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 第11节
索隐邹诞生“卷”作“垧”,又作“-”,则卷当为“垧”,与尚书同,非衍字也。
其下“陶”字是衍耳。何以知然?解尚书者以大垧今定陶是也,旧本或傍记其地名,后人转写遂衍斯字也。正义垧,古铭反。
注②集解孔安国曰:“仲虺,汤左相奚仲之后。”索隐仲虺二音-作“垒”,音如字,尚书又作“虺”也。
注③集解孔安国曰:“绌其王命。”
注④集解徐广曰:“一作‘土’。”索隐谓禹、皋陶有功于人,建立其后,故云有立。
注⑤集解音与。
注⑥索隐帝,天也。谓蚩尤作乱,上天乃不佑之,是为弗与。有状,言其罪大而有形状,故黄帝灭之。
注⑦索隐先王指黄帝、帝尧、帝舜等言。禹、咎繇以久劳于外,故后有立。
及蚩尤作乱,天不佑之,乃致黄帝灭之。皆是先王赏有功,诛有罪,言今汝不可不勉。此汤诫其臣。
注⑧集解徐广曰:“之,一作‘政’。”索隐不道犹无道也。又诫诸侯云,汝为不道,我则无令汝之在国。
注⑨集解王肃曰:“言君臣皆有一德。”索隐按:尚书伊尹作咸有一德在太甲时,太史公记之于斯,谓成汤之日,其言又失次序。
注⑩集解马融曰:“咎单,汤司空也。明居民之法也。”
汤乃改正朔,易服色,上白,朝会以昼。
汤崩,①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帝外丙即位三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②是为帝中壬。帝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③太甲,成汤适长孙也,是为帝太甲。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作肆命,作徂后。④
注①集解皇览曰:“汤-在济陰亳县北东郭,去县三里-四方,方各十步,高七尺,上平,处平地。汉哀帝建平元年,大司空*(御)*史*[御]*长卿案行水灾,因行汤。刘向曰:‘殷汤无葬处。’”皇甫谧曰:“即位十七年而践天子位,为天子十三年,年百岁而崩。”索隐长卿,诸本多作劫姓。按:风俗通有御氏,为汉司空*(御)*史,其名长卿,明劫非也。亦有劫弥,不得为御史。正义括地志云:“薄城北郭东三里平地有汤。按:在蒙,即北薄也。又云洛州偃师县东六里有汤-,近桐宫,盖此是也。”
注②正义仲任二音。
注③正义尚书孔子序云“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不言有外丙、仲壬,而太史公采世本,有外丙、仲壬,二书不同,当是信则传信,疑则传疑。
注④集解郑玄曰:“肆命者,陈政教所当为也。徂后者,言汤之法度也。”
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①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
注①集解孔安国曰:“汤葬地。”郑玄曰:“地名也,有王离宫焉。”正义晋太康地记云:“尸乡南有亳阪,东有城,太甲所放处也。”按:尸乡在洛州偃师县西南五里也。
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训三篇,-帝太甲,称太宗。
太宗崩,子沃丁立。帝沃丁之时,伊尹卒。既葬伊尹于亳,①咎单遂训伊尹事,作沃丁。
注①集解皇览曰:“伊尹-在济陰己氏平利乡,亳近己氏。”正义括地志云:
“伊尹墓在洛州偃师县西北八里。又云宋州楚丘县西北十五里有伊尹墓,恐非也。”帝王世纪:“伊尹名挚,为汤相,号阿衡,年百岁卒,大雾三日,沃丁以天子礼葬之。”
沃丁崩,弟太庚立,是为帝太庚。帝太庚崩,子帝小甲立。①帝小甲崩,弟雍己立,是为帝雍己。殷道衰,诸侯或不至。
注①集解徐广曰:“世表云帝小甲,太庚弟也。”
帝雍己崩,弟太戊立,是为帝太戊。帝太戊立伊陟为相。①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一暮大拱。②帝太戊惧,问伊陟。伊陟曰:“臣闻妖不胜德,帝之政其有阙与?帝其修德。”太戊从之,而祥桑枯死而去。③伊陟赞言于巫咸。④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艾,⑤作太戊。帝太戊赞伊陟于庙,言弗臣,伊陟让,作原命。⑥殷复兴,诸侯归之,故称中宗。
注①集解孔安国曰:“伊陟,伊尹之子。”
注②集解孔安国曰:“祥,妖怪也。二木合生,不恭之罚。”郑玄曰:“两手-之曰拱。”索隐此云“一暮大拱”,尚书大传作“七日大拱”,与此不同。
注③索隐刘伯庄言枯死而消去不见,今以为由帝修德而妖祥遂去。
注④集解孔安国曰:“赞,告也。巫咸,臣名也。”正义按:巫咸及子贤-皆在苏州常熟县西海虞山上,盖二子本吴人也。
注⑤集解马融曰:“艾,治也。”
注⑥集解马融曰:“原,臣名也。命原以禹、汤之道我所修也。”
中宗崩,子帝中丁立。帝中丁迁于。①河-甲居相。②祖乙迁于邢。③帝中丁崩,弟外壬立,是为帝外壬。仲丁书阙不具。④帝外壬崩,弟河-甲立,是为帝河-甲。河-甲时,殷复衰。
注①集解孔安国曰:“地名。”皇甫谧曰:“或云河南敖仓是也。”索隐-亦作“嚣”,并音敖字。正义括地志云:“荥阳故城在郑州荥泽县西南十七里,殷时敖地也。”
注②集解孔安国曰:“地名,在河北。”正义括地志云:“故殷城在相州内黄县东南十三里,即河-甲所筑都之,故名殷城也。”
注③索隐邢音耿。近代本亦作“耿”。今河东皮氏县有耿乡。正义括地志云:
“绛州龙门县东南十二里耿城,故耿国也。”
注④索隐盖太史公知旧有仲丁书,今已遗阙不具也。
河-甲崩,子帝祖乙立。帝祖乙立,殷复兴。巫贤任职。
祖乙崩,子帝祖辛立。帝祖辛崩,弟沃甲立,是为帝沃甲。①帝沃甲崩,立沃甲兄祖辛之子祖丁,是为帝祖丁。帝祖丁崩,立弟沃甲之子南庚,是为帝南庚。帝南庚崩,立帝祖丁之子阳甲,是为帝阳甲。帝阳甲之时,殷衰。
注①索隐系本作“开甲”也。
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
帝阳甲崩,弟盘庚立,是为帝盘庚。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乃五迁,无定处。①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徙。②盘庚乃告谕诸侯大臣曰:“昔高后成汤与尔之先祖俱定天下,法则可修。舍而弗勉,何以成德!”乃遂涉河南,治亳,③行汤之政,然后百姓由宁,殷道复兴。诸侯来朝,以其遵成汤之德也。
注①集解孔安国曰:“自汤至盘庚凡五迁都。”正义自汤南亳迁西亳,仲丁迁-,河-甲居相,祖乙居耿,盘庚渡河,南居西亳,是五迁也。
注②集解孔安国曰:“胥,相也。民不欲徙,皆咨嗟忧愁,相与怨其上也。”
注③集解郑玄曰:“治于亳之殷地,商家自此徙,而改号曰殷亳。”皇甫谧曰:
“今偃师是也。”
帝盘庚崩,弟小辛立,是为帝小辛。帝小辛立,殷复衰。百姓思盘庚,乃作盘庚三篇。①帝小辛崩,弟小乙立,是为帝小乙。
注①索隐尚书“盘庚将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盘庚”,此以盘庚崩,弟小辛立,百姓思之,乃作盘庚,由不见古文也。
帝小乙崩,子帝武丁立。帝武丁即位,思复兴殷,而未得其佐。三年不言,政事决定于-宰,①以观国风。武丁夜梦得圣人,名曰说。以梦所见视-臣百吏,皆非也。于是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于傅险中。②是时说为胥靡,筑于傅险。③见于武丁,武丁曰是也。得而与之语,果圣人,举以为相,殷国大治。故遂以傅险姓之,号曰傅说。
注①集解郑玄曰:“-宰,天官卿贰王事者。”
注②集解徐广曰:“尸子云傅岩在北海之洲。”索隐旧本作“险”,亦作“岩”也。正义*[括]*地*(理)*志云:“傅险即傅说版筑之处,所隐之处窟名圣人窟,在今陕州河北县北七里,即虞国虢国之界。又有傅说祠。注水经云沙-水北出虞山,东南径傅岩,历傅说隐室前,俗名圣人窟。”
注③集解孔安国曰:“傅氏之岩在虞虢之界,信道所经,有-水坏道,常使胥靡刑人筑护此道。说贤而隐,代胥靡筑之,以供食也。”
帝武丁祭成汤,明日,有飞雉登鼎耳而-,①武丁惧。祖己曰:②“王勿忧,先修政事。”祖己乃训王曰:“唯天监下典厥义,③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绝其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附命正厥德,④乃曰其奈何。
鸣呼!王嗣敬民,罔非天继,常祀毋礼于□道。”⑤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殷道复兴。
注①正义音构-,雉鸣也。诗云:“雉之朝。”
注②集解孔安国曰:“贤臣名。”
注③集解孔安国曰:“言天视下民以义为常也。”
注④集解孔安国曰:“不顺德,言无义也。不服罪,不改修也。天以信命正其德,谓其有永有不永。”索隐附,依尚书音孚。
注⑤集解孔安国曰:“王者主民,当敬民事。民事无非天所嗣常也。祭祀有常,不当特丰于近也。”索隐祭祀有常,无为丰杀之礼于是以□常道。
帝武丁崩,子帝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为德,立其庙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训。①
注①集解孔安国曰:“祭之明日又祭,殷曰肜,周曰绎。”
帝祖庚崩,弟祖甲立,是为帝甲。帝甲滢乱,殷复衰。①
注①索隐国语云“帝甲乱之,七代而陨”是也。
帝甲崩,子帝廪辛立。①帝廪辛崩,弟庚丁立,是为帝庚丁。帝庚丁崩,子帝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
注①索隐汉书古今人表及帝王代纪皆作“冯辛”。
帝武乙无道,为偶人,①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②天神不胜,乃-辱之。为革囊,盛血,-而射之,命曰“射天”。武乙猎于河渭之闲,暴雷,武乙震死。子帝太丁立。帝太丁崩,子帝乙立。帝乙立,殷益衰。
注①索隐偶音寓。亦如字。正义偶,五苟反。偶,对也。以土木为人,对象于人形也。
注②正义为,于伪反。行,胡孟反。
帝乙长子曰微子启,①启母贱,不得嗣。②少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
帝乙崩,子辛立,是为帝辛,天下谓之纣。③
注①索隐微,国号。爵为子。启,名也。孔子家语云“微”或作“魏”,读从微音。邹本亦然也。
注②索隐此以启与纣异母,而郑玄称为同母,依吕氏春秋,言母当生启时犹未正立,及生纣时始正为妃,故启大而庶,纣小而嫡。
注③集解谥法曰:“残义损善曰纣。”
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①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好酒滢乐,嬖于妇人。爱妲己,②妲己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滢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③而盈钜桥之粟。④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⑤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乐戏于沙丘,⑥以酒为池,⑦县肉为林,⑧使男女□⑨相逐其闲,为长夜之饮。
注①正义帝王世纪云“纣倒曳九牛,抚梁易柱”也。
注②集解皇甫谧曰:“有苏氏美女。”索隐国语有苏氏女,妲字己姓也。
注③集解如淳曰:“新序云鹿台,其大三里,高千尺。”瓒曰:“鹿台,台名,今在朝歌城中。”正义括地志云:“鹿台在-州县西南三十二里。”
注④集解服虔曰:“钜桥,仓名。许慎曰钜鹿水之大桥也,有漕粟也。”索隐邹诞生云:“钜,大;桥,器名也。纣厚赋税,故因器而大其名。”
注⑤集解尔雅曰:“迤逦,沙丘也。”地理志曰在钜鹿东北七十里。正义括地志云:“沙丘台在邢州平乡东北二十里。竹书纪年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二百五十三年,更不徙都,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
注⑥集解徐广曰:“-,一作‘聚’。”
注⑦正义括地志云:“酒池在卫州卫县西二十三里。太公六韬云纣为酒池,回船糟丘而牛饮者三千余人为辈。”
注⑧正义县,户眠反。
注⑨正义胡瓦反。
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①以西伯昌-九侯-②鄂侯③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滢,④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里。⑤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以献纣,纣乃赦西伯。西伯出而献洛西之地,⑥以请除炮格之刑。纣乃许之,赐弓矢斧钺,使得征伐,为西伯。而用费中为政。⑦费中善谀,好利,殷人弗亲。纣又用恶来。⑧恶来善毁谗,诸侯以此益疏。
注①集解列女传曰:“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格之刑。”索隐邹诞生云“格,一音阁”。又云“见蚁布铜斗,足废而死,于是为铜格,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与列女传少异。
注②集解徐广曰:“一作‘鬼侯’。邺县有九侯城。”索隐九亦依字读,邹诞生音仇也。正义括地志云“相州滏阳县西南五十里有九侯城,亦名鬼侯城,盖殷时九侯城也。”
注③集解徐广曰:“一作‘-’,音于。野王县有-城。”
注④集解徐广曰:“一云‘无不□滢’。”
其下“陶”字是衍耳。何以知然?解尚书者以大垧今定陶是也,旧本或傍记其地名,后人转写遂衍斯字也。正义垧,古铭反。
注②集解孔安国曰:“仲虺,汤左相奚仲之后。”索隐仲虺二音-作“垒”,音如字,尚书又作“虺”也。
注③集解孔安国曰:“绌其王命。”
注④集解徐广曰:“一作‘土’。”索隐谓禹、皋陶有功于人,建立其后,故云有立。
注⑤集解音与。
注⑥索隐帝,天也。谓蚩尤作乱,上天乃不佑之,是为弗与。有状,言其罪大而有形状,故黄帝灭之。
注⑦索隐先王指黄帝、帝尧、帝舜等言。禹、咎繇以久劳于外,故后有立。
及蚩尤作乱,天不佑之,乃致黄帝灭之。皆是先王赏有功,诛有罪,言今汝不可不勉。此汤诫其臣。
注⑧集解徐广曰:“之,一作‘政’。”索隐不道犹无道也。又诫诸侯云,汝为不道,我则无令汝之在国。
注⑨集解王肃曰:“言君臣皆有一德。”索隐按:尚书伊尹作咸有一德在太甲时,太史公记之于斯,谓成汤之日,其言又失次序。
注⑩集解马融曰:“咎单,汤司空也。明居民之法也。”
汤乃改正朔,易服色,上白,朝会以昼。
汤崩,①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帝外丙即位三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②是为帝中壬。帝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③太甲,成汤适长孙也,是为帝太甲。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作肆命,作徂后。④
注①集解皇览曰:“汤-在济陰亳县北东郭,去县三里-四方,方各十步,高七尺,上平,处平地。汉哀帝建平元年,大司空*(御)*史*[御]*长卿案行水灾,因行汤。刘向曰:‘殷汤无葬处。’”皇甫谧曰:“即位十七年而践天子位,为天子十三年,年百岁而崩。”索隐长卿,诸本多作劫姓。按:风俗通有御氏,为汉司空*(御)*史,其名长卿,明劫非也。亦有劫弥,不得为御史。正义括地志云:“薄城北郭东三里平地有汤。按:在蒙,即北薄也。又云洛州偃师县东六里有汤-,近桐宫,盖此是也。”
注②正义仲任二音。
注③正义尚书孔子序云“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不言有外丙、仲壬,而太史公采世本,有外丙、仲壬,二书不同,当是信则传信,疑则传疑。
注④集解郑玄曰:“肆命者,陈政教所当为也。徂后者,言汤之法度也。”
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①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
注①集解孔安国曰:“汤葬地。”郑玄曰:“地名也,有王离宫焉。”正义晋太康地记云:“尸乡南有亳阪,东有城,太甲所放处也。”按:尸乡在洛州偃师县西南五里也。
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训三篇,-帝太甲,称太宗。
太宗崩,子沃丁立。帝沃丁之时,伊尹卒。既葬伊尹于亳,①咎单遂训伊尹事,作沃丁。
注①集解皇览曰:“伊尹-在济陰己氏平利乡,亳近己氏。”正义括地志云:
“伊尹墓在洛州偃师县西北八里。又云宋州楚丘县西北十五里有伊尹墓,恐非也。”帝王世纪:“伊尹名挚,为汤相,号阿衡,年百岁卒,大雾三日,沃丁以天子礼葬之。”
沃丁崩,弟太庚立,是为帝太庚。帝太庚崩,子帝小甲立。①帝小甲崩,弟雍己立,是为帝雍己。殷道衰,诸侯或不至。
注①集解徐广曰:“世表云帝小甲,太庚弟也。”
帝雍己崩,弟太戊立,是为帝太戊。帝太戊立伊陟为相。①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一暮大拱。②帝太戊惧,问伊陟。伊陟曰:“臣闻妖不胜德,帝之政其有阙与?帝其修德。”太戊从之,而祥桑枯死而去。③伊陟赞言于巫咸。④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艾,⑤作太戊。帝太戊赞伊陟于庙,言弗臣,伊陟让,作原命。⑥殷复兴,诸侯归之,故称中宗。
注①集解孔安国曰:“伊陟,伊尹之子。”
注②集解孔安国曰:“祥,妖怪也。二木合生,不恭之罚。”郑玄曰:“两手-之曰拱。”索隐此云“一暮大拱”,尚书大传作“七日大拱”,与此不同。
注③索隐刘伯庄言枯死而消去不见,今以为由帝修德而妖祥遂去。
注④集解孔安国曰:“赞,告也。巫咸,臣名也。”正义按:巫咸及子贤-皆在苏州常熟县西海虞山上,盖二子本吴人也。
注⑤集解马融曰:“艾,治也。”
注⑥集解马融曰:“原,臣名也。命原以禹、汤之道我所修也。”
中宗崩,子帝中丁立。帝中丁迁于。①河-甲居相。②祖乙迁于邢。③帝中丁崩,弟外壬立,是为帝外壬。仲丁书阙不具。④帝外壬崩,弟河-甲立,是为帝河-甲。河-甲时,殷复衰。
注①集解孔安国曰:“地名。”皇甫谧曰:“或云河南敖仓是也。”索隐-亦作“嚣”,并音敖字。正义括地志云:“荥阳故城在郑州荥泽县西南十七里,殷时敖地也。”
注②集解孔安国曰:“地名,在河北。”正义括地志云:“故殷城在相州内黄县东南十三里,即河-甲所筑都之,故名殷城也。”
注③索隐邢音耿。近代本亦作“耿”。今河东皮氏县有耿乡。正义括地志云:
“绛州龙门县东南十二里耿城,故耿国也。”
注④索隐盖太史公知旧有仲丁书,今已遗阙不具也。
河-甲崩,子帝祖乙立。帝祖乙立,殷复兴。巫贤任职。
祖乙崩,子帝祖辛立。帝祖辛崩,弟沃甲立,是为帝沃甲。①帝沃甲崩,立沃甲兄祖辛之子祖丁,是为帝祖丁。帝祖丁崩,立弟沃甲之子南庚,是为帝南庚。帝南庚崩,立帝祖丁之子阳甲,是为帝阳甲。帝阳甲之时,殷衰。
注①索隐系本作“开甲”也。
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
帝阳甲崩,弟盘庚立,是为帝盘庚。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乃五迁,无定处。①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徙。②盘庚乃告谕诸侯大臣曰:“昔高后成汤与尔之先祖俱定天下,法则可修。舍而弗勉,何以成德!”乃遂涉河南,治亳,③行汤之政,然后百姓由宁,殷道复兴。诸侯来朝,以其遵成汤之德也。
注①集解孔安国曰:“自汤至盘庚凡五迁都。”正义自汤南亳迁西亳,仲丁迁-,河-甲居相,祖乙居耿,盘庚渡河,南居西亳,是五迁也。
注②集解孔安国曰:“胥,相也。民不欲徙,皆咨嗟忧愁,相与怨其上也。”
注③集解郑玄曰:“治于亳之殷地,商家自此徙,而改号曰殷亳。”皇甫谧曰:
“今偃师是也。”
帝盘庚崩,弟小辛立,是为帝小辛。帝小辛立,殷复衰。百姓思盘庚,乃作盘庚三篇。①帝小辛崩,弟小乙立,是为帝小乙。
注①索隐尚书“盘庚将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盘庚”,此以盘庚崩,弟小辛立,百姓思之,乃作盘庚,由不见古文也。
帝小乙崩,子帝武丁立。帝武丁即位,思复兴殷,而未得其佐。三年不言,政事决定于-宰,①以观国风。武丁夜梦得圣人,名曰说。以梦所见视-臣百吏,皆非也。于是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于傅险中。②是时说为胥靡,筑于傅险。③见于武丁,武丁曰是也。得而与之语,果圣人,举以为相,殷国大治。故遂以傅险姓之,号曰傅说。
注①集解郑玄曰:“-宰,天官卿贰王事者。”
注②集解徐广曰:“尸子云傅岩在北海之洲。”索隐旧本作“险”,亦作“岩”也。正义*[括]*地*(理)*志云:“傅险即傅说版筑之处,所隐之处窟名圣人窟,在今陕州河北县北七里,即虞国虢国之界。又有傅说祠。注水经云沙-水北出虞山,东南径傅岩,历傅说隐室前,俗名圣人窟。”
注③集解孔安国曰:“傅氏之岩在虞虢之界,信道所经,有-水坏道,常使胥靡刑人筑护此道。说贤而隐,代胥靡筑之,以供食也。”
帝武丁祭成汤,明日,有飞雉登鼎耳而-,①武丁惧。祖己曰:②“王勿忧,先修政事。”祖己乃训王曰:“唯天监下典厥义,③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绝其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附命正厥德,④乃曰其奈何。
鸣呼!王嗣敬民,罔非天继,常祀毋礼于□道。”⑤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殷道复兴。
注①正义音构-,雉鸣也。诗云:“雉之朝。”
注②集解孔安国曰:“贤臣名。”
注③集解孔安国曰:“言天视下民以义为常也。”
注④集解孔安国曰:“不顺德,言无义也。不服罪,不改修也。天以信命正其德,谓其有永有不永。”索隐附,依尚书音孚。
注⑤集解孔安国曰:“王者主民,当敬民事。民事无非天所嗣常也。祭祀有常,不当特丰于近也。”索隐祭祀有常,无为丰杀之礼于是以□常道。
帝武丁崩,子帝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为德,立其庙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训。①
注①集解孔安国曰:“祭之明日又祭,殷曰肜,周曰绎。”
帝祖庚崩,弟祖甲立,是为帝甲。帝甲滢乱,殷复衰。①
注①索隐国语云“帝甲乱之,七代而陨”是也。
帝甲崩,子帝廪辛立。①帝廪辛崩,弟庚丁立,是为帝庚丁。帝庚丁崩,子帝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
注①索隐汉书古今人表及帝王代纪皆作“冯辛”。
帝武乙无道,为偶人,①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②天神不胜,乃-辱之。为革囊,盛血,-而射之,命曰“射天”。武乙猎于河渭之闲,暴雷,武乙震死。子帝太丁立。帝太丁崩,子帝乙立。帝乙立,殷益衰。
注①索隐偶音寓。亦如字。正义偶,五苟反。偶,对也。以土木为人,对象于人形也。
注②正义为,于伪反。行,胡孟反。
帝乙长子曰微子启,①启母贱,不得嗣。②少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
帝乙崩,子辛立,是为帝辛,天下谓之纣。③
注①索隐微,国号。爵为子。启,名也。孔子家语云“微”或作“魏”,读从微音。邹本亦然也。
注②索隐此以启与纣异母,而郑玄称为同母,依吕氏春秋,言母当生启时犹未正立,及生纣时始正为妃,故启大而庶,纣小而嫡。
注③集解谥法曰:“残义损善曰纣。”
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①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好酒滢乐,嬖于妇人。爱妲己,②妲己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滢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③而盈钜桥之粟。④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⑤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乐戏于沙丘,⑥以酒为池,⑦县肉为林,⑧使男女□⑨相逐其闲,为长夜之饮。
注①正义帝王世纪云“纣倒曳九牛,抚梁易柱”也。
注②集解皇甫谧曰:“有苏氏美女。”索隐国语有苏氏女,妲字己姓也。
注③集解如淳曰:“新序云鹿台,其大三里,高千尺。”瓒曰:“鹿台,台名,今在朝歌城中。”正义括地志云:“鹿台在-州县西南三十二里。”
注④集解服虔曰:“钜桥,仓名。许慎曰钜鹿水之大桥也,有漕粟也。”索隐邹诞生云:“钜,大;桥,器名也。纣厚赋税,故因器而大其名。”
注⑤集解尔雅曰:“迤逦,沙丘也。”地理志曰在钜鹿东北七十里。正义括地志云:“沙丘台在邢州平乡东北二十里。竹书纪年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二百五十三年,更不徙都,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
注⑥集解徐广曰:“-,一作‘聚’。”
注⑦正义括地志云:“酒池在卫州卫县西二十三里。太公六韬云纣为酒池,回船糟丘而牛饮者三千余人为辈。”
注⑧正义县,户眠反。
注⑨正义胡瓦反。
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①以西伯昌-九侯-②鄂侯③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滢,④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里。⑤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以献纣,纣乃赦西伯。西伯出而献洛西之地,⑥以请除炮格之刑。纣乃许之,赐弓矢斧钺,使得征伐,为西伯。而用费中为政。⑦费中善谀,好利,殷人弗亲。纣又用恶来。⑧恶来善毁谗,诸侯以此益疏。
注①集解列女传曰:“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格之刑。”索隐邹诞生云“格,一音阁”。又云“见蚁布铜斗,足废而死,于是为铜格,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与列女传少异。
注②集解徐广曰:“一作‘鬼侯’。邺县有九侯城。”索隐九亦依字读,邹诞生音仇也。正义括地志云“相州滏阳县西南五十里有九侯城,亦名鬼侯城,盖殷时九侯城也。”
注③集解徐广曰:“一作‘-’,音于。野王县有-城。”
注④集解徐广曰:“一云‘无不□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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