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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拜占庭再起 第223节

  只是,随着战争形势的变化,那个仅仅凭借一轮骑士对冲就能决定战争走向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精锐步兵开始走上历史舞台,英格兰长弓兵,瑞士佣兵,胡斯车阵,耶尼切里,乃至后来的西班牙大方阵,罗斯射击军,都是此中翘楚。

  对于以撒而言,创业初期,为了应对君士坦丁堡的战争,以撒的常备兵几乎都是步兵,在守城战中性价比更高。

  但是,在西部应对哈夫斯王朝骑兵队的时候,步兵就显得十分呆板,行动迟缓,很容易被分割包围,围而歼之。

  于是,以撒想到了战车。

  战车当然不能使步兵变得更加迅捷,反而还会将其拖慢。

  但是,成建制的战车可以结成车阵,从而迅速形成一个小型壁垒,让骑兵无计可施,自己的步兵固守其中,等待机动部队的救援。

  通过这种方式,以撒可以在北非沿岸广袤的平坦旱地上缓慢推进,步步为营。

  在此之前,格奥尔格·杰式卡已经制造出几辆标准的胡斯战车,战车配有轮子,搭载大型塔盾,盾牌上有射击孔,可以供弓弩和火枪射击。

  部分战车上安装了一门单管火炮,可以在战争中摆放在车阵中央,向正面冲锋的敌军开火。

  但是,以撒对这种老式战车非常不满意,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构想,让格奥尔格对此进行改装。

  “陛下,这就是依照您的构想建造出的第一辆战车。”

  格奥尔格将幕布揭开,一辆崭新的战车出现在以撒面前。

  战车共有四轮,为了适应骆驼的牵引变得更高,对敌面加装大型盾牌,硬木的盾面上加装一层牛皮,用以防火。

  战车内部安放着一台造型别致的火器,数根小型炮管被固定在一起,像是一台风琴。

  风琴炮,又称米特留雷斯枪,二十几门炮管共用一个火门,只需用火绳杆点一次火,就可以同时引燃所有炮管内部的火药,在短时间内将小口径铅弹发射出去,形成火力压制。

  这种风琴炮采用了可拆卸后膛,士兵们在使用时,可以直接将发射药装入炮膛,而无须再从炮口装填火药,极大提升发射效率。

  这种可拆卸的发射药膛被称为“子炮”,炮兵们在战争之前可以准备数个子炮,打完后直接进行换弹,再将空药膛交给后勤兵,继续装填火药。

  其实,这两项技术并非来自未来,而是来自“考古”。

  早在1339年,风琴炮就开始出现,在十四世纪后半叶掀起了一股浪潮。

  爱德华三世在入侵法国之前,就曾派大臣为远征打造了一百余门风琴炮,可惜由于火药不足,发挥出的威力有限。

  1382年,根特的弗兰德斯人在战线中部署了多达两百余门风琴炮,借此击败了弗兰德斯伯爵。

  1450年的福尔米尼会战之时,风琴炮再次出现在战场上,成功打乱了敌军的阵脚,迫使其主动进攻。

  风琴炮口径很小,比火绳枪大不了多少,发射出的弹丸足以对人体造成巨大打击,却对石墙甚至坚固木墙无可奈何。

  这种武器的作用显而易见,主要用于防御而非进攻,经常有军队拿它戍守街道和城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相比于常规火炮,除了体积小,重量轻外,风琴炮还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优点——造价低廉。

  一个世纪前,一门风琴炮的造价只需一英镑出头,远比一般的攻城火炮便宜。

  以撒准备用加装了可拆卸药膛的风琴炮来替代笨重的单管火炮,安装于新式战车上,对冲锋来犯的敌军骑兵进行火力压制。

  砰砰砰——

  试练场上,一阵硝烟散去,作为标靶的一群绵羊发出惨叫,倒在血泊之中。

  以撒深吸一口气,心跳猛得加快。

  “格奥尔格,除了风琴炮,我们还可以将强弩和希腊火装上战车,以应对不同的战斗形势。”

  “我会继续拨款,伱有什么好的想法尽管实践,不要担心资金。”

  “多谢陛下!”

  格奥尔格喜不自胜。

  以撒点点头,暗自琢磨。

  必须尽快将战车部队组建起来,配套的火药,弹丸和其余部件都得加紧生产,最好直接成立一个战车工厂,专门负责新式战车的生产建造。

  这种战车当然不是万能的,由于自身的迟缓性只能被动防御,无法主动出击。

  而且,车阵的克星也有很多,火炮,火枪,重弩,这些威力强大的远程武器可以直接将组织起来的车阵打成筛子,车阵中的士兵一点反击的方法都没有。

  但是,幸运得是,以撒的两个邻居都是以骑兵为主要军事力量的国家,火器上的造诣约等于零。

  实际上,除了奥斯曼帝国之外,其余的穆斯林国家都十分厌恶火器。

  接下来,只要等战车部队成型,自己就可以沿着北非海岸,一路向西。

  到了那时,哈夫斯王朝再精锐的游骑也只不过是炮管下的羔羊罢了。

  以撒抚摸着战车上略微发烫的炮管,像是抚摸情人的手。

  “就叫它,罗马战车。”

第134章 十字军西征

  法兰西王国,普罗旺斯,马赛港。

  港口区附近的一条小巷子中,开着一间破旧的酒馆。

  这是阿兰酒馆,就像法兰西和意大利的其余大部分酒馆一样,以主人家的名字命名。

  酒馆谈不上漂亮,也说不上简陋,从内到外,无论是器具还是装饰都十分老式,透着一股陈旧之气。

  如果有懂行的老人前来小酌,一定会不由自主地发出感叹。

  在三十年前,这间酒馆还年轻时,绝对是整条街上最亮丽的风景。

  这个酒馆的老板,一定是个念旧之人。

  酒馆的位置十分优越,穿过巷子便是港口,奴隶和佣兵市场也仅仅隔着一条街。

  平常时期,来自葡萄牙和北非的奴隶商人喜欢在谈成一笔大生意后到这里消遣,来自意大利和法兰西的佣兵也会在出征之前纵酒狂歌。

  酒馆中,年逾五旬的老板阿兰静静站在柜台后,拿着一条抹布,轻轻擦拭手中的玻璃杯。

  英法百年战争结束了,对于英法两国来说,这场战争的意义同样重大。

  法兰西王国大获全胜,收复了阿基坦和诺曼底,民间情绪空前高涨,民族主义开始萌芽。

  法王查理七世赢得了巨大声誉,这使他有足够的威望对内政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收拢财政,建立常备军。

  谁都能看出,这场胜利之后,法王的影响力再也不拘于巴黎一隅,开始着手加强中央集权,与勃艮第公国等法国强藩之间的隔阂与矛盾已经无法和平解决。

  英格兰王国大败亏输,丢光了除加莱港外的所有欧洲领土,几代先王的努力化为乌有。

  这场战争的失败使英格兰的内部矛盾集中爆发,为红白玫瑰战争和英格兰宗教改革埋下伏笔。

  同时,战争使英格兰人退出了欧洲大陆,固守英伦三岛,民族认同感开始初步形成。

  但是,无论如何,在一场战争中,荣耀属于国王,土地属于贵族,财富属于商人,一切重大意义和影响则属于历史学家的史书。

  属于底层民众的,只有无尽伤痛。

  阿兰看着酒馆中寥寥无几的客人,叹一口气。

  战争结束,佣兵们不见了,民众们没钱了,新兴的商人和贵族可不会到他这里来。

  奴隶贸易倒是更加繁荣了,不过他们却有了更好的目标——阿基坦和诺曼底虽然良田千顷,但战乱多年,百姓流离,劳动力缺口更大。

  他放下杯子,坐在高脚凳上,胳膊搭在暗沉却一丝不苟的柜台上,百无聊赖地望着大门。

  在这间老式酒馆里,只有大门是新的,时不时会换上一个,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新酒客们啧啧称奇,老酒客们却早就习以为常,将其当做这间酒馆的特色之一。

  崩——

  时隔两年多,阿兰酒馆的大门再一次被撞开,这一次,连门框都碎裂开来,摔在地面。

  一颗巨硕的头颅探进门,环顾四周,看着酒馆万年不变的内饰,满意地点点头。

  还是记忆中的样子。

  巨人低下头,从门洞中挤过身子,铁甲与墙壁摩擦,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

  一个眼尖的酒客瞥见了巨人铠甲上的野猪纹章,想起曾经听说的传闻,立马叫起来。

  “阿贝尔,是你,你回来了?”

  “你脸上又添新伤疤了!”

  阿贝尔并不回答,径直向柜台走去。

  “热两桶酒,要一盆羊肉炖鹰嘴豆。”

  酒客见阿贝尔不搭话,心中一股无名火起,不知是酒意上头,还是另有倚仗,竟直接站起来,冲阿贝尔故意高声嚷嚷。

  “伱怎么一个人回来?一定又惹得雇主不高兴,被人家赶走了!”

  阿贝尔皱皱眉头,有些惊讶,回过头,冷漠地瞥了他一眼,看着阿兰老板。

  “他的哥哥跟着查理陛下立了功,被封为骑士,他现在也算是半个贵族,最近心气很高。”

  阿兰解释道。

  阿贝尔点点头,嘴角露出一抹嘲讽的微笑。

  他将腰间的战锤解下,随手一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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