,是谓失序。”索隐摄提失方。按:天官书云“摄提三星,若鼎足句之,直斗杓所指,以建时节,故曰摄提格”。格,至也。言摄提随月建至,故云格也。
注⑤集解徐广曰:“戒,一作‘敕’。”正义言于文祖之庙以申戒舜也。
注⑥集解何晏曰:“历数谓列次也。”
注⑦集解孔安国曰:“舜亦以尧命己之辞命禹也。”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盖三王之正若循环,穷则反本。
天下有道,则不失纪序;无道,则正朔不行于诸侯。
优-厉之后,周室微,陪臣执政,史不记时,君不告朔,①故畴人子弟分散,②或在诸夏,或在夷狄,是以其-祥废而不统。③周襄王二十六年闰三月,而春秋非之。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④举正于中,⑤归邪⑥于终。⑦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邪于终,事则不悖。
注①集解郑玄曰:“礼,人君每月告朔于庙,有祭,谓之朝享。”
注②集解如淳曰:“家业世世相传为畴。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各从其父学。”
索隐韦昭云:“畴,类也。”孟康云:“同类之人明历者也。”乐产云:“畴昔知星人。”
注③集解如淳曰:“吕氏春秋‘荆人鬼而越人-’,今之巫祝祷祠滢祀之比也。”
晋灼曰:“-音‘珠玑’之‘玑’。”
注④集解韦昭曰:“谓正历必先称端始也,若十一月朔旦冬至也。”
注⑤集解韦昭曰:“气在望中,则时日昏明皆正也。”
注⑥集解音余。
注⑦集解韦昭曰:“邪,余分也。终,闰月也。中气在晦则后月闰,在望是其正中也。”
其后战国并争,在于强国禽敌,救急解纷而已,岂遑念斯哉!是时独有邹衍,明于五德之传,①而散消息之分,以显诸侯。而亦因秦灭六国,兵戎极烦,又升至尊之日浅,未暇遑也。而亦颇推五胜,②而自以为获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③以十月,色上黑。然历度闰余,未能睹其真也。
注①正义传音竹恋反,五德,五行也。
注②集解汉书音义曰:“五行相胜,秦以周为火,用水胜之也。”
注③正义音征。以秦始皇名讳之,故改也。
汉兴,高祖曰“北-待我而起”,亦自以为获水德之瑞。虽明习历及张苍等,咸以为然。是时天下初定,方纲纪大基,高后女主,皆未遑,故袭秦正朔服色。
至孝文时,鲁人公孙臣以终始五德上书,言“汉得土德,宜更元,改正朔,易服色。当有瑞,瑞黄龙见”。事下丞相张苍,张苍亦学律历,以为非是,罢之。
辰者,言万物之-⑥也。
注①正义白虎通云:“夹,孚甲也。言万物孚甲,种类分也。”
注②集解音孚。
注③索隐符甲犹孚甲也。
注④正义氐音丁礼反。
注⑤正义姑音沽。洗音先典反。白虎通云:“沽者,故也。洗者,鲜也。言万物去故就新,莫不鲜明也。”
注⑥集解音之慎反。索隐-音振。或作“娠”,同音。律历志云“振羡于辰”。
清明风居东南维,主风吹万物而西之。*[至于]*轸。轸者,言万物益大而轸轸然。西至于翼。翼者,言万物皆有羽翼也。四月也,律中中吕。①中吕者,言万物尽旅而西行也。其于十二子为巳。巳者,言阳气之已尽也。西至于七星。
七星者,阳数成于七,故曰七星。西至于张。张者,言万物皆张也。西至于注。
②注者,言万物之始衰,阳气下注,故曰注。五月也,律中蕤宾。③蕤宾者,言陰气幼少,故曰蕤;痿阳不用事,故曰宾。
注①正义中音仲。白虎通云“言阳气将极中充大也”,故复申言之也。
注②索隐音丁救反。注,-也。天官书云“柳为鸟-”,则注,柳星也。
注③正义蕤音仁佳反。白虎通云:“蕤者,下也。宾者,敬也。言阳气上极,陰气始宾敬之也。”
景风居南方。景者,言阳气道竟,故曰景风。其于十二子为午。午者,陰阳交,故曰午。①其于十母为丙丁。丙者,言阳道着明,故曰丙;丁者,言万物之丁壮也,故曰丁。西至于弧。弧者,言万物之吴落②且就死也。西至于狼。
狼者,言万物可度量,断万物,故曰狼。
注①索隐律历志云“-布于午”。
注②集解徐广曰:“吴,一作‘柔’。”
凉风居西南维,主地。地者,沉夺万物气也。①六月也,律中林钟。②林钟者,言万物就死气林林然。其于十二子为未。未者,言万物皆成,有滋味也。
③北至于罚。罚者,言万物气夺可伐也。北至于参。④参言万物可参也,故曰参。七月也,律中夷则。⑤夷则,言陰⑥气之贼⑦万物也。其于十二子为申。申者,言陰用事,申贼万物,⑧故曰申。北至于浊。⑨浊者,触也,言万物皆触死也,故曰浊。北至于留。⑩留者,言阳气之稽留也,故曰留。八月也,律中南吕。⑾南吕者,言阳气之旅入藏也。其于十二子为酉。酉者,万物之老也,⑿故曰酉。
注①正义沉,一作“洗”。
注②正义白虎通云:“林者,-也。言万物成熟,种类多也。”
注③索隐律历志云“昧-于未”,其意殊也。
注④正义音所林反。
注⑤正义白虎通云:“夷,伤也。则,法也。言万物始伤,被刑法也。”
注⑥集解徐广曰:“一作‘阳’。”
注⑦集解徐广曰:“一作‘则’。”
注⑧集解徐广曰:“贼,一作‘则’。”索隐律历志“物坚于申”也。
注⑨索隐按:尔雅“浊谓之毕”。
注⑩索隐留即昴,毛传亦以留为昴。
注⑾正义白虎通云:“南,任也。言阳气尚任包,大生荠麦也。”
注⑿索隐律历志“留孰于酉”。
阊阖风居西方。阊者,倡也;阖者,藏也。言阳气道万物,阖黄泉也。其于十母为庚辛。庚者,言陰气庚万物,故曰庚;辛者,言万物之辛生,故曰辛。北至于胃。胃者,言阳气就藏,皆胃胃也。北至于娄。娄者,呼万物且内之也。
北至于奎。①奎者,主毒螫杀万物也,奎而藏之。九月也,律中无射。②无射者,陰气盛用事,阳气无余也,故曰无射。其于十二子为戌。戌者,言万物尽灭,故曰戌。③
注①集解徐广曰:“一作‘-’。”索隐按:天官书“奎为沟渎,娄为聚-,胃为天仓”,今此说并异,及六律十母,又与汉书不同,今各是异家之说也。
注②正义音亦。白虎通云:“射,终也。言万物随阳而终,当复随陰而起,无有终已。”此说六吕十干十二支与汉书不同。
注③索隐律历志“毕入于戌”也。
卷二十六 历书 第四
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①于时冰泮发蛰,百草奋兴,秭-先。②物乃岁具,生于东,次顺四时,卒于冬分。③时鸡三号,卒明。④抚十二*[月]*节,卒于丑。⑤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优者幼也,优明者雌雄也。雌雄代兴,而顺至正之统也。日归于西,起明于东;月归于东,起明于西。正不率天,又不由人,⑥则凡事易坏而难成矣。
注①索隐按:古历者,谓黄帝调历以前有上元太初历等,皆以建寅为正,谓之孟春也。及颛顼-夏禹亦以建寅为正。唯黄帝及殷-周-鲁并建子为正。而秦正建亥,汉初因之。至武帝元封七年始改用太初历,仍以周正建子为十一月朔旦冬至,改元太初焉。今按:此文至于“十二月节”,皆出大戴礼虞史伯夷之辞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秭音姊,-音规,子-鸟也,一名。”索隐按:徐广云“秭音规”者,误也,当云“秭音姊,-音规”,盖遗失耳。言子-鸟春气发动,则先出野泽而鸣也。又按:大戴礼作“瑞-”,无释,未测其旨,当是字体各有讹变耳-音弟,-音桂。楚词云“虑——之先鸣,使夫百草为之不芳”,解者以——为杜鹃。
注③索隐卒,子律反。分,如字。卒,尽也。言建历起孟春,尽季冬,则一岁事具也。冬尽之后,分为来春,故云冬分也。
注④集解徐广曰:“卒,一作‘平’,又云卒,斯也。”索隐三号,三鸣也。
言夜至鸡三鸣则天晓,乃始为正月一日,言异岁也。徐广云卒,一作“平”,又作“斯”,于文皆便。
注⑤正义抚犹循也。自平明寅至鸡鸣丑,凡十二辰,辰尽丑又至明朝寅,使一日一夜,故曰优明。
注⑥索隐正不率天,亦不由人。此文出大戴礼,是孔子称周太史之词。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①
注①索隐言王者易姓而兴,必当推本天之元气行运所在,以定正朔,以承天意,故云承顺厥意。
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盖黄帝考定星历,①建立五行,起消息,②正闰余,③于是有天地神只物类之官,④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
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⑤民以物享,⑥灾祸不生,所求不匮。
注①索隐按:系本及律历志黄帝使羲和占日,常仪占月,臾区占星气,伶轮造律吕,大桡作甲子,隶首作算数,容成综此六术而着调历也。
注②正义皇侃云:“干者阳,生为息;坤者陰,死为消也。”
注③集解汉书音义曰:“以岁之余为闰,故曰闰余。”正义邓平-落下闳云“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按:计其余分成闰,故云正闰余也。
每一岁三百六十六日余六日,小月六日,是一岁余十二日,大计三十三月则一闰之耳。
注④正义应劭云:“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官。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按:黄帝置五官,各以物类名其职掌也。
注⑤集解应劭曰:“嘉谷也。”索隐应劭云:“嘉谷也。”
注⑥正义刘伯庄云:“物,事也。人皆顺事而享福也。”
少-氏之衰也,九黎乱德,①民神杂扰,不可放物,②祸-荐至,③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④使复旧常,无相侵渎。
注①集解汉书音义曰:“少-时诸侯作乱者。”
注②索隐于音-,依也。
注③索隐上音在见反,古“荐”字,假借用耳。荐,集也。
注④集解应劭曰:“黎,陰官也。火数二;二,地数也:故火正司地以属万民。”
索隐按:左传重为句芒,木正;黎为祝融,火正。此言“南”者,刘氏以为“南”字误,非也。盖重黎二人元是木火之官,兼司天地职,而天是阳,南是阳位,故木亦是阳,所以木正为南正也;而火是地正,亦称北正者,火数二,二地数,地陰,主北方,故火正亦称北正:为此故也。臣瓒以为古文“火”字似“北”,未为深得也。
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①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余乖次,②孟陬殄灭,③摄提无纪,历数失序。④尧复遂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而立羲和之官。明时正度,则陰阳调,风雨节,茂气至,民无夭疫。年耆禅舜,申戒文祖,⑤云“天之历数在尔躬”。⑥舜亦以命禹。⑦由是观之,王者所重也。
注①正义孔安国云:“三苗,缙云氏之后诸侯也。”按:服,从也。言九黎之君在少-之世作乱,今三苗之君从九黎乱德,故南北二官皆废,使历数失序。
注②集解汉书音义曰:“次,十二次也。史推历失闰,则斗建与月名错。”
注③集解汉书音义曰:“正月为孟陬。闰余乖错,不与正岁相值,谓之殄灭。”
索隐按:正月为陬。陬音邹,又作侯反。楚词云“摄提贞乎孟陬”。言历数乖误,乃使孟陬殄灭,不得其正也。
注④集解汉书音义曰:“摄提,星名,随斗杓所指建十二月。若历误,春三月当指辰而指巳,是谓失序。”索隐摄提失方。按:天官书云“摄提三星,若鼎足句之,直斗杓所指,以建时节,故曰摄提格”。格,至也。言摄提随月建至,故云格也。
注⑤集解徐广曰:“戒,一作‘敕’。”正义言于文祖之庙以申戒舜也。
注⑥集解何晏曰:“历数谓列次也。”
注⑦集解孔安国曰:“舜亦以尧命己之辞命禹也。”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盖三王之正若循环,穷则反本。
天下有道,则不失纪序;无道,则正朔不行于诸侯。
优-厉之后,周室微,陪臣执政,史不记时,君不告朔,①故畴人子弟分散,②或在诸夏,或在夷狄,是以其-祥废而不统。③周襄王二十六年闰三月,而春秋非之。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④举正于中,⑤归邪⑥于终。⑦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邪于终,事则不悖。
注①集解郑玄曰:“礼,人君每月告朔于庙,有祭,谓之朝享。”
注②集解如淳曰:“家业世世相传为畴。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各从其父学。”
索隐韦昭云:“畴,类也。”孟康云:“同类之人明历者也。”乐产云:“畴昔知星人。”
注③集解如淳曰:“吕氏春秋‘荆人鬼而越人-’,今之巫祝祷祠滢祀之比也。”
晋灼曰:“-音‘珠玑’之‘玑’。”
注④集解韦昭曰:“谓正历必先称端始也,若十一月朔旦冬至也。”
注⑤集解韦昭曰:“气在望中,则时日昏明皆正也。”
注⑥集解音余。
注⑦集解韦昭曰:“邪,余分也。终,闰月也。中气在晦则后月闰,在望是其正中也。”
其后战国并争,在于强国禽敌,救急解纷而已,岂遑念斯哉!是时独有邹衍,明于五德之传,①而散消息之分,以显诸侯。而亦因秦灭六国,兵戎极烦,又升至尊之日浅,未暇遑也。而亦颇推五胜,②而自以为获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③以十月,色上黑。然历度闰余,未能睹其真也。
注①正义传音竹恋反,五德,五行也。
注②集解汉书音义曰:“五行相胜,秦以周为火,用水胜之也。”
注③正义音征。以秦始皇名讳之,故改也。
汉兴,高祖曰“北-待我而起”,亦自以为获水德之瑞。虽明习历及张苍等,咸以为然。是时天下初定,方纲纪大基,高后女主,皆未遑,故袭秦正朔服色。
至孝文时,鲁人公孙臣以终始五德上书,言“汉得土德,宜更元,改正朔,易服色。当有瑞,瑞黄龙见”。事下丞相张苍,张苍亦学律历,以为非是,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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