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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血丹心 第491节


歇马南山下,宝剑敛锋芒。

曾寄雄心与明月,谁更狂歌放。

霸业待功成,大志安能丧。

等到东风再起时,把酒青云上!

春天终于又回到了大地,终南山北坡已经都披上了绿装,山峦之间,连绵起伏的绿意映入眼帘,令人心情无比舒畅。

忙碌的日子终于告一段落,修建在长乐塬上的长安学院经过这几年时间的筹备以后,终于已经具备了元召心目中“大学”的规模。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等到三天以后,皇帝陛下将会亲自驾临,为长安学院的正式落成典礼剪彩。

今日却是春色正好,阳光明媚。于是,当放松下来的李陵、陆浚这几个小家伙鼓捣着在元召面前提出想要去南山游玩儿一下时,本来还以为会费些周折,却没想到侯爷竟然一口就答应了下来。而且令他们惊喜的是,元召让他们组织一下,想要去的都跟着,大家来一次集体踏青。

这一下可不得了,听到这个消息后,除了他的几个弟子外,待在长乐塬上帮忙或者是因为其他原因暂时住在这儿的一帮人,便都兴高采烈的想要参加这次活动。于是,本来只不过是计划随便出来走走的事儿,便弄成了一次声势浩大的集体出游。

经过将近四年时光的沉淀,似乎是宝剑逐渐敛去了锋芒,此时少年终于蜕变成沉稳模样。他的个子虽然还并不是很高,不过是中等人的身材,但只要他站在那里,无论是在百人当中,还是在千人当中,第一眼看过去,就总是会最先关注到他的存在。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说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世间有的人,仿佛身上就自带着光芒,只要他在,便是中心。这无关乎身份,无关乎相貌,唯一相关联的便是其自身所具有的气场。

元召只是随便的一身宽松锦袍,箭袖云靴,他的头发乌黑如墨,已经留的很长,虽然总是感到不方便,不过在灵芝和泠家姐妹的强烈抗议下,他终于不敢再私自剪成短发的模样。

这几年里,他回到长安的次数很少。自从参加过皇后册封的大典后,他便大部分的时光都待在长乐塬这边了。皇帝陛下赐予的那处安国侯新府邸非常豪华,占地比原先的长乐侯府大了一倍还不止,规模简直是堪比王府了,但他过去的时候并不多。

据长安坊间流传的消息,这处位于朱雀大街中段的新府邸,皇帝陛下赐给元召是有深意的。有消息灵通的人士曾经绘声绘色的讲述过亲眼看到元召与大汉长公主夜游长安的经历。而元召新侯爵的封号“安国”据说就是出自利安公主。如此稍加联想,人人脸上便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原来,这处府邸是皇帝给自己未来预定的驸马爷准备的啊!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大汉的长公主爱煞了长乐侯元召,早已是长安城中人人皆知的秘密。碍于皇家的威严和脸面,虽然不便于公开谈论,但私下里议论起来,早已把这件事都当做了一件风韵雅事。

大汉不同于后来的唐宋等朝代。在后来的那几个朝代里,做皇家的驸马,听起来是件很荣耀的事,但实际上真正有才能有抱负的俊杰是不屑于去走这条捷径的。因为一旦娶了公主进门,那不是给自己娶媳妇,而是给家里请来了一位祖宗。君就是君,臣就是臣,身份的巨大差异,不要说做丈夫的没有地位,就算是爹娘,也要先给这位公主祖宗行礼请安的。

而且还有一个最让人无奈的原因,身为皇家驸马,就意味着这一辈子都没有办法去施展抱负做国家重臣了。皇帝开恩赏赐个闲散的官职,熬天混日头就行了。皇帝把女儿交给你,已经不需要你再去为国操劳,把全部身心好好的去为他女儿操劳就可以了,国家那么大,有的是人才,也不缺这一个。

不过大汉朝可不是这样。皇帝更不会这么浪费人才。因此,民间百姓听到名满天下的长乐侯元召已经被皇家预定,并没有什么遗憾和担心,反而觉得这才是最般配的美事佳话呢!

不过,这样的传言也终究是传言,反正直到现在为止,也还并没有一个确切的消息来确定这件事,也并没有一个有分量的朝廷人物来对此谈论过一句。好像这真的就是一个市井流言一般。

然而有细心的人还是发现了端倪。安国侯府自从开府以后,虽然里面奴仆众多,管家护卫人等俱全,但元召却很少在这边住。至于他身边的那些人,更是没有人来过。似乎这处豪华府邸真正的主人没有住进来之前,大家都心照不宣地选择了回避。

长安人虽然有千奇百怪的猜想,其实当事人心中也许并没有他们想的这么多。元召只不过是不习惯住在这里而已。用他对主父偃对答的话来说就是,长安城太拥挤了,跑个马都跑不开,哪里有在长乐塬上来的自由舒畅。

只不过,主父偃对他当时的回答并不以为然,直到今天,他仍然认为四年之前的元召还是太意气用事了。怎么能把手中的权力说抛开就抛开呢?皇帝并没有明确的要他交权,可他还是主动那样做了,而且做得很彻底。当时朝野皆惊,没有人能理解他是怎么想的。

“长安学院眼看马上就功成了,难道这件事圆满之后,元侯还不肯回到长安吗?老董,你怎么看?”

说话的是主父偃。此时他与一同出游的董仲舒正在一棵开满桃花的树下,悠闲地品茶。而与他对座的董仲舒淡淡的撇了他一眼,似乎有些奇怪于他问出这样的话,又似乎是对他所提的问题不屑一顾。

“老偃啊,你看这春光大好,桃花满山,在这样的时候问这样的问题,你不觉得大煞风景吗?有功夫去操这份闲心,还不如好好地看看手中的这本书吧!说实话,你我也算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人物了,可是你可曾想过世间竟然会出现这样的文字记录方式?反正我活了这将近七十岁,是做梦都没有梦到过的。唉!元召这家伙啊……真不知道他脑子里还会有些什么神奇的东西没有掏出来呢!”

董仲舒爱惜的抚摸着掌中的那本书,目光中的柔情似乎是在看一个绝世的美人。元召在两年之前发明出薄如蝉翼的纸张之后,已经令他目瞪口呆,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而今年他又鼓捣出了那种起名叫做“铜字印刷”的技术之后,终于在最近做好了这第一批纸质的书籍。

当董仲舒不顾这么大的年纪,亲自连夜守在旁边,终于等到第一本书装订完毕,他真真切切地捧在手中的时候,看着那封面上根据他的字体而印制上去的几个大字《诸子集成》,这位已经可称为当代学术造诣第一人的老先生禁不住涕泪横流、向天而拜!

只有真正的有识之士,才知道这样的成果出现对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未来究竟意味着什么!在他的认知中,元召这四年的时间就算什么也没干,只做了这一件事,就足已经利在当代,功传千秋了!而与这相比起来,区区朝堂上的功名利禄又算得了什么呢?

“老董啊,我的意思你没明白,我当然知道他这四年所做事的重要。可是现在,他想要干的事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可以暂时告一段落了。要想在以后的岁月里让他做更多的事,在朝堂上的位置,是绝对不能舍弃的!难道你想让他就此止步吗?哼!”

主父偃听出了董仲舒口气中对他的轻蔑之意,不禁心头有气。这老头儿只知道在书本儿里钻牛角尖,与他的脾气素来不对付,平日里还好,一旦为了某件事较起真儿来,死倔死倔的不开窍。难道自己不明白他说的那些吗?可是为了元召的将来着想,有些事必须要好好的劝他做到心中有数。

董仲舒把眼睛一瞪,他却是一直都很反感主父偃的利禄之心太重,担心他总是教导元召去追逐这些,反而会耽误许多在他看来更重要的事。正要反唇相讥,却忽听得脚步声在身后响起,随后是那个熟悉的声音呵呵笑着打了圆场。

“哎呀,清风树底,桃花落阵,两位老师倒是会享清福啊!小子却是为了你们能吃上最爱吃的这些野菜,满山坡的跑,累了一身汗呢!呵呵!”

两个人不约而同地住了嘴。这样的情形,在这几年里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互相笑着回过头时,果然看到元召正满头大汗的从远处走过来,脸上在开心的笑着。在他身后,跟着大大小小的一大帮年轻人,提着各种各样的食材,踏青出游的野餐,已经都准备好了。

“灵芝,你说他这次会跟着我父皇去长安吗?”

以来参加长安学院的落成典礼为借口,在皇后面前死缠硬磨得到同意后,提前三天就与太子刘琚溜出宫来到长乐塬上的素汐公主,悄悄地拽了拽与她携手抬着一个小竹篮的苏灵芝,充满期待的问了一句。

“这个问题嘛……我不知道!想要知道很简单啊,素汐,你现在就去自己问他嘛。嘻嘻!”

素汐自然能够听得出她语气中的奚落之意,她羞恼的伸手去往灵芝的肋下胳痒,苏灵芝最怕这一招了,忙惊慌尖叫着伸手去挡,两个人打闹着把篮子也扔了,野菜掉落了一地。

元召看了看四周忍着笑的人,感觉到头都大了些……。

第四百二十四章 天涯海角 为谁深情不负

春日里新酿的桃花酒,自然是最好的佳酿。采用新鲜的花瓣,压榨蒸酿出来之后,略存的三五日,却正是极好的滋味。

这种桃花酒,就是青郊外酒楼最近的新产。进入长安城之后,果然受到极大的欢迎。虽然在豪饮的酒客眼里,这算不的是什么酒,喝起来没有那股爽豪劲儿。但在一些文人墨客、闺阁女儿们那里,却成了一种新的时尚。并且自从卫皇后喝过给予极高的赞誉之后,喜欢这种酒的人越来越多,在长安上层人士中颇有引领潮流之势。

酒,是卓文君从青郊外亲自带人拉过来的。此刻,她与丈夫司马相如就坐在一群人的中间,与大家谈笑风生。而他们的儿子司马明珠就在草地上跑来跑去的,活泼的很。

身为朝廷太中大夫的司马相如已经蓄起了胡子,三缕墨髯飘洒胸前,更平添了几分稳重与儒雅。十几年前,他的才名就播于天下,而今身处朝堂,在政务之余作的几篇长赋气势雄浑,文魄瑰丽,深受皇帝刘彻的喜爱,隐然已经成了年轻一代中文宗之首。

他这次来,却是受皇帝的差遣,来参与主持筹备长安学院开业典礼诸般事宜的。却是恰逢其会,跟着来终南山北坡踏青郊游,携爱妻娇儿,暂别案牍劳形之苦,享清风绿意,不禁心情大好。

“两位前辈这几年耗尽心力,帮着我这义弟终于做成此事,着实不易!这等光耀千秋的大事实在是令人钦佩。长卿不才,今日且借这水酒一杯,聊表敬意!”

说完之后,先把手中的酒盏一饮而尽,神态甚是恭敬。他与元召相契多年,十分了解这个与文君有姐弟之情的人内中的心思,当年他在长乐塬上谈起过的想要建有史以来最正规学院的想法,今日终得实现,实是为他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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