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 第66节
官员杀人与政治生命
没有必要也实在没有精力列举近几年听过的官员杀人案件。一个官员,既然到了要雇凶杀人,乃至在“亲自视察”、“亲自吃饭”之外还要“亲自举起屠刀”的境地,肯定有其情非得已之处。被官员动用杀人手段而除之的,既有情妇、二奶、正妻,这一类与官员的关系可以算是“私人关系”;也有同事、上司、下属,这一类人与官员的关系是工作关系;还有举报人被官员杀害的案例。
也许,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情非得已”的因素都是各不相同的,二奶缠着要正娶啊,正妻发狠要告发啊,上司挡道不能提拔啊,下属不服手中又捏了把柄啊,可以说,这些因素没有一个是威胁到了生命安全的,但这些并不要命的因素又足以让官员杀心顿起。显然,这些杀人的官员所要捍卫的是自己生命之外而又可以与生命相当的东西,这个东西是什么呢?是“政治生命”。
这些官员“政治生命”的价值,超过了他人的生命,以致一旦受到威胁,就要让他人付出生命。他们一定要继续在政治舞台上表演和不断升迁的位置,以致为此而不惜杀人。固然,这些人都被认定为犯罪,但在我看来,他们为权力而使出的手段,与王朝时代的人们经常会被“犯上作乱”而杀头,是具有某种相似性的,不同的只在于王朝中的人们因影响他人政治生命而掉脑袋,乃是遭受到了“王法”,而这些官员的杀人是个人行为。但从中仍然可以使人看到,在权力可以搞定一切的条件下,“政治生命”确实会成为你死我活的斗争。
这里,我想到了尼克松先生,他的“政治生命”毫无疑问是被人为终结的,不过在那个斗争中,倒也没有什么腥风血雨,政权对破坏其“政治生命”者无法约束,甚至积极推进调查,尼克松个人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他是否动过杀人之想,没有人知道,起码没有任何人为他的“政治生命”的终结而付出性命。
当然,我并不夸张地认为,官员为了其“政治生命”的延续,总是会使出杀手。我很客观地看到,更多的官员在维护其政治生命的过程中,采取了低三下四的姿态。化名“小妹”或者任何一个女性气息浓厚的名字,广发信函,请求官员的帮助,只要暗示一下“你不会愿意我们的事情让别人知道吧”,往往就可以坐等汇款的到来。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先生更是以其下跪行为,显示了他对“政治生命”的无限珍惜。当官员下跪的时候,舆论是怎样评说的呢?认为这些人毫无人格,丑态百出,成了软蛋。我想,倘若他们有了丑行,只是变成软蛋,倒也还算是人性尚存了。倘若他们都像杨国瞿等人那样,丑行眼看败露,不仅不变成软蛋,反而杀心大作,那才更加可怕。
官员之间的残杀,留下一个个血写的问号:拥有一官半职,难道比拥有生命还重要?在正常人眼中,这是无法理喻的问题,而在扭曲的“官性”那里,这却是最自然不过的逻辑——视官如命,何妨取人性命。“官性”之异于人性,在于把做官当作最高追求,一切为了做官,做官就有一切,荣华富贵系于此,身家性命系于此,官职自然就比生命还重;为求做官、保官、升官,就可以挖空心思,就可以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以命相搏。“官性”何以异于人性?说穿了,“官性”就是对人性的泯灭。而这一切,都是“官本位”社会的必然现象。
“官官相护”和“官官相杀
中国官场有两种现象根深蒂固,一种是“官官相护”。老百姓告状的,只要告的是官,没准就碰到他的保护伞──另一个官,牵一发而动全身,你仿佛身陷罗网中的蚂蚁,到处是官气、官威、官脸,整得你不死也得脱层皮。无怪乎,中国老百姓说,打死也不告官,告了也白告。另一种现象就是当下慢慢兴盛起来的“官官相杀”。
略略浏览一下10月份的报纸,便会发现两例“官官相杀”:
10月11日本地的《华商报》报导,西安市临潼区马额镇原党委书记郭天京持刀将时任该区药监局局长的寇胜法刺死。10月8日,此案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作出一审判决:郭天京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14万余元。郭之所以杀死寇胜法,原因就是平时对自己不满。
10月13日黑龙江的一份报纸报导,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长青乡3月22日晚,乡教育办公室27岁的副主任付殿忠,为了早些得到升迁机会,雇佣杀手谋杀乡教办主任孙纯才、吴景学,因为他俩离退休年龄太远。
这仅仅是官官相杀之一斑。翻开前几年的纪录,更是触目惊心:广东省阳春市财贸办副主任林启菊,“很不习惯”市长曾威斌的领导方式,感觉他老是“刁难”自己,了解到原副市长杨启周与曾市长之间积怨颇深,便找到杨启周,相约除掉曾威斌。1997年3月,杨启周与林启菊雇用杀手,50万元买曾威斌的人头。1997年4月16日,福建省环保局副局长杨锦生为谋取正局长之职,花3万元雇用黑社会势力,用浓硫酸将环保局局长杨明奕烧成重伤。2000年3月22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长青乡教育办副主任付殿忠策划谋杀了主任孙纯才。
2000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南宁分院就隆安县原副县长李绍武为保官杀人,向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李绍武的朋友杨丛“下海”办公司,李绍武加盟其中。后因利益分配不均,杨丛扬言要去法院告李绍武,搞臭他,让他当不了官。因县政府快要换届,李绍武很害怕,伙同他人用36万元雇请5个杀手,于1998年8月25日将杨丛置于死地……
“官官相护”是中国官场历来的恶习,“官官相杀”从表面上看和“官官相护”相反,但其本质却是一样的,也同样是中国官场的恶习。“官官相杀”在中国实际上源远流长。春秋战国,你整我,我整你。历朝历代更是变本加厉,各官员们使出浑身解数,相互坑害。共产党统治中国后,更是把这变成了一门艺术──斗争斗争再斗争,上至高层,下至基层官员,一派腥风血雨。不过,过去的“官官相杀”多少还是有点文明,属于文斗和权力角逐的范畴。而如今竟然发展到雇佣黑社会,使用卑鄙手段,则有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似乎已经超出了官场的游戏规则,有点丧心病狂了,太赤裸裸了。口口声声称自己是人民公仆的中国为官者,一下子“凶”形毕露,变成了一个凶神恶煞的“刀客”、“刽子手”?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第十七章官与经济
17.1官与经济
经济重来就不是孤立的经济,从来就是政治的表现。所以有关经济发展一直是比较敏感的问题,争论也很大,要么不谈,要谈的话,事先一定要把住领导的脉搏,一定要了解最新的最近的信息。
计划经济有这样几个基本特征:
一是在宏观经济领域,行政控制经济,排斥市场作用;二是在微观经济领域,扶持国有企业,消灭民营企业;三是在发展战略领域,重工业优先发展;四是在收入分配领域,批判按劳分配,搞绝对平均主义;五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全面批判西方经济学,全党学习苏联的《政治经济学》。
计划经济是一种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是一竿子插到底,既管宏观又管企业;市场经济则不同,政府调控是宏观调控制,政府只调节市场,由市场引导企业。我们抛弃计划经济,也不是反对企业有计划。计划经济与计划是两码事,切不可张冠李戴,更不能把企业计划的重要性当作否定市场取向改革的借口。
彻底的市场经济是无耻的,有的只是利益搏弈。在这种搏弈中,双方都有权去寻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关键看双方有没有利益共同点、彼此利益重合的地方有多大,以及搏弈双方的处境和力量对比。如果双方的利益非常一致,或者重合的地方很多,且双方处境相当,那么,搏弈的结果就会趋向均衡,这种均衡对双方来说,都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结果。
经济学里有句名言:资本是有嗅觉的。只要有利益的地方,资本总能知道,并且千方百计地进去获取利润。很多地方的房地产是当地重要的经济支柱,房地产的价格不断上涨,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增长而人为提升的结果。
有的人政治嗅觉相当敏感,要是事先被他嗅出了什么味道,他就会立刻采取措施,变被动为主动。所以,高手往往不从政治上入手,而是从经济上入手,使对手疏忽大意,以为只要自己政治上不出问题,就不会有问题。但他忘了一点,有时侯政治也会以经济的面貌出来,这就要犯错误、吃大亏、栽筋斗。
在过去的许多年里,一个重要的、流行的理念是“算政治帐”,于是导致了很多违反基本经济规律的荒唐和严重的浪费。如今是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年代,算帐的方法似乎完全被颠倒了过来,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用经济帐掩盖政治帐和道德帐。
中国的特色之一,就是政治话语在经济生活中依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国商场上的权力和金钱是紧密结合的,表面看起来好象遍地都是生意,其实真正的资源只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能不惜一切代价,如果不惜一切代价,这个代价太高。
从经济力量的角度看,资本的话语权越来越不容忽视,商业价值、社会价值、权力价值之间的制衡与互动机制已经体现。
一味追求效率的结果,就好象以最快的速度爬上梯子,然后发现架错了墙。
公有制在名义上是人人所有,实际上是人人都没有。这就造成人人都想占有这种现象的滋生。
试点推广模式是中国改革经验的金科玉律之一。改革开放的许多难题都是通过试点、试验田、特区逐步解决的。试点模式一般被认为稳妥郑重。但是,试点思维本质上不过是计划经济与中央集权的产物。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领导单纯当干部不搞经济不行,出不了政绩;知识分子单纯搞学问也不行,财力、物力不支持,出不了成果。只有领导与学者相结合、学问与权力相结合,才能如鱼得水、如虎添翼。
市场经济的核心,其实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买”字,一个是“卖”字;在市场经济的天平上,包括人,都是可以卖的。
垄断霸王的巨额利润,实际上就是每个老百姓的生活成本。竞争格局只是一种伪市场化的表象,背后的“利益同盟”才是垄断的本质。
一个企业家,一切思考都以利益为前提,政治正义之类的东西,并不是影响他决策的重要因素。
在现实中,最初是企业求银行贷款,当银行向企业投入大量资金以后,关系就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是银行求企业还息。至于还款,银行连想都不敢想,,因为这已经是显而易见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只要企业不破产,银行就烧高香了。开始银行是企业家的老爷,而一旦贷款到了一定规模,银行就会变成企业的儿子。再说,银行是国家的,风险也是国家的,与银行具体的信贷员没有多大的利害关系,贷给谁都是贷,只要给点好处就能打倒,太容易了。
17.2关于官商问题
官商关系的历史考察。
中华帝国从宋朝开始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其表面特征之一就是工商业的繁荣。在明清两代出现了以前没有的大商帮,晋商和徽商为其中声望最显著者。
工商业者为中国的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这些一点都没有改变人们对商人的鄙视,其中原因很复杂,最让人不能容忍的就是商人和官员之间的暧昧关系。
明清以来的商人大多数有很强的依附性,由于商人的社会地位低下,财富没有法律保证(甚至连道德保证都没有),因此他们大多数有依附于某个官僚,依附于腐败政治的倾向。骤然壮大起来的商人,在腐烂的政治环境中左右逢源,翻云覆雨。由于“钱能通神”的格言屡试不爽,他们无所忌惮地收买官员,攫取财富,他们的财富与其说来自于他们的生意头脑,不如说来自于他们杰出的交际能力,因为他们从事的是一种垄断性质的生意,只要拿到政府的特许证,就可以财富滚滚而来。
商人们利用贿赂官员来牟取发财的特殊机会,保护自己的财产,这也是他们不得已的选择。但是这种方式其实到头来并不总是有效,即使有效也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和成本。
从1865年到1890年,满清政府总共创建了21个军工企业,创办人几乎都是地方的督抚。这些企业只不过是这些督抚的另一个衙门而已。对这些企业的控制权,是与这些地方督抚的权势直接相连的。控制这些企业,是成为一方霸主的有力资本,因此大员之间常常为争夺这些企业的控制权而产生纠纷。
而近代新式企业的出现并没有改变这种局面。如果没有地方大吏的保护和扶持是建立不起来的。没有一个官方的保护人难以筹措到大额的股金,在传统的社会中,也得不到能与外国资本和旧式企业竞争的特权,躲避不了来自官方的勒索;依附于官僚,自然也就难免来自官场的骚扰和腐蚀,由于各督抚都把这些企业作为自己的私人势力范围,所以新式企业成为督抚安插亲信的肥缺。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的企业总是带有严重的衙门气息。
企业中贿赂公行,任人唯亲,冗员泛滥,正所谓“全归商办,则土棍或至阻挠;兼依官威,则吏役又多需索”。
进入民国以后,在中国丧失了基本的政治秩序后,企业与政治的关系变得异常复杂:一方面企业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能量,他们操纵政治,为军阀提供财政支持,两面三刀,朝秦暮楚,甚至可以左右政府的产生和政策方向,如上海的总商会可以影响舆论、控制市面;但另一方面,他们又极为虚弱,任何一个军阀随时都可以前来勒索,威逼企业家,甚至绑架杀害,他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更不要说能够建立正常的秩序和竞争规则。
作为一个自觉的阶级,企业家在利用政府、官员的特殊关系的时候,一定不能让这种关系危害到企业的制度理念,所以对于政治,企业是利用,而不是被同化,这之间主客关系的区别看似极为细微,但在实践中这一差别却将决定企业的命运。
会馆演绎的官商故事
官商之间的事儿,从来都是大事。自秦汉以来,封建制基本上见了鬼,皇帝要靠官僚来治理整合国家,从此以后,中国社会的两大最有势力的群体,一是官,其中包括候补和退休的,一是商,其中包括半农半商和半官半商,他们之间的事,小得了吗?不过,在一般人看来,官商之间,没有什么好事,提到“官商”后面跟着就是“勾结”,勾结之后,自然是坑害老百姓,损害国家利益。
官商勾结,是官主动还是商主动?谁是主犯,谁是从犯,这个问题,在有皇帝的年月,答案一向是清楚的,不管实际情况如何,大家都认定商家一方,是罪恶之源,就像亡国都怪那些倾城倾国的美女一样,板子不由分说,都打在老板的屁股上。即使到了今天,前几天刚看的一个黄纪苏写的话剧,《我们走在大路上》,依然是批官的时候,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打商之时,乱棍齐下,既狠又黑。在这些人看来,世道坏,就坏在商人黑心趋利,把官老爷连带老百姓都带坏了。
尽管我不相信商人都是邪恶的逐利之夫,但在官商关系上,的确商显得要主动一些。问题是,商人为什么非要巴结官?道理很简单:在官与商之间,官是绝对的强势,不仅握有公共资源(可以通过商来分享),而且享有福人祸人的权柄,一个小小的七品芝麻官,也是百里侯,人称“灭门县令”。纵使富埓王侯,一个有权的小吏,也可能让你阴沟翻船,身死财空。反过来,商人,则处于绝对的弱势,不仅权势上无法与官抗衡,连自家的身份也带有道德上的污渍,在有“市藉”的时代自不必说,身份上就是准贱民,在有了正常的法律地位之后(明清),士农工商,商依然排在四民之末。
商人勾搭官府,到底是出于分享公共资源的动机多些,还是出于自保的动机多些?这还真是个问题。
不管哪个原因多些,反正只要做买卖,就得跟官府和官员打交道,赶集买菜也就罢了,只要有个固定摊位,哪怕卖包子,也得对衙役老爷陪个笑脸,忍受人家时不时白吃几个包子。大一点的商人,跟官府打交道,途径当然有很多,但跟今天比起来,却有太多的限制,王朝政府对商人的道德岐视,无形中增大了商人与官员沟通的难度。官员接受商人的吃请,包括同赴妓馆青楼,都可能受到都老爷(明清之际的监察官)的弹劾,上门送红包,更是风险巨大,因为官衙就是官老爷的私邸(在任上的地方官,都住在衙门里),难保不让人看见,即使让自己的属下知道了,也大事不妙。这些书吏和衙役,原本就不是自己带来的,都憋着找正印官的茬,做成把柄,便于操控,为自家舞弊提供机会。因此,在那个时代,商人勾搭官员,双方必须是熟人,至少得经过熟人的介绍,这样做起来才保险。
一个新入道的商人,怎样结交官员呢?一则可以经过已经结交了官员的前辈商人做中介;一则可以通过资助家乡的儒生,看哪个有出息,是绩优股,先投资押宝;一则可以培养自己家的子弟读书,然后一步步考上去,为官为宦。除了这些一个比一个效率低的渠道之外,明清之际,官商之间,还存在着一种非常有效而且特别为官员(尤其是京官)所喜的交往渠道,这就是会馆。
那时的北京南城,是会馆的天下。大一点有以省为单位的,比如湖广会馆、山陕会馆、安徽会馆、江西会馆等等,江西会馆据说在民国还第一个备有发电机,建有西式洋楼。小一点的则以县或府为单位,如绍兴会馆、南海会馆、新会会馆等,感觉上都是地缘的圈子。
建会馆的都是商人,会馆的运作,也是商人支持,不过,会馆却跟商业关系不大。建会馆,目的是为本地进京赶考的举子提供吃住的——记住,是免费的吃住。北京的会馆,最早出现于明朝中叶,因为是为了给赶考的举子,提供吃住的方便,因此也叫“试馆”。由于发现这种会馆(试馆)对于联络京官和培养举子(候补官员和正选官员)跟商界的感情特别有效,于是会馆越办越多,到了清朝,凡是本地商业稍有规模的府县,都在北京设有会馆。会馆的建设,有各地在京的官员参与,但资金基本上来自商家(因为明清两代,官员俸禄很低,京官捞钱的机会不多,不大可能有此财力,即便有,由于京城目标明显,也没有人敢公然露富)。
许多出身科举的名人,都有过在会馆居住的历史,比如林则徐、曾国藩、李鸿章,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乾隆年间的名臣陕西人王杰,就是住在长安会馆期间中的状元,这个状元,破了西北地区几百年的天荒。
直接帮助进京赶考的举子,比起从童生开始培养来,无疑是一项短线而且见效快的投资,因为所资助的对象,基本上处在科举台阶高端的人,步入仕途的概率相对较高(最差的也是参加顺天乡试的生员),即使考不上进士,也有可能从举人大挑和五贡出身。做了官之后,如果顾念资助之恩和乡谊之情,那么就有可能对商家有所回报。更何况,很多考中进士又做了京官的同乡,如果家底不太厚,考虑到京城消费的压力,往往就住在会馆里,为商家联络官员,提供了非常大的方便。
既然会馆是商家联络官府的由头,商家当然不会把注意力,仅仅投放在资助同乡考生和京官上。因此,像样的会馆,都设有戏楼。不仅省级会馆像湖广会馆、江西会馆的戏楼特别有名,连一些府县会馆,如洪洞会馆,平介会馆,也设有戏楼,不仅演各地的地方戏,而且大演昆曲,清朝中期以后,新兴的京戏开始占据各个会馆的戏楼,成为名角和看戏的商家跟官宦出没的所在。各地的地方菜系,也随之进京,有吃有看有听的,到了看戏的时候,原来的地缘规矩就不存在了,沟通无极限。
在没有广播影视等现代传播和娱乐形式出现之前,戏曲是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消闲娱乐唯一渠道(前提当然是戏剧已经出现),官员当然也不例外,许多人不仅喜闻乐见,而且还是“顾曲周郎”,比如汤显祖和孔尚任。尤其是清朝禁止官员嫖娼之后,官员对于青楼妓馆的兴致,全都转移到了戏园子上,加剧了官员对于戏剧演员狎玩的分量,一时间,逛“相公堂子”蔚然成风。这样一来,某些设施比较好,在看戏的同时可以摆宴招待客人的会馆,就成为商人联络官员的最佳场所。通过演员这个中介,官商关系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紧密,有的名角(尤其是旦角),往往跟大商人和王公贵胄、达官贵人,同为腻友,彼此兄弟相称,乳名互唤,商人可以借机得到了大批政府的订货,以及承包政府工程的机会,甚至直接变成官商,获取垄断性商机。明朝到清朝中叶的盐商(徽商),晚清的晋商的票号业,都是会馆的杰作。而徐润、郑观应,乃至胡雪岩、盛宣怀这样的富埒天子的官商,商官的产生,也跟会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胡雪岩是红顶商人,盛宣怀则是商人红顶,因为他最后变成了朝廷实任的邮传部尚书)。
官商勾结到了这般田地,以至于李鸿章和一些淮军将领在1872年兴建安徽会馆之后(估计资金也是商人报效的),一反会馆常规,特意规定,会馆除淮军将领之外,其它人员不得入内。这到底是欲盖弥彰还是故意遮人耳目,就说不清了。反过来,可以说明当时会馆官商勾结风气之盛。
当然,商人所要联系的,并不限于官府,一切有权的人,或者跟权力中心沾边的人,都是他们联络的对象。比如宦官,六部的书吏,军机大臣家的长随等等,甚至,八国联军打进来以后,各国占领军成为北京城实际的统治者,这种情况下,商人为了生存,同样要跟他们拉关系,联络感情。八国联军总司令、德国人瓦德西在日记里曾经记录过商人请看戏的情景,地点在湖广会馆,热情的商人将瓦德西迎到雅座,为看戏的洋人准备了红酒、咖啡和西式点心(不像中国人之预备瓜子和茶水),特地邀来名角,知道洋人喜欢翻跟斗打把式,所以把武戏的分量加得很重,可惜,瓦德西一听锣鼓声响,头就大了,半途退场,生生辜负了北京商家的一片盛情。
清末科举废除以后,会馆逐渐开始式微,进入民国之后,北京虽然一度还是首都,但由于中国政治呈现多元状态,地位开始下降。一部分会馆成为一些穷京官和来京读书的外地大学生的住所,依然起到联络官府的作用,一部分则逐渐被管理者霸占,成为他们的私产。会馆这种官商联系的平台,逐渐没入历史。
会馆这种官商联络平台的存在,是明清之际的商人挖空心思创造的一种隐形制度形式。这种制度形式格外清晰地表明,在传统的中国,官商两个群体之间,存在着极大的不平衡。商人群体,只有依附官府,包括官员个人,才可能求生存和发展。靠自身的经济力量壮大,行会的组织力量,最终通过市民运动的方式,染指政治权力的途径,在中国似乎根本没有市场,商人甚至不乐于做这个方面的尝试,他们更热衷于通过软性的贿赂方式,实现跟官府以及官员个人的结合,从而获得安全的保障,以及分享垄断权力。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不惜迂回曲折,通过地缘关系,借助资助举子的名义,转弯抹角地跟官员,尤其是高级官员搭上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商人群体的依附性,得到了他们自身行为的高度强化。
在当代中国,自从计划经济告别历史舞台之后,新生的企业家阶层,似乎依然无师自通地在袭承前辈商人的故技,他们对于依靠自身力量改造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制度环境不感兴趣,对市民运动畏之如虎,反而特别热衷跟官府和官员个人的私下结合,从找保护伞到寻租,实际上随着最终可能仅仅是舔上一点官员吞噬国家和民众利益的余沥。为了在国家加大反腐力度的情况下,更好地跟官员拉关系,某些商人对上党校学习和参加某些重点高校的高级管理班特别有兴趣,其主要目的,无非是力图跟官员有机会接近,建立“同学”关系,最终在双方的交易中,加大保险系数,让官员更放心。不消说,从这些行为上,我们或多或少可以嗅出昔日“会馆”的陈年霉味。
历史告诉我们,尽管有会馆这种运转有效的沟通平台,但中国的商界并没有因此而得到真正的发展,明清的“资本主义”只好一直萌芽下去,从来长不成树,现代工商业只有在清末到民国的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变革中,才赢来了自己两个黄金发展期(1914到1918;1927到1937),成长起新一代企业家群体。然而,在清末崛起的一代企业家损失殆尽之后,令人想不到的是,第二茬的企业家群体却重蹈会馆时代商人的覆辙,不能不令人感到悲哀。
事实上,腐败的官员,并不是一个好的保护伞,基本上没有可靠性。而对公共物品的分享掠夺,官员往往占有更大份额,而且既不承担风险,也不付出成本,而且还有在大事不妙的情况下,反噬的可能。现在的官商合作中,官员的份额越来越大,贪欲会使他们变得非常疯狂,贪欲使合作的“诚信”荡然无存,只要有必要,他们毫不犹豫地吞掉合作伙伴,这样的事情,现在是越来越多了。官商结合,现代市场运作,资本运作的结果,使得今天的官僚阶层获得了史无前例的充沛财力,手中的权力变得格外的强大,不仅可以方便地操纵政策的制定,聚敛社会资源,刮老百姓的钱,而且终有一天可以吞噬合作者,因为他们有这个能力,这个能力,部分来自于迷恋政府权力的企业家。一个老百姓都知道的真理:作茧者,终究是要自缚的。
在中国的企业家中,最令人诟病的小煤窑主。各地的小煤窑主,都在做着一样的事情,在安全设施不具备的条件下招募工人下井挖煤,出了矿难则掩盖事故,转移尸体。但是几乎每个能运转的小煤窑,背后都有官员。官员平时分享着煤窑的利润,出了事,只要瞒不住了,前来查处的人中,也往往有昔日拿股份的官员。等于是婊子要做,牌坊要立,扫黄也要参加。小煤窑主固然可恨,但是这样官员呢?我们看到,最大的利益,官僚拿走,最黑的黑锅,往往都是企业家在背,我们要问,你们还能背多久?
今天,北京城里,昔日残留的会馆还有孑孓,有的如湖广会馆,还重新修缮,再度开放,戏迷们依旧可以前去听戏。但是这些会馆留下的残墙剩瓦也许想不到,时间过了这么久,昔日的官商故事还在继续演绎着新的悲喜剧。
历史上红极一时的“红顶”商帮莫如晋商和徽商。他们盛极而衰的原因除了战乱之外,最主要最致命的一点就是依附官场。自古以来,官场就没有起码的是非或道德标准,只认同实用的游戏规则和现实的生活逻辑,一旦他们手中的权力消失,那么附庸在官员身上的商人就不可抗拒地走向其悲剧的宿命。
表面上看来,商人在传统中国社会中自始至终受制于重农抑商政策,也没有社会地位,虽然握有万贯财富,足以傲视权力,但始终摆脱不了权力对他的干预;政治上是弱势力群体,需要权力的庇护,为了少被官府干预,甚至获利于官府,迫使其不得不依附政府,而且紧密联手,与官场的往来密切。其实在他们看来,紧密依附于官府不仅是最有效的产财之道,而且是还可以保障自己财产安全的最可靠的办法。
徽商后起于晋商,但手腕更为活络,商业成功后喜欢交接权贵,倚重权力;游刃于官场,左右逢源;善借权势之力,利用官场敛财;也善于以金钱贿赂,收买权势人物,以商人身份赢得官府头衔,以顶戴之便获得特许和专营之利。
现实生活中的逻辑无法解释官府与晋商之间的奥妙。无论是晋商还是徽商,发家之初他们都只是将生存利益放在第一位,毕竟与官府打交道会使自己的命运充满无穷的变数。然而传统的中国社会处境迫使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寻找强势集团的庇护,历代王朝中的强势集团无非就是官僚集团、军阀以及悍匪,而官僚集团是显性的社会主流,权力与财富的结盟顺理成章,而且权势还可以给商人带来巨大财富,但权势的险恶无处不在,所以攀附权贵的晋商和徽商,以及历代的官商走向衰落也就成了定局。
官与商的关系
官府与企业的关系,既是一个古老的问题,又是一个现代的问题。
说古老,自打商业出现,官与商之间的纠结便没完没了。就是中国踏上了现代化之途,官府与企业的关系错综复杂,不断变形,直至今日,这种关系仍然千奇百怪,没有定法。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不管朝代如何变迁,不管意识形态如何调整,官与商的实质关系并无改变。
一份县政府的文件中说:“政府再小也是政府,企业再大还是企业,政府必须领导企业。我们政府前些年放水养鱼,现在该企业加大对政府的回报力度了”。其传统的父母官心态溢于言表,完全看不出现代政府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的一般姿态。
概括起来说,令企业头疼的官商关系无非以下几种类型:
1、新官不认旧帐,前任的承诺毫无法律保障,后任在情况改变后便擅自推翻;
2、大官好办,小吏难缠。上级领导表态支持的事情,下边的办事人员虚与推委,企业不吐血不算完事;
3、随意干涉企业的经营(主要是国有企业),以行政意志替代市场规律;
4、乱摊派、乱罚款;
5、更有甚者,官商勾结,权力寻租。
官商关系之所以显得日益紧迫,是因为现代工商业越来越要求规范的法制环境和可以预期的经营前景,如果所有的企业只是靠搞定官府,一对一的利益博弈,那么所有的企业都将面对不确定的市场风险,这对企业而言,显然是致命的。
中国是一个有2000多年历史的中央集权传统的国家,政府几乎控制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的力量极端弱小。经历了改革开放,在市场经济的进程中,社会力量逐渐发育。此刻,调整官与商的关系,为现代工商业开创一个更好的行政环境,规范政府的行为,已经成为中国能否完成现代化的最关键的环节。
政府主导了企业的一切,这在全国都有案例。
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如此,创业者无法主导企业的命运,企业在政府的耳提面命之下会出现什么结局。
政府官员出任企业之职,股权任其转手倒卖,关于官员随时的干预难以节制,如果不中断政府之手的限制,那么,无法独立经营的企业其命运仍将一再重演。
既然企业沦于政府股掌之间,其被任意拨弄只在于政府意志操纵者的好恶了。
没有必要也实在没有精力列举近几年听过的官员杀人案件。一个官员,既然到了要雇凶杀人,乃至在“亲自视察”、“亲自吃饭”之外还要“亲自举起屠刀”的境地,肯定有其情非得已之处。被官员动用杀人手段而除之的,既有情妇、二奶、正妻,这一类与官员的关系可以算是“私人关系”;也有同事、上司、下属,这一类人与官员的关系是工作关系;还有举报人被官员杀害的案例。
也许,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情非得已”的因素都是各不相同的,二奶缠着要正娶啊,正妻发狠要告发啊,上司挡道不能提拔啊,下属不服手中又捏了把柄啊,可以说,这些因素没有一个是威胁到了生命安全的,但这些并不要命的因素又足以让官员杀心顿起。显然,这些杀人的官员所要捍卫的是自己生命之外而又可以与生命相当的东西,这个东西是什么呢?是“政治生命”。
这些官员“政治生命”的价值,超过了他人的生命,以致一旦受到威胁,就要让他人付出生命。他们一定要继续在政治舞台上表演和不断升迁的位置,以致为此而不惜杀人。固然,这些人都被认定为犯罪,但在我看来,他们为权力而使出的手段,与王朝时代的人们经常会被“犯上作乱”而杀头,是具有某种相似性的,不同的只在于王朝中的人们因影响他人政治生命而掉脑袋,乃是遭受到了“王法”,而这些官员的杀人是个人行为。但从中仍然可以使人看到,在权力可以搞定一切的条件下,“政治生命”确实会成为你死我活的斗争。
这里,我想到了尼克松先生,他的“政治生命”毫无疑问是被人为终结的,不过在那个斗争中,倒也没有什么腥风血雨,政权对破坏其“政治生命”者无法约束,甚至积极推进调查,尼克松个人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他是否动过杀人之想,没有人知道,起码没有任何人为他的“政治生命”的终结而付出性命。
当然,我并不夸张地认为,官员为了其“政治生命”的延续,总是会使出杀手。我很客观地看到,更多的官员在维护其政治生命的过程中,采取了低三下四的姿态。化名“小妹”或者任何一个女性气息浓厚的名字,广发信函,请求官员的帮助,只要暗示一下“你不会愿意我们的事情让别人知道吧”,往往就可以坐等汇款的到来。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先生更是以其下跪行为,显示了他对“政治生命”的无限珍惜。当官员下跪的时候,舆论是怎样评说的呢?认为这些人毫无人格,丑态百出,成了软蛋。我想,倘若他们有了丑行,只是变成软蛋,倒也还算是人性尚存了。倘若他们都像杨国瞿等人那样,丑行眼看败露,不仅不变成软蛋,反而杀心大作,那才更加可怕。
官员之间的残杀,留下一个个血写的问号:拥有一官半职,难道比拥有生命还重要?在正常人眼中,这是无法理喻的问题,而在扭曲的“官性”那里,这却是最自然不过的逻辑——视官如命,何妨取人性命。“官性”之异于人性,在于把做官当作最高追求,一切为了做官,做官就有一切,荣华富贵系于此,身家性命系于此,官职自然就比生命还重;为求做官、保官、升官,就可以挖空心思,就可以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以命相搏。“官性”何以异于人性?说穿了,“官性”就是对人性的泯灭。而这一切,都是“官本位”社会的必然现象。
“官官相护”和“官官相杀
中国官场有两种现象根深蒂固,一种是“官官相护”。老百姓告状的,只要告的是官,没准就碰到他的保护伞──另一个官,牵一发而动全身,你仿佛身陷罗网中的蚂蚁,到处是官气、官威、官脸,整得你不死也得脱层皮。无怪乎,中国老百姓说,打死也不告官,告了也白告。另一种现象就是当下慢慢兴盛起来的“官官相杀”。
略略浏览一下10月份的报纸,便会发现两例“官官相杀”:
10月11日本地的《华商报》报导,西安市临潼区马额镇原党委书记郭天京持刀将时任该区药监局局长的寇胜法刺死。10月8日,此案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作出一审判决:郭天京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14万余元。郭之所以杀死寇胜法,原因就是平时对自己不满。
10月13日黑龙江的一份报纸报导,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长青乡3月22日晚,乡教育办公室27岁的副主任付殿忠,为了早些得到升迁机会,雇佣杀手谋杀乡教办主任孙纯才、吴景学,因为他俩离退休年龄太远。
这仅仅是官官相杀之一斑。翻开前几年的纪录,更是触目惊心:广东省阳春市财贸办副主任林启菊,“很不习惯”市长曾威斌的领导方式,感觉他老是“刁难”自己,了解到原副市长杨启周与曾市长之间积怨颇深,便找到杨启周,相约除掉曾威斌。1997年3月,杨启周与林启菊雇用杀手,50万元买曾威斌的人头。1997年4月16日,福建省环保局副局长杨锦生为谋取正局长之职,花3万元雇用黑社会势力,用浓硫酸将环保局局长杨明奕烧成重伤。2000年3月22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长青乡教育办副主任付殿忠策划谋杀了主任孙纯才。
2000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南宁分院就隆安县原副县长李绍武为保官杀人,向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李绍武的朋友杨丛“下海”办公司,李绍武加盟其中。后因利益分配不均,杨丛扬言要去法院告李绍武,搞臭他,让他当不了官。因县政府快要换届,李绍武很害怕,伙同他人用36万元雇请5个杀手,于1998年8月25日将杨丛置于死地……
“官官相护”是中国官场历来的恶习,“官官相杀”从表面上看和“官官相护”相反,但其本质却是一样的,也同样是中国官场的恶习。“官官相杀”在中国实际上源远流长。春秋战国,你整我,我整你。历朝历代更是变本加厉,各官员们使出浑身解数,相互坑害。共产党统治中国后,更是把这变成了一门艺术──斗争斗争再斗争,上至高层,下至基层官员,一派腥风血雨。不过,过去的“官官相杀”多少还是有点文明,属于文斗和权力角逐的范畴。而如今竟然发展到雇佣黑社会,使用卑鄙手段,则有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似乎已经超出了官场的游戏规则,有点丧心病狂了,太赤裸裸了。口口声声称自己是人民公仆的中国为官者,一下子“凶”形毕露,变成了一个凶神恶煞的“刀客”、“刽子手”?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第十七章官与经济
17.1官与经济
经济重来就不是孤立的经济,从来就是政治的表现。所以有关经济发展一直是比较敏感的问题,争论也很大,要么不谈,要谈的话,事先一定要把住领导的脉搏,一定要了解最新的最近的信息。
计划经济有这样几个基本特征:
一是在宏观经济领域,行政控制经济,排斥市场作用;二是在微观经济领域,扶持国有企业,消灭民营企业;三是在发展战略领域,重工业优先发展;四是在收入分配领域,批判按劳分配,搞绝对平均主义;五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全面批判西方经济学,全党学习苏联的《政治经济学》。
计划经济是一种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是一竿子插到底,既管宏观又管企业;市场经济则不同,政府调控是宏观调控制,政府只调节市场,由市场引导企业。我们抛弃计划经济,也不是反对企业有计划。计划经济与计划是两码事,切不可张冠李戴,更不能把企业计划的重要性当作否定市场取向改革的借口。
彻底的市场经济是无耻的,有的只是利益搏弈。在这种搏弈中,双方都有权去寻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关键看双方有没有利益共同点、彼此利益重合的地方有多大,以及搏弈双方的处境和力量对比。如果双方的利益非常一致,或者重合的地方很多,且双方处境相当,那么,搏弈的结果就会趋向均衡,这种均衡对双方来说,都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结果。
经济学里有句名言:资本是有嗅觉的。只要有利益的地方,资本总能知道,并且千方百计地进去获取利润。很多地方的房地产是当地重要的经济支柱,房地产的价格不断上涨,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增长而人为提升的结果。
有的人政治嗅觉相当敏感,要是事先被他嗅出了什么味道,他就会立刻采取措施,变被动为主动。所以,高手往往不从政治上入手,而是从经济上入手,使对手疏忽大意,以为只要自己政治上不出问题,就不会有问题。但他忘了一点,有时侯政治也会以经济的面貌出来,这就要犯错误、吃大亏、栽筋斗。
在过去的许多年里,一个重要的、流行的理念是“算政治帐”,于是导致了很多违反基本经济规律的荒唐和严重的浪费。如今是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年代,算帐的方法似乎完全被颠倒了过来,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用经济帐掩盖政治帐和道德帐。
中国的特色之一,就是政治话语在经济生活中依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国商场上的权力和金钱是紧密结合的,表面看起来好象遍地都是生意,其实真正的资源只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能不惜一切代价,如果不惜一切代价,这个代价太高。
从经济力量的角度看,资本的话语权越来越不容忽视,商业价值、社会价值、权力价值之间的制衡与互动机制已经体现。
一味追求效率的结果,就好象以最快的速度爬上梯子,然后发现架错了墙。
公有制在名义上是人人所有,实际上是人人都没有。这就造成人人都想占有这种现象的滋生。
试点推广模式是中国改革经验的金科玉律之一。改革开放的许多难题都是通过试点、试验田、特区逐步解决的。试点模式一般被认为稳妥郑重。但是,试点思维本质上不过是计划经济与中央集权的产物。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领导单纯当干部不搞经济不行,出不了政绩;知识分子单纯搞学问也不行,财力、物力不支持,出不了成果。只有领导与学者相结合、学问与权力相结合,才能如鱼得水、如虎添翼。
市场经济的核心,其实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买”字,一个是“卖”字;在市场经济的天平上,包括人,都是可以卖的。
垄断霸王的巨额利润,实际上就是每个老百姓的生活成本。竞争格局只是一种伪市场化的表象,背后的“利益同盟”才是垄断的本质。
一个企业家,一切思考都以利益为前提,政治正义之类的东西,并不是影响他决策的重要因素。
在现实中,最初是企业求银行贷款,当银行向企业投入大量资金以后,关系就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是银行求企业还息。至于还款,银行连想都不敢想,,因为这已经是显而易见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只要企业不破产,银行就烧高香了。开始银行是企业家的老爷,而一旦贷款到了一定规模,银行就会变成企业的儿子。再说,银行是国家的,风险也是国家的,与银行具体的信贷员没有多大的利害关系,贷给谁都是贷,只要给点好处就能打倒,太容易了。
17.2关于官商问题
官商关系的历史考察。
中华帝国从宋朝开始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其表面特征之一就是工商业的繁荣。在明清两代出现了以前没有的大商帮,晋商和徽商为其中声望最显著者。
工商业者为中国的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这些一点都没有改变人们对商人的鄙视,其中原因很复杂,最让人不能容忍的就是商人和官员之间的暧昧关系。
明清以来的商人大多数有很强的依附性,由于商人的社会地位低下,财富没有法律保证(甚至连道德保证都没有),因此他们大多数有依附于某个官僚,依附于腐败政治的倾向。骤然壮大起来的商人,在腐烂的政治环境中左右逢源,翻云覆雨。由于“钱能通神”的格言屡试不爽,他们无所忌惮地收买官员,攫取财富,他们的财富与其说来自于他们的生意头脑,不如说来自于他们杰出的交际能力,因为他们从事的是一种垄断性质的生意,只要拿到政府的特许证,就可以财富滚滚而来。
商人们利用贿赂官员来牟取发财的特殊机会,保护自己的财产,这也是他们不得已的选择。但是这种方式其实到头来并不总是有效,即使有效也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和成本。
从1865年到1890年,满清政府总共创建了21个军工企业,创办人几乎都是地方的督抚。这些企业只不过是这些督抚的另一个衙门而已。对这些企业的控制权,是与这些地方督抚的权势直接相连的。控制这些企业,是成为一方霸主的有力资本,因此大员之间常常为争夺这些企业的控制权而产生纠纷。
而近代新式企业的出现并没有改变这种局面。如果没有地方大吏的保护和扶持是建立不起来的。没有一个官方的保护人难以筹措到大额的股金,在传统的社会中,也得不到能与外国资本和旧式企业竞争的特权,躲避不了来自官方的勒索;依附于官僚,自然也就难免来自官场的骚扰和腐蚀,由于各督抚都把这些企业作为自己的私人势力范围,所以新式企业成为督抚安插亲信的肥缺。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的企业总是带有严重的衙门气息。
企业中贿赂公行,任人唯亲,冗员泛滥,正所谓“全归商办,则土棍或至阻挠;兼依官威,则吏役又多需索”。
进入民国以后,在中国丧失了基本的政治秩序后,企业与政治的关系变得异常复杂:一方面企业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能量,他们操纵政治,为军阀提供财政支持,两面三刀,朝秦暮楚,甚至可以左右政府的产生和政策方向,如上海的总商会可以影响舆论、控制市面;但另一方面,他们又极为虚弱,任何一个军阀随时都可以前来勒索,威逼企业家,甚至绑架杀害,他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更不要说能够建立正常的秩序和竞争规则。
作为一个自觉的阶级,企业家在利用政府、官员的特殊关系的时候,一定不能让这种关系危害到企业的制度理念,所以对于政治,企业是利用,而不是被同化,这之间主客关系的区别看似极为细微,但在实践中这一差别却将决定企业的命运。
会馆演绎的官商故事
官商之间的事儿,从来都是大事。自秦汉以来,封建制基本上见了鬼,皇帝要靠官僚来治理整合国家,从此以后,中国社会的两大最有势力的群体,一是官,其中包括候补和退休的,一是商,其中包括半农半商和半官半商,他们之间的事,小得了吗?不过,在一般人看来,官商之间,没有什么好事,提到“官商”后面跟着就是“勾结”,勾结之后,自然是坑害老百姓,损害国家利益。
官商勾结,是官主动还是商主动?谁是主犯,谁是从犯,这个问题,在有皇帝的年月,答案一向是清楚的,不管实际情况如何,大家都认定商家一方,是罪恶之源,就像亡国都怪那些倾城倾国的美女一样,板子不由分说,都打在老板的屁股上。即使到了今天,前几天刚看的一个黄纪苏写的话剧,《我们走在大路上》,依然是批官的时候,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打商之时,乱棍齐下,既狠又黑。在这些人看来,世道坏,就坏在商人黑心趋利,把官老爷连带老百姓都带坏了。
尽管我不相信商人都是邪恶的逐利之夫,但在官商关系上,的确商显得要主动一些。问题是,商人为什么非要巴结官?道理很简单:在官与商之间,官是绝对的强势,不仅握有公共资源(可以通过商来分享),而且享有福人祸人的权柄,一个小小的七品芝麻官,也是百里侯,人称“灭门县令”。纵使富埓王侯,一个有权的小吏,也可能让你阴沟翻船,身死财空。反过来,商人,则处于绝对的弱势,不仅权势上无法与官抗衡,连自家的身份也带有道德上的污渍,在有“市藉”的时代自不必说,身份上就是准贱民,在有了正常的法律地位之后(明清),士农工商,商依然排在四民之末。
商人勾搭官府,到底是出于分享公共资源的动机多些,还是出于自保的动机多些?这还真是个问题。
不管哪个原因多些,反正只要做买卖,就得跟官府和官员打交道,赶集买菜也就罢了,只要有个固定摊位,哪怕卖包子,也得对衙役老爷陪个笑脸,忍受人家时不时白吃几个包子。大一点的商人,跟官府打交道,途径当然有很多,但跟今天比起来,却有太多的限制,王朝政府对商人的道德岐视,无形中增大了商人与官员沟通的难度。官员接受商人的吃请,包括同赴妓馆青楼,都可能受到都老爷(明清之际的监察官)的弹劾,上门送红包,更是风险巨大,因为官衙就是官老爷的私邸(在任上的地方官,都住在衙门里),难保不让人看见,即使让自己的属下知道了,也大事不妙。这些书吏和衙役,原本就不是自己带来的,都憋着找正印官的茬,做成把柄,便于操控,为自家舞弊提供机会。因此,在那个时代,商人勾搭官员,双方必须是熟人,至少得经过熟人的介绍,这样做起来才保险。
一个新入道的商人,怎样结交官员呢?一则可以经过已经结交了官员的前辈商人做中介;一则可以通过资助家乡的儒生,看哪个有出息,是绩优股,先投资押宝;一则可以培养自己家的子弟读书,然后一步步考上去,为官为宦。除了这些一个比一个效率低的渠道之外,明清之际,官商之间,还存在着一种非常有效而且特别为官员(尤其是京官)所喜的交往渠道,这就是会馆。
那时的北京南城,是会馆的天下。大一点有以省为单位的,比如湖广会馆、山陕会馆、安徽会馆、江西会馆等等,江西会馆据说在民国还第一个备有发电机,建有西式洋楼。小一点的则以县或府为单位,如绍兴会馆、南海会馆、新会会馆等,感觉上都是地缘的圈子。
建会馆的都是商人,会馆的运作,也是商人支持,不过,会馆却跟商业关系不大。建会馆,目的是为本地进京赶考的举子提供吃住的——记住,是免费的吃住。北京的会馆,最早出现于明朝中叶,因为是为了给赶考的举子,提供吃住的方便,因此也叫“试馆”。由于发现这种会馆(试馆)对于联络京官和培养举子(候补官员和正选官员)跟商界的感情特别有效,于是会馆越办越多,到了清朝,凡是本地商业稍有规模的府县,都在北京设有会馆。会馆的建设,有各地在京的官员参与,但资金基本上来自商家(因为明清两代,官员俸禄很低,京官捞钱的机会不多,不大可能有此财力,即便有,由于京城目标明显,也没有人敢公然露富)。
许多出身科举的名人,都有过在会馆居住的历史,比如林则徐、曾国藩、李鸿章,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乾隆年间的名臣陕西人王杰,就是住在长安会馆期间中的状元,这个状元,破了西北地区几百年的天荒。
直接帮助进京赶考的举子,比起从童生开始培养来,无疑是一项短线而且见效快的投资,因为所资助的对象,基本上处在科举台阶高端的人,步入仕途的概率相对较高(最差的也是参加顺天乡试的生员),即使考不上进士,也有可能从举人大挑和五贡出身。做了官之后,如果顾念资助之恩和乡谊之情,那么就有可能对商家有所回报。更何况,很多考中进士又做了京官的同乡,如果家底不太厚,考虑到京城消费的压力,往往就住在会馆里,为商家联络官员,提供了非常大的方便。
既然会馆是商家联络官府的由头,商家当然不会把注意力,仅仅投放在资助同乡考生和京官上。因此,像样的会馆,都设有戏楼。不仅省级会馆像湖广会馆、江西会馆的戏楼特别有名,连一些府县会馆,如洪洞会馆,平介会馆,也设有戏楼,不仅演各地的地方戏,而且大演昆曲,清朝中期以后,新兴的京戏开始占据各个会馆的戏楼,成为名角和看戏的商家跟官宦出没的所在。各地的地方菜系,也随之进京,有吃有看有听的,到了看戏的时候,原来的地缘规矩就不存在了,沟通无极限。
在没有广播影视等现代传播和娱乐形式出现之前,戏曲是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消闲娱乐唯一渠道(前提当然是戏剧已经出现),官员当然也不例外,许多人不仅喜闻乐见,而且还是“顾曲周郎”,比如汤显祖和孔尚任。尤其是清朝禁止官员嫖娼之后,官员对于青楼妓馆的兴致,全都转移到了戏园子上,加剧了官员对于戏剧演员狎玩的分量,一时间,逛“相公堂子”蔚然成风。这样一来,某些设施比较好,在看戏的同时可以摆宴招待客人的会馆,就成为商人联络官员的最佳场所。通过演员这个中介,官商关系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紧密,有的名角(尤其是旦角),往往跟大商人和王公贵胄、达官贵人,同为腻友,彼此兄弟相称,乳名互唤,商人可以借机得到了大批政府的订货,以及承包政府工程的机会,甚至直接变成官商,获取垄断性商机。明朝到清朝中叶的盐商(徽商),晚清的晋商的票号业,都是会馆的杰作。而徐润、郑观应,乃至胡雪岩、盛宣怀这样的富埒天子的官商,商官的产生,也跟会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胡雪岩是红顶商人,盛宣怀则是商人红顶,因为他最后变成了朝廷实任的邮传部尚书)。
官商勾结到了这般田地,以至于李鸿章和一些淮军将领在1872年兴建安徽会馆之后(估计资金也是商人报效的),一反会馆常规,特意规定,会馆除淮军将领之外,其它人员不得入内。这到底是欲盖弥彰还是故意遮人耳目,就说不清了。反过来,可以说明当时会馆官商勾结风气之盛。
当然,商人所要联系的,并不限于官府,一切有权的人,或者跟权力中心沾边的人,都是他们联络的对象。比如宦官,六部的书吏,军机大臣家的长随等等,甚至,八国联军打进来以后,各国占领军成为北京城实际的统治者,这种情况下,商人为了生存,同样要跟他们拉关系,联络感情。八国联军总司令、德国人瓦德西在日记里曾经记录过商人请看戏的情景,地点在湖广会馆,热情的商人将瓦德西迎到雅座,为看戏的洋人准备了红酒、咖啡和西式点心(不像中国人之预备瓜子和茶水),特地邀来名角,知道洋人喜欢翻跟斗打把式,所以把武戏的分量加得很重,可惜,瓦德西一听锣鼓声响,头就大了,半途退场,生生辜负了北京商家的一片盛情。
清末科举废除以后,会馆逐渐开始式微,进入民国之后,北京虽然一度还是首都,但由于中国政治呈现多元状态,地位开始下降。一部分会馆成为一些穷京官和来京读书的外地大学生的住所,依然起到联络官府的作用,一部分则逐渐被管理者霸占,成为他们的私产。会馆这种官商联系的平台,逐渐没入历史。
会馆这种官商联络平台的存在,是明清之际的商人挖空心思创造的一种隐形制度形式。这种制度形式格外清晰地表明,在传统的中国,官商两个群体之间,存在着极大的不平衡。商人群体,只有依附官府,包括官员个人,才可能求生存和发展。靠自身的经济力量壮大,行会的组织力量,最终通过市民运动的方式,染指政治权力的途径,在中国似乎根本没有市场,商人甚至不乐于做这个方面的尝试,他们更热衷于通过软性的贿赂方式,实现跟官府以及官员个人的结合,从而获得安全的保障,以及分享垄断权力。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不惜迂回曲折,通过地缘关系,借助资助举子的名义,转弯抹角地跟官员,尤其是高级官员搭上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商人群体的依附性,得到了他们自身行为的高度强化。
在当代中国,自从计划经济告别历史舞台之后,新生的企业家阶层,似乎依然无师自通地在袭承前辈商人的故技,他们对于依靠自身力量改造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制度环境不感兴趣,对市民运动畏之如虎,反而特别热衷跟官府和官员个人的私下结合,从找保护伞到寻租,实际上随着最终可能仅仅是舔上一点官员吞噬国家和民众利益的余沥。为了在国家加大反腐力度的情况下,更好地跟官员拉关系,某些商人对上党校学习和参加某些重点高校的高级管理班特别有兴趣,其主要目的,无非是力图跟官员有机会接近,建立“同学”关系,最终在双方的交易中,加大保险系数,让官员更放心。不消说,从这些行为上,我们或多或少可以嗅出昔日“会馆”的陈年霉味。
历史告诉我们,尽管有会馆这种运转有效的沟通平台,但中国的商界并没有因此而得到真正的发展,明清的“资本主义”只好一直萌芽下去,从来长不成树,现代工商业只有在清末到民国的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变革中,才赢来了自己两个黄金发展期(1914到1918;1927到1937),成长起新一代企业家群体。然而,在清末崛起的一代企业家损失殆尽之后,令人想不到的是,第二茬的企业家群体却重蹈会馆时代商人的覆辙,不能不令人感到悲哀。
事实上,腐败的官员,并不是一个好的保护伞,基本上没有可靠性。而对公共物品的分享掠夺,官员往往占有更大份额,而且既不承担风险,也不付出成本,而且还有在大事不妙的情况下,反噬的可能。现在的官商合作中,官员的份额越来越大,贪欲会使他们变得非常疯狂,贪欲使合作的“诚信”荡然无存,只要有必要,他们毫不犹豫地吞掉合作伙伴,这样的事情,现在是越来越多了。官商结合,现代市场运作,资本运作的结果,使得今天的官僚阶层获得了史无前例的充沛财力,手中的权力变得格外的强大,不仅可以方便地操纵政策的制定,聚敛社会资源,刮老百姓的钱,而且终有一天可以吞噬合作者,因为他们有这个能力,这个能力,部分来自于迷恋政府权力的企业家。一个老百姓都知道的真理:作茧者,终究是要自缚的。
在中国的企业家中,最令人诟病的小煤窑主。各地的小煤窑主,都在做着一样的事情,在安全设施不具备的条件下招募工人下井挖煤,出了矿难则掩盖事故,转移尸体。但是几乎每个能运转的小煤窑,背后都有官员。官员平时分享着煤窑的利润,出了事,只要瞒不住了,前来查处的人中,也往往有昔日拿股份的官员。等于是婊子要做,牌坊要立,扫黄也要参加。小煤窑主固然可恨,但是这样官员呢?我们看到,最大的利益,官僚拿走,最黑的黑锅,往往都是企业家在背,我们要问,你们还能背多久?
今天,北京城里,昔日残留的会馆还有孑孓,有的如湖广会馆,还重新修缮,再度开放,戏迷们依旧可以前去听戏。但是这些会馆留下的残墙剩瓦也许想不到,时间过了这么久,昔日的官商故事还在继续演绎着新的悲喜剧。
历史上红极一时的“红顶”商帮莫如晋商和徽商。他们盛极而衰的原因除了战乱之外,最主要最致命的一点就是依附官场。自古以来,官场就没有起码的是非或道德标准,只认同实用的游戏规则和现实的生活逻辑,一旦他们手中的权力消失,那么附庸在官员身上的商人就不可抗拒地走向其悲剧的宿命。
表面上看来,商人在传统中国社会中自始至终受制于重农抑商政策,也没有社会地位,虽然握有万贯财富,足以傲视权力,但始终摆脱不了权力对他的干预;政治上是弱势力群体,需要权力的庇护,为了少被官府干预,甚至获利于官府,迫使其不得不依附政府,而且紧密联手,与官场的往来密切。其实在他们看来,紧密依附于官府不仅是最有效的产财之道,而且是还可以保障自己财产安全的最可靠的办法。
徽商后起于晋商,但手腕更为活络,商业成功后喜欢交接权贵,倚重权力;游刃于官场,左右逢源;善借权势之力,利用官场敛财;也善于以金钱贿赂,收买权势人物,以商人身份赢得官府头衔,以顶戴之便获得特许和专营之利。
现实生活中的逻辑无法解释官府与晋商之间的奥妙。无论是晋商还是徽商,发家之初他们都只是将生存利益放在第一位,毕竟与官府打交道会使自己的命运充满无穷的变数。然而传统的中国社会处境迫使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寻找强势集团的庇护,历代王朝中的强势集团无非就是官僚集团、军阀以及悍匪,而官僚集团是显性的社会主流,权力与财富的结盟顺理成章,而且权势还可以给商人带来巨大财富,但权势的险恶无处不在,所以攀附权贵的晋商和徽商,以及历代的官商走向衰落也就成了定局。
官与商的关系
官府与企业的关系,既是一个古老的问题,又是一个现代的问题。
说古老,自打商业出现,官与商之间的纠结便没完没了。就是中国踏上了现代化之途,官府与企业的关系错综复杂,不断变形,直至今日,这种关系仍然千奇百怪,没有定法。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不管朝代如何变迁,不管意识形态如何调整,官与商的实质关系并无改变。
一份县政府的文件中说:“政府再小也是政府,企业再大还是企业,政府必须领导企业。我们政府前些年放水养鱼,现在该企业加大对政府的回报力度了”。其传统的父母官心态溢于言表,完全看不出现代政府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的一般姿态。
概括起来说,令企业头疼的官商关系无非以下几种类型:
1、新官不认旧帐,前任的承诺毫无法律保障,后任在情况改变后便擅自推翻;
2、大官好办,小吏难缠。上级领导表态支持的事情,下边的办事人员虚与推委,企业不吐血不算完事;
3、随意干涉企业的经营(主要是国有企业),以行政意志替代市场规律;
4、乱摊派、乱罚款;
5、更有甚者,官商勾结,权力寻租。
官商关系之所以显得日益紧迫,是因为现代工商业越来越要求规范的法制环境和可以预期的经营前景,如果所有的企业只是靠搞定官府,一对一的利益博弈,那么所有的企业都将面对不确定的市场风险,这对企业而言,显然是致命的。
中国是一个有2000多年历史的中央集权传统的国家,政府几乎控制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的力量极端弱小。经历了改革开放,在市场经济的进程中,社会力量逐渐发育。此刻,调整官与商的关系,为现代工商业开创一个更好的行政环境,规范政府的行为,已经成为中国能否完成现代化的最关键的环节。
政府主导了企业的一切,这在全国都有案例。
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如此,创业者无法主导企业的命运,企业在政府的耳提面命之下会出现什么结局。
政府官员出任企业之职,股权任其转手倒卖,关于官员随时的干预难以节制,如果不中断政府之手的限制,那么,无法独立经营的企业其命运仍将一再重演。
既然企业沦于政府股掌之间,其被任意拨弄只在于政府意志操纵者的好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