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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第228节

汤之客田甲,虽贾人,有贤躁。始汤为小吏时,与钱通,①及汤为大吏,甲所以责汤行义过失,亦有烈士风。
注①集解徐广曰:“以利交。”
汤为御史大夫七岁,败。
河东人李文尝与汤有却,已而为御史中丞,恚,数从中文书事有可以伤汤者,不能为地。汤有所爱史鲁谒居,知汤不平,使人上蜚变告文坚事,事下汤,汤治论杀文,而汤心知谒居为之。上问曰:“言变事纵迹安起?”汤详惊曰:“此殆文故人怨之。”谒居病卧闾里主人,汤自往视疾,为谒居摩足。赵国以冶铸为业,王数讼铁官事,汤常排赵王。赵王求汤陰事。谒居尝案赵王,赵王怨之,并上书告:“汤,大臣也,史谒居有病,汤至为摩足,疑与为大坚。”事下廷尉。
谒居病死,事连其弟,弟系导官。①汤亦治他囚导官,见谒居弟,欲陰为之,而详不省。谒居弟弗知,怨汤,使人上书告汤与谒居谋,共变告李文。事下减宣。宣尝与汤有却,及得此事,穷竟其事,未奏也。会人有盗发孝文园瘗钱,②丞相青翟朝,与汤约俱谢,至前,汤念独丞相以四时行园,当谢,汤无与也,不谢。丞相谢,上使御史案其事。汤欲致其文丞相见知,③丞相患之。三长史皆害汤,欲陷之。
注①集解如淳曰:“太官之别也,主酒。”
注②集解如淳曰:“瘗埋钱于园陵以送死。”
注③集解张晏曰:“见知故纵,以其罪罪之。”
始长史朱买臣,会稽人也。①读春秋。庄助使人言买臣,买臣以楚辞与助俱幸,侍中,为太中大夫,用事;而汤乃为小吏,跪伏使买臣等前。已而汤为廷尉,治淮南狱,排挤庄助,买臣固心望。及汤为御史大夫,买臣以会稽守为主爵都尉,列于九卿。数年,坐法废,守长史,见汤,汤坐-上,丞史遇买臣弗为礼。买臣楚士,②深怨,常欲死之。王朝,齐人也。以术至右内史。边通,学长短,③刚暴强人也,官再至济南相。故皆居汤右,已而失官,守长史,诎体于汤。汤数行丞相事,知此三长史素贵,常凌折之。以故三长史合谋曰:“始汤约与君谢,已而卖君;今欲劾君以宗庙事,此欲代君耳。吾知汤陰事。”使吏捕案汤左田信等,④曰汤且欲奏请,信辄先知之,居物致富,与汤分之,及他坚事。事辞颇闻。上问汤曰:“吾所为,贾人辄先知之,益居其物,是类有以吾谋告之者。”汤不谢。汤又详惊曰:“固宜有。”减宣亦奏谒居等事。天子果以汤怀诈面欺,使使八辈簿责汤。⑤汤具自道无此,不服。于是上使赵禹责汤。禹至,让汤曰:“君何不知分也。君所治夷灭者几何人矣?今人言君皆有状,天子重致君狱,欲令君自为计,何多以对簿为?”汤乃为书谢曰:“汤无尺寸功,起刀笔吏,陛下幸致为三公,无以塞责。然谋陷汤罪者,三长史也。”
遂自杀。
注①正义朱买臣,吴人也,此时苏州为会稽郡也。
注②正义周末越王句践灭吴,楚威王灭越,吴之地总属楚,故谓朱买臣为楚士。
注③集解汉书音义曰:“长短术兴于六国时。行长入短,其语隐谬,用相激怒。”
注④集解汉书音义曰:“左,证左也。”正义言汤与田信为左道之交,故言“左田信等”。
注⑤集解苏林曰:“簿音‘主簿’之‘簿’,悉责也。”
汤死,家产直不过五百金,皆所得奉赐,无他业。昆弟诸子欲厚葬汤,汤母曰:
“汤为天子大臣,被污恶言而死,何厚葬乎!”载以牛车,有棺无。天子闻之,
曰:“非此母不能生此子。”乃尽案诛三长史。丞相青翟自杀。出田信。上惜汤。稍迁其子安世。
赵禹中废,已而为廷尉。始条侯以为禹贼深,弗任。及禹为少府,比九卿。禹酷急,至晚节,事益多,吏务为严峻,而禹治加缓,而名为平。王温舒等后起,治酷于禹。禹以老,徙为燕相。数岁,乱悖有罪,免归。后汤十余年,以寿卒于家。
义纵者,河东人也。为少年时,尝与张次公俱攻剽①为-盗。纵有姊-,②以医幸王太后。王太后问:“有子兄弟为官者乎?”姊曰:“有弟无行,不可。”
太后乃告上,拜义-弟纵为中郎,③补上党郡中令。④治敢行,少蕴藉,⑤县无逋事,举为第一。迁为长陵及长安令,直法行治,不避贵戚。以捕案太后外孙修成君子仲,⑥上以为能,迁为河内都尉。至则族灭其豪穰氏之属,河内道不拾遗。而张次公亦为郎,以勇悍从军,敢深入,有功,为岸头侯。⑦
注①集解徐广曰:“剽音扶召反。”索隐说文云:“剽,刺也。”一云剽劫,又音敷妙反。
注②索隐李奇音吁,孟康音诩也。
注③集解汉书音义曰:“-音煦,纵姊名也。”
注④索隐案:谓补上党郡中之令,史失其县名。
注⑤集解汉书音义曰:“敢行暴政而少蕴藉也。”索隐蕴音愠。藉音才夜反。
张晏云:“为人无所避,故少所假借也。”
注⑥索隐案:王太后之女号修成君,其子名仲。
注⑦集解徐广曰:“受封五年,与淮南王女凌坚及受财物,国除。”
宁成家居,上欲以为郡守。御史大夫弘曰:“臣居山东为小吏时,宁成为济南都尉,其治如狼牧羊。成不可使治民。”上乃拜成为关都尉。岁余,关东吏隶郡国出入关者,①号曰“宁见侞虎,无值宁成之怒”。义纵自河内迁为南阳太守,闻宁成家居南阳,及纵至关,宁成侧行送迎,然纵气盛,弗为礼。至郡,遂案宁氏,尽破碎其家。成坐有罪,及孔-暴之属皆-亡,②南阳吏民重足一。而平氏朱强-杜衍-杜周为纵牙爪之吏,任用,迁为廷史。军数出定襄,定襄吏民乱败,于是徙纵为定襄太守。纵至,掩定襄狱中重罪轻系二百余人,及宾客昆弟私入相视亦二百余人。纵一捕鞠,曰“为死罪解脱”。③是日皆报杀四百余人。其后郡中不寒而栗,猾民佐吏为治。④
注①集解汉书音义曰:“隶,阅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孔-暴二姓,大族。”
注③集解汉书音义曰:“一切皆捕之也。律,诸囚徒私解脱桎梏钳赭,加罪一等;为人解脱,与同罪。纵鞫相赡饷者二百人为解脱死罪,尽杀也。”
注④索隐案:谓豪猾之人干豫吏政,故云“佐吏为理”也。
是时赵禹-张汤以深刻为九卿矣,然其治尚宽,辅法而行,而纵以鹰击毛挚为治。①后会五铢钱白金起,民为坚,京师尤甚,乃以纵为右内史,王温舒为中尉。温舒至恶,其所为不先言纵,纵必以气凌之,败坏其功。其治,所诛杀甚多,然取为小治,坚益不胜,直指始出矣。吏之治以斩杀缚束为务,阎奉以恶用矣。纵廉,其治放郅都。上幸鼎
湖,病久,已而卒起幸甘泉,②道多不治。上怒曰:“纵以我为不复行此道乎?”-之。
③至冬,杨可方受告缗,④纵以为此乱民,部吏捕其为可使者。⑤天子闻,使杜式治,以为废格沮事,⑥□纵市。后一岁,张汤亦死。
注①集解徐广曰:“鸷鸟将击,必张羽毛也。”
注②索隐卒音七忽反。
注③集解徐广曰:“-音衔。”
注④集解韦昭曰:“人有告言不出缗者,可方受之。”索隐缗,钱贯也。汉氏有告缗令,杨可主之。谓缗钱出入有不出算钱者,令得告之也。
注⑤索隐谓求杨可之使。
注⑥集解汉书音义曰:“武帝使杨可主告缗,没入其财物,纵捕为可使者,此为废格诏书,沮已成之事。”索隐应劭云:“沮败已成之事。格音阁。”
王温舒者,阳陵人也。①少时椎埋为坚。②已而试补县亭长,数废。为吏,以治狱至廷史。事张汤,迁为御史。督盗贼,杀伤甚多,稍迁至广平都尉。择郡中豪敢任吏十余人,以为爪牙,皆把其陰重罪,而纵使督盗贼,快其意所欲得。此人虽有百罪,弗法;即有避,因其事夷之,亦灭宗。以其故齐赵之郊盗贼不敢近广平,广平声为道不拾遗。上闻,迁为河内太守。
注①集解徐广曰:“属冯翊。”
注②集解徐广曰:“椎杀人而埋之。或谓发。”
素居广平时,皆知河内豪坚之家,及往,九月而至。令郡具私马五十匹,为驿自河内至长安,部吏如居广平时方略,捕郡中豪猾,郡中豪猾相连坐千余家。
上书请,大者至族,小者乃死,家尽没入偿臧。奏行不过二三日,得可事。论报,至流血十余里。河内皆怪其奏,以为神速。尽十二月,郡中毋声,毋敢夜行,野无犬吠之盗。其颇不得,失之旁郡国,黎来,①会春,温舒顿足叹曰:
“嗟乎,令冬月益展一月,足吾事矣!”其好杀伐行威不爱人如此。天子闻之,以为能,迁为中尉。其治复放河内,徙诸名祸猾吏②与从事,河内则杨皆-麻戊,③关中杨赣-成信等。义纵为内史,惮未敢恣治。及纵死,张汤败后,徙为廷尉,而尹齐为中尉。
注①索隐黎音犁。黎,比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有残刻之名。”索隐徒请名祸猾吏。案:汉书作“徒请召猜祸吏”。服虔曰:“徒,但也。猜,恶也”。应劭曰“猜,疑也。取吏名为好猜疑人作祸败者而使之”。
注③集解徐广曰:“一云‘麻成’。”
尹齐者,东郡茌平人。①以刀笔稍迁至御史。事张汤,张汤数称以为廉武,使督盗贼,所斩伐不避贵戚。迁为关内都尉,声甚于宁成。上以为能,迁为中尉,吏民益凋敝。尹齐木强少文,豪恶吏伏匿而善吏不能为治,以故事多废,抵罪。上复徙温舒为中尉,而杨仆以严酷为主爵都尉。
注①索隐茌音仕疑反。
杨仆者,宜阳人也。以千夫为吏。①河南守案举以为能,迁为御史,使督盗贼关东。治放尹齐,以为敢挚行。稍迁至主爵都尉,列九卿。天子以为能。南越反,拜为楼船将军,有功,封将梁侯。为荀彘所缚。②居久之,病死。
注①集解汉书音义曰:“千夫若五大夫。武帝军用不足,令民出钱谷为之。”
注②集解徐广曰:“受封四年,征朝鲜还,赎为庶人。”索隐案:汉书云“与左将军荀彘俱击朝鲜,为彘所缚。还,免为庶人,病死。”
而温舒复为中尉。为人少文,居廷——①不辩,至于中尉则心开。督盗贼,素习关
中俗,知豪恶吏,豪恶吏尽复为用,为方略。吏苛察,盗贼恶少年投-②购告言坚,置伯格长③以牧司坚盗贼。温舒为人绛,善事有-者;即无-者,视之如奴。有-家,虽
有坚如山,弗犯;无-者,贵戚必侵辱。舞文巧诋下户之猾,以-大豪。④其治中尉如此。坚猾穷治,大抵尽靡烂狱中,行论无出者。其爪牙吏虎而冠。于是中尉部中中猾以下皆伏,有势者为游声誉,称治。治数岁,其吏多以权富。
注①索隐音昏。
注②集解徐广曰:“音项,器名也,如今之投书函中。”索隐-音项,器名。
受投书之器,入不可出。三仓音胡江反。
注③集解徐广曰:“一作‘落’。古‘村落’字亦作‘格’。街陌屯落皆设督长也。”索隐伯音阡陌,格音村落。言阡陌村落皆置长也。
注④集解-音熏。索隐以熏大豪。案:熏犹熏炙之。谓下户之中有坚猾之人,令案之,以熏逐大坚。
温舒击东越还,①议有不中意者,坐小法抵罪免。是时天子方欲作通天台②而未有人,温舒请覆中尉脱卒,得数万人作。上说,拜为少府。徙为右内史,治如其故,坚邪少禁。坐法失官。复为右辅,行中尉事。如故躁。
注①集解徐广曰:“元鼎六年,出会稽破东越。”
注②正义汉书元封三年。三辅旧事云:“起甘泉通天台,高五十丈。”
岁余,会宛军发,①诏征豪吏,温舒匿其吏华成,及人有变告温舒受员骑钱,他坚利事,罪至族,自杀。其时两弟及两婚家亦各自坐他罪而族。光禄徐自为曰:“悲夫,夫古有三族,而王温舒罪至同时而五族乎!”
注①集解汉书音义曰:“发兵伐大宛。”
温舒死,家直累千金。后数岁,尹齐亦以淮阳都尉病死,家直不满五十金。所诛灭淮阳甚多,及死,仇家欲烧其尸,尸亡去归葬。①
注①集解徐广曰:“尹齐死未及敛,恐怨家欲烧之,尸亦飞去。”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而郡守-都尉-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其治大抵尽放温舒,而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南阳有梅免-白政,楚有殷中-①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闲有坚卢-范生之属。大-至数千人,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为檄告县趣具食;小-*(盗)*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可胜数也。于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丞相长史督之。犹弗能禁也,乃使光禄大夫范昆-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持节,虎符发兵以兴击,斩首大部或至万余级,及以法诛通饮食,坐连诸郡,甚者数千人。数岁,乃颇得其渠率。散卒失亡,复聚党阻山川者,往往而-居,无可柰何。于是作“沉命法”,②曰-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不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其不言。
故盗贼-多,上下相为匿,以文辞避法焉。③
注①集解徐中曰:“殷,一作‘假’,人亦有姓假者也。”
注②集解汉书音义曰:“沉,藏匿也。命,亡逃也。”索隐服虔云:“沉匿不发觉之法。”韦昭云:“沉,没也。”
注③集解徐广曰:“诈为虚文,言无盗贼也。”
减宣者,杨人也。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将军青使买马河东,见宣无害,言上,征为大□丞。①官事辨,稍迁至御史及中丞。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所以微文深诋,杀者甚-,称为敢决疑。数废数起,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王温舒免中尉,而宣为左内史。其治米盐,事大小皆关其手,自部署县名曹实物,官吏令丞不得擅摇,痛以重法绳之。居官数年,一切郡中为小治辨,然独宣以小致大,能因力行之,难以为经。中废。为右扶风,坐怨成信,②信亡藏上林中,宣使-令③格杀信,吏卒格信时,射中上林苑门,宣下吏诋罪,以为大逆,当族,自杀。而杜周任用。
注①正义百官表云大仆属官有大□,各五丞一尉也。
注②集解汉书曰:“成信,宣吏。”
注③正义-令,今岐州岐县北,时属右扶风。
杜周者,①南阳杜衍人。义纵为南阳守,以为爪牙,举为廷尉史。事张汤,汤数言其无害,至御史。使案边失亡,②所论杀甚。奏事中上意,任用,与减宣相编,更为中丞十余岁。
注①索隐地名也。正义杜氏谱云字长孺。
注②集解文颖曰:“边卒多亡也。或曰郡县主守有所亡失也。”
其治与宣相放,然重迟,外宽,内深次骨。①宣为左内史,周为廷尉,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客有让周曰:“君为天子决平,不循三尺法,②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着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注①集解李奇曰:“其用罪深刻至骨。”索隐次,至也。李奇曰:“其用法刻至骨。”
注②集解汉书音义曰:“以三尺竹简书法律也。”
至周为廷尉,诏狱亦益多矣。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不减百余人。郡吏大府举之廷尉,①一岁至千余章。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近者数百里。会狱,吏因责如章告劾,不服,以笞掠定之。于是闻有逮皆亡匿。
狱久者至更数赦②十有余岁而相告言,大抵尽诋以不道③以上。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万余人。
注①集解如淳曰:“郡吏,郡太守也。”孟康曰:“举之廷尉,以章劾付廷尉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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