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文豪从抄书开始 第136节
沈宜修脸红红的,白嫩的手指绞着扇子穗儿,良久,点了点头。
她不愿意接受王文龙纳妾,但想到要就此回苏州,却又觉得舍不得。
说白了,这是小姑娘第一次青春萌动。
这年头许多夫妻间一辈子也没有动心过,但沈宜修是真对王文龙心动,并且一时拔不出来了。
若不是心中想要同意婚事,沈宜修也不会隔上一天时间又叫王文龙来见她。
王文龙的条件在这年代真的算是不错,虽然他不是什么诗书大家,但自己人品才华都是十分亮眼,名仕的格调算是有了,同时还挺有钱。
从客观来讲,沈宜修也喜欢跟王文龙在一起:王文龙家里没有恶婆婆,甚至可以让李国仙写作,这说明以后自己嫁过去,想要写些东西王文龙也肯定不会干涉。
王文龙自己不觉得有什么,但这种对女子的尊重和自由在此时其他人家中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历史上沈宜修嫁给叶绍袁后别说出版诗集了,光是因为觉得沈宜修写诗会没精力操持好家务,婆婆就各种嫌弃。
如果有条件,谁想一辈子受拘束,王文龙家中这种宽松环境对沈宜修来说有莫大的吸引力,这也是为什么沈珫哪怕知道王文龙纳妾还是劝说沈宜修的原因。
沈宜修特意叫王文龙过来,其实只是心里呕不下这口气而已,小姑娘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子,而且还和对方有婚约,心里幻想的情景无比浪漫,却没想到对方居然纳了妾。
这现实实在是让沈宜修有苦难言。
徐学聚和沈珫就在不远处坐着,原本两人还未成婚这样在房间之内单独谈话都是不合礼法的事情,沈珫对沈宜修如此容忍,在这年代已经堪称溺爱了。
等小男女谈好事情王文龙便连忙去通知沈珫,见他把话题谈好,沈珫也不好说什么,倒是沈宜修主动要求:“我想去他家中看看。”
王文龙也猜得到她肯定是想见见李国仙,点头同意。
沈宜修见到李国仙之时,王文龙心里不禁捏了一把汗,却没想到两个姑娘相处居然不错。
沈宜修好奇说道:“姐姐就是在这里创作的《甄嬛传》?是直接写吗,还是要做稿子?”
“先要写大纲,然后打底稿,底稿出来还要改呢!我去把大纲拿给你看。”
李国仙毕竟长沈宜修几岁,而且从小就是在商人家庭长大,丝毫不怯场,王文龙目瞪口呆的看着几句话之后两人居然姐姐妹妹叫的亲热。
甚至沈宜修对于李国仙的印象都非常不错,觉得两人很投脾气。
李国仙走出书房,王文龙好奇的跟上去问道:“你不吃醋?你人还怪好的咧。”
李国仙转头给他翻了一个大白眼,无奈说道:“我不帮你还怎么样?好歹是个性子柔和的,也算我的运气。”
李国仙真是这么想的,她很害怕王文龙娶个厉害的大妇,和沈宜修聊了一阵,发现沈宜修温柔讲理之后就松了一口气。
而沈宜修那边也颇满意,她也觉得李国仙不是没学问的泼妇,感觉嫁过来之后两人还有话聊。
而哪怕沈宜修气消之后也觉得王文龙纳妾是正常之事,这年代女子思想就是这样。
历史上叶绍袁有五女八子,其中三女八子是沈宜修所生,另外两个女儿就是叶绍袁的小妾生的。
要知道历史上叶绍袁结婚后一直科举应酬,他几十年没考中进士,花费大量钱财,再加上分家后家产大减,有一段时间叶绍袁家的生计还需要沈宜修变卖嫁妆来维持。
叶绍袁在沈宜修死后夸奖她“有三德”曰:“德也,才与色也”。
才色是沈宜修自带的,而所谓德,就看沈宜修一辈子在叶家的生活:侍奉叶绍袁老母,养活十几个孩子,主持偌大的叶家,花费家产打点丈夫读书,丈夫几十年考不上进士从来不说丧气话,丈夫家用着她的嫁妆娶小妾生孩子,沈宜修也从来不抱怨。
相比之下,起码王文龙自己就能挣钱,沈宜修又喜欢他,在这年代就算妥妥的良配了。
第223章 轻松氛围
王文龙的父母都不在了,而沈宜修这边也只有一个父亲在这里,说定后沈珫就决定让沈宜修留在福建和王文龙成婚。
王文龙哪里会办这年代的婚礼,好在有伯父王金贵来教导,王金贵先去请先生拿了两人的生辰八字按年月日时一一的合来,没见什么犯冲的地方,便教王文龙去择吉央媒。
王文龙按照这时规矩衡量着拿了白银五百两作为聘礼,约定好吉日,邀请徐学聚作为媒人,还添上一位列名的媒人沈璟,按照礼数徐学聚就在府中设宴席款待沈珫,一餐饭吃完也就说定日期,然后还有女方回宴等等流程。
这段时间沈珫也没闲着,确定日期后他就急急忙忙的在福州置办金银珠翠首饰、各种丝绸绫罗衣服,还有羔羊酒礼果品,这些只是回礼,不算嫁妆,但也做了十几个担子抬到王文龙家里来。
然后又是许多杂事,给徐学聚媒人的衣帽银,雇吹鼓手、代果酒礼、联系花烛……
王文龙找人算了几个好日子,沈珫也不能在福建待太久,于是就选了十天以后的七月初八做大喜之日,此日阴阳不将,夫妇荣昌。
……
城外的流民还在聚集,《旬报》的粥棚依旧在开,但编辑部也不能一直轮班去施粥,此时已经恢复正常工作状态。一早王文龙就来到《旬报》编辑部门前,正好沈宜修也过来顽耍。
两边既然已经约定日期,沈珫对女儿管束也就不那么严格了,沈宜修虽然不好再去王文龙家中玩耍,却是经常到《旬报》编辑部转悠,想要事先了解一下未来相公的工作。
两人见面沈宜修脸红了红,冲王文龙行了个礼:“王大哥。”
“早。”王文龙点点头,邀请她一同进去。
“王总编,早呀。”一进到编辑部正碰上报社中的工人在打扫,抬头便冲着王文龙打招呼。
“陈二哥,今日是你值班?来的倒是勤快。”王文龙笑着道。
这时里头又有人对王文龙笑道:“总编可别说他勤快,这是他硬跟人换的,要不你当他有那良心跟别人来代班呢。”
王文龙又走去和那中年人打招呼笑道:“吴匠头,你对你这徒弟也和气些吧,要不又把人吓跑了。”
吴匠头笑着说道:“咱们《旬报》开这样高的工钱,上上下下又对工匠和气,他舍得跑?他要是跑了,我直接找他爹去。”
陈二也笑道:“师父放心,我不跑。”
王文龙掏出钥匙打开总编室的门,回头又掏出两封请柬对陈二和吴匠头道:“过几日我婚礼,还请两位来。”
“总编大婚我们自然要去。”两人连连点头说道。
沈宜修看的颇为新奇,刚才王文龙和工匠的交流让她有点疑惑。
她是富家出身,从小看到家中人跟工匠之流打交道都是不假辞色,在她印象之中她家的长辈似乎从来没有这样平等的和工匠交谈过。
而刚才的王文龙和工匠寒暄就好像是两边没有地位差别一般,甚至可以开玩笑。
“那吴匠头家里可是有势力的?”沈宜修进屋之后小声问道。
王文龙摇头说:“没听说他家有什么势力,他是汀州人,印书的手艺不错,别看他对徒弟严厉了些,但是做事很认真。”
沈宜修又忍不住问:“你平日里都这样和工匠说话吗?”
王文龙回答:“平日也是这般说话,没什么差别。”
沈宜修道:“为何这些工匠在你面前连玩笑也敢开?”
“我又不是鬼,怎能吓得人连玩笑也不敢开?”王文龙笑着说。
“可我见我家伯父、父亲跟工匠小厮之流打交道,总是颐指气使不苟言笑的。”
王文龙说道:“那是因为你们大世家要讲排场地位,自然不能乱了家中法度。而像我们编辑部,大家平日里都是工作关系,我们编辑了书稿,他们印刷,并没有谁高着谁一些,自然就不需要这些了。其实跟他们朋友相待,他们和我都觉得舒服,如果互相板着脸,抬头不见低头见,反而尴尬呢。”
沈宜修闻言笑道:“你是说爹爹他们装腔作势了?”
王文龙笑道:“我可没这么说,”想想他又问,“实话实说,你觉得自己颐指气使,让工匠奴仆个个唯唯诺诺跟跟屁虫似的,一天到晚连个真心话都听不见,不累吗?”
沈宜修想了一阵,点点头说道:“以前没这么想过,现在一想倒也是。”
沈宜修越想越有道理,以前在家中他因为家教原因,在下人面前必须装的威严,但实际上沈宜修也不过是刚刚步入青春期而已,小小年纪哪里能够面面俱到,有时出了点丑,下人表面不敢说,在背后也会偷偷取笑,主人和下人之间总要互相防着。
而王文龙家中没有多少仆人,雇佣的仆人也都不是所谓家生子,彼此之间都有尊严,虽然不能随意打骂,但沈宜修也没有那样折磨人的爱好,其实想想这种健康的关系还更加轻松,不需要整天防着下人算计、勾心斗角。
沈宜修突然觉得嫁进王文龙家也挺有意思的,王文龙家规矩没那么多,她以后的日子应该会很自在。
在编辑部忙活了一上午,下午回到家中,王文龙正碰上杨天生上门。
见杨天生手中拿着拜帖,王文龙直接请他到书房去谈话。
杨天生先笑着说道:“听闻建阳先生就要和苏州沈家结亲,到时可要请我上门吃酒呀。”
两人说话之时,李国仙正在一旁倒茶,见她脸色有些失落,王文龙连忙先对李国仙说道:“国仙你先去忙,我和杨海主有些事情要聊。”
“嗯,我去厨下看看。”李国仙冲杨天生点点头,然后便关上门出去。
李国仙离开之后王文龙才道:“请帖都写好了,只是还没来得及送去。”
“多谢多谢,到时我一定送上一份大礼。”
王文龙问道:“杨海主回去联络的情况怎样?几家海主能接纳多少移民?”
“建阳公果然关心百姓疾苦,”杨天生说道:“可这移民之事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既要联络海船,还要组织货品、银台、耕牛,更别说到乡间去招募流民,又要仔细分别,避免把奸猾之徒弄上船去。”
王文龙点头说道:“这些衙门里会全力帮忙,现在已经通知了漳泉两地的保正甲长来给本地外出的流民做名册,尽量挑选身家清白的青壮,至于组织耕牛之事也已经在安排。”
“福建府衙组织过许多次往闽西闽中的移民,也是有相关经验的,若是你们自己负担不了,各衙门都有相关吏员可以帮忙。不光是布政使司衙门,现在安抚流民是福建头等大事,要是出了乱子,大家都遭殃,只要你们说声话,其他衙门肯定也愿意帮助。你们需要的话,我可以居中联系。”
杨天生笑道:“也不必如此着急。”斟酌一阵他才说:“几位海主对于帮助移民还有些疑惑。”
第224章 尽知天下事
这也正常,王文龙点点头问道:“哪家商人不愿意参与?”
杨天生道:“海澄人李锦,这厮原本不过是一个山客,这两年在外洋跟人做生意,着实生发起来,在走西洋的客人中说话挺有份量。”
王文龙闻言就颇为不屑说道:“李锦李兴浦么?他有这想法倒也正常。”
杨天生好奇道:“建阳公也知道这李锦的名字?”
这人王文龙倒真有印象,属于万历年间的中国奇人之一。
李锦是漳州海澄县人,出生贫寒,自小外出经商,现在定居于北大年苏丹国。他早年的经历不为人所知,但是可以确定他长期跟荷兰人混,精通荷兰语,在各国历史中都留下丰富记载。
李锦是已知明代最早到达欧洲的中国人,去年他乘坐米德堡公司的商船抵达荷兰,并在那里受洗成为基督徒。
这厮至此之后就跟荷兰人混,几年之后帮助荷兰东印度公司第一舰队司令韦麻郎攻打澳门,荷兰人攻击澳门没有成功,他又建议韦麻郎占领澎湖列岛作为荷兰殖民地,为之进行策划入侵澎湖,他还帮荷兰人到福建贿赂高宷,试图让大明同意荷兰人在澎湖设立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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