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巅:从党政一肩挑开始 第795节
苏晴直接说明来意:
“明哲同学这学期在我这边承担的课题任务量不小,我注意到他最近频繁中途离开处理其他事务,影响了课题的正常推进节奏,我想和您商量一下,能不能在本学期剩余时间里,尽量减少对他课题时间以外的任务安排。”
措辞很讲究。
没有指责钱滕达让学生干私活,只是从课题推进的角度切入,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协调诉求。
给足了面子,也留了台阶。
钱滕达的回复来得很快:
“苏老师说得对,是我这边没注意到时间冲突,以后我会注意安排,不耽误明哲在您那边的工作。”
态度诚恳,承诺明确。
苏晴看着这条回复,将手机放下了。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那就是一次正常的学术协调沟通,不必再追究。
然而事情没有到此为止。
三天后,林明哲下午又被叫走了。
这次他走之前的表情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难看,像是有什么话堵在嗓子里,想说又不敢说。
但苏晴这次没有放他走,直接叫住了他:
“明哲同学。”
林明哲回过头来,手里攥着手机。
“请坐。”苏晴指了指办公桌对面的椅子。
林明哲犹豫了一下,还是坐了下来。
苏晴将笔记本电脑合上,看着他:
“你导师又让你去做什么?”
林明哲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
“帮他接一下他儿子放学,他太太今天出差了,他下午有个评审会走不开。”
苏晴深吸了一口气:
“明哲,我上周和钱老师沟通过,请他在你课题时间内减少对你的非学术性任务安排,他答应了。”
林明哲的眼睛微微睁大了一点,显然不知道这件事。
“这种情况,你觉得合理吗?”苏晴很平静地问。
林明哲嘴唇动了几次,声音才从喉咙里挤出来:
“苏老师,我知道不合理,但我毕业论文的开题还没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要导师提名,如果我拒绝他,他可能不会让我顺利毕业。”
他说着,声音越来越低:
“我爸妈供我读到研究生,已经很不容易了,我不能出任何差错,必须按时毕业。”
苏晴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微微沉吟:
“你先别去接孩子,跟钱老师说你今天课题这边走不开,让他自己想办法。”
林明哲抬起头来,眼里有一丝慌张:
“苏老师,这样会不会……”
苏晴接过他的话:
“你放心,你的毕业问题我帮你想办法,不会让你因为这件事受影响。”
她顿了一下,语气郑重了一些:
“但我需要你配合我做一件事。”
林明哲看着她。
“从今天开始,钱老师再让你做任何非学术性的工作,你照常接受,照常完成。”
林明哲一脸困惑。
“但在每次执行的时候,你把他发给你的微信记录截图保存,做完之后,把完成的成果拍照或者截图保存,如果涉及外出跑腿,记录时间和地点。”
“所有留痕材料,发到我微信上就行。”
林明哲怔怔地看着她,一时没有理解这样做的目的。
苏晴没有过多解释,只是又说了一句:
“你信任我吗?”
林明哲想了想,点了点头。
“那就按我说的做。”
当天下午,林明哲回复了钱滕达,说课题组有个紧急数据要今天出,实在走不开。
钱滕达那边过了五分钟才回了一个“好”字。
之后的一周里,钱滕达愈加得寸进尺。
十一月二十一日,让林明哲帮他写一份申报书的文献综述部分,这份申报书是钱滕达以个人名义申报某学会研究基金的材料,和林明哲的学业完全无关。
二十三日,让林明哲去帮忙取一批他网购的法学教材样书,从快递点搬到他家里去。
二十五日,又是一份企业法律意见书的初稿任务。
林明哲每次都老老实实做了。
微信指令的截图保存了,完成成果的照片留了,外出时间地点也记了。
每天晚上,他把当天的留痕材料整理好,发到苏晴的微信上。
到十一月二十六日,苏晴手里已经积累了七天的证据链。
包括钱滕达发给林明哲的任务指令截图十二条,林明哲完成任务后的成果留存八份,外出跑腿的时间地点记录五次。
证据指向非常清晰。
钱滕达系统性地将研究生作为免费劳动力,用于处理其个人商业兼职事务和私人生活事务,且在苏晴已经正式沟通提醒后仍然持续进行。
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四十分,苏晴敲开了法学院院长郑应星的办公室门。
郑应星六十一岁,明年退休。
他是国内行政法学界的老前辈,学术声望很高,在学院里说话有份量,同时他也是知道苏晴真实身份的人之一。
当初苏晴来武大法学院做访问学者,校方在审批流程中就已经走过相关背景核实,郑应星作为接收单位的负责人,自然了解苏晴的家庭情况。
但三个月来,郑应星和苏晴之间的互动一直保持在正常的学术合作层面,苏晴从未因为自己的身份提出过任何特殊要求,
郑应星也从未因为她的身份给予过任何特殊关照。
双方默契地维持着一种体面的距离。
“苏老师来了,请坐。”郑应星从办公桌后站起来,笑容温和。
苏晴在沙发上坐下来,将手里的一个牛皮纸文件袋放在茶几上:
“郑院长,耽误您几分钟时间。”
“不客气,什么事?”
苏晴直接切入正题:
“是关于行政法教研室钱滕达老师和他名下研究生林明哲的事情。”
郑应星表情没有变化,但身体微微前倾了一些,做出认真倾听的姿态。
苏晴缓缓开口:
“林明哲是我的课题研究助理,这三个月来,我观察到他频繁在工作时间被导师抽调去处理与学术无关的私人事务。”
“具体包括帮导师跑腿送材料,为导师个人兼职的律所撰写法律意见书,帮导师打印装订商业标书、甚至接送导师的孩子放学。”
郑应星眉头皱了起来。
苏晴继续道:
“十一月十六日,我通过微信和钱滕达老师做过一次沟通,请他在学生课题时间内减少非学术性任务安排,钱老师当时表示了认同,但此后一周内,上述行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加重。”
她将茶几上的牛皮纸文件袋推向郑应星:
“这里面是过去一周的完整记录,包括钱老师发给林明哲的任务指令截图、学生完成任务的成果留存和外出时间地点记录。”
郑应星没有立即打开文件袋,而是看着苏晴:
“苏老师,这件事……学生和导师之间的关系,有时候确实存在一些边界模糊的地方,各个课题组的情况不太一样。”
苏晴微微笑道:
“郑院长,我理解师生关系的复杂性,也理解学院管理中需要兼顾方方面面。”
“但教育部20年发布的《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规定,导师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无关的劳务或私人事务。”
“武河大学研究生院21年修订的《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也有同样表述。”
“钱滕达老师的行为已经不是一次两次的偶发现象,是系统性的、长期的、被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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