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 第246节
韩地角-亢-氐之分□。韩分晋,得南阳郡及颍川之父城-定陵-襄城-颍阳-颍陰-长社-阳翟-郏;东接汝南,西接弘农,得新安-宜阳-郑,今河南之新郑及成皋-荥阳,颍川之崇高-阳城。
赵地昴-毕之分□。赵分晋得赵国,北有信都-真定-常山,又得涿郡之高阳莫州乡;东有广平-钜鹿-清河-河闲,又得渤海郡之东平舒-中邑-文安-束州-成平-章武,河以北也;南至浮水-繁阳-内黄-斥丘;西有太原-定襄-云中-五原-上党。
燕地尾-箕之分□。召公封于燕,后三十六世与六国俱称王。东有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西有上谷-代郡——门;南有涿郡之易-容城-范阳;北有新成-故安-涿县-良乡-新昌及渤海之安次,乐浪-玄菟亦宜属焉。
齐地虚-危之分□。东有-川-东莱-琅邪-高密-胶东;南有泰山-城阳;
北有千乘-清河以南,渤海之高乐-高城-重合-阳信;西有济南-平原。
鲁地奎-娄之分□。东至东海;南有泗水,至淮得临淮之下相-睢陵-僮-取虑。
宋地房-心之分□。今之沛-梁-楚-山阳-济陰-东平及东郡之须昌-寿张,今之睢阳-
地营室-东壁之分□。今之东郡及魏郡之黎阳,河内之野王-朝歌。
楚地翼-轸之分□。今之南郡-江夏-零陵-桂阳-武陵-长沙及汉中-汝南郡,后陈-鲁属焉。
吴地斗-牛之分□。今之会稽-九江-丹阳-豫章-庐江-广陵-六安-临淮郡。
粤地牵牛-婺女之分□。今苍梧-郁林-合浦-交址-九真-南海-日南。
*以前是战国时诸国界域,及相侵伐,犬牙深入,然亦不能委细,故略记之,用知大略。*点校后记版本甚多,史文及注文往往各本大有出入。我们不用比较古的如黄善夫本,也不用比较通行的如武英殿本,而用清朝同治年间金陵书局刊行的集解索隐正义合刻本(简称金陵局本)作为底本,分段标点,因为这是一个比较完善的本子。现在把关于点校方面应当向读者交代的分别说明如下。
张文虎校刊的时候,不主一本,择善而从,兼采诸家意见,应当改正的他就给改正了,所以金陵局本有许多地方跟各本不同。例如老子韩非列传“始秦与周合,合五百岁而离,离七十岁而霸王者出焉”,各本作“始秦与周合而离,离五百岁而复合,合七十岁而霸王者出焉”。这是张文虎依据单刻索隐本所标出的原文并参照王念孙说改的。又如魏其武安侯列传“跪起如子姓”,各本作“跪起如子侄”。这是张文虎对照汉书并据王念孙说改的。凡有改动,张文虎都在他的校刊集解索隐正义札记中加以说明。
但有些地方明明有脱误或者有衍文,而张文虎未加改动,只在札记中说明疑脱某字,疑衍某字,或某字疑某字之斗。现在我们为便利读者起见,认为应删的就把它删了,可是并不删去原字,只给加上个圆括号,用小一号字排;认为应增的就给增上了,增上的字加上个方括号,以便识别。例如五帝本纪帝挚立不善崩,单刻索隐本出“不善”二字,无“崩”字。索隐及正义注都说帝挚在位九年而禅位给尧,正义还说尧受禅以后,封挚于高辛。可见这个“崩”字乃后人妄增,我们就给它加上圆括号,标点作帝挚立,不善*(崩)*。又如高祖本纪与杠里秦军夹壁破魏二军,“破魏二军”汉书作“破其二军”,“其”指秦军,那么这里的“魏”字明明是“秦”字之误,我们就标点作与杠里秦军夹壁,破*(魏)[秦]*二军。又如楚世家于是灵王使□疾杀之,左传作“王使速杀之”。疾速同义,“疾杀之”就是“速杀之”,只因下文有“公子□疾”,就衍了一个“□”字,如果不删去,“□疾”二字连读,那就变成人名了,所以我们标点作于是灵王使*(□)*疾杀之。又如陈丞相世家平为人长美色,汉书作“长大美色”,可见脱一“大”字。王念孙说:“下文人谓陈平何食而肥,肥与大同义,若无‘大’字,则与下文义不相属。”太平御览饮食部引正作“长大美色”。因此我们就给加上个“大”字,标点作平为人长*[大]*美色。又如孙子吴起列传即封吴起为西河守甚有声名,梁玉绳认为“守”不可以说“封”,“即封”二字是衍文。我们以为即使“守”也可以说“封”,但是吴起在魏文侯时已做西河守,何以要魏武侯重新“封”他?
而况下文紧接“魏置相,相田文,吴起不悦,谓田文曰”云云,可见史公原意明明是说吴起做西河守名声很好,可是魏置相却相田文而不相吴起,所以吴起不高兴,要跟田文讨论谁的功劳大。现在衍了“即封”二字,文意就不连贯了。
因此,我们标点作*(即封)*吴起为西河守,甚有声名。并把这一句搁在下一段的开头。有几处文字前后倒置,把它移正比较方便的,我们就移正了。例如夏本纪予辛壬娶涂山癸甲生启予不子,尚书作“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裴-集解引伪孔传只增一“四”字,说“辛日娶妻,至于甲四日,复往治水”,张守节正义也只据集解为说,可见他们所见的本子都作“予娶涂山,辛壬癸甲”,而别本传写偶误,把“辛壬”错在“涂山”上了。我们把它移正,标点作予*(辛壬)*娶涂山,*[辛壬]*癸甲,生启予不子。
这一移正很重要,否则就得读为“予辛壬娶涂山,癸甲生启,予不子”,那就讲不通了。司马贞也说“岂有辛壬娶妻,经二日生子?不经之甚”。但一般所谓“错简”,我们没有一一移正,因为这样做改动太大,只好让作新注或补注的人去解决了。
凡注里已经注明某字当作某字,或某字衍,或下脱某字的,我们都不再加增删符号。还有一种情形,原来脱去某一字,注文中已经指出,后人把脱去的字给补上了,却还保留着原注。如秦本纪“晋灭霍魏耿”,索隐说“春秋鲁闵公元年左传云晋灭耿,灭魏,灭霍,此不言魏,史阙文耳”,可知司马贞见到的本子脱一“魏”字,但后人已经给补上了,我们就没有必要再在“魏”字上加方括号。其它可改可不改的我们也不改,好在张文虎的札记中大都有说明,读者可以随时参考。
我们发见金陵局本有两处是删得不妥当的。一处是周本纪“夫兽三为-,人三为-,女三为粲。王田不取-,公行不下-,王御不参一族”。张文虎据国语韦昭注及曹大家说,删去“公行不下-”的“不”字。其实按上下的语气,这个“不”字是不应该删的。国语无“不”字,显然是脱误,正好据来校正国语。朱骏声也认为应作“公行不下-”。他说:“盖公行则人宜下车以避,有三人则下车较缓,且恐仍不及避以致罪也,此曲体人情也。”(经史答问卷二)一处是高祖本纪“忽闻汉军之楚歌”,张文虎据梁玉绳说删去“之”字。其实有个“之”也讲得通,吴汝纶更认为删去了倒反“失史文之神理”。这两处我们都把它改回来了。
以上所举的例子都是正文。三家注中应增应删之处更多,跟正文作同样处理,这儿不再举例。
一向有断句的本子,如凌稚隆的评林,吴见思的论文,张裕钊校刊的归方评点本和吴汝纶的点勘本,我们都取作参考。各家句读往往大有出入,我们择善而从,有时也不得不自作主张。现在分别举例说明如下。
一-三家注句读往往有错误,未可尽从。例如秦本纪丹-臣蜀相壮杀蜀侯来降,张守节正义读“丹-臣蜀”为句。方苞说:“言丹——二国臣属于秦也。与下‘蜀相壮杀蜀侯来降’,‘韩-魏-齐-楚-越皆宾从’,立文正相类。据正义‘丹-臣蜀’为句,则下文‘相壮’不知何国之相,且二国臣蜀,亦无为载于秦史。”
我们认为方苞说的对,标点作丹——臣,蜀相壮杀蜀侯来降。又如礼书庄-起楚分而为四参是岂无坚革利兵哉,索隐注说“参者,验也。言验是,楚岂无坚甲利兵哉”。“参是”连读。正义“参”字音七寒反。其实“参”即“三”字。“分而为四参”犹言“四分五裂”。这段文字出于荀子议兵篇,议兵篇正作“楚分而为三四”。因此我们标点作庄-起,楚分而为四参。是岂无坚革利兵哉?又如秦始皇本纪出鸡头山过回中焉作信宫渭南,各本的集解和正义都在“焉”字下,是以“焉”字断句的。据王念孙说,“焉”字应下属为句。“焉”犹“于是”,“焉作信宫渭南”就是“于是作信宫渭南”。
因此,我们标点作出鸡头山,过回中。焉作信宫渭南。又刺客列传然愿请君之方而击之焉以致报雠之意,王念孙说“焉犹于也,于以志报雠之意也”。我们点作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雠之意。又如鲁仲连邹阳列传彼即肆然而为帝过而为政于天下则连有蹈东海而死耳吾不忍为之民也,索隐解“过而为政”为“以过恶而为政”,正义说“至‘过’字为绝句”。王念孙说:“过犹甚也。言秦若肆然而为帝,甚而遂为政于天下,则吾有死而已,不忍为之民也。”我们依照王念孙的说法,标点作彼即肆然而为帝,过而为政于天下,则连有蹈东海而死耳,吾不忍为之民也。
又同篇亡意亦捐燕□世东游于齐乎,如果依照索隐-正义的解释,“亡意”下应当用逗号。其实“亡意”*(或“无意”)*-“亡其”*(或“无其”)*-“意亦”-“抑亦”等都是转语词,司马贞等望文生训,显然错误,我们标点作亡意亦捐燕□世,东游于齐乎?又如袁盎□错列传乃以刀决张道从醉卒直隧出,集解引如淳曰“决开当所从亡者之道”,是读“道”为“道路”之“道”,上属为句。王念孙说:“道读曰导,下属为句。‘隧’当在‘直’字上,‘醉卒隧’三字连读,‘直出’两字连读。醉卒隧者,当醉卒之道也。谓决开军帐,导之从醉卒道直出也。”我们据王念孙的说法,标点作乃以刀决张,道从醉卒*(直)*隧*[直]*出。又如扁鹊仓公列传臣意家贫欲为人治病诚恐吏以除拘臣意也故移名数左右不修家生出行游国中,正义以“故移名数左右”为句,解释作“以名籍属左右之人”其实本传开头说“为人治病,决死生多验,然左右游行诸侯,不以家为家”,可见这里的“左右”二字也应该下属为句。所以我们不采取正义的说法,标点作Ui臣意家贫,欲为人治病,诚恐吏以除拘臣意也,故移名数,左右不修家生,出行游国中。
又如匈奴列传赞以便偏指不参彼己将率席中国广大气奋,集解引诗云“彼己之子”,司马贞又误解这一段意思,说“彼己者犹诗人议词云‘彼己之子’是也。将率则指樊哙——霍等也”。他把“彼己”同“将率”连起来读。其实“彼己”应上属为句,不参彼己犹言不能知彼知己,司马贞误解文意,失其句读。我们点作以便偏指,不参彼己。又如货殖列传及秦文孝缪居雍隙陇蜀之货物而多贾,集解-索隐都以为“居雍隙”连读,近人朱师辙说:“‘隙’当属下读。‘隙’借为‘却’,仪礼士昏礼‘启会却于敦’,疏‘仰也,谓仰于地也’。隙陇蜀之货物谓仰赖陇蜀之货物。或谓隙,闲也。谓通陇蜀之货物。”(补注)无论“隙借为却”也好,“隙,闲也”也好,“隙”字当属下读是无疑的,所以我们标点作及秦文-*(孝)*[德]-缪居雍,隙陇蜀之货物而多贾。
二-有些文句可以这样读也可以那样读,我们择善而从。也有一向都这样读而我们却认为应该那样读的,就照我们的意思标点。例如夏本纪冀州既载壶口治梁及岐,一向都以“冀州既载”为句,我们采用陈仁锡的意见,标点作冀州:既载壶口,治梁及岐。又如项羽本纪项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汉书项籍传颜师古注“言以不材之人为将,不可求胜也”。刘敞说“言欲举大事,为将者非此人不可”。依颜说,“将非其人”下应用逗号,依刘说,“将非其人不可”应连读。王先谦汉书补注认为‘其’不训‘此’,颜说为优”。我们就点作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又如吴太伯世家大而宽俭而易行以德辅此则盟主也,左传“宽”作“婉”,“俭”作“险”,“盟”作“明”。一向“俭而易行”连读,我们认为“大而宽”,“俭而易”,相对成文,“行”字当属下读,“行以德辅”为句。行以德辅犹言以德辅行。“此则”连读,例如“此则寡人之罪也”,“此则滑厘所不识也”(均见孟子)。意思是说“如能以德辅行,那就是明主了”。所以我们打破传统的读法,点作大而宽,俭而易,行以德辅,此则盟主也。又如商君列传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一般都以“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断句,“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断句,乍一看似乎并无错误,细加推考就觉得不对了。差次犹等级,“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语意重复。并且“明尊卑爵秩等级”是一回事,“各以差次名田宅”又是一回事。各以等级占有土地,即所谓“差次名田”,是商君新法令中最重要的一条。各以差次名田宅犹言各以等级占有田宅,史公特变文以避复而已。所以资治通鉴删“以家次”三字,作“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因此,我们点作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又同篇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南门,历来都误读“已”为“己”,以“不信己”连读。其实“恐民之不信己”是讲不通的。试问是秦孝公怕人民不相信自己呢,还是商鞅怕人民不相信自己呢?“已乃”当连读,古人自有这样的复语,例如周本纪“武王已乃复出军”。通鉴删“已”字,作“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南门”,更足以证明不能读为“恐民之不信己”。所以我们点作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南门。又如张释之冯唐列传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簿甚悉欲以观其能口对响应无穷者,一向多以“欲以观其能”为句,“口对响应无穷者”为句。近人杨树达以为这儿的“观”字跟国语“先王耀德不观兵”的“观”字相同,寒有显示或夸耀的意思。我们就点作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簿甚悉,欲以观其能口对响应无穷者。
三-有些文句有省略。例如秦始皇本纪“乐遂斩-令直将吏入行射郎宦者大惊或走或格”,应作“乐遂斩-令,直将吏入,行射郎宦者,郎宦者大惊,或走或格”,省“郎宦者”三字。高祖本纪“闻声争开门而待足下通行无所累”,应作“闻声争开门而待足下,足下通行无所累”,省“足下”二字。晋世家“及期而往复见申生告之曰”,应作“及期而往,复见申生,申生告之曰”,省“申生”二字。
田单列传“所过城邑皆畔燕而归田单兵日益多”,应作“所过城邑皆畔燕而归田单,田单兵日益多”,省“田单”二字。吴王濞列传“吾据荥阳以东无足忧者”,应作“吾据荥阳,荥阳以东无足忧者”,省“荥阳”二字。这类省略句的点法不能太机械,前三条我们是这样点的:
乐遂斩-令,直将吏入,行射,郎宦者大惊,或走或格。闻声争开门而待,足下通行无所累。及期而往,复见,申生告之曰。但后面两条的点法又是一种式样了:所过城邑皆畔燕而归田单,兵日益多。吾据荥阳,以东无足忧者。
因为如果也照上面三条的点法,“田单”二字应属下读,那么“畔燕而归”的“归”字就无所属了。“荥阳”二字如果下属为句,那么上面“吾据”二字就落空了。
四-有的文句究竟应该怎么样读,聚讼未决,我们只好根据旧注断句。有的文句本来有脱误,我们也只好勉强标点。例如五帝本纪Ui时播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旁罗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劳勤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在并列的许多名词上分别冠以“时播”-“淳化”-“旁罗”-“劳勤”“节用”等动词,就前后文语气看,“水波”也该是个动词,应点作“水波土石金玉”,但“水波”究竟不是个动词,这样断句讲不通。这段文字采自大戴记五帝德篇,今本大戴记“水波”作“极畋”,“极畋”是什麻意思也难懂,只好勉强点作Ui时播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旁罗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劳勤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
又如秦始皇本纪将军壁死卒屯留蒲-反戮其尸,究竟是怎么回事,历来注家都没搞
清楚,其间必有脱误,我们只好依集解引徐广说,标点作将军壁死,卒屯留-蒲-反,
戮其尸。又如田敬仲完世家秦韩欲地而兵有案声威发于魏魏氏之欲不失齐楚者有资矣,文义难解,定有脱误,只好勉强标点作秦韩欲地而兵有案,声威发于魏,魏氏之欲不失齐楚者有资矣。又如张丞相传赞Ui张苍文学律历为汉名相而绌贾生公孙臣等言正朔服色事而不遵明用秦之颛顼历何哉,梁玉绳说“此句不可解”,我们只好依照归方评点本标点作Ui张苍文学律历,为汉名相,而绌贾生-公孙臣等言正朔服色事而不遵,明用秦之颛顼历,何哉?
脱误的例子在三家注中更多,尤其是正义。略举数例。如项羽本纪“故立芮为衡山王都邾”下正义引括地志云故邾城在黄州黄冈县东南二十里本春秋时邾国邾子曹姓侠居至鲁隐公徙蕲。“侠居”下有脱简,只好标点作Ui故邾城在黄州黄冈县东南二十里,本春秋时邾国。邾子,曹姓。侠居。至鲁隐公徙蕲。
又如留侯世家“放牛桃林之陰”索隐应劭十三州记弘农有桃丘聚古桃林也,作十三州记的是后魏的阚-,不是后汉的应劭,“应劭”下有脱文,只好标点作应劭。十三州记“弘农有桃丘聚,古桃林也”。
又如仲尼弟子列传“其母为取室”下正义“世外生象”以下一大段文字脱误难读,虽然钱大昕曾经在他写的廿二史考异中以意推测,作过一番说明,还是难以句读,我们也只好以意推测,强为句读。
五-我国人读古书习惯于四个字一读,有些文句我们就按照习惯读法点。例如周本纪尚桓桓如虎如罴如豺如离于商郊,其中“如虎如罴如豺如离”可以两个字一读,但我们照习惯读法,点作尚桓-,如虎如罴,如豺如离,于商郊。又如礼书故大路越席皮弁布裳朱弦洞越大羹玄酒所以防其滢侈救其雕敝,其中大路-越席-皮弁-布裳-朱弦-洞越-大羹-玄酒是并列的几个名词,都可以用顿号,但我们照习惯读法,点作故大路越席,皮弁布裳,朱弦洞越,大羹玄酒,所以防其滢侈,救其雕敝。
又如苏秦传“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鸡走狗,六博蹋鞠者”,也是照习惯读法点的。
六-张文虎校刊金陵局本的时候,依据单刻索隐本校正了其他刻本的不少错误。单刻索隐本全书三十卷,不录全文,只把需要加注的那一句史文或者一句中的几个字标出来,而它所标出来的史文往往比通行本的正确,所以为历来校读者所重视。张文虎把单刻索隐本所出史文跟其它刻本不一样的,都给纳入索隐注文中。例如短短的一篇秦楚之际月表序就有两处。一处是“其后乃放-”下的索隐注中比通行本多出“后乃放杀”四个字。这四个字就是单刻索隐本所标出的史文。因为司马贞用来做索隐注的那个本子不作“其后乃放-”而作“后乃放杀”,所以他注道“杀音-”。一处是“乡秦之禁适足以资贤者”下的索隐注比通行本多出“乡秦之禁适足资贤者”九个字。这九个字也是单刻索隐本所标出的史文。可见司马贞所用的本子比现在通行本少了一个“以”字。这种例子很多,我们标点的时候没有办法用某种符号来表明,只给加上个句号就算了。
这是金陵局本的特殊情况,张文虎也没有在他的札记中交代过,所以我们附带在这儿说明一下。
标点符号照一般用法,有几点还得说明一下。
一-顿号限定用在并列的名词而容易引起误会的场合。例如Ui而禹-皋陶-契-后稷-伯夷-夔-龙——益-彭祖自尧时而皆举用,未有分职(五帝本纪)。
Ui发诸尝逋亡人-赘——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秦始皇本纪)。
凡并列关系较为明确,不致引起误会的就不用顿号。例如前面所引的“时播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旁罗日月星辰”,里面有许多并列的名词,但都不用顿号。习惯上往往连称的,地名如“巴蜀”“崤函”,朝代名-帝王名-人名如“虞夏”“尧舜”“文武”“汤武”“桀纣”“黄老”,以及说“晋楚之战”的“晋楚”,说“吴楚七国反”的“吴楚”,说“隙陇蜀之货物”的“陇蜀”等,两名之间都不用顿号。此外如孔子世家“孔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是说孔子以文行忠信四者教弟子,文行忠信并非四个并列的名词,所以不用顿号而用逗号,点作“孔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所慎齐战疾”也同样点作“所慎:齐,战,疾”。
又如说“东西周”“东西秦”之类,“东”“西”之间也不用顿号。
二-人名跟职位或身分连在一起的,如“王赧”“王子比干”“太子丹”“师尚父”“太史儋”“太宰-”“司马穰苴”“令尹子文”等等,都连起来用标号。人名跟封号
或地名连在一起的,如“周公旦”“韩王信”“绛侯勃”“落下闳”之类,也都连起来用标号;但如果封号下姓名俱全,如“淮陰侯韩信”“武安侯田-”之类,分别在封号和姓名旁用标号。侯爵名都用标号;将军名号如“贰师将军”以至“文成将军”等等,一律不用标号。时代专名如“三代”“六国”等都用标号;不指时代的,如“秦灭六国”的“六国”当然不用标号。地名不论所指区域大小,从“山东”“淮南”以至“中阳里”等等都用标号。
“江”如果指长江,“河”如果指黄河,一律用标号;泛称江河的就不用标号。
民族专名如“西南夷”“东越”以及专指匈奴的“胡”都用标号;一般泛称如“蛮”“夷”“戎”“狄”不用标号。星名-神名以及乐舞名都用标号;但星名如“日”“月”,都不用标号。
标号的用或不用以及怎么样用,对于如何了解原文大有关系。例如项羽本纪“诸侯罢戏下,各就国”的“戏下”,依索隐注应当作为地名,用标号,但我们采取“戏下”即“麾下”的说法,不用标号。又如孝武本纪“而使黄锤史宽舒受其方”,照索隐注的说法,“黄锤”和“史宽舒”都是人名,但我们采取别家的说法,认为“黄”和“锤”都是地名,“宽舒”是人名,“黄锤史宽舒”就是黄锤之史名叫宽舒的,所以标作“黄锤史宽舒受其方”。又如赵世家“吾有所见子□也”,索隐注以“子□”为人名,但我们采取别家的说法,认为“□”是分明的意思,就是说“我分明见过你”,所以没有在“子□”二字旁边用标号。又如司马相如传“激楚结风”,索隐引文颖说,解释为“激结之急风”,我们却采取别家的说法,认为“激楚”和“结风”都是舞曲名,就分别用了标号。
三-我们没有用破折号,因为可以用破折号的地方也可以用句号。例如五帝本纪“正月上日舜受终于文祖文祖者尧大祖也”,可以用破折号点作“正月上日,舜受终于文祖--文祖者,尧大祖也”,但也可以不用破折号,点作“正月上日,舜受终于文祖。文祖者,尧大祖也”。意义同样是明了的。删节号也不用,凡是下面有脱文的地方,只在那里用句号圈断。因为用删节号容易引起读者误会,以为是删节了原文。一向用作夹注号的圆括号和方括号,我们只用在应该删去和应该补上的字句上。
为了让读者易于掌握史事的内容,每篇都给分段。分段避免过于琐碎,凡是□述几桩事情而比较简短的就不分段。例如秦本纪□昭襄王一代的事情都非常简短。而且主要是调兵遣将,攻取山东各国,差不多是一篇流水帐,没有必要给它逐事分段。但如果从昭襄王元年到他去世的五十六年一贯连下去,又显得太长了,我们就把中间十三年到五十年分成一段。因为这三十多年当中,主要有个大将白起领兵攻取山东各国,我们就从昭襄王十三年白起攻新城到五十年白起得罪而死作为一段。有时候虽然只□一桩事情,可是文字较长,就按事情的发展和文章的段落分成若干段。例如项羽本纪中□述“鸿门宴”一段故事,就给它分成四小段。
大段之间都空一行,以清眉目。例如项羽本纪中□“鸿门宴”是由四小段组成的一大段,这一大段前面□述项羽在新安城南坑秦卒二十余万,后面接着□述项羽分封诸侯王,都是另外的事情,所以前面都给空一行。几个人的合传,如果他们之间并无密切关联,在□完一个人的事迹接□另一个人的事迹的时候,给空上两行。如果几个人互有关联,如魏其武安侯列传中的窦婴和田-那样,就只空一行,不空两行。刺客列传-循吏列传等篇既然有了个总题目,那就不必在□完一个人接□另一个人的地方空上两行了。
篇中比较重要的大段引文,如秦始皇本纪中的泰山刻石文和赞语后面引的贾谊过秦论,屈原贾生列传中的怀沙赋-服鸟赋,鲁仲连邹阳列传中的邹阳狱中上梁王书等等,都给提行,并低两个字排。后人补缀的文字,如秦始皇本纪最后附的班固秦纪论和三代世表后面附的“张夫子问褚先生曰”云云的大段文字,也都给提行,并低两个字排。
最后还要说明两点。
一-经过一千多年的抄写,又经过近一千年的翻刻,而各个时代有各个时代的字体,所以往往几个本子字体不同,一个本子里也往往异同杂出。例如“伍员”或“伍子胥”,从左传以来都写作“伍”,可是旧刻本里有简写作“五”的,金陵局本为了尊重古本,有几处都照古本改了,古本字体不一致,金陵局本的字体也就跟着不一致。张文虎又特别喜欢保存古字,逢到“以”作“□”,“齐”作“□”,“岛”作“□”的,一一都给它保存下来。我们认为这个标点本是给现在人读的,不必保存这些古字,所以都改成了今体字。
也有不能改和不必改的。如秦本纪“天子贺以——”,“——”二字明明是“黼黻”
的变体,别处都作“黼黻”,这儿当然可以改。但张守节的正义“论字例”中已经提到,并且说“诸如此类,并即依行,不可更改”,如果也给它更改,那么张守节的话就变得没有着落了。又如周本纪“乃命伯-”和“作-命”的“-”字,各本都没有给它改成“-”字,并且注解中已说明就是“-”字,那就不必给它改回来了。此外如
“乃”作“乃”,“早”作“蚤”,“倪”作“儿”,“貌”作“-”,“弃”作“□”等等,其它古书也大都如此,稍微读过一点古书的人都会辨认,那就不必改了。
今本中多避讳字,如唐朝人避李世民(唐太宗)名讳,改“世”为“系”或“代”(例如称世本为系本,称帝王世纪为帝王代纪),改“民”为“人”(例如礼书引易兑彖辞“悦以使民,民忘其死”作“悦以使人,人忘其死”),又如避李治(唐高宗)名讳,改“治”为“理”等,因为由来已久,早成为习惯,我们就不给它改回来了。避清朝皇帝名讳的缺笔字如“胤”作“□”,“宁”作“-”,以及避孔子名讳,“丘”作“□”等等,我们都给它改回来了。此外版刻异体字如“敖”作“□”,“卒”作“□”,“盲”作“盲”,“□”作“-”,“罕”作“虾”,“莫”作“□”等等,也都给改作现在通行的字体。
二-为了便利读者查考年代,我们特在十二诸侯年表-六国年表-秦楚之际月表-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和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的眉端印了公历纪元。又在十二诸侯年表-六国年表和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的双页码的左边加上国名的标尺,以便查检。
『全书到此结束』
赵地昴-毕之分□。赵分晋得赵国,北有信都-真定-常山,又得涿郡之高阳莫州乡;东有广平-钜鹿-清河-河闲,又得渤海郡之东平舒-中邑-文安-束州-成平-章武,河以北也;南至浮水-繁阳-内黄-斥丘;西有太原-定襄-云中-五原-上党。
燕地尾-箕之分□。召公封于燕,后三十六世与六国俱称王。东有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西有上谷-代郡——门;南有涿郡之易-容城-范阳;北有新成-故安-涿县-良乡-新昌及渤海之安次,乐浪-玄菟亦宜属焉。
齐地虚-危之分□。东有-川-东莱-琅邪-高密-胶东;南有泰山-城阳;
北有千乘-清河以南,渤海之高乐-高城-重合-阳信;西有济南-平原。
鲁地奎-娄之分□。东至东海;南有泗水,至淮得临淮之下相-睢陵-僮-取虑。
宋地房-心之分□。今之沛-梁-楚-山阳-济陰-东平及东郡之须昌-寿张,今之睢阳-
地营室-东壁之分□。今之东郡及魏郡之黎阳,河内之野王-朝歌。
楚地翼-轸之分□。今之南郡-江夏-零陵-桂阳-武陵-长沙及汉中-汝南郡,后陈-鲁属焉。
吴地斗-牛之分□。今之会稽-九江-丹阳-豫章-庐江-广陵-六安-临淮郡。
粤地牵牛-婺女之分□。今苍梧-郁林-合浦-交址-九真-南海-日南。
*以前是战国时诸国界域,及相侵伐,犬牙深入,然亦不能委细,故略记之,用知大略。*点校后记版本甚多,史文及注文往往各本大有出入。我们不用比较古的如黄善夫本,也不用比较通行的如武英殿本,而用清朝同治年间金陵书局刊行的集解索隐正义合刻本(简称金陵局本)作为底本,分段标点,因为这是一个比较完善的本子。现在把关于点校方面应当向读者交代的分别说明如下。
张文虎校刊的时候,不主一本,择善而从,兼采诸家意见,应当改正的他就给改正了,所以金陵局本有许多地方跟各本不同。例如老子韩非列传“始秦与周合,合五百岁而离,离七十岁而霸王者出焉”,各本作“始秦与周合而离,离五百岁而复合,合七十岁而霸王者出焉”。这是张文虎依据单刻索隐本所标出的原文并参照王念孙说改的。又如魏其武安侯列传“跪起如子姓”,各本作“跪起如子侄”。这是张文虎对照汉书并据王念孙说改的。凡有改动,张文虎都在他的校刊集解索隐正义札记中加以说明。
但有些地方明明有脱误或者有衍文,而张文虎未加改动,只在札记中说明疑脱某字,疑衍某字,或某字疑某字之斗。现在我们为便利读者起见,认为应删的就把它删了,可是并不删去原字,只给加上个圆括号,用小一号字排;认为应增的就给增上了,增上的字加上个方括号,以便识别。例如五帝本纪帝挚立不善崩,单刻索隐本出“不善”二字,无“崩”字。索隐及正义注都说帝挚在位九年而禅位给尧,正义还说尧受禅以后,封挚于高辛。可见这个“崩”字乃后人妄增,我们就给它加上圆括号,标点作帝挚立,不善*(崩)*。又如高祖本纪与杠里秦军夹壁破魏二军,“破魏二军”汉书作“破其二军”,“其”指秦军,那么这里的“魏”字明明是“秦”字之误,我们就标点作与杠里秦军夹壁,破*(魏)[秦]*二军。又如楚世家于是灵王使□疾杀之,左传作“王使速杀之”。疾速同义,“疾杀之”就是“速杀之”,只因下文有“公子□疾”,就衍了一个“□”字,如果不删去,“□疾”二字连读,那就变成人名了,所以我们标点作于是灵王使*(□)*疾杀之。又如陈丞相世家平为人长美色,汉书作“长大美色”,可见脱一“大”字。王念孙说:“下文人谓陈平何食而肥,肥与大同义,若无‘大’字,则与下文义不相属。”太平御览饮食部引正作“长大美色”。因此我们就给加上个“大”字,标点作平为人长*[大]*美色。又如孙子吴起列传即封吴起为西河守甚有声名,梁玉绳认为“守”不可以说“封”,“即封”二字是衍文。我们以为即使“守”也可以说“封”,但是吴起在魏文侯时已做西河守,何以要魏武侯重新“封”他?
而况下文紧接“魏置相,相田文,吴起不悦,谓田文曰”云云,可见史公原意明明是说吴起做西河守名声很好,可是魏置相却相田文而不相吴起,所以吴起不高兴,要跟田文讨论谁的功劳大。现在衍了“即封”二字,文意就不连贯了。
因此,我们标点作*(即封)*吴起为西河守,甚有声名。并把这一句搁在下一段的开头。有几处文字前后倒置,把它移正比较方便的,我们就移正了。例如夏本纪予辛壬娶涂山癸甲生启予不子,尚书作“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裴-集解引伪孔传只增一“四”字,说“辛日娶妻,至于甲四日,复往治水”,张守节正义也只据集解为说,可见他们所见的本子都作“予娶涂山,辛壬癸甲”,而别本传写偶误,把“辛壬”错在“涂山”上了。我们把它移正,标点作予*(辛壬)*娶涂山,*[辛壬]*癸甲,生启予不子。
这一移正很重要,否则就得读为“予辛壬娶涂山,癸甲生启,予不子”,那就讲不通了。司马贞也说“岂有辛壬娶妻,经二日生子?不经之甚”。但一般所谓“错简”,我们没有一一移正,因为这样做改动太大,只好让作新注或补注的人去解决了。
凡注里已经注明某字当作某字,或某字衍,或下脱某字的,我们都不再加增删符号。还有一种情形,原来脱去某一字,注文中已经指出,后人把脱去的字给补上了,却还保留着原注。如秦本纪“晋灭霍魏耿”,索隐说“春秋鲁闵公元年左传云晋灭耿,灭魏,灭霍,此不言魏,史阙文耳”,可知司马贞见到的本子脱一“魏”字,但后人已经给补上了,我们就没有必要再在“魏”字上加方括号。其它可改可不改的我们也不改,好在张文虎的札记中大都有说明,读者可以随时参考。
我们发见金陵局本有两处是删得不妥当的。一处是周本纪“夫兽三为-,人三为-,女三为粲。王田不取-,公行不下-,王御不参一族”。张文虎据国语韦昭注及曹大家说,删去“公行不下-”的“不”字。其实按上下的语气,这个“不”字是不应该删的。国语无“不”字,显然是脱误,正好据来校正国语。朱骏声也认为应作“公行不下-”。他说:“盖公行则人宜下车以避,有三人则下车较缓,且恐仍不及避以致罪也,此曲体人情也。”(经史答问卷二)一处是高祖本纪“忽闻汉军之楚歌”,张文虎据梁玉绳说删去“之”字。其实有个“之”也讲得通,吴汝纶更认为删去了倒反“失史文之神理”。这两处我们都把它改回来了。
以上所举的例子都是正文。三家注中应增应删之处更多,跟正文作同样处理,这儿不再举例。
一向有断句的本子,如凌稚隆的评林,吴见思的论文,张裕钊校刊的归方评点本和吴汝纶的点勘本,我们都取作参考。各家句读往往大有出入,我们择善而从,有时也不得不自作主张。现在分别举例说明如下。
一-三家注句读往往有错误,未可尽从。例如秦本纪丹-臣蜀相壮杀蜀侯来降,张守节正义读“丹-臣蜀”为句。方苞说:“言丹——二国臣属于秦也。与下‘蜀相壮杀蜀侯来降’,‘韩-魏-齐-楚-越皆宾从’,立文正相类。据正义‘丹-臣蜀’为句,则下文‘相壮’不知何国之相,且二国臣蜀,亦无为载于秦史。”
我们认为方苞说的对,标点作丹——臣,蜀相壮杀蜀侯来降。又如礼书庄-起楚分而为四参是岂无坚革利兵哉,索隐注说“参者,验也。言验是,楚岂无坚甲利兵哉”。“参是”连读。正义“参”字音七寒反。其实“参”即“三”字。“分而为四参”犹言“四分五裂”。这段文字出于荀子议兵篇,议兵篇正作“楚分而为三四”。因此我们标点作庄-起,楚分而为四参。是岂无坚革利兵哉?又如秦始皇本纪出鸡头山过回中焉作信宫渭南,各本的集解和正义都在“焉”字下,是以“焉”字断句的。据王念孙说,“焉”字应下属为句。“焉”犹“于是”,“焉作信宫渭南”就是“于是作信宫渭南”。
因此,我们标点作出鸡头山,过回中。焉作信宫渭南。又刺客列传然愿请君之方而击之焉以致报雠之意,王念孙说“焉犹于也,于以志报雠之意也”。我们点作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雠之意。又如鲁仲连邹阳列传彼即肆然而为帝过而为政于天下则连有蹈东海而死耳吾不忍为之民也,索隐解“过而为政”为“以过恶而为政”,正义说“至‘过’字为绝句”。王念孙说:“过犹甚也。言秦若肆然而为帝,甚而遂为政于天下,则吾有死而已,不忍为之民也。”我们依照王念孙的说法,标点作彼即肆然而为帝,过而为政于天下,则连有蹈东海而死耳,吾不忍为之民也。
又同篇亡意亦捐燕□世东游于齐乎,如果依照索隐-正义的解释,“亡意”下应当用逗号。其实“亡意”*(或“无意”)*-“亡其”*(或“无其”)*-“意亦”-“抑亦”等都是转语词,司马贞等望文生训,显然错误,我们标点作亡意亦捐燕□世,东游于齐乎?又如袁盎□错列传乃以刀决张道从醉卒直隧出,集解引如淳曰“决开当所从亡者之道”,是读“道”为“道路”之“道”,上属为句。王念孙说:“道读曰导,下属为句。‘隧’当在‘直’字上,‘醉卒隧’三字连读,‘直出’两字连读。醉卒隧者,当醉卒之道也。谓决开军帐,导之从醉卒道直出也。”我们据王念孙的说法,标点作乃以刀决张,道从醉卒*(直)*隧*[直]*出。又如扁鹊仓公列传臣意家贫欲为人治病诚恐吏以除拘臣意也故移名数左右不修家生出行游国中,正义以“故移名数左右”为句,解释作“以名籍属左右之人”其实本传开头说“为人治病,决死生多验,然左右游行诸侯,不以家为家”,可见这里的“左右”二字也应该下属为句。所以我们不采取正义的说法,标点作Ui臣意家贫,欲为人治病,诚恐吏以除拘臣意也,故移名数,左右不修家生,出行游国中。
又如匈奴列传赞以便偏指不参彼己将率席中国广大气奋,集解引诗云“彼己之子”,司马贞又误解这一段意思,说“彼己者犹诗人议词云‘彼己之子’是也。将率则指樊哙——霍等也”。他把“彼己”同“将率”连起来读。其实“彼己”应上属为句,不参彼己犹言不能知彼知己,司马贞误解文意,失其句读。我们点作以便偏指,不参彼己。又如货殖列传及秦文孝缪居雍隙陇蜀之货物而多贾,集解-索隐都以为“居雍隙”连读,近人朱师辙说:“‘隙’当属下读。‘隙’借为‘却’,仪礼士昏礼‘启会却于敦’,疏‘仰也,谓仰于地也’。隙陇蜀之货物谓仰赖陇蜀之货物。或谓隙,闲也。谓通陇蜀之货物。”(补注)无论“隙借为却”也好,“隙,闲也”也好,“隙”字当属下读是无疑的,所以我们标点作及秦文-*(孝)*[德]-缪居雍,隙陇蜀之货物而多贾。
二-有些文句可以这样读也可以那样读,我们择善而从。也有一向都这样读而我们却认为应该那样读的,就照我们的意思标点。例如夏本纪冀州既载壶口治梁及岐,一向都以“冀州既载”为句,我们采用陈仁锡的意见,标点作冀州:既载壶口,治梁及岐。又如项羽本纪项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汉书项籍传颜师古注“言以不材之人为将,不可求胜也”。刘敞说“言欲举大事,为将者非此人不可”。依颜说,“将非其人”下应用逗号,依刘说,“将非其人不可”应连读。王先谦汉书补注认为‘其’不训‘此’,颜说为优”。我们就点作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又如吴太伯世家大而宽俭而易行以德辅此则盟主也,左传“宽”作“婉”,“俭”作“险”,“盟”作“明”。一向“俭而易行”连读,我们认为“大而宽”,“俭而易”,相对成文,“行”字当属下读,“行以德辅”为句。行以德辅犹言以德辅行。“此则”连读,例如“此则寡人之罪也”,“此则滑厘所不识也”(均见孟子)。意思是说“如能以德辅行,那就是明主了”。所以我们打破传统的读法,点作大而宽,俭而易,行以德辅,此则盟主也。又如商君列传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一般都以“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断句,“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断句,乍一看似乎并无错误,细加推考就觉得不对了。差次犹等级,“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语意重复。并且“明尊卑爵秩等级”是一回事,“各以差次名田宅”又是一回事。各以等级占有土地,即所谓“差次名田”,是商君新法令中最重要的一条。各以差次名田宅犹言各以等级占有田宅,史公特变文以避复而已。所以资治通鉴删“以家次”三字,作“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因此,我们点作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又同篇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南门,历来都误读“已”为“己”,以“不信己”连读。其实“恐民之不信己”是讲不通的。试问是秦孝公怕人民不相信自己呢,还是商鞅怕人民不相信自己呢?“已乃”当连读,古人自有这样的复语,例如周本纪“武王已乃复出军”。通鉴删“已”字,作“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南门”,更足以证明不能读为“恐民之不信己”。所以我们点作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南门。又如张释之冯唐列传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簿甚悉欲以观其能口对响应无穷者,一向多以“欲以观其能”为句,“口对响应无穷者”为句。近人杨树达以为这儿的“观”字跟国语“先王耀德不观兵”的“观”字相同,寒有显示或夸耀的意思。我们就点作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簿甚悉,欲以观其能口对响应无穷者。
三-有些文句有省略。例如秦始皇本纪“乐遂斩-令直将吏入行射郎宦者大惊或走或格”,应作“乐遂斩-令,直将吏入,行射郎宦者,郎宦者大惊,或走或格”,省“郎宦者”三字。高祖本纪“闻声争开门而待足下通行无所累”,应作“闻声争开门而待足下,足下通行无所累”,省“足下”二字。晋世家“及期而往复见申生告之曰”,应作“及期而往,复见申生,申生告之曰”,省“申生”二字。
田单列传“所过城邑皆畔燕而归田单兵日益多”,应作“所过城邑皆畔燕而归田单,田单兵日益多”,省“田单”二字。吴王濞列传“吾据荥阳以东无足忧者”,应作“吾据荥阳,荥阳以东无足忧者”,省“荥阳”二字。这类省略句的点法不能太机械,前三条我们是这样点的:
乐遂斩-令,直将吏入,行射,郎宦者大惊,或走或格。闻声争开门而待,足下通行无所累。及期而往,复见,申生告之曰。但后面两条的点法又是一种式样了:所过城邑皆畔燕而归田单,兵日益多。吾据荥阳,以东无足忧者。
因为如果也照上面三条的点法,“田单”二字应属下读,那么“畔燕而归”的“归”字就无所属了。“荥阳”二字如果下属为句,那么上面“吾据”二字就落空了。
四-有的文句究竟应该怎么样读,聚讼未决,我们只好根据旧注断句。有的文句本来有脱误,我们也只好勉强标点。例如五帝本纪Ui时播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旁罗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劳勤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在并列的许多名词上分别冠以“时播”-“淳化”-“旁罗”-“劳勤”“节用”等动词,就前后文语气看,“水波”也该是个动词,应点作“水波土石金玉”,但“水波”究竟不是个动词,这样断句讲不通。这段文字采自大戴记五帝德篇,今本大戴记“水波”作“极畋”,“极畋”是什麻意思也难懂,只好勉强点作Ui时播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旁罗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劳勤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
又如秦始皇本纪将军壁死卒屯留蒲-反戮其尸,究竟是怎么回事,历来注家都没搞
清楚,其间必有脱误,我们只好依集解引徐广说,标点作将军壁死,卒屯留-蒲-反,
戮其尸。又如田敬仲完世家秦韩欲地而兵有案声威发于魏魏氏之欲不失齐楚者有资矣,文义难解,定有脱误,只好勉强标点作秦韩欲地而兵有案,声威发于魏,魏氏之欲不失齐楚者有资矣。又如张丞相传赞Ui张苍文学律历为汉名相而绌贾生公孙臣等言正朔服色事而不遵明用秦之颛顼历何哉,梁玉绳说“此句不可解”,我们只好依照归方评点本标点作Ui张苍文学律历,为汉名相,而绌贾生-公孙臣等言正朔服色事而不遵,明用秦之颛顼历,何哉?
脱误的例子在三家注中更多,尤其是正义。略举数例。如项羽本纪“故立芮为衡山王都邾”下正义引括地志云故邾城在黄州黄冈县东南二十里本春秋时邾国邾子曹姓侠居至鲁隐公徙蕲。“侠居”下有脱简,只好标点作Ui故邾城在黄州黄冈县东南二十里,本春秋时邾国。邾子,曹姓。侠居。至鲁隐公徙蕲。
又如留侯世家“放牛桃林之陰”索隐应劭十三州记弘农有桃丘聚古桃林也,作十三州记的是后魏的阚-,不是后汉的应劭,“应劭”下有脱文,只好标点作应劭。十三州记“弘农有桃丘聚,古桃林也”。
又如仲尼弟子列传“其母为取室”下正义“世外生象”以下一大段文字脱误难读,虽然钱大昕曾经在他写的廿二史考异中以意推测,作过一番说明,还是难以句读,我们也只好以意推测,强为句读。
五-我国人读古书习惯于四个字一读,有些文句我们就按照习惯读法点。例如周本纪尚桓桓如虎如罴如豺如离于商郊,其中“如虎如罴如豺如离”可以两个字一读,但我们照习惯读法,点作尚桓-,如虎如罴,如豺如离,于商郊。又如礼书故大路越席皮弁布裳朱弦洞越大羹玄酒所以防其滢侈救其雕敝,其中大路-越席-皮弁-布裳-朱弦-洞越-大羹-玄酒是并列的几个名词,都可以用顿号,但我们照习惯读法,点作故大路越席,皮弁布裳,朱弦洞越,大羹玄酒,所以防其滢侈,救其雕敝。
又如苏秦传“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鸡走狗,六博蹋鞠者”,也是照习惯读法点的。
六-张文虎校刊金陵局本的时候,依据单刻索隐本校正了其他刻本的不少错误。单刻索隐本全书三十卷,不录全文,只把需要加注的那一句史文或者一句中的几个字标出来,而它所标出来的史文往往比通行本的正确,所以为历来校读者所重视。张文虎把单刻索隐本所出史文跟其它刻本不一样的,都给纳入索隐注文中。例如短短的一篇秦楚之际月表序就有两处。一处是“其后乃放-”下的索隐注中比通行本多出“后乃放杀”四个字。这四个字就是单刻索隐本所标出的史文。因为司马贞用来做索隐注的那个本子不作“其后乃放-”而作“后乃放杀”,所以他注道“杀音-”。一处是“乡秦之禁适足以资贤者”下的索隐注比通行本多出“乡秦之禁适足资贤者”九个字。这九个字也是单刻索隐本所标出的史文。可见司马贞所用的本子比现在通行本少了一个“以”字。这种例子很多,我们标点的时候没有办法用某种符号来表明,只给加上个句号就算了。
这是金陵局本的特殊情况,张文虎也没有在他的札记中交代过,所以我们附带在这儿说明一下。
标点符号照一般用法,有几点还得说明一下。
一-顿号限定用在并列的名词而容易引起误会的场合。例如Ui而禹-皋陶-契-后稷-伯夷-夔-龙——益-彭祖自尧时而皆举用,未有分职(五帝本纪)。
Ui发诸尝逋亡人-赘——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秦始皇本纪)。
凡并列关系较为明确,不致引起误会的就不用顿号。例如前面所引的“时播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旁罗日月星辰”,里面有许多并列的名词,但都不用顿号。习惯上往往连称的,地名如“巴蜀”“崤函”,朝代名-帝王名-人名如“虞夏”“尧舜”“文武”“汤武”“桀纣”“黄老”,以及说“晋楚之战”的“晋楚”,说“吴楚七国反”的“吴楚”,说“隙陇蜀之货物”的“陇蜀”等,两名之间都不用顿号。此外如孔子世家“孔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是说孔子以文行忠信四者教弟子,文行忠信并非四个并列的名词,所以不用顿号而用逗号,点作“孔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所慎齐战疾”也同样点作“所慎:齐,战,疾”。
又如说“东西周”“东西秦”之类,“东”“西”之间也不用顿号。
二-人名跟职位或身分连在一起的,如“王赧”“王子比干”“太子丹”“师尚父”“太史儋”“太宰-”“司马穰苴”“令尹子文”等等,都连起来用标号。人名跟封号
或地名连在一起的,如“周公旦”“韩王信”“绛侯勃”“落下闳”之类,也都连起来用标号;但如果封号下姓名俱全,如“淮陰侯韩信”“武安侯田-”之类,分别在封号和姓名旁用标号。侯爵名都用标号;将军名号如“贰师将军”以至“文成将军”等等,一律不用标号。时代专名如“三代”“六国”等都用标号;不指时代的,如“秦灭六国”的“六国”当然不用标号。地名不论所指区域大小,从“山东”“淮南”以至“中阳里”等等都用标号。
“江”如果指长江,“河”如果指黄河,一律用标号;泛称江河的就不用标号。
民族专名如“西南夷”“东越”以及专指匈奴的“胡”都用标号;一般泛称如“蛮”“夷”“戎”“狄”不用标号。星名-神名以及乐舞名都用标号;但星名如“日”“月”,都不用标号。
标号的用或不用以及怎么样用,对于如何了解原文大有关系。例如项羽本纪“诸侯罢戏下,各就国”的“戏下”,依索隐注应当作为地名,用标号,但我们采取“戏下”即“麾下”的说法,不用标号。又如孝武本纪“而使黄锤史宽舒受其方”,照索隐注的说法,“黄锤”和“史宽舒”都是人名,但我们采取别家的说法,认为“黄”和“锤”都是地名,“宽舒”是人名,“黄锤史宽舒”就是黄锤之史名叫宽舒的,所以标作“黄锤史宽舒受其方”。又如赵世家“吾有所见子□也”,索隐注以“子□”为人名,但我们采取别家的说法,认为“□”是分明的意思,就是说“我分明见过你”,所以没有在“子□”二字旁边用标号。又如司马相如传“激楚结风”,索隐引文颖说,解释为“激结之急风”,我们却采取别家的说法,认为“激楚”和“结风”都是舞曲名,就分别用了标号。
三-我们没有用破折号,因为可以用破折号的地方也可以用句号。例如五帝本纪“正月上日舜受终于文祖文祖者尧大祖也”,可以用破折号点作“正月上日,舜受终于文祖--文祖者,尧大祖也”,但也可以不用破折号,点作“正月上日,舜受终于文祖。文祖者,尧大祖也”。意义同样是明了的。删节号也不用,凡是下面有脱文的地方,只在那里用句号圈断。因为用删节号容易引起读者误会,以为是删节了原文。一向用作夹注号的圆括号和方括号,我们只用在应该删去和应该补上的字句上。
为了让读者易于掌握史事的内容,每篇都给分段。分段避免过于琐碎,凡是□述几桩事情而比较简短的就不分段。例如秦本纪□昭襄王一代的事情都非常简短。而且主要是调兵遣将,攻取山东各国,差不多是一篇流水帐,没有必要给它逐事分段。但如果从昭襄王元年到他去世的五十六年一贯连下去,又显得太长了,我们就把中间十三年到五十年分成一段。因为这三十多年当中,主要有个大将白起领兵攻取山东各国,我们就从昭襄王十三年白起攻新城到五十年白起得罪而死作为一段。有时候虽然只□一桩事情,可是文字较长,就按事情的发展和文章的段落分成若干段。例如项羽本纪中□述“鸿门宴”一段故事,就给它分成四小段。
大段之间都空一行,以清眉目。例如项羽本纪中□“鸿门宴”是由四小段组成的一大段,这一大段前面□述项羽在新安城南坑秦卒二十余万,后面接着□述项羽分封诸侯王,都是另外的事情,所以前面都给空一行。几个人的合传,如果他们之间并无密切关联,在□完一个人的事迹接□另一个人的事迹的时候,给空上两行。如果几个人互有关联,如魏其武安侯列传中的窦婴和田-那样,就只空一行,不空两行。刺客列传-循吏列传等篇既然有了个总题目,那就不必在□完一个人接□另一个人的地方空上两行了。
篇中比较重要的大段引文,如秦始皇本纪中的泰山刻石文和赞语后面引的贾谊过秦论,屈原贾生列传中的怀沙赋-服鸟赋,鲁仲连邹阳列传中的邹阳狱中上梁王书等等,都给提行,并低两个字排。后人补缀的文字,如秦始皇本纪最后附的班固秦纪论和三代世表后面附的“张夫子问褚先生曰”云云的大段文字,也都给提行,并低两个字排。
最后还要说明两点。
一-经过一千多年的抄写,又经过近一千年的翻刻,而各个时代有各个时代的字体,所以往往几个本子字体不同,一个本子里也往往异同杂出。例如“伍员”或“伍子胥”,从左传以来都写作“伍”,可是旧刻本里有简写作“五”的,金陵局本为了尊重古本,有几处都照古本改了,古本字体不一致,金陵局本的字体也就跟着不一致。张文虎又特别喜欢保存古字,逢到“以”作“□”,“齐”作“□”,“岛”作“□”的,一一都给它保存下来。我们认为这个标点本是给现在人读的,不必保存这些古字,所以都改成了今体字。
也有不能改和不必改的。如秦本纪“天子贺以——”,“——”二字明明是“黼黻”
的变体,别处都作“黼黻”,这儿当然可以改。但张守节的正义“论字例”中已经提到,并且说“诸如此类,并即依行,不可更改”,如果也给它更改,那么张守节的话就变得没有着落了。又如周本纪“乃命伯-”和“作-命”的“-”字,各本都没有给它改成“-”字,并且注解中已说明就是“-”字,那就不必给它改回来了。此外如
“乃”作“乃”,“早”作“蚤”,“倪”作“儿”,“貌”作“-”,“弃”作“□”等等,其它古书也大都如此,稍微读过一点古书的人都会辨认,那就不必改了。
今本中多避讳字,如唐朝人避李世民(唐太宗)名讳,改“世”为“系”或“代”(例如称世本为系本,称帝王世纪为帝王代纪),改“民”为“人”(例如礼书引易兑彖辞“悦以使民,民忘其死”作“悦以使人,人忘其死”),又如避李治(唐高宗)名讳,改“治”为“理”等,因为由来已久,早成为习惯,我们就不给它改回来了。避清朝皇帝名讳的缺笔字如“胤”作“□”,“宁”作“-”,以及避孔子名讳,“丘”作“□”等等,我们都给它改回来了。此外版刻异体字如“敖”作“□”,“卒”作“□”,“盲”作“盲”,“□”作“-”,“罕”作“虾”,“莫”作“□”等等,也都给改作现在通行的字体。
二-为了便利读者查考年代,我们特在十二诸侯年表-六国年表-秦楚之际月表-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和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的眉端印了公历纪元。又在十二诸侯年表-六国年表和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的双页码的左边加上国名的标尺,以便查检。
『全书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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