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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第76节

注②集解如淳曰:“世世有禄秩家。”
注③索隐晋灼云:“中国被教整齐之人也。”
注④集解应劭曰:“株,根本也。送,引也。”如淳曰:“株,根-也。诸坐博戏事决为徒者,能入钱得补郎也。或曰,先至者为根。”索隐李奇云:“先至者为魁株。”应劭云:“株,根本也。送,当作‘选’。选,引也。”应、李二音是。先至之人令之相引,似若得其株本,则枝叶自穷,故曰“株送徒”。又文颖曰:“凡□鸡胜者为株。”传云:“阳沟之鸡,三岁为株。”今则□鸡走马者用之。因其□鸡本胜时名,故云株送徒者也。
是时山东被河-,及岁不登数年,人或相食,方一二千里。天子怜之,诏曰:“江南火耕水耨,①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闲,欲留,留处。”遣使冠盖相属于道,护之,下巴蜀粟以振之。
注①集解应劭曰:“烧草,下水种稻,草与稻并生,高七八寸,因悉芟去,复下水灌之,草死,独稻长,所谓火耕水耨也。”
其明年,天子始巡郡国。东度河,河东守不意行至,不辨,自杀。行西-陇,陇西守以行往卒,①天子从官不得食,陇西守自杀。于是上北出萧关,从数万骑,猎新秦中,以勒边兵而归。新秦中或千里无亭徼,②于是诛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牧边县,③官假马母,三岁而归,及息什一,以除告缗,用充仞新秦中。④
注①集解汉书音义曰:“-,度也。卒,仓卒也。”
注②集解如淳曰:“徼,亦卒求盗之属也。”晋灼曰:“徼,塞也。”瓒曰:“既无亭候,又不徼循,无-边之备也。”
注③集解汉书音义曰:“令民得畜牧于边县也。”瓒曰:“先是,新秦中千里无民,畏寇不敢畜牧,令设亭徼,故民得畜牧也。”
注④集解李奇曰:“边有官马,今令民能畜官母马者,满三岁归之也。及有蕃息,与当出缗算者,皆复令居新秦中,又充仞之也。谓与民母马,令得为马种;
令十母马还官一驹,此为息什一也。”瓒曰:“前以边用不足,故设告缗之令,设亭徼,边民无警,皆得田牧。新秦中已充,故除告缗,不复取于民也。”
既得宝鼎,立后土、太一祠,①公卿议封禅事,而天下郡国皆豫治道桥,缮故宫,及当驰道县,县治官储,设供具,而望以待幸。
注①集解徐广曰:“元鼎四年立后土,五年立泰。”
其明年,南越反,西羌侵边为桀。于是天子为山东不赡,赦天下*[囚]*,因南方楼船卒二十余万人击南越,数万人发三河以西骑击西羌,又数万人度河筑令居。①初置张掖、酒泉郡,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③六十万人戍田之。中国缮道馈粮,远者三千,近者千余里,皆仰给大农。边兵不足,乃发武库工官兵器以赡之。车骑马乏绝,县官钱少,买马难得,乃着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以上吏,以差出牝马天下亭,亭有畜-马,岁课息。
注①索隐令音零,姚氏音连。韦昭云:“金城县。”
注②集解徐广曰:“元鼎六年。”
注③集解如淳曰:“塞候斥卒。”
齐相卜式上书曰:“臣闻主忧臣辱。南越反,臣愿父子与齐习船者往死之。”天子下诏曰:“卜式虽躬耕牧,不以为利,有余辄助县官之用。今天下不幸有急,而式奋愿父子死之,虽未战,可谓义形于内。赐爵关内侯,金六十斤,田十顷。”
布告天下,天下莫应。列侯以百数,①皆莫求从军击羌、越。至酎,少府省金,②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余人。③乃拜式为御史大夫。④
注①索隐刘氏言其多以百而数,故坐酎金失侯者一百六人。
注②集解如淳曰:“省视诸侯金有轻有重也。或曰,至尝酎饮宗庙时,少府视其金多少也。”
注③集解如淳曰:“汉仪注王子为侯,侯岁以户口酎黄金于汉庙,皇帝临受献金以助祭。大祀日饮酎,饮酎受金。金少不如斤两,色恶,王削县,侯免国。”
注④集解徐广曰:“元鼎六年。”
式既在位,见郡国多不便县官作盐铁,铁器苦恶,①贾贵,或强令民卖买之。
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贵,乃因孔仅言船算事。上由是不悦卜式。
注①集解瓒曰:“谓作铁器,民患苦其不好。”索隐器苦恶。苦音*(苦)*-*(反)*,言苦其器恶而买卖也。言器苦窳不好。凡病之器云苦。窳音庾,语见本纪。苦如字读亦通也。
汉连兵三岁,诛羌,灭南越,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①且以其故俗治,毋赋税。南阳、汉中以往郡,各以地比给初郡②吏卒奉③食币物,传车马被具。而初郡时时小反,杀吏,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闲岁万余人,费皆仰给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赡之。然兵所过县,为以訾给毋乏而已,不敢言擅赋法矣。④
注①集解徐广曰:“南越为九郡。”-案:晋灼曰“元鼎六年,定越地,以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郡;定西南夷,以为武都、□柯、越-、沉-、汶山郡;及地理志、西南夷传所置犍为、零陵、益州郡,凡十七也”。
注②索隐比音鼻。谓南阳、汉中已往之郡,各以其地比近给初郡。初郡,即西南夷初所置之郡。
注③索隐扶用反,包氏同。
注④集解徐广曰:“擅,一作‘经’。经,常也。惟取用足耳,不暇顾经常法则也。”
其明年,元封元年,卜式贬秩为太子太傅。而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仅-天下盐铁。弘羊以诸官各自-,相与争,物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①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县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贵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②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踊。故抑天下物,名曰“平准”。天子以为然,许之。于是天子北至朔方,东到太山,巡海上,并北边以归。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皆取足大农。
注①索隐不偿其僦。服虔云:“雇载云僦,言所输物不足偿其雇载之费也。僦音子就反。”
注②集解如淳曰:“牟,取也。”
弘羊又请令吏得入粟补官,及罪人赎罪。令民能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复终身,不告缗。他郡各输急处,①而诸农各致粟,山东漕益岁六百万石。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余谷诸物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于是弘羊赐爵左庶长,黄金再百斤焉。
注①索隐谓他郡能入粟,输所在急要之处也。
是岁小旱,上令官求雨,卜式言曰:“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①贩物求利。亨弘羊,天乃雨。”
注①索隐坐市列。谓吏坐市肆行列之中。
太史公曰: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所从来久远,自高辛氏之前尚矣,靡得而记云。故书道唐虞之际,诗述殷周之世,安宁则长庠序,先本绌末,以礼义防于利;事变多故而亦反是。是以物盛则衰,时极而转,①一质一文,终始之变也。禹贡九州,各因其土地所宜,人民所多少而纳职焉。
汤武承-易变,使民不倦,各兢兢所以为治,而稍陵迟衰微。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②徼山海之业,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自是以后,天下争于战国,贵诈力而贱仁义,先富有而后推让。故庶人之富者或累巨万,而贫者或不厌糟嗳;有国强者或并-小以臣诸侯,而弱国或绝祀而灭世。以至于秦,卒并海内。虞夏之币,金为三品,③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④或刀,⑤或龟贝。⑥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三)②*等,黄金以溢名,⑦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于是外攘夷狄,内兴功业,海内之士力耕不足粮-,女子纺绩不足衣服。古者尝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上,犹自以为不足也。无异故云,事势之流,相激使然,曷足怪焉。
注①集解徐广曰:“时,一作‘衰’。”
注②集解管子有轻重之法。
注③索隐即下“或黄,或赤-白”。黄,黄金也;白,白银也;赤,赤铜也:
并见食货志。
注④集解如淳曰:“布于民闲也。”
注⑤集解如淳曰:“名钱为刀者,以其利于民也。”
注⑥索隐按:钱本名泉,言货之流如泉也,故周有泉府之官。及景王乃铸大钱。布者,言货流布,故周礼有二夫之布。食货志货布首长八分,足支八分。
刀者,钱也。食货志有契刀-错刀,形如刀,长二寸,直五千。以其形如刀,故曰刀,以其利于人也。又古者货贝宝龟,食货志有十朋五贝,皆用为货,其各有多少,元龟直十贝,故直二千一百六十,已下各有差也。
注⑦集解孟康曰:“二十两为溢。”
【索隐述赞】平准之立,通货天下。既入县官,或振华夏。其名刀布,其文龙马。增算告缗,裒多益寡。弘羊心计,卜式长者。都内充殷,取赡郊野。
卷三十一 吴太伯世家 第一
索隐系家者,记诸侯本系也,言其下及子孙常有国。故孟子曰“陈仲子,齐之系家”。又董仲舒曰“王者封诸侯,非官之也,得以代为家也”。
吴太伯,①太伯弟仲雍,②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佰-仲雍二人乃-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③以避季历。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太伯之-荆蛮,自号句吴。④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
注①集解韦昭曰:“后武王追封为吴伯,故曰吴太伯。”索隐国语曰“黄池之会,晋定公使谓吴王夫差曰‘夫命圭有命,固曰吴伯,不曰吴王’”,是吴本伯爵也。范宁解论语曰“太者,善大之称;伯者,长也。周太王之元子故曰太伯”。
称仲雍-季历,皆以字配名,则伯亦是字,又是爵,但其名史籍先阙耳。正义吴,国号也。太伯居梅里,在常州无锡县东南六十里。至十九世孙寿梦居之,号句吴。寿梦卒,诸樊南徙吴。至二十一代孙光,使子胥筑阖闾城都之,今苏州也。
注②索隐伯-仲-季是兄弟次第之字。若表德之字,意义与名相符,则系本曰“吴孰哉居蕃离”,宋忠曰“孰哉,仲雍字。蕃离,今吴之余暨也”。解者云雍是孰食,故曰雍字孰哉也。
注③集解应劭曰:“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
正义江熙云:“太伯少弟季历生文王昌,有圣德,太伯知其必有天下,故欲传国于季历。以太王病,托采药于吴越,不反。太王薨而季历立,一让也;季历薨而文王立,二让也;文王薨而武王立,遂有天下,三让也。又释云:太王病,托采药,生不事之以礼,一让也;太王薨而不反,使季历主丧,不葬之以礼,二让也;断发文身,示不可用,使历主祭祀,不祭之以礼,三让也。”
注④集解宋忠曰:“句吴,太伯始所居地名。”索隐荆者,楚之旧号,以州而言之曰荆。蛮者,闽也。南夷之名;蛮亦称越。此言自号句吴,吴名起于太伯,明以前未有吴号。地在楚越之界,故称荆蛮。颜师古注汉书,以吴言“句”者,夷语之发声,犹言“于越”耳。此言“号句吴”,当如颜解。而注引宋忠以为地名者,系本居篇曰“孰哉居蕃离,孰姑徙句吴”,宋氏见有“太伯自号句吴”之文,遂弥缝解彼云是太伯始所居地名。裴氏引之,恐非其义。蕃离既有其地,句吴何总不知真实?吴人不闻别有城邑曾名句吴,则系本之文或难依信。吴地记曰:“泰伯居梅里,在阖闾城北五十里许。”
太伯卒,①无子,弟仲雍立,是为吴仲雍。仲雍卒,②子季简立。季简卒,子叔达立。叔达卒,子周章立。是时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后,得周章。
周章已君吴,因而封之。乃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虚,③是为虞仲,④列为诸侯。
注①集解皇览曰:“太伯-在吴县北梅里聚,去城十里。”
注②索隐吴地记曰:“仲雍-在吴郡常孰县西海虞山上,与言偃-并列。”
注③集解徐广曰:“在河东大阳县。”
注④索隐夏都安邑,虞仲都大阳之虞城,在安邑南,故曰夏虚。左传曰“太伯-虞仲,太王之昭”,则虞仲是太王之子必也。又论语称“虞仲-夷逸隐居放言”,是仲雍称虞仲。今周章之弟亦称虞仲者,盖周章之弟字仲,始封于虞,故曰虞仲。则仲雍本字仲,而为虞之始祖,故后代亦称虞仲,所以祖与孙同号也。
周章卒,子熊遂立,熊遂卒,子柯相立。①柯相卒,子强鸠夷立。强鸠夷卒,子余桥疑吾立。②余桥疑吾卒,子柯卢立。柯卢卒,子周繇立。③周繇卒,子屈羽立。④屈羽卒,子夷吾立。夷吾卒,子禽处立。禽处卒,子转立。⑤转卒,子颇高立。⑥颇高卒,子句卑立。⑦是时晋献公灭周北虞公,以开晋伐虢也。⑧句卑卒,子去齐立。去齐卒,子寿梦立。⑨寿梦立而吴始益大,称王。
注①正义柯音歌。相音相匠反。
注②正义桥音-骄反。
注③正义繇音遥,又音由。
注④正义屈,居勿反。
注⑤索隐谯周古史考云“柯转”。
注⑥索隐古史考作“颇梦”。
注⑦索隐古史考云“毕轸”。
注⑧索隐春秋经僖公五年“冬,晋人执虞公”。左氏二年传曰“晋荀息请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假道伐虢,宫之奇谏,不听。虞公许之,且请先伐之,遂伐虢,灭下阳”。五年传曰“晋侯复假道伐虢,宫之奇谏,不听。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八月甲午,晋侯围上阳。冬十有二月,灭虢。师还,遂袭虞灭之”也。
注⑨正义梦,莫公反。
自太伯作吴,五世而武王克殷,封其后为二:其一虞,在中国;其一吴,在夷蛮。十二世而晋灭中国之虞。中国之虞灭二世,而夷蛮之吴兴。①大凡从太伯至寿梦十九世。②
注①正义中国之虞灭后二世,合七十一年,至寿梦而兴大,称王。
注②索隐寿梦是仲雍十九代孙也。
王寿梦二年,①楚之亡大夫申公巫臣怨楚将子反而-晋,自晋使吴,教吴用兵乘车,令其子为吴行人,②吴于是始通于中国。吴伐楚。十六年,楚共王伐吴,至衡山。③
注①索隐自寿梦已下始有其年,春秋唯记卒年。计二年当成七年也。
注②集解服虔曰:“行人,掌国宾客之礼籍,以待四方之使,宾大客,受小客之币辞。”索隐左传鲁成二年曰“巫臣使齐,及郑,使介反币,而以夏姬行,遂-晋”。七年传曰“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而分其室,巫臣遗二子书曰‘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巫臣使于吴,吴子寿梦悦之,乃通吴于晋,教吴乘车,教之战阵,教之叛楚,-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吴始伐楚,伐巢,伐徐。
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子重-子反于是乎一岁七奔命”是。
注③集解杜预曰:“吴兴乌程县南也。”索隐春秋经襄三年“楚公子婴齐帅师伐吴”,左传曰“楚子重伐吴,为简之师,克鸠兹,至于衡山”也。
二十五年,王寿梦卒。①寿梦有子四人,长曰诸樊,②次曰余祭,次曰余-,③次曰季札。④季札贤,而寿梦欲立之,季札让不可,于是乃立长子诸樊,摄行事当国。
注①索隐襄十二年经曰“秋九月,吴子乘卒”。左传曰寿梦。计从成六年至此,正二十五年。系本曰“吴孰姑徙句吴”。宋忠曰“孰姑,寿梦也”。代谓祝梦乘诸也。寿孰音相近,姑之言诸也,毛诗传读“姑”为“诸”,知孰姑寿梦是一人,又名乘也。
注②索隐春秋经书“吴子遏”,左传称“诸樊”,盖遏是其名,诸樊是其号。
公羊传“遏”作“谒”。
注③索隐左传曰“阍戕戴吴”。杜预曰“戴吴,余祭也”。又襄二十八年左传,齐庆封奔吴,句余与之朱方。杜预曰“句余,吴子夷末也”。计余祭以襄二十九年卒,则二十八年赐庆封邑,不得是夷末。且句余余祭或谓是一人,夷末惟-公羊作“余-”,左氏及谷梁并为“余祭”。夷末-句余音字各异,不得为一,或杜氏误耳。正义祭,侧界反-,莫葛反。
注④索隐公羊传曰:“谒也,余祭也,夷末也,与季子同母者四人。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以为君,兄弟递相为君,而致国乎季子。故谒也死,余祭也立;余祭也死,夷末也立;夷末也死,则国宜之季子,季子使而亡焉。僚者长庶也,即之。阖闾曰:‘将从先君之命与,则国宜之季子也;如不从君之命,则宜立者我也。僚恶得为君乎?’于是使专诸刺僚。”寿梦四子,亦约公羊文,但以僚为余-子为异耳。左氏其文不明,服虔用公羊,杜预依及吴越春秋。下注徐广引系本曰“夷-及僚,夷-生光”,检系本今无此语。然按左狐庸对赵文子,谓“夷末甚德而度,其天所启也,必此君之子孙实终之”。若以僚为末子,不应此言。又光言“我王嗣”,则光是夷-子,且明是庶子。
王诸樊元年,①诸樊已除丧,让位季札。季札谢曰:“曹宣公之卒也,诸侯与曹人不义曹君,②将立子臧,子臧去之,以成曹君,③君子曰④‘能守节矣’。君义嗣,⑤谁敢干君!有国,非吾节也。札虽不材,愿附于子臧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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