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武:我继承了游戏里的邪恶组织 第1038节
在我的视角里,所谓的精神病院是对外遮掩的幌子,实际上内里是一所特殊学校。
比人类的普通高校高级多了,保密级别高到可怕。
普通高校招的是普通人,平庸的人,学点平庸的知识,找个平庸的工作,过完平庸的一生。
但精神病院不一样。
能进这里的人,个个都是天赋异禀、万里挑一的奇才。资质但凡平庸一点,你连那扇铁门都进不去。
我们不走普通高考那条路,我们是特招入校,走的是特殊类人才通道,终身学习,包分配,保就业。
我的同学们,就是那些住在同一个病房里的病友们。
我的老师们,就是那些穿白大褂的医生和护士。
他们每周都会给我们出具一份诊断报告单,就是我们的周考成绩。
而我的成绩比别人好得多。
别人拿A、拿B、拿C,我每一科都是S。
精神分裂、双相情感障碍、偏执型人格、解离性身份障碍…..任何一项科目,我都永远排在第一名。
我远远地甩开了所有的同学,我是这个学校里当之无愧的学霸,深受同学们的崇拜和老师们的器重。
后来我成了古厄尸,回想起那段岁月才终于明白,原来那里面有一部分老师,本身就是古厄尸伪装的。
老师们潜伏在人类社会里,伪装成精神科医生,实际上是在替部落寻找潜在的族人。
古厄尸的部落不靠血缘来维系,我们靠的是提早发现,然后由老师接引回部落。
而人类社会也奇怪得很,他们竟然出离地配合着,把我们这些潜在的“胎儿”聚拢在一起,养在精神病院里,等着老师们来“接生”。
我不清楚这是不是人类社会和古厄尸部落之间达成了什么秘密交易。
也许有,也许没有,也许只是前后置的两个物种在漫长而扭曲的共生中,自然形成的默契。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段岁月对我来说,就是一场漫长而精细的孕检。
老师们会在这段时间里反复观察、反复测试,逐渐确定哪个胎儿潜力最大,哪个最有希望在日后带领部落重塑辉煌。
毫无疑问,是我。
我的老师们把我的孕检报告(精神病的诊疗单),定期传回给部落。
以至于,后来当我新生的时候,当我在尸骸中睁开眼睛的时候,整个部落都在呼唤我的名字。
第937章 永恒的爱
李绛仙。
这是我的老师在我新生时为我取的名字,里面藏着他对我所有的期许与厚望。
绛是深红,仙是超脱,加起来意思就是从深红的血泊里超脱出来的厄尸。
事实证明,我后来没有辜负他的期望。
对了,差点忘记提了。
在此之前,我在精神病院当人类时,一直都被唤作9527。
我不排斥9527这个名字,这是我接受胎教时的名字,这段成功的胎教是我后来成为古厄尸后,能赢在起跑线上的关键原因。
我允许你们依旧呼唤我为9527,但我心底更喜欢你们称呼我为厄尸邪尊——李绛仙。
我顺利转化成了古厄尸。
睁开眼睛的一刹那,湿冷的空气像无数根细针扎进我新生的肺叶。视线还很模糊,像隔着一层半透明的胎膜,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站在面前的身影——我的老师,也是我的主治医生。
在精神病院的那些年里,他是最能触碰到我内心寂静深处的人。
当我对着一堵白墙喃喃低语,他都会安静地站在我身后两步远的地方,微微侧着头,仿佛墙的那一边真的站着某个隐形的人,正通过我在与他交谈。
当我的指甲在石灰墙面上划出弯弯曲曲的凹槽,碎屑卡进指甲缝里,他会用手电筒照着划痕,用鉴赏画廊油画般的语气说,这是他见过最生动的线条。
而当一些坏老师试图用结实的皮带绑住我,用粗暴的规矩惩罚我时,他总会在第一时间出现,解开勒进我皮肉的绳索,将地上我掉落的染血的刀叉还给我。
所以,当他站在太平间的冷柜前,朝我伸出骨节分明的手时,我没有丝毫犹豫便握了上去。
我记得清清楚楚,那一天,他没有穿标志性的白大褂,而是换了一袭黑袍。
袍子上绣着我从未见过的图腾,像是一种活着的苔藓,贴着布面缓缓蠕动,每一条幽暗的纹路都拥有独立的脉搏。
我盯着纹路看了很久很久,觉得它们和我画在墙上的那些图案莫名地相像。
后来,我才明白那是古厄尸一族的族徽,它在欢迎我回家。
老师看到我睁开眼,嘴角的褶皱才一点点地挤了出来。
他说:“恭喜你毕业了。现在,跟老师回家吧。”
我哭了,眼泪涌出来的时候,连我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
它们顺着我新生的尚带凉意的脸颊往下淌,淌进我同样新生的嘴角里。
味道和人类时的泪水很相似,咸的,微涩的,但其中承载的重量,已经完全不同了。
我说:“好。”
我终于等到从“精神病院学校”毕业的这一天了。
我终于可以像那些平庸而普通的人类孩子一样,在夕阳西斜的傍晚背起书包,走出校门,放学回家了。
这是我第一次放学。
也是我第一次回家。
我跟在老师身后,迈过太平间的门坎,推开那扇从来不允许我靠近的出口大门。
我们走出精神病院,走出热闹的街道,走出城市的边界。
精神病院在我身后越缩越远,白墙化作了灰墙,灰墙又化作了地平线上一个模糊的、微小的点,最后被山脊无声地吞噬。
我没有回头,也没有留恋。
没有哪个学生会在放学之后,还想回到学校里去的,哪怕我是永远的第一名。
我跟着老师,一路穿过沉默的荒野,穿过风涛阵阵的森林,穿过倒映着异象的江河湖泊。
我们整整走了七天七夜,或者更久。
最终,抵达了部落。
族尸们围了上来,仿佛他们已认识我很久很久。
他们把我簇拥在中间,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每一双眼睛里都闪烁着同样质地的东西——希冀的光芒。
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妪从尸群中挤了出来,脖颈上挂着一串骨珠。
珠子密密麻麻地串在一起,每一颗都磨得圆润光滑,泛着由无数岁月沉淀出来的琥珀色光泽,温润,却又带着一丝凉意。
她把骨珠挂在了我的脖子上。
骨珠贴上我胸口的瞬间,一阵细微的凉意穿过皮肤,直直渗进我新生的胸骨里。
“欢迎回来,新生的古厄尸。你的老师说,你叫李绛仙,将来将带领部落重现辉煌。你是部落的希望!”
这是用死去的族尸们锻造的圣物。它本已遗失了很久很久,却在你新生的那一日,被我们从一个人类手里寻了回来。
这一切,或许并非巧合。
冥冥之中,或许是厄尸鬼神的赐福。现在,我将这串圣物赐予你,它代表着厄尸鬼神,正在注视着你,保佑着你。”
我低下头,看着安安静静躺在我胸口的骨珠。
珠子贴着我新生的胸膛,随着我每一次心跳传来一脉接着一脉细微的颤动。
颤动很轻,却奇妙地和我的骨髓产生了共振,一圈一圈地荡进我身体的最深处。
仿佛真的有一双藏在天空后的眼睛,正穿透时间和空间的帷幕凝视着我。
我认真地点了点头。
往后很久很久的岁月里,我都未曾有一日,将这串骨珠摘下。
我张开双臂,用尽新生躯体的全部力气,大声吼道:
“为了部落!”
接下来的日子,我在部落里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
那是我作为一个人类时,在精神病院里,从未感受过的东西。
换而言之,我的精神病,好了。
虽然,我的思维依然转得飞快,快得像一台永不停歇的钢铁机器,每一个齿轮咬合处都因为高速运转而摩擦出刺眼的火星。
但现在,我不需要用头去撞墙来泄压了。我可以把这些飞溅的思绪,全部说给族尸们听。
我说:“我觉得,墙壁里面也住着一个厄尸。他跟我同一时间撞墙,额头对额头,只隔一层墙皮。
可我每次把墙壁撞破之后,他就藏起来了。墙里头是空的,全是碎砖和灰尘,连个脚印都没有。”
他们认真地听完,有几个还侧着头想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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