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 第140节
注①索隐按:谥法“好更故旧曰易”也。
立二十六年卒,子建立为王。七年自杀。淮南、衡山谋反时,建颇闻其谋。自以为国近淮南,恐一日发,为所并,□陰作兵器,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载天子旗以出。易王死未葬,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①夜使人迎与坚服舍中。及淮南事发,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建恐,因使人多持金钱,事绝其狱。
而又信巫祝,使人祷祠妄言。建又尽与其姊弟坚。②事既闻,汉公卿请捕治建。天子不忍,使大臣□讯王。王服所犯,遂自杀。国除,地入于汉,为广陵郡。
注①集解苏林曰:“淖音泥淖。”索隐郑氏音卓,苏林音“泥淖”之“淖”,女教反。淖,姓也,齐有淖齿是。又汉书云“建召易王所爱淖姬等十人,与坚服舍中”。正义淖,女孝反。
注②索隐汉书云建女弟征臣为盖侯子妇,以易王丧来归,建复与坚也。
胶西于王端,①以孝景前三年吴楚七国反破后,端用皇子为胶西王。端为人贼戾,又陰痿,②一近妇人,病之数月。而有爱幸少年为郎。为郎者顷之与后宫乱,端禽灭之,
及杀其子母。数犯上法,汉公卿数请诛端,天子为兄弟之故不忍,而端所为滋甚。有司再请削其国,去太半。端心愠,遂为无訾省。③府库坏漏尽,腐财物以巨万计,终不得收徙。令吏毋得收租赋。端皆去-,④封其宫门,从一门出游。数变名姓,为布衣,之他郡国。
注①索隐按:广周书谥法云“能优其德曰于”。
注②正义委危反。不能御妇人。
注③集解苏林曰:“为无所訾录,无所省录。”正义颜师古云:“訾,财也。
省,视也。言不能视录资财。”
注④索隐谓不置宿-人。
相、二千石往者,奉汉法以治,端辄求其罪告之,无罪者诈药杀之。所以设诈究变,①强足以距谏,智足以饰非。相、二千石从王治,则汉绳以法。故胶西小国,而所杀伤二千石甚。
注①索隐究者,穷也。故郭璞云“究谓穷尽也”。
立四十七年,卒,竟无男代后,国除,地入于汉,为胶西郡。
右三国本王皆程姬之子也。
赵王彭祖,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广川王。赵王遂反破后,彭祖王广川。四年,徙为赵王。十五年,孝景帝崩。彭祖为人巧佞卑谄,足恭而心刻深。①好法律,持诡辩以中人。②彭祖多内宠姬及子孙。相、二千石欲奉汉法以治,则害于王家。是以每相、二千石至,彭祖衣-布衣,自行迎,除二千石舍,③多设疑事以作动之,得二千石失言,中忌讳,辄书之。二千石欲治者,则以此迫劫;不听,乃上书告,及污以坚利事。彭祖立五十余年,相、二千石无能满二岁,辄以罪去,大者死,小者刑,以故二千石莫敢治。而赵王擅权,使使□县为贾人榷会,④入多于国经租税。⑤以是赵王家多金钱,然所赐姬诸子,亦尽之矣。彭祖取故江都易王宠姬王建所盗与坚淖姬者为姬,甚爱之。
注①索隐谓刻害深,无仁恩也。
注②索隐谓诡诳之辩,以中伤于人。
注③索隐谓彭祖自为二千石埽除其舍,以迎之也。
注④集解韦昭曰:“平会两家买卖之贾也。榷者,禁他家,独王家得为之。”
索隐榷音角。独音榷,谓酤榷也。
会音侩,古外反。谓为贾人专榷买卖之贾,侩以取利,若今之和市矣。韦昭则训榷为平,其注解为得。
注⑤索隐经者,常也。谓王家入多于国家常纳之租税也。
彭祖不好治宫室、-祥,①好为吏事。上书愿督国中盗贼。常夜从走卒行徼②邯郸中。诸使过客以彭祖险陂,莫敢留邯郸。
注①集解服虔曰:“求福也。”索隐按:埤苍云“-,-祥也”。列子云“荆人鬼,越人-”。谓楚信鬼神而越信-祥也。
注②索隐上下孟反,下工吊反。徼是郊外之路,谓巡徼而伺察境界。
其太子丹与其女及同产姊坚,与其客江充有却。充告丹,丹以故废。赵更立太子。
中山靖王胜,以孝景前三年用皇子为中山王。十四年,孝景帝崩。胜为人乐酒①好内,有子枝属百二十余人。常与兄赵王相非,曰:“兄为王,专代吏治事。王者当日听音乐声色。”赵王亦非之,曰:“中山王徒日滢,不佐天子拊循百姓,何以称为藩臣!”
注①正义乐,五教反。
立四十二年卒,①子哀王昌立。一年卒,子昆侈代为中山王。②
注①索隐按:汉书建元三年,济川、中山王等来朝,闻乐而泣。天子问其故,王对以大臣内谗,肺腑日疏,其言甚雄壮,词切而理文。天子加亲亲之好。可谓汉之英藩矣。
注②索隐汉书昆侈谥康王,子顷王辅嗣,至孙国除也。
右二国本王皆贾夫人之子也。
长沙定王发,发之母唐姬,故程姬侍者。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辟,不愿进,①而饰侍者唐儿使夜进。上醉不知,以为程姬而幸之,遂有身。已乃觉非程姬也。
及生子,因命曰发。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长沙王。以其母微,无宠,故王卑湿贫国。②
注①索隐姚氏按:释名云“天子诸侯-妾以次进御,有月事者止不御,更不口说,故以丹注面目——为识,令女史见之”。王察神女赋以为“脱-裳,免簪笄,施玄-,结羽钗”-□释名所云也。说文云“-,女污也”。汉津云“见-变,不得侍祠”-音半。
注②集解应劭曰:“景帝后二年,诸王来朝,有诏更前称寿歌舞。定王但张袖小举手。左右笑其拙,上怪问之,对曰:‘臣国小地狭,不足回旋。’帝以武陵、零陵、桂阳属焉。”
立二十七年卒,子康王庸立。二十八年,卒,子鲋-立①为长沙王。
注①集解服虔曰:“-音拘。”
右一国本王唐姬之子也。
广川惠王越,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为广川王。
十二年卒,子齐立为王。①齐有幸臣桑距。已而有罪,欲诛距,距亡,王因禽其宗族。距怨王,乃上书告王齐与同产坚。自是之后,王齐数上书告言汉公卿及幸臣所忠等。②
注①索隐汉书齐谥缪王。谥法“伤人蔽贤曰缪”。
注②索隐按:汉书“又告中尉蔡彭祖”。子去嗣,坐暴虐勃乱,国除也。正义所忠,姓名。
胶东康王寄,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为胶东王。二十八年卒。淮南王谋反时,寄微闻其事,私作楼车镞矢①战守备,候淮南之起。及吏治淮南之事,辞出之。
②寄于上最亲,③意伤之,发病而死,不敢置后,于是上*(问)[闻]*。
寄有长子者名贤,母无宠;少子名庆,母爱幸,寄常欲立之,为不次,因有过,遂无言。上怜之,乃以贤为胶东王奉康王嗣,而封庆于故衡山地,为六安王。
注①集解应劭曰:“楼车,所以窥看敌国营垒之虚实也。”索隐左传云“登楼车以窥宋人”,谓看敌国营垒之虚实也。李巡注尔雅“金镞,以金为箭镝”。镞,字林音子木反。
注②集解如淳曰:“穷治其辞,出此事。”
注③集解徐广曰:“其母武帝母妹。”正义寄母王夫人□王皇后之妹,于上为从母,故寄于诸兄弟最为亲爱也。
胶东王贤立十四年卒,谥为哀王。子庆为王。①
注①集解徐广曰:“他本亦作‘庆’字,惟一本作‘建’。不宜得与叔父同名,相承之误。”
六安王庆,以元狩二年用胶东康王子为六安王。
清河哀王乘,以孝景中三年用皇子为清河王。十二年卒,无后,国除,地入于汉,为清河郡。
常山宪王舜,以孝景中五年用皇子为常山王。舜最亲,景帝少子,骄怠多滢,数犯禁,上常宽释之。立三十二年卒,太子勃代立为王。
初,宪王舜有所不爱姬生长男。①-以母无宠故,亦不得幸于王。王后修生太子勃。王内多,所幸姬生子平、子商,王后希得幸。及宪王病甚,诸幸姬常侍病,故王后亦以妒-②不常侍病,辄归舍。医进药,太子勃不自尝药,又不宿留侍病。及王薨,王后、太子乃至。宪王雅不以长子-为人数,及薨,又不分与财物。郎或说太子、王后,令诸子与长子-共分财物,太子、王后不听。太子代立,又不收恤-怨王后、太子。汉使者视宪王丧,-自言宪王病时,王后、太子不侍,及薨,六日出舍,③太子勃私坚,饮酒,博戏,击筑,与女子载驰,环城过市,入牢视囚。天子遣大行骞④验王后及问王勃,请逮勃所与坚诸证左,王又匿之。吏求捕勃大急,使人致击笞掠,擅出汉所疑囚者。有司请诛宪王后修及王勃。上以修素无行,使-陷之罪,勃无良师傅,不忍诛。有司请废王后修,徙王勃以家属处房陵,上许之。
注①集解苏林曰:“音夺。”索隐邹氏一音之悦反。苏林音夺。许慎说解字林云“他活反,字从木也”。
注②索隐-音亡报反。邹氏本作“媚”。郭璞注三苍云“-,丈夫妒也”。又云妒女为。
注③集解如淳曰:“服舍也。”
注④索隐按:谓是张骞。
勃王数月,迁于房陵,国绝。月余,天子为最亲,乃诏有司曰:“常山宪王蚤夭,后妾不和,适-诬争,陷于不义以灭国,朕甚闵焉。其封宪王子平三万户,为真定王;封子商三万户,为泗水王。”①
注①正义泗水,海州。
真定王平,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真定王。
泗水思王商,以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泗水王。十一年卒,子哀王安世立。
十一年卒,无子。于是上怜泗水王绝,乃立安世弟贺为泗水王。
右四国本王皆王夫人儿-子也。其后汉益封其支子为六安王、泗水王二国。凡儿-子孙,于今为六王。
太史公曰:高祖时诸侯皆赋,①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
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于天子。自吴楚反后,五宗王世,汉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银印。诸侯独得食租税,夺之权。其后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
注①集解徐广曰:“国所出有皆入于王也。”
【索隐述赞】景十三子,五宗亲睦。栗姬既废,临江折轴。阏于早薨,河闲儒服。余好宫苑,端事驰逐。江都有才,中山-福。长沙地小,胶东造镞。仁贤者代,-乱者
族。儿-四王,分封为六。
卷六十 王世家 第三十
“大司马臣去病①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陛下过听,使臣去病待罪行闲。
宜专边塞之思虑,暴骸中野无以报,乃敢惟他议以干用事者,诚见陛下忧劳天下,哀怜百姓以自忘,亏膳贬乐,损郎员。皇子赖天,能胜衣趋拜,至今无号位师傅官。陛下恭让不恤,-臣私望,不敢越职而言。臣窃不胜犬马心,昧死愿陛下诏有司,因盛夏吉时定皇子位。②唯陛下幸察。臣去病昧死再拜以闻皇帝陛下。”三月乙亥,御史臣光守尚书令奏未央宫。制曰:“下御史。”
注①索隐霍去病也。
注②索隐按;明堂月令云“季夏月,可以封诸侯,立大官”是也。
六年三月戊申朔,乙亥,御史臣光守尚书令、丞非,①下御史书到,言:“丞相臣青翟、②御史大夫臣汤、③太常臣充、④大行令臣息、⑤太子少傅臣安⑥行宗正事昧死上言:大司马去病上疏曰:‘陛下过听,使臣去病待罪行闲。宜专边塞之思虑,暴骸中野无以报,乃敢惟他议以干用事者,诚见陛下忧劳天下,哀怜百姓以自忘,亏膳贬乐,损郎员。皇子赖天,能胜衣趋拜,至今无号位师傅官。陛下恭让不恤,-臣私望,不敢越职而言。臣窃不胜犬马心,昧死愿陛下诏有司,因盛夏吉时定皇子位。唯愿陛下幸察。’制曰‘下御史’。臣谨与中二千石、二千石臣贺等⑦议:古者裂地立国,并建诸侯以承天于,所以尊宗庙重社稷也。
今臣去病上疏,不忘其职,因以宣恩,乃道天子卑让自贬以劳天下,虑皇子未有号位。臣青翟、臣汤等宜奉义遵职,愚憧而不逮事。方今盛夏吉时,臣青翟、臣汤等昧死请立皇子臣闳、⑧臣旦、臣胥为诸侯王。昧死请所立国名。”
注①索隐按:奏状有尚书令官位,而史先阙其名耳。丞非者,或尚书左右丞,非其名也。
注②索隐庄青翟也。
注③索隐张汤。
注④索隐盖赵充也。
注⑤索隐李息。
注⑥索隐任安也。
注⑦正义公孙贺。
注⑧集解徐广曰:“一作‘-’。”
制曰:“盖闻周封八百,姬姓并列,或子、男、附庸。礼‘支子不祭’。云并建诸侯所以重社稷,朕无闻焉。且天非为君生民也。①朕之不德,海内未洽,乃以未教成者强君连城,□股肱何劝?②其更议以列侯家之。”
注①索隐左传曰“天生蒸民,立君以司牧之”,是言生人为立君长司牧之耳,非天为君而生人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一作‘敦’,一作‘勖’,一作‘观’也。”索隐谓皇子等并未习教义也。皇子未习教义,而强使为诸侯王,以君连城之人,则大臣何有所劝?
立二十六年卒,子建立为王。七年自杀。淮南、衡山谋反时,建颇闻其谋。自以为国近淮南,恐一日发,为所并,□陰作兵器,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载天子旗以出。易王死未葬,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①夜使人迎与坚服舍中。及淮南事发,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建恐,因使人多持金钱,事绝其狱。
而又信巫祝,使人祷祠妄言。建又尽与其姊弟坚。②事既闻,汉公卿请捕治建。天子不忍,使大臣□讯王。王服所犯,遂自杀。国除,地入于汉,为广陵郡。
注①集解苏林曰:“淖音泥淖。”索隐郑氏音卓,苏林音“泥淖”之“淖”,女教反。淖,姓也,齐有淖齿是。又汉书云“建召易王所爱淖姬等十人,与坚服舍中”。正义淖,女孝反。
注②索隐汉书云建女弟征臣为盖侯子妇,以易王丧来归,建复与坚也。
胶西于王端,①以孝景前三年吴楚七国反破后,端用皇子为胶西王。端为人贼戾,又陰痿,②一近妇人,病之数月。而有爱幸少年为郎。为郎者顷之与后宫乱,端禽灭之,
及杀其子母。数犯上法,汉公卿数请诛端,天子为兄弟之故不忍,而端所为滋甚。有司再请削其国,去太半。端心愠,遂为无訾省。③府库坏漏尽,腐财物以巨万计,终不得收徙。令吏毋得收租赋。端皆去-,④封其宫门,从一门出游。数变名姓,为布衣,之他郡国。
注①索隐按:广周书谥法云“能优其德曰于”。
注②正义委危反。不能御妇人。
注③集解苏林曰:“为无所訾录,无所省录。”正义颜师古云:“訾,财也。
省,视也。言不能视录资财。”
注④索隐谓不置宿-人。
相、二千石往者,奉汉法以治,端辄求其罪告之,无罪者诈药杀之。所以设诈究变,①强足以距谏,智足以饰非。相、二千石从王治,则汉绳以法。故胶西小国,而所杀伤二千石甚。
注①索隐究者,穷也。故郭璞云“究谓穷尽也”。
立四十七年,卒,竟无男代后,国除,地入于汉,为胶西郡。
右三国本王皆程姬之子也。
赵王彭祖,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广川王。赵王遂反破后,彭祖王广川。四年,徙为赵王。十五年,孝景帝崩。彭祖为人巧佞卑谄,足恭而心刻深。①好法律,持诡辩以中人。②彭祖多内宠姬及子孙。相、二千石欲奉汉法以治,则害于王家。是以每相、二千石至,彭祖衣-布衣,自行迎,除二千石舍,③多设疑事以作动之,得二千石失言,中忌讳,辄书之。二千石欲治者,则以此迫劫;不听,乃上书告,及污以坚利事。彭祖立五十余年,相、二千石无能满二岁,辄以罪去,大者死,小者刑,以故二千石莫敢治。而赵王擅权,使使□县为贾人榷会,④入多于国经租税。⑤以是赵王家多金钱,然所赐姬诸子,亦尽之矣。彭祖取故江都易王宠姬王建所盗与坚淖姬者为姬,甚爱之。
注①索隐谓刻害深,无仁恩也。
注②索隐谓诡诳之辩,以中伤于人。
注③索隐谓彭祖自为二千石埽除其舍,以迎之也。
注④集解韦昭曰:“平会两家买卖之贾也。榷者,禁他家,独王家得为之。”
索隐榷音角。独音榷,谓酤榷也。
会音侩,古外反。谓为贾人专榷买卖之贾,侩以取利,若今之和市矣。韦昭则训榷为平,其注解为得。
注⑤索隐经者,常也。谓王家入多于国家常纳之租税也。
彭祖不好治宫室、-祥,①好为吏事。上书愿督国中盗贼。常夜从走卒行徼②邯郸中。诸使过客以彭祖险陂,莫敢留邯郸。
注①集解服虔曰:“求福也。”索隐按:埤苍云“-,-祥也”。列子云“荆人鬼,越人-”。谓楚信鬼神而越信-祥也。
注②索隐上下孟反,下工吊反。徼是郊外之路,谓巡徼而伺察境界。
其太子丹与其女及同产姊坚,与其客江充有却。充告丹,丹以故废。赵更立太子。
中山靖王胜,以孝景前三年用皇子为中山王。十四年,孝景帝崩。胜为人乐酒①好内,有子枝属百二十余人。常与兄赵王相非,曰:“兄为王,专代吏治事。王者当日听音乐声色。”赵王亦非之,曰:“中山王徒日滢,不佐天子拊循百姓,何以称为藩臣!”
注①正义乐,五教反。
立四十二年卒,①子哀王昌立。一年卒,子昆侈代为中山王。②
注①索隐按:汉书建元三年,济川、中山王等来朝,闻乐而泣。天子问其故,王对以大臣内谗,肺腑日疏,其言甚雄壮,词切而理文。天子加亲亲之好。可谓汉之英藩矣。
注②索隐汉书昆侈谥康王,子顷王辅嗣,至孙国除也。
右二国本王皆贾夫人之子也。
长沙定王发,发之母唐姬,故程姬侍者。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辟,不愿进,①而饰侍者唐儿使夜进。上醉不知,以为程姬而幸之,遂有身。已乃觉非程姬也。
及生子,因命曰发。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长沙王。以其母微,无宠,故王卑湿贫国。②
注①索隐姚氏按:释名云“天子诸侯-妾以次进御,有月事者止不御,更不口说,故以丹注面目——为识,令女史见之”。王察神女赋以为“脱-裳,免簪笄,施玄-,结羽钗”-□释名所云也。说文云“-,女污也”。汉津云“见-变,不得侍祠”-音半。
注②集解应劭曰:“景帝后二年,诸王来朝,有诏更前称寿歌舞。定王但张袖小举手。左右笑其拙,上怪问之,对曰:‘臣国小地狭,不足回旋。’帝以武陵、零陵、桂阳属焉。”
立二十七年卒,子康王庸立。二十八年,卒,子鲋-立①为长沙王。
注①集解服虔曰:“-音拘。”
右一国本王唐姬之子也。
广川惠王越,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为广川王。
十二年卒,子齐立为王。①齐有幸臣桑距。已而有罪,欲诛距,距亡,王因禽其宗族。距怨王,乃上书告王齐与同产坚。自是之后,王齐数上书告言汉公卿及幸臣所忠等。②
注①索隐汉书齐谥缪王。谥法“伤人蔽贤曰缪”。
注②索隐按:汉书“又告中尉蔡彭祖”。子去嗣,坐暴虐勃乱,国除也。正义所忠,姓名。
胶东康王寄,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为胶东王。二十八年卒。淮南王谋反时,寄微闻其事,私作楼车镞矢①战守备,候淮南之起。及吏治淮南之事,辞出之。
②寄于上最亲,③意伤之,发病而死,不敢置后,于是上*(问)[闻]*。
寄有长子者名贤,母无宠;少子名庆,母爱幸,寄常欲立之,为不次,因有过,遂无言。上怜之,乃以贤为胶东王奉康王嗣,而封庆于故衡山地,为六安王。
注①集解应劭曰:“楼车,所以窥看敌国营垒之虚实也。”索隐左传云“登楼车以窥宋人”,谓看敌国营垒之虚实也。李巡注尔雅“金镞,以金为箭镝”。镞,字林音子木反。
注②集解如淳曰:“穷治其辞,出此事。”
注③集解徐广曰:“其母武帝母妹。”正义寄母王夫人□王皇后之妹,于上为从母,故寄于诸兄弟最为亲爱也。
胶东王贤立十四年卒,谥为哀王。子庆为王。①
注①集解徐广曰:“他本亦作‘庆’字,惟一本作‘建’。不宜得与叔父同名,相承之误。”
六安王庆,以元狩二年用胶东康王子为六安王。
清河哀王乘,以孝景中三年用皇子为清河王。十二年卒,无后,国除,地入于汉,为清河郡。
常山宪王舜,以孝景中五年用皇子为常山王。舜最亲,景帝少子,骄怠多滢,数犯禁,上常宽释之。立三十二年卒,太子勃代立为王。
初,宪王舜有所不爱姬生长男。①-以母无宠故,亦不得幸于王。王后修生太子勃。王内多,所幸姬生子平、子商,王后希得幸。及宪王病甚,诸幸姬常侍病,故王后亦以妒-②不常侍病,辄归舍。医进药,太子勃不自尝药,又不宿留侍病。及王薨,王后、太子乃至。宪王雅不以长子-为人数,及薨,又不分与财物。郎或说太子、王后,令诸子与长子-共分财物,太子、王后不听。太子代立,又不收恤-怨王后、太子。汉使者视宪王丧,-自言宪王病时,王后、太子不侍,及薨,六日出舍,③太子勃私坚,饮酒,博戏,击筑,与女子载驰,环城过市,入牢视囚。天子遣大行骞④验王后及问王勃,请逮勃所与坚诸证左,王又匿之。吏求捕勃大急,使人致击笞掠,擅出汉所疑囚者。有司请诛宪王后修及王勃。上以修素无行,使-陷之罪,勃无良师傅,不忍诛。有司请废王后修,徙王勃以家属处房陵,上许之。
注①集解苏林曰:“音夺。”索隐邹氏一音之悦反。苏林音夺。许慎说解字林云“他活反,字从木也”。
注②索隐-音亡报反。邹氏本作“媚”。郭璞注三苍云“-,丈夫妒也”。又云妒女为。
注③集解如淳曰:“服舍也。”
注④索隐按:谓是张骞。
勃王数月,迁于房陵,国绝。月余,天子为最亲,乃诏有司曰:“常山宪王蚤夭,后妾不和,适-诬争,陷于不义以灭国,朕甚闵焉。其封宪王子平三万户,为真定王;封子商三万户,为泗水王。”①
注①正义泗水,海州。
真定王平,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真定王。
泗水思王商,以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泗水王。十一年卒,子哀王安世立。
十一年卒,无子。于是上怜泗水王绝,乃立安世弟贺为泗水王。
右四国本王皆王夫人儿-子也。其后汉益封其支子为六安王、泗水王二国。凡儿-子孙,于今为六王。
太史公曰:高祖时诸侯皆赋,①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
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于天子。自吴楚反后,五宗王世,汉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银印。诸侯独得食租税,夺之权。其后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
注①集解徐广曰:“国所出有皆入于王也。”
【索隐述赞】景十三子,五宗亲睦。栗姬既废,临江折轴。阏于早薨,河闲儒服。余好宫苑,端事驰逐。江都有才,中山-福。长沙地小,胶东造镞。仁贤者代,-乱者
族。儿-四王,分封为六。
卷六十 王世家 第三十
“大司马臣去病①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陛下过听,使臣去病待罪行闲。
宜专边塞之思虑,暴骸中野无以报,乃敢惟他议以干用事者,诚见陛下忧劳天下,哀怜百姓以自忘,亏膳贬乐,损郎员。皇子赖天,能胜衣趋拜,至今无号位师傅官。陛下恭让不恤,-臣私望,不敢越职而言。臣窃不胜犬马心,昧死愿陛下诏有司,因盛夏吉时定皇子位。②唯陛下幸察。臣去病昧死再拜以闻皇帝陛下。”三月乙亥,御史臣光守尚书令奏未央宫。制曰:“下御史。”
注①索隐霍去病也。
注②索隐按;明堂月令云“季夏月,可以封诸侯,立大官”是也。
六年三月戊申朔,乙亥,御史臣光守尚书令、丞非,①下御史书到,言:“丞相臣青翟、②御史大夫臣汤、③太常臣充、④大行令臣息、⑤太子少傅臣安⑥行宗正事昧死上言:大司马去病上疏曰:‘陛下过听,使臣去病待罪行闲。宜专边塞之思虑,暴骸中野无以报,乃敢惟他议以干用事者,诚见陛下忧劳天下,哀怜百姓以自忘,亏膳贬乐,损郎员。皇子赖天,能胜衣趋拜,至今无号位师傅官。陛下恭让不恤,-臣私望,不敢越职而言。臣窃不胜犬马心,昧死愿陛下诏有司,因盛夏吉时定皇子位。唯愿陛下幸察。’制曰‘下御史’。臣谨与中二千石、二千石臣贺等⑦议:古者裂地立国,并建诸侯以承天于,所以尊宗庙重社稷也。
今臣去病上疏,不忘其职,因以宣恩,乃道天子卑让自贬以劳天下,虑皇子未有号位。臣青翟、臣汤等宜奉义遵职,愚憧而不逮事。方今盛夏吉时,臣青翟、臣汤等昧死请立皇子臣闳、⑧臣旦、臣胥为诸侯王。昧死请所立国名。”
注①索隐按:奏状有尚书令官位,而史先阙其名耳。丞非者,或尚书左右丞,非其名也。
注②索隐庄青翟也。
注③索隐张汤。
注④索隐盖赵充也。
注⑤索隐李息。
注⑥索隐任安也。
注⑦正义公孙贺。
注⑧集解徐广曰:“一作‘-’。”
制曰:“盖闻周封八百,姬姓并列,或子、男、附庸。礼‘支子不祭’。云并建诸侯所以重社稷,朕无闻焉。且天非为君生民也。①朕之不德,海内未洽,乃以未教成者强君连城,□股肱何劝?②其更议以列侯家之。”
注①索隐左传曰“天生蒸民,立君以司牧之”,是言生人为立君长司牧之耳,非天为君而生人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一作‘敦’,一作‘勖’,一作‘观’也。”索隐谓皇子等并未习教义也。皇子未习教义,而强使为诸侯王,以君连城之人,则大臣何有所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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