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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第173节

注①集解徐广曰:“时年十三。”
注②正义仲,中也,次父也。盖效齐桓公以管仲为仲父。
当是时,魏有信陵君,①楚有春申君,赵有平原君,齐有孟尝君,②皆下士喜宾客以相倾。吕不韦以秦之强,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是时诸侯多辩士,如荀卿之徒,著书布天下。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着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③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布咸阳④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
注①正义年表云秦昭王五十六年,平原君卒;始皇四年,信陵君死;始皇九年,李园杀春申君。孟尝君当秦昭王二十四年已后而卒,最早。
注②索隐按:王劭云“孟尝-春申死已久”。据表及传,孟尝-平原死稍在前。
信陵将五国兵攻秦河外,正当在庄襄王时,不韦已为相。又春申与不韦并时,各相向十余年,不得言死之久矣。
注③索隐八览者,有始-孝行-慎大-先识-审分-审应-离俗-时君也。
六论者,开春-慎行-贵直-不苟-以顺-士容也。十二纪者,记十二月也,其书有孟春等纪。二十余万言,二十六卷也。
注④索隐地理志右扶风渭城县,故咸阳,高帝更名新城,景帝更名渭城。案:
咸训皆,其地在渭水之北,北阪之南,水北曰阳,山南亦曰阳,皆在二者之阳也。
始皇帝益壮,太后滢不止。吕不韦恐觉祸及己,乃私求大陰人——以为舍人,时纵
倡乐,使-以其陰关桐轮而行,①令太后闻之,以啖太后。太后闻,果欲私得之。吕不
韦乃进——,诈令人以腐罪②告之。不韦又陰谓太后曰:“可事诈腐,则得给事中。”
太后乃陰厚赐主腐者吏,诈论之,拔其须眉为宦者,遂得侍太后。太后私与通,绝爱之。有身,太后恐人知之,诈卜当避时,徙宫居雍。③——常从,赏赐甚厚,事皆决于——
家僮数千人,诸客求宦为——舍人千余人。
注①正义以桐木为小车轮。
注②正义腐音辅,谓宫刑胥靡也。
注③正义雍故城在岐雍县南七里,有秦都大郑宫。
始皇七年,庄襄王母夏太后薨。孝文王后曰华阳太后,与孝文王会葬寿陵。①夏太后子庄襄王葬芷阳,②故夏太后独别葬杜东,③曰“东望吾子,西望吾夫。后百年,旁当有万家邑”。④
注①正义秦孝文王陵在雍州万年县东北二十五里。
注②索隐芷音止。地理志京兆霸陵县故芷阳。案:在长安东也。正义秦庄襄陵在雍州新丰县西南三十五里。始皇在北,故俗亦谓之“见子陵”。
注③索隐杜原之东也。正义夏太后陵在万年县东南二十五里。
注④索隐按:宣帝元康元年起杜陵。汉旧仪武、昭、宣三陵皆三万户,计去此一百六十余年也。
始皇九年,有告——实非宦者,常与太后私乱,生子二人,皆匿之。与太后谋曰
“王□薨,以子为后”。①于是秦王下吏治,具得情实,事连相国吕不韦。
九月,夷——三族,杀太后所生两子,而遂迁太后于雍。②诸——舍人皆没其家而
迁之蜀。③王欲诛相国,为其奉先王功大,及宾客辩士为游说者-,王不忍致法。
注①集解说苑曰:“-与侍中左右贵臣博弈饮酒,醉,争言而□,-目大叱曰:
‘吾乃皇帝假父也,-人子何敢乃与我亢!’所与□者走,行白始皇。”索隐刘氏-音其矩反。今俗本多作“屡”字,盖相承错耳,不近词义。今按:说苑作“-子”,言轻诸侍中,以为穷-家之子也。
注②索隐按:说苑云迁太后-阳宫。地理志雍县有-阳宫,秦昭王所起也。
注③索隐家谓家产资物,并没入官,人口则迁之蜀也。
秦王十年十月,免相国吕不韦。及齐人茅焦说秦王,秦王乃迎太后于雍,归复咸阳,①而出文信侯就国河南。
注①集解徐广曰:“入南宫。”
岁余,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请文信侯。秦王恐其为变,乃赐文信侯书曰:“君何功于秦?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君何亲于秦?号称仲父。其与家属徙处蜀!”
吕不韦自度稍侵,恐诛,乃饮-而死。①秦王所加怒吕不韦、——皆已死,乃皆复
归——舍人迁蜀者。
注①集解徐广曰:“十二年。”-案:皇览曰“吕不韦-在河南洛阳北邙道西大-是也。民传言吕母。不韦妻先葬,故其-名‘吕母’也”。
始皇十九年,太后薨,谥为帝太后,①与庄襄王会葬-阳。②
注①索隐王劭云“秦不用谥法,此盖号耳”,其义亦当然也。始皇称皇帝之后,故其母号为帝太后,岂谓诔列生时之行乎!
注②集解徐广曰:“一作‘芷阳’。”
太史公曰:不韦及——贵,封号文信侯。①人之告——,-闻之。秦王验左右,未
发。上之雍郊,-恐祸起,乃与党谋,矫太后玺发卒以反蕲年宫。②发吏攻-,-败亡
走,追斩之好-,③遂灭其宗。而吕不韦由此绌矣。孔子之所谓“闻”者,其吕子乎?

注①索隐按:文信侯,不韦封也——封长信侯。上文已言不韦封,此赞中言——
得宠贵由不韦耳,今此合作“长信侯”也。
注②正义蕲年宫在岐州城西故城内。
注③索隐地理志扶风有好-县也。
注④集解论语曰:“夫闻也者,色取仁而行违,居之不疑,在邦必闻,在家必闻。”马融曰:“此言佞人也。”
【索隐述赞】不韦钓奇,委质子楚。华阳立嗣,邯郸献女。及封河南,乃号仲父。徙蜀惩谤,悬金作语。筹策既成,富贵斯取。
卷八十六 刺客列传 第二十六
曹沫者,鲁人也,①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②犹复以为将。
注①索隐沫音亡葛反。左传、谷梁并作“曹刿”,然则沫宜音刿,沫刿声相近而字异耳。此作“曹沫”,事约公羊为说,然彼无其名,直云“曹子”而已。且左传鲁庄十年,战于长勺,用曹刿谋败齐,而无劫桓公之事。十三年盟于柯,公羊始论曹子。谷梁此年惟云“曹刿之盟,信齐侯也”,又记不具行事之时。
注②索隐左传“齐人灭遂”,杜预云“遂国在济北蛇丘县东北也”。正义故城在兖州龚丘县西北七十六里也。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①桓公与庄公既盟于□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②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③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压齐境,④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
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北面就-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⑤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注①索隐杜预云:“济北东阿,齐之柯邑,犹祝柯今为祝阿也。”
注②索隐匕音比。刘氏云“短剑也”。盐铁论以为长尺八寸,其头类匕,故云“匕首”也。
注③索隐公羊传曰:“管子进曰:‘君何求?’”何休注云:“桓公卒不能应,管仲进为言之也。”
注④索隐齐鲁邻接,今齐数侵鲁,鲁之城坏,□压近齐之境也。
注⑤索隐倍音佩也。
其后百六十有七年而吴有专诸之事。①
注①索隐“专”字亦作“-”,音同。左传作“-设诸”。
专诸者,吴堂邑人也。①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吴也,知专诸之能。伍子胥既见吴王僚,说以伐楚之利。吴公子光曰:“彼伍员父兄皆死于楚而员言伐楚,欲自为报私雠也,非能为吴。”吴王乃止。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杀吴王僚,乃曰:“彼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②乃进专诸于公子光。
注①索隐地理志临淮有堂邑县。
注②索隐言其将有内难-君之志,且对外事生文。吴世家曰“知光有他志”。
光之父曰吴王诸樊。诸樊弟三人:次曰余祭,①次曰夷-,②次曰季子札。
诸樊知季子札贤而不立太子,以次传三弟,欲卒致国于季子札。诸樊既死,传余祭。余祭死,传夷。夷-死,当传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吴人乃立夷-之子僚为王。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适嗣,当立。”故尝陰养谋臣以求立。
注①索隐祭音侧界反。
注②索隐亡葛反。公羊作“余末”。
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①春,吴王僚欲因楚丧,使其二弟公子盖余、属庸②将兵围楚之□;③使延陵季子于晋,以观诸侯之变。
楚发兵绝吴将盖余、属庸路,吴兵不得还。于是公子光谓专诸曰:“此时不可失,不求何获!且光真王嗣,当立,季子虽来,不吾废也。”专诸曰:“王僚可杀也。
母老子弱,而两弟将兵伐楚,楚绝其后。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④公子光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
注①索隐春秋昭二十六年“楚子居卒”是也。吴世家云“十二年”,此云“九年”,并误。据表乃左传合在僚之十一年也。
注②索隐属音烛。二子,僚之弟也。左传作掩余、属庸。掩盖义同,属烛字相乱耳。
注③索隐事在鲁昭二十七年。地理志庐江有-县,天柱山在南。音潜。杜预左传注云“-,楚邑,在庐江六县西南也”。正义-故城在寿州霍山县东二百步。
注④索隐左传直云“王可杀也,母老子弱,是无若我何”。则是专设诸度僚可杀,言其少援救,故云“无柰我何”。太史公采其意,且据上文,因复加以两弟将兵外困之辞。而服虔、杜预见左氏下文云“我尔身也”,“以其子为卿”,遂强解“是无如我何”犹言“我无若是,谓专诸欲以老弱托光”,义非允惬。王肃之说,亦依也。
四月丙子,①光伏甲士②于窟室中,③而具酒请王僚。王僚使兵陈自宫至光之家,门户阶陛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夹立侍,皆持长铍。④酒既酣,公子光详为⑤足疾,入窟室中,使专诸置匕首鱼炙之腹中⑥而进之。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⑦王僚,王僚立死。左右亦杀专诸,王人扰乱。
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尽灭之,遂自立为王,是为阖闾。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
注①索隐注僚之十二年夏也,吴系家以为十三年,非也。左氏经传唯言“夏四月”,公羊、谷梁无传,经更与左氏、吴系家同。此传称“丙子”,当有所据,不知出何书。
注②索隐左传曰“伏甲”,谓甲士也。下文云“出其伏甲以攻王”。
注③集解徐广曰:“窟,一作‘空’。”
注④集解音披。索隐音披,兵器也。刘逵吴都赋注“铍,两刃小刀”。
注⑤索隐上音阳,下如字。左传曰“光伪足疾”,此云“详”,详□伪也。或读此“为”字音伪,非也。岂详伪重言耶?
注⑥集解徐广曰:“炙,一作‘炮’。”正义炙,者夜反。
注⑦索隐刺音七赐反。
其后七十余年而晋有豫让之事。①
注①集解徐广曰:“阖闾元年至三晋灭智伯六十二年。豫让一作‘襄’。”
豫让者,晋人也,①故尝事范氏及中行氏,而无所知名。②去而事智伯,③智伯甚尊宠之。及智伯伐赵襄子,赵襄子与韩、魏合谋灭智伯,灭智伯之后而三分其地。赵襄子最怨智伯,④漆其头以为饮器。⑤豫让遁逃山中,曰:“嗟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雠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乃变名姓为刑人,入宫涂厕,中挟匕首,欲以刺襄子。襄子如厕,心动,执问涂厕之刑人,则豫让,内持刀兵,曰:“欲为智伯报仇!”
左右欲诛之。襄子曰:“彼义人也,吾谨避之耳。且智伯亡无后,而其臣欲为报仇,此天下之贤人也。”卒-去之。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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