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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合成系文豪 第231节

  江弦敲了敲桌子,王扶抬起头看他一眼,“江弦?你从日本回来了?”

  “昨天刚回来。”

  江弦把一袋包装精美的明治的牛奶巧克力放去她桌上,“给伱带了点礼物,我从日本带回来的。”

  崔道怡刚好瞧见,过来打趣道:“王扶同志,江弦同志,咱们可不能拿这个腐蚀干部啊,咱们《人民文学》该过的稿子过,不该过的可不能过。”

  王扶那叫个急,赶紧把他推走,“崔老师,我这好不容易才从江弦这儿约了篇稿子,您可别说的他反悔了。”

  “哈哈哈哈。”

  江弦和崔道怡同时笑了起来。

  笑过以后,江弦从包里取出好几沓稿子,纸张有大有小,残次不齐。

  

  “王扶老师,您约的稿子我在日本写好了。”

  王扶眼前一亮,“这么多稿纸?你写了多少字?”

  “差不多十八万字吧,王扶老师,没记错你可是答应过我的,就算是长篇,也会给我一次性全部刊发。”

  《人民文学》16开,单期152页,一页大概1560字,并不准确,和排版有关,多了2500字也能放下。

  这么一算,一期《人民文学》的字数约莫二十万到四十万字左右。

  一次性刊发一篇十八万字的小说,这几乎要占掉《人民文学》这本“皇家刊物”一半的篇幅。

  “.”王扶一脸便秘。当时她答应的痛快,没想到江弦真写了个长篇,还是十八万字的大长篇。

  “王扶老师,当初可是你答应了我,我才和你约稿的,《人民文学》不能欺负我这个年轻人吧。”

  崔道怡一听都吓到了,“王扶同志,你可真敢答应,难怪这小子给你送巧克力,还真是来贿赂干部。”

  王扶豪爽,“我既然答应了,肯定给你出了,我先看看这篇稿子。”

  她从江弦手上取过这篇稿子,字迹圆鼓鼓的,还算清楚,扫了眼第一行:

  许三观卖血记?

  咝。

  卖血?

  这个书名跟剧透似得,这本书讲什么都已经剧透完了。

  “江弦同志,你这篇稿子写的还挺敏感.怎么会想到写卖血?”王扶捏着稿子,抬头看向他。

  江弦早有说辞,解释道:“您可能不知道,我爱人以前是医科院的,她妈也是医生,前前后后,听她们讲过很多医院的事情,卖血这一块儿给了我灵感。

  另一个原因就是,我有天总结了下才发现,以前写的小说那些主人公都太了不起了,不管是《棋王》还是《动物凶猛》,精通象棋的王一生,出生在大院的大院子弟,这些人物角色天生就具备着某种能量,包括上一本《铜钱街》,又是一个极端的艺术家李兰德。

  这一次我想反过来一次,就写一个平凡到泥土里的普通人,包括我一直都在追求最先锋的写法,这一次我也想换一种风格,就简简单单,不再涉及意识流那些现代派手法,安安静静的记述下许三观的故事。

  这个人从未看穿生活的本质,却依旧在苦难中热爱着生活,践行着普罗大众的英雄主义。”

  王扶和崔道怡正襟危坐,静静的听江弦讲完缘起。

  一个平凡的人,这个人在苦难中热爱生活,普罗大众的英雄主义。

  这个想法太好了!

  听江弦这么一讲,王扶反而对这篇《许三观卖血记》产生出极大兴趣,迫不及待的想要阅读一下。

第229章 全文刊发

  根龙说:“我们卖完血以后要上馆子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阿方说:“猪肝是补血的,黄酒是活血的。”

  许三观问:“你们说一次可以卖四百毫升的血,这四百毫升的血到底有多少?”

  阿方从口袋里拿出碗来,“看到这碗了吗?”

  “看到了。”

  “一次可以卖两碗。”

  “两碗?”许三观吸了一口气,“他们说吃进一碗饭,才只能长出几滴血来,这两碗血要吃多少碗饭啊?”

  阿方和根龙听后嘿嘿地笑了起来,阿方说:“光吃饭没有用,要吃炒猪肝,要喝一点黄酒。”

  王扶看了一大段文字,品味许久,很难相信这是江弦写出来的文字。

  太“朴素”了,就像是个第一次写作的庄稼汉写的一样。

  语句没有一丝一毫的技法,你说一句,我说一句,完全流水账。

  她这才理解江弦所说的转换写法是什么意思,忍不住心生顾虑。

  “他这是对此前写作方式的完全颠覆啊。”

  国内此前几乎没有作家这样写作,王扶有点担心江弦这是胡闹,糟践他的才华。

  她放下了平时阅读时用来引导自己注意力的笔尖,因为根本用不上了,接着往后阅读——

  整个故事脉络非常简单,许三观是个什么大道理都不懂的人,但他有自己的道理,遇到困境以后,他就用自己的道理,用让人哭笑不得的方法去解决困境。

  他想娶许玉兰,就请许玉兰吃东西,吃完他一算:

  “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饨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

  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许玉兰一听,惊叫起来,“伱凭什么要我嫁给你”

  许三观理直气壮:“谁让你花掉了我八角三分钱。”

  就因为这八角三分钱,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许三观是这样说服她爹的:

  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她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生出来的孩子得姓何,要是嫁给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我娶了许玉兰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

  她爹一听,太有道理了,立马把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

  “这是个赖皮啊。”王扶忍俊不禁,她慢慢的看进去了这个故事。

  江弦写的像是场生活喜剧,诙谐中带着无厘头,卖血并不是故事的主要内容,许三观的生活才是。

  天灾、人祸、意外接二连三地砸向他,许三观就用他自己那些莫名其妙的道理,苦中作乐,扛起这个家的温暖。

  十八万字,王扶花了7个小时读完。

  这7个小时绝对是极复杂的7个小时,她一会儿想笑,一会儿想哭。

  看到小说结尾,当她准备像其他小说一样,看完最后一行掩卷沉思的时候,江弦以这样一句话收尾:

  “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咝。

  王扶双眼放光。

  小说通篇都写的酣畅淋漓、引人入胜,她一直在好奇,江弦会写怎样一个耐人寻味的点睛之笔作为了结,这也是江弦此前写作的特点,是他一贯的长项。

  结果江弦写了这么一句这一句俗气又无伤大雅的俏皮话。

  既引人发笑,又发人深省。

  “真绝。”王扶忍不住感叹。

  一般到了故事最后,作者都要升华上一句两句,以便让读者掩卷沉思,他江弦居然来了这么一下。

  这份把控力,当代文坛青年作家之中,不做第二人想。

  总而言之,这部《许三观卖血记》绝对是难得一见的好小说。

  王扶激动的握起笔,构思审稿意见。

  此刻,她再也不会觉得这篇小说流水账一样浅白了。

  这哪是流水账呢?只有读过以后,才能从这些文字中砸吧出那种独特的味道。

  在金庸的小说里,最厉害的剑侠都是提着一根树枝,只用最简单的无名招式。

  江弦这篇文章的写法也近乎于此,无招胜有招,返璞归真。

  

  王扶刷刷写下一行文字:

  [江弦不再做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聆听者,在叙述时,他已经取消了自己作者的身份。

  他没有写小说,只是作为旁观者记述下这个故事。]

  凭这篇《许三观卖血记》的质量,王扶相信,《人民文学》给它一次性刊发的特殊待遇绝对不是问题。

  她也意识到这篇小说一次性全文刊发的重要性,连载会破坏这篇小说的完整,会降低读者对其艺术性的评估,浪费阅读的积极。

  “道怡同志、道怡同志。”

  王扶抱着这一沓稿子去到崔道怡的桌前,他抬起头看向她,又看看王扶拍在他桌上的稿子。

  “这是江弦同志的那篇小说?”

  王扶点点头,“我已经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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