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 第21节
注④正义行音胡郎反。针音其廉反。应劭云:“秦穆公与-臣饮酒酣,公曰‘生共此乐,死共此哀’。于是奄息-仲行-针虎许诺。及公薨,皆从死。黄鸟诗所为作也。”杜预云:“以人葬为殉也。”括地志云:“三良-在岐州雍县一里故城内。”
康公元年。往岁缪公之卒,晋襄公亦卒;襄公之弟名雍,秦出也,①在秦。
晋赵盾欲立之,使随会②来迎雍,秦以兵送至令狐。③晋立襄公子而反击秦师,秦师败,随会来奔。二年,秦伐晋,取武城,④报令狐之役。四年,晋伐秦,取少梁。⑤六年,秦伐晋,取羁马。⑥战于河曲,大败晋军。晋人患随会在秦为乱,乃使魏雠余⑦详反,⑧合谋会,诈而得会,会遂归晋。
康公立十二年卒,子共公立。⑨
注①正义雍母秦女,故言秦出也。
注②正义韦昭云:“晋正卿士-之孙,成伯之子季武子也。食采于随范,故曰随会,或曰范会。季,范子字也。”
注③集解杜预曰:“在河东。”正义令音零。括地志云:“令狐故城在蒲州猗氏县界十五里也。”
注④正义括地志云:“故武城一名武平城,在华州郑县东北十三里也。”
注⑤正义前入秦,后归晋,今秦又取之。
注⑥集解服虔曰:“晋邑也。”
注⑦集解服虔曰:“晋之魏邑大夫。”正义雠音受。又作“-”,音同。
注⑧正义详音羊。
注⑨索隐名。十代至灵公,又并失名。
共公二年,晋赵穿-其君灵公。三年,楚庄王强,北兵至雒,问周鼎。共公立五年卒,子桓公立。
桓公三年,晋败我一将。十年,楚庄王服郑,北败晋兵于河上。当是之时,楚霸,为会盟合诸侯。二十四年,晋厉公初立,与秦桓公夹河而盟。归而秦倍盟,与翟合谋击晋。二十六年,晋率诸侯伐秦,秦军败走,追至泾而还。桓公立二十七年卒,子景公立。①
注①集解徐广曰:“世本云景公名后伯车也。”索隐景公已下,名又错乱,始皇本纪作*(哀)*[僖]公。
景公四年,晋栾书-其君厉公。十五年,救郑,败晋兵于栎。①是时晋悼公为盟主。
十八年,晋悼公强,数会诸侯,率以伐秦,败秦军。秦军走,晋兵追之,遂渡泾,至-林而还。②二十七年,景公如晋,与平公盟,已而背之。三十六年,楚公子围-其君而自立,是为灵王。景公母弟后子针③有宠,景公母弟富,或谮之,恐诛,乃奔晋,车重千乘。晋平公曰:“后子富如此,何以自亡?”对曰:“秦公无道,畏诛,欲待其后世乃归。”三十九年,楚灵王强,会诸侯于申,④为盟主,杀齐庆封。景公立四十年卒,子哀公立。⑤后子复来归秦。
注①集解杜预曰:“晋地也。”正义栎音历。括地志云:“洛州阳翟县,古栎邑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音域。”-案:杜预曰“秦地也”。
注③正义音钳。
注④正义在邓州南阳县[北]三十里。
注⑤索隐始皇本纪作“-公”。
哀公八年,楚公子□疾-灵王而自立,是为平王。十一年,楚平王来求秦女为太子建妻。至国,女好而自娶之。十五年,楚平王欲诛建,建亡;①伍子胥奔吴。晋公室卑而六卿强,欲内相攻,是以久秦晋不相攻。三十一年,吴王阖闾与伍子胥伐楚,楚王亡奔随,吴遂入郢。楚大夫申包胥来告急,②七日不食,日夜哭泣。③于是秦乃发五百乘救楚,④败吴师。吴师归,楚昭王乃得复入郢。哀公立三十六年卒。太子夷公,夷公蚤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为惠公。
注①正义太子建亡之郑,郑杀之。
注②正义包胥姓公孙,封于申,故号申包胥。左传云:“申包胥如秦乞师,曰:
‘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虐始于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无厌,若邻于君,疆埸之患也。逮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灵抚之,世以事君。’”注③正义左传云:“申包胥对秦伯曰‘寡君越在草莽,未获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
注④正义左传鲁定公五年,秦子蒲-子虎帅车五百乘以救楚,败吴师于军祥。
惠公元年,孔子行鲁相事。五年,晋卿中行-范氏反晋,晋使智氏-赵简子攻之,范-中行氏亡奔齐。惠公立十年卒,子悼公立。
悼公二年,齐臣田乞-其君孺子,立其兄阳生,是为悼公。六年,吴败齐师。
齐人-悼公,立其子简公。九年,晋定公与吴王夫差盟,争长于黄池,卒先吴。
①吴强,陵中国。十二年,齐田常-简公,立其弟平公,常相之。十三年,楚灭陈。秦悼公立十四年卒,子厉共公立。孔子以悼公十二年卒。
注①集解徐广曰:“外传云吴王先歃。”
厉共公二年,蜀人来赂。十六年,-河旁。以兵二万伐大荔,取其王城。①二十一年,初县频阳。②晋取武成。二十四年,晋乱,杀智伯,分其国与赵-韩-魏。二十五年,智开与邑人来奔。③三十三年,伐义渠,虏其王。④三十四年,日食。厉共公卒,子躁公立。
注①集解徐广曰:“今之临晋也。临晋有王城。”正义荔音戾。括地志云:“同州东三十里朝邑县东三十步故王城。大荔近王城邑。”
注②集解地理志冯翊有频阳县。正义括地志云:“频阳故城在雍州同官县界,古频阳县城也。”
注③集解徐广曰:“一本二十六年城南郑也。”正义开,智伯子。伯被赵襄子等灭其国,其子与从属来奔秦。
注④集解应劭曰:“义渠,北地也。”正义括地志云:“宁-庆二州,春秋及战国时为义渠戎国之地也。”
躁公二年,南郑反。①十三年,义渠来伐,至渭南。十四年,躁公卒,立其弟怀公。②
注①正义南郑,今梁州所理县也。春秋及战国时,其地属于楚也。
注②索隐厉共公子也。生昭太子,未立而卒。太子之子,是为灵公。
怀公四年,庶长□①与大臣围怀公,怀公自杀。怀公太子曰昭子,蚤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为灵公。②灵公,怀公孙也。
注①正义长,丁丈反。□,竹遥反。□,人名也。刘伯庄音潮。
注②索隐生献公也。
灵公六年,晋城少梁,秦击之。十三年,城籍姑。①灵公卒,子献公②不得立,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简公,昭子之弟而怀公子也。③
注①正义括地志云:“籍姑故城在同州韩城县北三十五里。”
注②索隐名师隰。
注③索隐简公,昭之弟而怀公子。简公,怀公弟,灵公季父也。始皇本纪云灵公生简公,误也。又纪年云简公九年卒,次敬公立,十二年卒,乃立惠公。
正义刘伯庄云简公是昭子之弟,怀公之子,厉公之孙。今*(史)*[秦]记谓简公是*(厉)*[灵]公子者抄写之误。
简公六年,令吏初带剑。①-洛。城重泉。②十六年卒,③子惠公立。
注①正义春秋官吏各得带剑。
注②集解地理志重泉县属冯翊。正义重,直龙反。括地志云:“重泉故城在同州蒲城县东南四十五里也。”
注③集解徐广曰:“表云十五年也。”
惠公十二年,子出子生。十三年,伐蜀,取南郑。惠公卒,出子立。
出子二年,庶长改迎灵公之子献公于河西而立之。①杀出子及其母,沉之渊旁。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故晋复强,夺秦河西地。②
注①正义西者,秦州西县,秦之旧地,时献公在西县,故迎立之。
注②正义夺前所上八城也。
献公元年,①止从死。二年,城栎阳。②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十一年,周太史儋见献公曰:“周故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岁复合,合*(七)*十七岁而-王出。”十六年,桃冬花。十八年,雨金栎阳。③二十一年,与晋战于石门,④斩首六万,天子贺以。⑤二十三年,与魏晋战少梁,虏其将公孙痤。
⑥二十四年,献公卒,⑦子孝公立,⑧年已二十一岁矣。
注①集解徐广曰:“丁酉。”
注②集解徐广曰:“徙都之,今万年是也。”正义括地志云:“栎阳故城一名万年城,在雍州东北百二十里。*(栎阳)*汉七年,分栎阳城内为万年县,隋文帝开皇三年,迁都于龙首川,今京城也。改万年为大兴县。至唐武德元年,又改曰万年,置在州东七里。”
注③正义言雨金于秦国都,明金瑞见也。
注④正义括地志云:“尧门山俗名石门,在雍州三原县西北三十三里。上有路,其状若门。故老云尧凿山为门,因名之。武德年中于此山南置石门县,贞观年中改为云阳县。”
注⑤集解周礼曰:“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
注⑥正义在戈反。
注⑦集解徐广曰:“表云二十三年。”
注⑧索隐名渠梁。
孝公元年,①河山以东强国六,与齐威-楚宣-魏惠-燕悼-韩哀-赵成侯并。淮泗之闲②小国十余。楚-魏与秦接界。③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孝公于是布惠,振孤寡,招战士,明功赏。
下令国中曰:“昔我缪公自岐雍之闲,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④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于是乃出兵东围陕城,西斩戎之-王。⑤
注①集解徐广曰:“庚申也。”
注②正义并,白浪反。谓淮泗二水。
注③正义楚北及魏西与秦相接,北自梁州汉中郡,南有巴-渝,过江南有黔中-巫郡也。魏西界与秦相接,南自华州郑县,西北过渭水,滨洛水东岸,向北有上郡-州之地,皆筑长城以界秦境。洛即漆沮水也。
注④正义即龙门河也。
注⑤集解地理志天水有-道县。应劭曰:“-,戎邑,音桓。”-
鞅闻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监①求见孝公。
注①正义监,甲暂反,阉人也。
二年,天子致胙。
三年,-鞅说孝公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孝公善之。甘龙-杜挚等弗然,相与争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为左庶长。其事在商君语中。
七年,与魏惠王会杜平。①八年,与魏战元里,②有功。十年,-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③十二年,作为咸阳,④筑冀阙,⑤秦徙都之。并诸小乡聚,⑥集为大县,县一令,⑦四十一县。为田开阡陌。⑧东地渡洛。十四年,初为赋。⑨十九年,天子致伯。⑩二十年,诸侯毕贺。秦使公子少官率师会诸侯逢泽,⑾朝天子。
注①正义在同州澄城县界也。
注②正义祁城在同州澄城县界。
注③集解地理志曰河东有安邑县。正义括地志云:“安邑故城在绛州夏县东北十五里,本夏之都。”
注④正义括地志云:“咸阳故城亦名渭城,在雍州咸阳县东十五里,京城北四十五里,即秦孝公徙都之者。今咸阳县,古之杜邮,白起死处。”
注⑤正义刘伯庄云:“冀犹记事,阙即象魏也。”
注⑥正义万二千五百家为乡。聚犹村落之类也。
注⑦集解汉书百官表曰:“县令长皆秦官。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
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
注⑧索隐风俗通曰:“南北曰阡,东西曰陌。河东以东西为阡,南北为陌。”
注⑨集解徐广曰:“制贡赋之法也。”索隐谯周云:“初为军赋也。”
注⑩正义伯音霸,又如字。孝公十九年,天子始封爵为霸,即太史儋云“合*(七)*十七岁而霸王出”之年,故天子致伯。桓谭新论云:“夫上古称三皇-五帝,而次有三王-五伯,此天下君之冠首也。故言三皇以道理,而五帝用德化;
康公元年。往岁缪公之卒,晋襄公亦卒;襄公之弟名雍,秦出也,①在秦。
晋赵盾欲立之,使随会②来迎雍,秦以兵送至令狐。③晋立襄公子而反击秦师,秦师败,随会来奔。二年,秦伐晋,取武城,④报令狐之役。四年,晋伐秦,取少梁。⑤六年,秦伐晋,取羁马。⑥战于河曲,大败晋军。晋人患随会在秦为乱,乃使魏雠余⑦详反,⑧合谋会,诈而得会,会遂归晋。
康公立十二年卒,子共公立。⑨
注①正义雍母秦女,故言秦出也。
注②正义韦昭云:“晋正卿士-之孙,成伯之子季武子也。食采于随范,故曰随会,或曰范会。季,范子字也。”
注③集解杜预曰:“在河东。”正义令音零。括地志云:“令狐故城在蒲州猗氏县界十五里也。”
注④正义括地志云:“故武城一名武平城,在华州郑县东北十三里也。”
注⑤正义前入秦,后归晋,今秦又取之。
注⑥集解服虔曰:“晋邑也。”
注⑦集解服虔曰:“晋之魏邑大夫。”正义雠音受。又作“-”,音同。
注⑧正义详音羊。
注⑨索隐名。十代至灵公,又并失名。
共公二年,晋赵穿-其君灵公。三年,楚庄王强,北兵至雒,问周鼎。共公立五年卒,子桓公立。
桓公三年,晋败我一将。十年,楚庄王服郑,北败晋兵于河上。当是之时,楚霸,为会盟合诸侯。二十四年,晋厉公初立,与秦桓公夹河而盟。归而秦倍盟,与翟合谋击晋。二十六年,晋率诸侯伐秦,秦军败走,追至泾而还。桓公立二十七年卒,子景公立。①
注①集解徐广曰:“世本云景公名后伯车也。”索隐景公已下,名又错乱,始皇本纪作*(哀)*[僖]公。
景公四年,晋栾书-其君厉公。十五年,救郑,败晋兵于栎。①是时晋悼公为盟主。
十八年,晋悼公强,数会诸侯,率以伐秦,败秦军。秦军走,晋兵追之,遂渡泾,至-林而还。②二十七年,景公如晋,与平公盟,已而背之。三十六年,楚公子围-其君而自立,是为灵王。景公母弟后子针③有宠,景公母弟富,或谮之,恐诛,乃奔晋,车重千乘。晋平公曰:“后子富如此,何以自亡?”对曰:“秦公无道,畏诛,欲待其后世乃归。”三十九年,楚灵王强,会诸侯于申,④为盟主,杀齐庆封。景公立四十年卒,子哀公立。⑤后子复来归秦。
注①集解杜预曰:“晋地也。”正义栎音历。括地志云:“洛州阳翟县,古栎邑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音域。”-案:杜预曰“秦地也”。
注③正义音钳。
注④正义在邓州南阳县[北]三十里。
注⑤索隐始皇本纪作“-公”。
哀公八年,楚公子□疾-灵王而自立,是为平王。十一年,楚平王来求秦女为太子建妻。至国,女好而自娶之。十五年,楚平王欲诛建,建亡;①伍子胥奔吴。晋公室卑而六卿强,欲内相攻,是以久秦晋不相攻。三十一年,吴王阖闾与伍子胥伐楚,楚王亡奔随,吴遂入郢。楚大夫申包胥来告急,②七日不食,日夜哭泣。③于是秦乃发五百乘救楚,④败吴师。吴师归,楚昭王乃得复入郢。哀公立三十六年卒。太子夷公,夷公蚤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为惠公。
注①正义太子建亡之郑,郑杀之。
注②正义包胥姓公孙,封于申,故号申包胥。左传云:“申包胥如秦乞师,曰:
‘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虐始于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无厌,若邻于君,疆埸之患也。逮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灵抚之,世以事君。’”注③正义左传云:“申包胥对秦伯曰‘寡君越在草莽,未获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
注④正义左传鲁定公五年,秦子蒲-子虎帅车五百乘以救楚,败吴师于军祥。
惠公元年,孔子行鲁相事。五年,晋卿中行-范氏反晋,晋使智氏-赵简子攻之,范-中行氏亡奔齐。惠公立十年卒,子悼公立。
悼公二年,齐臣田乞-其君孺子,立其兄阳生,是为悼公。六年,吴败齐师。
齐人-悼公,立其子简公。九年,晋定公与吴王夫差盟,争长于黄池,卒先吴。
①吴强,陵中国。十二年,齐田常-简公,立其弟平公,常相之。十三年,楚灭陈。秦悼公立十四年卒,子厉共公立。孔子以悼公十二年卒。
注①集解徐广曰:“外传云吴王先歃。”
厉共公二年,蜀人来赂。十六年,-河旁。以兵二万伐大荔,取其王城。①二十一年,初县频阳。②晋取武成。二十四年,晋乱,杀智伯,分其国与赵-韩-魏。二十五年,智开与邑人来奔。③三十三年,伐义渠,虏其王。④三十四年,日食。厉共公卒,子躁公立。
注①集解徐广曰:“今之临晋也。临晋有王城。”正义荔音戾。括地志云:“同州东三十里朝邑县东三十步故王城。大荔近王城邑。”
注②集解地理志冯翊有频阳县。正义括地志云:“频阳故城在雍州同官县界,古频阳县城也。”
注③集解徐广曰:“一本二十六年城南郑也。”正义开,智伯子。伯被赵襄子等灭其国,其子与从属来奔秦。
注④集解应劭曰:“义渠,北地也。”正义括地志云:“宁-庆二州,春秋及战国时为义渠戎国之地也。”
躁公二年,南郑反。①十三年,义渠来伐,至渭南。十四年,躁公卒,立其弟怀公。②
注①正义南郑,今梁州所理县也。春秋及战国时,其地属于楚也。
注②索隐厉共公子也。生昭太子,未立而卒。太子之子,是为灵公。
怀公四年,庶长□①与大臣围怀公,怀公自杀。怀公太子曰昭子,蚤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为灵公。②灵公,怀公孙也。
注①正义长,丁丈反。□,竹遥反。□,人名也。刘伯庄音潮。
注②索隐生献公也。
灵公六年,晋城少梁,秦击之。十三年,城籍姑。①灵公卒,子献公②不得立,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简公,昭子之弟而怀公子也。③
注①正义括地志云:“籍姑故城在同州韩城县北三十五里。”
注②索隐名师隰。
注③索隐简公,昭之弟而怀公子。简公,怀公弟,灵公季父也。始皇本纪云灵公生简公,误也。又纪年云简公九年卒,次敬公立,十二年卒,乃立惠公。
正义刘伯庄云简公是昭子之弟,怀公之子,厉公之孙。今*(史)*[秦]记谓简公是*(厉)*[灵]公子者抄写之误。
简公六年,令吏初带剑。①-洛。城重泉。②十六年卒,③子惠公立。
注①正义春秋官吏各得带剑。
注②集解地理志重泉县属冯翊。正义重,直龙反。括地志云:“重泉故城在同州蒲城县东南四十五里也。”
注③集解徐广曰:“表云十五年也。”
惠公十二年,子出子生。十三年,伐蜀,取南郑。惠公卒,出子立。
出子二年,庶长改迎灵公之子献公于河西而立之。①杀出子及其母,沉之渊旁。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故晋复强,夺秦河西地。②
注①正义西者,秦州西县,秦之旧地,时献公在西县,故迎立之。
注②正义夺前所上八城也。
献公元年,①止从死。二年,城栎阳。②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十一年,周太史儋见献公曰:“周故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岁复合,合*(七)*十七岁而-王出。”十六年,桃冬花。十八年,雨金栎阳。③二十一年,与晋战于石门,④斩首六万,天子贺以。⑤二十三年,与魏晋战少梁,虏其将公孙痤。
⑥二十四年,献公卒,⑦子孝公立,⑧年已二十一岁矣。
注①集解徐广曰:“丁酉。”
注②集解徐广曰:“徙都之,今万年是也。”正义括地志云:“栎阳故城一名万年城,在雍州东北百二十里。*(栎阳)*汉七年,分栎阳城内为万年县,隋文帝开皇三年,迁都于龙首川,今京城也。改万年为大兴县。至唐武德元年,又改曰万年,置在州东七里。”
注③正义言雨金于秦国都,明金瑞见也。
注④正义括地志云:“尧门山俗名石门,在雍州三原县西北三十三里。上有路,其状若门。故老云尧凿山为门,因名之。武德年中于此山南置石门县,贞观年中改为云阳县。”
注⑤集解周礼曰:“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
注⑥正义在戈反。
注⑦集解徐广曰:“表云二十三年。”
注⑧索隐名渠梁。
孝公元年,①河山以东强国六,与齐威-楚宣-魏惠-燕悼-韩哀-赵成侯并。淮泗之闲②小国十余。楚-魏与秦接界。③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孝公于是布惠,振孤寡,招战士,明功赏。
下令国中曰:“昔我缪公自岐雍之闲,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④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于是乃出兵东围陕城,西斩戎之-王。⑤
注①集解徐广曰:“庚申也。”
注②正义并,白浪反。谓淮泗二水。
注③正义楚北及魏西与秦相接,北自梁州汉中郡,南有巴-渝,过江南有黔中-巫郡也。魏西界与秦相接,南自华州郑县,西北过渭水,滨洛水东岸,向北有上郡-州之地,皆筑长城以界秦境。洛即漆沮水也。
注④正义即龙门河也。
注⑤集解地理志天水有-道县。应劭曰:“-,戎邑,音桓。”-
鞅闻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监①求见孝公。
注①正义监,甲暂反,阉人也。
二年,天子致胙。
三年,-鞅说孝公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孝公善之。甘龙-杜挚等弗然,相与争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为左庶长。其事在商君语中。
七年,与魏惠王会杜平。①八年,与魏战元里,②有功。十年,-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③十二年,作为咸阳,④筑冀阙,⑤秦徙都之。并诸小乡聚,⑥集为大县,县一令,⑦四十一县。为田开阡陌。⑧东地渡洛。十四年,初为赋。⑨十九年,天子致伯。⑩二十年,诸侯毕贺。秦使公子少官率师会诸侯逢泽,⑾朝天子。
注①正义在同州澄城县界也。
注②正义祁城在同州澄城县界。
注③集解地理志曰河东有安邑县。正义括地志云:“安邑故城在绛州夏县东北十五里,本夏之都。”
注④正义括地志云:“咸阳故城亦名渭城,在雍州咸阳县东十五里,京城北四十五里,即秦孝公徙都之者。今咸阳县,古之杜邮,白起死处。”
注⑤正义刘伯庄云:“冀犹记事,阙即象魏也。”
注⑥正义万二千五百家为乡。聚犹村落之类也。
注⑦集解汉书百官表曰:“县令长皆秦官。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
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
注⑧索隐风俗通曰:“南北曰阡,东西曰陌。河东以东西为阡,南北为陌。”
注⑨集解徐广曰:“制贡赋之法也。”索隐谯周云:“初为军赋也。”
注⑩正义伯音霸,又如字。孝公十九年,天子始封爵为霸,即太史儋云“合*(七)*十七岁而霸王出”之年,故天子致伯。桓谭新论云:“夫上古称三皇-五帝,而次有三王-五伯,此天下君之冠首也。故言三皇以道理,而五帝用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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