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 第44节
核心期刊里到底隐藏了怎样的秘密?为什么学术界普遍对国内的核心期刊现状表示不满,却不得不遵循其中的潜规则行事?本刊记者针对国内学术界的中文核心期刊现状等问题调查了、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的部分教师和学生,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这样一个悖论:虽然大多数受访者认为目前国内大部分高校所规定的以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数量来衡量科研能力,以及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与学位直接挂钩的做法,是有违学术规律的,应当取消;但是,他们对于取消这些规定后学术评价标准的走向却感到迷茫。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是处在“核心期刊”这个巨大利益链条之上的一环,核心期刊在有着种种弊端的学术评价机制面前,毕竟给学术圈提供了一个貌似公平的竞争平台。
国内的核心期刊收取版面费已经从刚开始的“地下规则”变成了现在的“明码标价”。在调查中本刊记者发现,核心期刊版面费的多寡是根据该期刊在学界的影响和地位来确定。一般说来,核心期刊的增刊,每个版面大约在300~600元;而如果是核心期刊的正刊,就需要800~1000元,一些知名大学的学报以及有影响的专业核心期刊中,有的版面费高达5000到8000元,甚至更多。
目前国内诸多高等院校都有明文规定,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文章:硕士生要求发表1~2篇,博士要求2~3篇,否则不予颁发学位证书。这些论文少则两个版面,多则五六个版面,这样算下来,每个学生为了毕业发表论文要花费的版面费并不是一个小数目。
核心期刊的主办方从版面费中牟利更是显而易见的。本刊记者查阅了《江汉论坛》2005年的一期增刊,上面一共发表了123篇论文,大多数论文是两个版面,按每篇文章最低500元计算,这一本增刊就能赚6.15万元,版面费更加高昂的正刊所攫取的利益可想而知。
何祚庥对《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说:“办刊物的人由此看到了经济效益,他们都受到利益驱使,绝大多数核心期刊收取的版面费,最后都变成了福利费或者奖金了。这些福利费和奖金额度很大,要远远超过他们的工资收入。刊物内部有这样一个激励机制在引诱着他们,因此,要想动摇核心期刊目前的地位就很困难。因为期刊社编辑们从中收益十分丰厚,他们指望靠版面费来改善生活。”
拉拢核心期刊的常用和最新手段。方法一:高校作为期刊的赞助单位,比如一次赞助六万元,期刊就要为这所学校留出六篇文章的版面来;方法二:比较小的学校,某学院的院长们,他们有权力支配资金,为了申报学位点就帮着自己院系的老师发表文章。于是,打着科研出版经费的名目拨一些资金在某期刊上开个专栏,自己的老师一人发一篇,这个钱要比版面费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杂志社当然很乐意,而且这个办法非常隐蔽;方法三:学校出资金给杂志社让他们花钱邀请一些知名学者一起发两三篇文章,一起吹捧某校某系主任或者副主任,比如开个专栏叫“某某某文学评论专栏”,大家对于该主任的学术观点进行建设性、理论性地鼓吹,这样既推出了一个文学评论新人,又让学校名声大噪。为了发文章,小到教师个人,大到院系学校都绞尽脑汁,办法也层出不穷、花样翻新。
那些已经被收录在各种核心期刊目录中的期刊们,立即以最为醒目的标记在期刊的封面上印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几个字,以此来表明自己的身份。因为核心期刊在国内学界占有特殊的地位,有特殊的作用,它是一种稀缺资源,因此才有那么多期刊不择手段使自己晋升为“核心期刊”之列。
在评定期刊的过程中,有几个重要的指标是必须要参考的:被索量、被摘量、被引量、它引量、被摘率、影响因子、获国家奖或被国内外重要检索工具收录等7个评价指标。这些指标都是国际通行的文献计量学的研究方法,按理来说应该是很客观和公正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蔡老师说他们发现这些指标也很不可靠。就拿文摘量来说,国内的权威文摘刊物已经很少了,大家比较熟悉的有《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高校学报文摘》等。于是,那些还未被评为核心期刊的期刊就跃跃欲试,使尽浑身解数期望提高自己的转载率。
如何使杂志成为核心期刊,主要有两种方法:名人效应、人情关系。
档次比较低的期刊,为了提高自己的档次,早日跻身‘核心’之列,他们就争取在每期的第一篇文章上下工夫,不惜花重金邀请知名学者、教授写稿,因为这些名人写的文章一方面质量确实还可以,另外他们的文章被引用的概率也比较大。我也约过上海某高校的几个专家给一些不知名的学报写稿,这些学报为了能够成为北大版核心期刊目录中的一员是不惜血本的。
而靠人情关系来提高转载率在国内期刊界更是普遍的规则。吉林某大学的一本非核心期刊为了成为核心期刊,多年来主编一直在努力与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高校学报文摘的编辑们搞好关系。曾任该期刊的一位编辑告诉本刊记者“这么多年来,我们主编经常到北京、上海等地请这些编辑们吃饭,请他们到长白山旅游。我们国家地大物博,各期刊社又都分散在全国不同地方,为了提高转载率,编辑部一般都会邀请那些掌握转载资源的编辑们到当地去旅游。去年我就跟我们主编专程到上海来请《高校学报文摘》的主编和编辑们吃饭并邀请他们去吉林玩,费用我们全包了。”
此外,还有一些期刊为了提升自己的档次,不断地策划专题。他们瞄准国内各高校的一级学术研究所和某些领域权威人士,请这些学者就一些前沿问题写成专栏。因为对某个问题探讨集中且全面,这样就能增加被转载和引用的几率,这样做也会使得其在核心期刊的收录过程中把握更大。
期刊因为被冠以“核心期刊”之名可以正大光明地收取版面费来为编辑们谋福利、赚外快;教师和学者们可以通过各种关系和方式联系“核心期刊”们为自己发文章,以此来提高自己在学术界的名誉和地位;学生们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就能够无后顾之忧地毕业,甚至还可以搞“副业”;高校则在每年数以万计的核心期刊论文中你争我夺地排名论序。如此看来,在核心期刊这个链条上,每个环节都能够得到好处,难怪“核心期刊”会呈现出如此“繁荣和昌盛”的局面。
12.14关于假日腐败问题
当领导要做到用权不用计,过节不失节,进步不进钱,生日不生财。
“假日腐败”已经成为现在腐败的一个特点。“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节日对干部是否廉洁是一大考验。相对而言,“假日腐败”有着比平时难以抵制的诱惑力。
机关里的收入主要分为三种:白色收入——工资表上的收入,受法律保护;灰色收入——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额外获取的不太显眼的收入,这在权力部门和有权人那里是家常便饭,司空见惯属于普遍现象;黑色收入——也是与工作和职务有关的收入,只不过数量大,不是谁想黑就黑得上的。
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的性质是很难区分的。如果硬要区分,只有一个简单的标准:那就是没穿帮的是灰色收入,穿了帮的便上是黑色收入。
以费用不好解决为名,拿着发票到下面去报销,是一些贪官的一贯手法。
以借的名义取得大量物品,出了问题就说全是借的,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但仔细考察这些借者的背景,皆有权力部门的影子,实际上也是权钱交易。
从过年关看领导干部的权力观
1月24日法制日报在《“节日腐败”为何难禁绝》一文导读中说:一个贫困县的县委书记,仅仅几年的春节、中秋两个节日,就收受礼金近百万元。法庭上,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供认不讳,但却认为,年节礼金是人情往来,不能算是受贿。
这个狂收节礼的贫困县县委书记,就是河南省西华县原县委书记栾蔚东。这不能不使人想起原海南省临高县委书记吴光华在法庭上,也曾自以为是、理直气壮的辩称:“过年过节收红包,收点钱,在海南临高和儋州一带是风俗习惯”。
“人情往来”、“风俗习惯”等等理由成为贪官们大肆收敛钱财的借口,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社会文化生活的巨大讽刺。我们怎能忘记,移风易俗,提倡新风俗、新习惯可是从推翻封建制度就开始的,尤其是新中国建立后,人民当家做主,各级领导干部不忘“两个务必”,同广大人民群众一起,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使新中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创造了中华民族的一个又一个辉煌,才有了今天经济大发展的局面。
在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一些领导干部不知不觉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扭曲了权力观,使理想信念滑坡,私欲急速膨胀。逢年过节本是民间很好的传统,在一些领导干部腐朽思想的倡导下,乐而忘“廉”、心安“礼”得,使封建社会的文化沉渣迅速泛起,不以为耻,反而为荣。
在相当一部分贪官的眼里,过年过节下属们送钱,往往被视作“合法的灰色收入”。更有贪官认为节日里想不收“都没办法”。安徽林业厅原厅长唐怀民也有个绰号———“唐百万”。他间接听到后,颇不以为然。1995年夏天,记者在濉溪县采访时,唐怀民谈起了这个绰号。“我也知道有群众在私底下叫我唐百万。到了我这位置,想不成百万都没办法。”他举了个例子:逢年过节,下面干部来我家,我总不能把他撵出去吧?来看我他总不能空着手吧?这么多乡镇、单位,一年十万二十万也没什么奇怪的。如照此推理,我们的领导干部到退休时何止个个百万富翁,千万亿万也很正常。想想我们的毛主席、周总理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岗位上逝世后留下了多少个人财产你们就不脸红心跳吗?
权力观的正确与否是能否正确对待年关的关键。“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新一届中央领导的亲民政策和平民政治路线反复表现在他们“亲民、爱民、利民”的躬身实践中,这些年,每年的除夕之夜,人们早已熟悉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深入一线问寒问暖的身影,这些活动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新鲜话语体系和亲民、爱民、利民的平民政治氛围。他们没有被“人情往来”、“风俗习惯”等所谓的礼节所困扰,在他们身上看到的是与民同乐、“人亲喝口水也甜”。
由此我们得出结论:正确权力观的本质是权为民所用。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谁授权,就要为谁服务,就要对谁负责,这是政治学的一条普遍原理,也是权力运行的一条基本法则。背离这一法则,权力就有丧失的危险。胡锦涛同志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这个“试金石”同样是衡量权力观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对领导干部而言,权力只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决不能把权力当作以权谋私、巧取豪夺、中饱私囊的工具。
年末官场上的“赶场子”陋习何时能改?
春节前,官场上一些领导疲于奔波,一顿饭要跑好几个地方“赶场子”。很是无奈:“唉,来的都是上级,都是领导,哪儿不到场,面子上都说不过去呀!”。几位领导轮番跑,“你方唱罢我登场”,这里哈哈说笑几句,那儿啪啪碰上几杯,菜没吃几口,话没说上几句,不饥不饱,不咸不淡,面子是否挣到还很难说,不尴不尬中倒显得更为疲惫。
一些下属、一些部门,总是千方百计要求上级领导出场为自己的客人接接风,送送行。这是“赶场子”之风日盛的一个原因。交往上图虚荣,做表面文章,也是为人不够坦荡的表现。与人交往,不仅是个作风问题,实际是个人品问题,作风是人品的外在表现,人品是作风的根基所在。真诚相交比什么都重要,虚情假意比什么都可怕,虚与委蛇比没有应酬还令人心寒。孔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为人做官,只要做到内心仁厚,懂得取舍,胸怀开阔,就不会为“赶场子”、“挣面子”的事所惑、所忧、所惧。
一个人在世上的斤两,是通过做事来衡量的,因而诚心实意做人,实实在在做事,真心实意待客,比“赶场子”重要得多。作风反映党风,党风影响民风,不要小看节日前官场交往上的“赶场子”陋习,那会对社会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只有尽早改调这一陋习,彼此少些俗套,相互多些担待,才能使官场上的交往更加健康文明,社会风气也才会越来越好。
假日谨防温情“腐败”
春节将至,我们向往亲朋之间温馨的真情。然而,在有些人的心目中,假日与腐败“联姻”,他们关注的是公家的金库,领导的家门,大款的钱袋……
节假日期间,大肆送礼、滥发钱物、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消级腐败现象相对集中,相当普遍。送礼者大行其道,或联络感情,或买官卖官。有些在公款送礼中,趁机贪污。一些单位给干部职工滥发福利、奖金、纪念品或是代币券(卡),甚至上级领导也有份。一些领导和实权人物,酒宴缠身,有的吃请者将宴席订单送上的。一些权力互相利用者,假日相互“走动”,你请我,我请你,花的是公款,结的是私谊。一些有钱的单位,集体解馋,表现领导对部属的关心,“融治”上下级关系。一些拍马屁者邀请上级领导或管理部门人员外出“考察”,旅游费用全包,有的还送“零花钱”,买“纪念品”。单位自己组织旅游活动,费用公款报销。少数有职有权的人,携妻带子全家公费旅游。此外,赌博、嫖娼等腐败行为在假日也较为集中。
监督部门、主管部门放假,往往放松监督,违纪者肆无忌惮,节假日成为腐败的高发期,出现流行性“假日腐败病”。“假日腐败”是温柔的杀手,,使人丧失警惕,容易中弹,中弹则杀伤力大。我国乃礼仪之邦,人们讲礼尚往来,节假日“人情”交往的面纱,温情脉脉的掩盖着腐败面孔。拜年贺节、送礼,年终发奖、分红,节日发福利、搞活动,体面的名义之下,隐瞒着贪污、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许多贪官,都有“假日腐败”重症。假日“腐败病”有着一定的“群众基础”,在一些单位和个人中形成“惯性”,周而复始,普遍发作。
目前,遏制“假日腐败”乏力,“花架子”多,真功夫少,发通知、提倡议之类做法,往往不管用。极如传染性的“假日腐败”,不能不引起我们警惕。
“小腐败”流行的五种表现形式
腐败也腐出了名堂,现在又出了一个名叫“小腐败”的花头经,一提起“小腐败”,人民群众无不深恶痛绝。因为它在群众的视野范围里,看得见、摸得着,点多、线长、面广、量大、多发,直接对老百姓造成危害,破坏公平正义,引发社会矛盾,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社会安定。而且它还是“大腐败”的后备军和社会基础,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从根本上动摇党的执政之基。“小腐败”危害不小,是社会和谐的大敌。观其表现,主要有以下五种:
其一,是一个“吃”字。多吃多占,大吃大喝,白吃白喝,穷吃穷喝,坐吃山空,一掷千金,挥金如土。一些人热衷于喝“转圈酒”,整天沉浸在醉生梦死之中。吃了东家吃西家,吃了公家吃大家,走一路吃一路,走一处吃一处。要着吃,赊着吃,轮着吃。有些人官不大,对“嗟来之食”乐此不疲,经常向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派饭”。自己吃不说,还要让别人帮他招待客人。许多企业都是被官员吃垮的,许多地方都是被“馋猫”吃穷的。
其二,是一个“拿”字。有民谣说:“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一些人,物欲膨胀,见钱眼开,损公肥私,看见国家和老百姓的东西手就痒痒,能拿则拿,能贪则贪。还美其名曰:“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拿白不拿,不贪白不贪”、“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谁发家谁英雄,谁受穷谁狗熊。”在一些地方,廉洁奉公被当成傻瓜,贪污受贿被看成有能耐。一些人利令智昏,“吃喝嫖赌全报销”,把单位当成自家的“取款机”。
其三,是一个“卡”字。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个人私利,去卡老百姓的脖子。脸难看,事难办,门难进,敲诈勒索,索贿受贿,“鸡蛋里面挑骨头”,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吃乱办事,巧立名目,搜刮民财。美其名曰:“县官不如现管”。有的人把“卡”人作为致富经验,津津乐道。说什么,即使能办的事,也不要马上办,要让他多跑几趟,最后收了他的礼,还要叫他感谢你。其行径之卑劣,令人发指。
第四,是一个“吹”字。吹牛撒谎,弄虚作假,沽名钓誉,文过饰非,只有唱功,没有做功,把“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奉为处世经典。坑蒙拐骗,虚报浮夸,欺上瞒下,好大喜功,为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路边工程推波助澜,劳民伤财,误国害民,“村哄乡,乡哄县,一直骗到国务院”,使老百姓不堪其苦。
第五,是一个“拍”字。溜须拍马,出卖灵魂。凡事只看上司脸色行事,不按制度办事,善于揣摩领导的心理,投其所好,趋炎附势。对上司的话,言听计从,对的也是对的,错的也是对的,人云亦云,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凡事看人下菜碟,官贵民贱,巴高踩低,对领导一个样,对群众又是一个样。工于心计,热衷于研究“升官经”,对上寻找人身依附,不顾老百姓的安危冷暖。
先哲说:“不塞不流,不止不行。”要想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清除社会生活中不和谐的音符,下决心治理误国害民的“小腐败”,扑灭“苍蝇”,净化社会环境,让老百姓过上舒心日子。
12.15关于迷信与赌博问题
在中国古代,皇帝为了自己身份的合法性,常常把“天人感应”与政治相结合,在“天人感应”的旗号下,将自然界的某种现象,与现实政治挂钩,如凤凰降落到皇宫的屋顶等现象,称为“详瑞”,这或者是政治举措英明的表现,或者的预示着将有某种幸运、某个大贤将要降临人间。如果出现了某种反常现象,如地震、大旱、洪涝、蝗灾等,这叫“灾异”,是政治黑暗的表现,或预示着小人当政,或某种灾难将要降临。这套学说出自董仲舒,后来为大多数文人和政治人物普遍接受,这要就成为政治人物或政治势力达到自己政治目的的重要手段。
烧香拜佛已经成为腐败的一种手段。事实上,烧头柱香已经成为中国官员的春节新时尚。官员求神拜佛现象的增多,折射出“模糊政治规则”的弊端——在不确定的“政治规则”下,升迁之道往往不能符合正常的逻辑,所以,为官哲学极易背离正常的价值取向,一切都极易被“潜规则”所左右——这既是蒙昧之因,又与其形成恶性循环之势。
整个中国社会没有形成正常的游戏规则,由于整个中国社会的投机心理,很多活动,比如官场的升迁、生意的盈亏,都没有规律可寻,许多人看到别人一夜之间发迹,感到不平衡,就容易陷入投机,常常指望烧香拜佛、大师指点,以获得人生的成功。
赌博是一种拿财物作注比输赢的不良社会行为,是人人痛恨的丑恶现象。一般人涉赌,可导致意志消沉、家破人亡;而为官者涉赌,不仅自毁前程,还会失去民心,败坏党风政风,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中国人好赌可谓源远流长,一直可以追朔到尧舜时代。当初叫下棋;下棋本是斗智消遣之事,也许是中国人追求刺激的缘故,逐渐将其演变成了赌博。随着历史的发展,赌博也在不断花样翻新。
在这支浩浩荡荡的赌博大军里,有一个特殊的群体格外引人注目,那就是党政干部。党政干部痴迷于赌博,已经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直接威胁着公共财产的安全、社会治安和家庭稳定。沾上赌博恶习的官员中,挪用公款、贪污受贿者有之,家庭破裂、妻离子散者有之,陷入黑社会圈套、听命控制者有之。某些官员已经借赌博营造起了一条行贿受贿、非法敛财的“暗道”。
打“工作牌”已经变成某些地方的一种“潜规则”。想给领导加深印象,升个一官半职,就得陪着领导打牌。赌场上露骨的下属、个体和私营老板是“只输不赢”;巧妙的干部是“少赢多输”,既不失体面,又把钱心照不宣地送了出去。一般情况下,官员总是只赢不输的“大赢家”。牌桌上,上演的是上级赢下级,官员赢老板,老板赢利益,但输掉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在中国大陆,官员赌博热正在蔓延,而且在向境外延伸。大陆官员热中赌博具体表现在:参赌干部从经济管理和企事业单位发展到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级别从低向高蔓延;赌博行为从偷偷摸摸到公开无忌;赌博时间从休闲到通宵达旦甚至利用上班时间;赌博地点从国内向国外延伸;赌资由私款发展到挪用公款。
是什么造成官员的豪赌不止?在大陆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大背景下,掌握权力的官员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很容易弄到钱,同时他们缺乏监督和制约,有钱有闲、信仰缺失成为大陆独特的官僚生态。
官员境外豪赌本身是官场腐败的一个后果,一旦嗜赌成瘾,反过来又加剧了索贿等腐败行为,势必将权钱交易进一步公开化、市场化。
治赌必须先治官。只有加快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才能竭制官员腐败现象。腐败现象之所以层出不穷,屡打不绝,主要是因为很多行政权力过于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缺乏必要的监督,以至成为权钱交易,产生腐败的源泉。
在中国古代,赌博是著名的无痛税收,开赌场如同开税务所,因此,赌博一般都是官府垄断的生意,要买通官吏和衙役才能悄悄地营业。
几千年的中国社会,简直就是个争权夺利的大赌场。在这个赌场里,“窃钩者铢,窃国者侯”,虽然有仁义道德的明规则,但大行其道的是不可言传的潜规则,以及明规则与潜规则交错的混规则。
中国人好赌,并非出于天性,,实乃经济垄断、政治强权、文化专制的“家天下”制度使然。一个赌字,揭破了国人的人生真谛。在权力和金钱的博弈中厮混得太久,好赌的心性积重难返。
赌博有大小轻重之分,最危险、最应该禁止的是官赌,即官员的公款赌博。官员境外豪赌,一输就是几百、上千万,这就是不可饶恕的权力腐败。
几千年的中国社会简直就是个争权夺利的大赌场。在这个赌场里,“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虽然有仁义道德的明规则,但大行其道的是不可言传的潜规则,以及明规则与潜规则交错的混规则。我们在权力和金钱的博弈中厮混得太久,好赌的心性积重难返。赌博有大小轻重之分,就现实而论,最危险、最当禁的是官赌,即官员的公款豪赌。
12.16关于集体腐败与审计问题
中国既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又是一个转型国家。一方面,中国经济在高速增长,财富在高速增长。除非你有管理财富的更好的体制,否则高速增长的财富会对人们产生诱惑,给一些人“捞”提供一个物质基础。而体制的不配套,又给一些人“捞”提供了体制条件。所以,在中国往往有点权就能“捞”,这不是一般的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能比的,他们的“饼”没那么大,体制问题也没那么多。
说到转轨时期,恐怕俄罗斯跟中国的可比性最强。他们过去在经济上都是国有制为本,政治上都是高度中央集权,后来都转向市场经济。但他们转型时期的出现腐败形态各不相同。俄罗斯出现大量寡头,中国好像没有那么多寡头。为什么会有这种分别?
都是转型国家,但原来的经济结构不一样,腐败形态就不一样。俄罗斯原来的经济结构是以垄断资源为核心形成的工业体系,有点像我们东北。浙江、广东原来没有工业基础,没有很大的摊子,如果贪只能点点滴滴地贪,形不成寡头集团。俄罗斯的电力、石油、矿产、交通都是大型的垄断国有企业,民间的中小企业几乎不存在,这就是它的经济基础,所以寡头迅速成形。现在中国还没有这种现象。
另一个原因,是由于政治生态的特殊,注定了中国的垄断国有行业不可能像俄罗斯那样一步到位,通过改制落到个人手上,它的所有制结构没动,无论电力、铁路、石油,都只是形成国有系统的垄断势力。这就使垄断企业基础上产生的暴富,没有俄罗斯那么明显。
俄罗斯寡头那么多,是因为俄罗斯经济没有经历市场化的全面冲击,原来那种高度集中的全国性体系仍然没动,你只要控制了这个体系的制高点,这个体系就是你的。中国不是那么回事,中国经济上的分权已经很长时间了,高度集中的全国体系仍然有,但已经不如俄罗斯那么普遍了,很难通过控制一个制高点进而控制整个系统。所以俄罗斯的改革是激进式的,俄罗斯的腐败也是激进式的。中国的改革是渐进式的,中国出现的腐败也可以说是渐进式的。
表面上看起来,中国没有像俄罗斯那样大张旗鼓的寡头化,但桌子底下动手的空间很大,而且手法很精致。
来自公权力的“集体腐败”
其实不能说中国就没有寡头化,一定程度的寡头化现象中国也是有的。只是表现形式比俄罗斯隐蔽。
普京上台后,对寡头迅速采取措施。在俄罗斯,资本跟权力分开了,寡头只是个经济人,背后缺少公权力支撑,难以构成特殊利益集团。我们这里政治、经济混在一块,有的行业巨头有公权力撑腰,成了特殊利益集团,很难制约。
有公权力撑腰是一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是公权力直接出面。最典型的比如土地批租,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直接借助公权力从中盈利。
分析腐败源头,可以看到一个问题,就是在一些地方或部门,用公权力直接滋养垄断利益集团。垄断利益集团借公营机构之壳,最终把公权力才能提供的公共资源、公共机会,转到了个人手上。只不过这个过程非常曲折,杠杆非常长。局外人一般很难看懂。
这种情况下,公营机构中出现所谓的“集体腐败”,就很难避免了。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出现的腐败,主要就表现为公营机构的这类腐败,这是中国跟其他发展中国家腐败形态上的明显分别。但是你翻开《刑法》,或者翻开其他反贪法规,你会发现它们都是针对个人腐败来的,不针对公营机构的“集体腐败”。比如最近一次审计就暴露了大问题,一些部委违规动用各种公款,而且都以亿作为单位,但审计出来又怎么样?没有一个人因此坐牢。部门违规使用资金,实际上部门的每个人都受益了。这时你会发现,面对这类“集体腐败”,我们基本上没辙。公营机构这类问题似乎无风险,或者说风险很小,差不多是免责制。
你要从公一步跳到私,只要超过6000块人民币,你就得坐大牢。那怎么办?你就得在公字上做文章,先化大公为小公,然后一步一步化小公为小私,这么变过来,你就容易没事了。
现在搞的民主评议,在某种程度上难以制约这类腐败,为什么?提拔、考核领导要征求机构员工意见。但如果你不能搞“创收”,不能给大家带来利益,民主评议的时候大家就要搞你。这种压力之下,一些公营机构的领导上台,往往第一件事就是搞福利,怎么样多捞利益,分给大家。
制约利益交换和输送
按分肥机制的说法,这样的公营机构往往就是分肥机构。这是中国式腐败的一个基本形式。怎么解决呢?
必须明确一个原则:公营机构一切非法所得均为腐败。这点上可以借鉴英国制度,在英国制度之下,只要是非法利益都要追究,不管公营还是私营。
我们对公营机构普遍的利益交换、利益输送还缺乏制约。这是中国反腐败重要的课题,在这点上,我们需要破题。
近年来,审计风暴已经刮过多次,可是不久前公布的审计清单仍然让公众感到触目惊心——不仅被“审”出违规、违法、截留、挪用、虚报、多领、挤占、私花纳税人血汗钱的位高权重的中央部委、单位有32个之多,而且违规、违法的手段多样,数额巨大。
人们不禁要问,这些应该最懂得法律、规则的大“衙门”,这些本来应该成为守法、守规则楷模的“中央单位”,为什么竟然如此大胆屡审屡犯?人们更希望搞清楚的是,为什么会这么大面积出“事”,以至于在国务院的组成部门里,已经几乎找不到“净土”?
制度上有漏洞,这是不言而喻的。可中央单位如此成批地上审计“黑榜”,恐怕仅仅从制度的漏洞上找原因是不够的。事实上,我们并不缺少“制度”,而且也一直在健全和完善各种制度。与制度的漏洞相比,一种明摆着的对制度普遍的漠视,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更可怕。而能够不把制度“当真”,甚至变着法钻制度的空子,主要原因就在于对这一类钱没有进个人腰包的“集体”违法违规的处罚缺乏力度。至少到目前为止,公众看到的大多数情形是:审计结果公布后,部门或表态检查或作出解释,然后再提几条整改措施等。至今没有哪个部门哪位领导因为单位被审计出问题而追究了刑事责任或者撤职降职,甚至连引咎辞职的也难得一见。
警惕腐败新动向:腐败犯罪群体化
串案、窝案犬牙交织错综复杂,是这几年中央和各地反腐败斗争中遇到的一个新问题。腐败串案、窝案频频发生,说明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腐败现象早已不是腐败分子单枪匹马式的个人行为,也不是腐败分子顺手牵羊式的偶尔为之,而正在朝着群体化、职能化的方向发展,腐败分子由于共同的利益追求和利害关系而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形成了一个个根深蒂固、或大或小的利益集团。这些腐败分子对内实行“专业化”的分工合作,对外则步调一致互相庇护,并在关键时刻组成高度严密的攻守同盟,令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法机关难以下手。在群体化、职能化腐败网络的支撑下,一些腐败分子招权纳贿贪赃枉法几乎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他们仗着人多势众,胡作非为,腐败由过去的单个的人,或是单个的事,发展到一个单位、一个地区,形成了带有一定的社会性问题。“腐败窝案”的危害比个别单位的腐败更为严重,影响到整个单位和整个地区的党风政风民风,严重地破坏了执政党的执政形象,降低了执政党在社会中的认同度。如果听任不良作风侵蚀党的肌体,就会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丧失党的先进性。因此,加大对腐败群体的查处打击力度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
腐败形式:由单个贪腐走向群体化
“腐败窝案”的最大特点,就是腐败分子勾结在一起,形成一张“腐败关系网”,他们臭味向投,狼狈为奸,相互包庇,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几百人;小则一个家庭、一个单位,大到一个系统,一个地区,全部由他们所掌控。而且,不少人身居要职,手中掌握一地一单位的人事、财经大权。这张网一旦形成,就很难被攻破。当前,其主要形式有:
“地区窝案”,贪官一片。 出现地区性的大面积“窝案”现象,涉及的范围之广、牵扯人员之多、造成的危害之大,往往后果不堪设想。
“单位窝案”,蛀虫一串。“单位窝案”是以单位负责人为首,结成团伙,大肆贪污、私分、鲸吞国有资产。在这些蛀虫眼里,国家资产就是私人的后菜园子,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
国内的核心期刊收取版面费已经从刚开始的“地下规则”变成了现在的“明码标价”。在调查中本刊记者发现,核心期刊版面费的多寡是根据该期刊在学界的影响和地位来确定。一般说来,核心期刊的增刊,每个版面大约在300~600元;而如果是核心期刊的正刊,就需要800~1000元,一些知名大学的学报以及有影响的专业核心期刊中,有的版面费高达5000到8000元,甚至更多。
目前国内诸多高等院校都有明文规定,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文章:硕士生要求发表1~2篇,博士要求2~3篇,否则不予颁发学位证书。这些论文少则两个版面,多则五六个版面,这样算下来,每个学生为了毕业发表论文要花费的版面费并不是一个小数目。
核心期刊的主办方从版面费中牟利更是显而易见的。本刊记者查阅了《江汉论坛》2005年的一期增刊,上面一共发表了123篇论文,大多数论文是两个版面,按每篇文章最低500元计算,这一本增刊就能赚6.15万元,版面费更加高昂的正刊所攫取的利益可想而知。
何祚庥对《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说:“办刊物的人由此看到了经济效益,他们都受到利益驱使,绝大多数核心期刊收取的版面费,最后都变成了福利费或者奖金了。这些福利费和奖金额度很大,要远远超过他们的工资收入。刊物内部有这样一个激励机制在引诱着他们,因此,要想动摇核心期刊目前的地位就很困难。因为期刊社编辑们从中收益十分丰厚,他们指望靠版面费来改善生活。”
拉拢核心期刊的常用和最新手段。方法一:高校作为期刊的赞助单位,比如一次赞助六万元,期刊就要为这所学校留出六篇文章的版面来;方法二:比较小的学校,某学院的院长们,他们有权力支配资金,为了申报学位点就帮着自己院系的老师发表文章。于是,打着科研出版经费的名目拨一些资金在某期刊上开个专栏,自己的老师一人发一篇,这个钱要比版面费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杂志社当然很乐意,而且这个办法非常隐蔽;方法三:学校出资金给杂志社让他们花钱邀请一些知名学者一起发两三篇文章,一起吹捧某校某系主任或者副主任,比如开个专栏叫“某某某文学评论专栏”,大家对于该主任的学术观点进行建设性、理论性地鼓吹,这样既推出了一个文学评论新人,又让学校名声大噪。为了发文章,小到教师个人,大到院系学校都绞尽脑汁,办法也层出不穷、花样翻新。
那些已经被收录在各种核心期刊目录中的期刊们,立即以最为醒目的标记在期刊的封面上印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几个字,以此来表明自己的身份。因为核心期刊在国内学界占有特殊的地位,有特殊的作用,它是一种稀缺资源,因此才有那么多期刊不择手段使自己晋升为“核心期刊”之列。
在评定期刊的过程中,有几个重要的指标是必须要参考的:被索量、被摘量、被引量、它引量、被摘率、影响因子、获国家奖或被国内外重要检索工具收录等7个评价指标。这些指标都是国际通行的文献计量学的研究方法,按理来说应该是很客观和公正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蔡老师说他们发现这些指标也很不可靠。就拿文摘量来说,国内的权威文摘刊物已经很少了,大家比较熟悉的有《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高校学报文摘》等。于是,那些还未被评为核心期刊的期刊就跃跃欲试,使尽浑身解数期望提高自己的转载率。
如何使杂志成为核心期刊,主要有两种方法:名人效应、人情关系。
档次比较低的期刊,为了提高自己的档次,早日跻身‘核心’之列,他们就争取在每期的第一篇文章上下工夫,不惜花重金邀请知名学者、教授写稿,因为这些名人写的文章一方面质量确实还可以,另外他们的文章被引用的概率也比较大。我也约过上海某高校的几个专家给一些不知名的学报写稿,这些学报为了能够成为北大版核心期刊目录中的一员是不惜血本的。
而靠人情关系来提高转载率在国内期刊界更是普遍的规则。吉林某大学的一本非核心期刊为了成为核心期刊,多年来主编一直在努力与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高校学报文摘的编辑们搞好关系。曾任该期刊的一位编辑告诉本刊记者“这么多年来,我们主编经常到北京、上海等地请这些编辑们吃饭,请他们到长白山旅游。我们国家地大物博,各期刊社又都分散在全国不同地方,为了提高转载率,编辑部一般都会邀请那些掌握转载资源的编辑们到当地去旅游。去年我就跟我们主编专程到上海来请《高校学报文摘》的主编和编辑们吃饭并邀请他们去吉林玩,费用我们全包了。”
此外,还有一些期刊为了提升自己的档次,不断地策划专题。他们瞄准国内各高校的一级学术研究所和某些领域权威人士,请这些学者就一些前沿问题写成专栏。因为对某个问题探讨集中且全面,这样就能增加被转载和引用的几率,这样做也会使得其在核心期刊的收录过程中把握更大。
期刊因为被冠以“核心期刊”之名可以正大光明地收取版面费来为编辑们谋福利、赚外快;教师和学者们可以通过各种关系和方式联系“核心期刊”们为自己发文章,以此来提高自己在学术界的名誉和地位;学生们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就能够无后顾之忧地毕业,甚至还可以搞“副业”;高校则在每年数以万计的核心期刊论文中你争我夺地排名论序。如此看来,在核心期刊这个链条上,每个环节都能够得到好处,难怪“核心期刊”会呈现出如此“繁荣和昌盛”的局面。
12.14关于假日腐败问题
当领导要做到用权不用计,过节不失节,进步不进钱,生日不生财。
“假日腐败”已经成为现在腐败的一个特点。“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节日对干部是否廉洁是一大考验。相对而言,“假日腐败”有着比平时难以抵制的诱惑力。
机关里的收入主要分为三种:白色收入——工资表上的收入,受法律保护;灰色收入——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额外获取的不太显眼的收入,这在权力部门和有权人那里是家常便饭,司空见惯属于普遍现象;黑色收入——也是与工作和职务有关的收入,只不过数量大,不是谁想黑就黑得上的。
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的性质是很难区分的。如果硬要区分,只有一个简单的标准:那就是没穿帮的是灰色收入,穿了帮的便上是黑色收入。
以费用不好解决为名,拿着发票到下面去报销,是一些贪官的一贯手法。
以借的名义取得大量物品,出了问题就说全是借的,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但仔细考察这些借者的背景,皆有权力部门的影子,实际上也是权钱交易。
从过年关看领导干部的权力观
1月24日法制日报在《“节日腐败”为何难禁绝》一文导读中说:一个贫困县的县委书记,仅仅几年的春节、中秋两个节日,就收受礼金近百万元。法庭上,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供认不讳,但却认为,年节礼金是人情往来,不能算是受贿。
这个狂收节礼的贫困县县委书记,就是河南省西华县原县委书记栾蔚东。这不能不使人想起原海南省临高县委书记吴光华在法庭上,也曾自以为是、理直气壮的辩称:“过年过节收红包,收点钱,在海南临高和儋州一带是风俗习惯”。
“人情往来”、“风俗习惯”等等理由成为贪官们大肆收敛钱财的借口,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社会文化生活的巨大讽刺。我们怎能忘记,移风易俗,提倡新风俗、新习惯可是从推翻封建制度就开始的,尤其是新中国建立后,人民当家做主,各级领导干部不忘“两个务必”,同广大人民群众一起,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使新中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创造了中华民族的一个又一个辉煌,才有了今天经济大发展的局面。
在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一些领导干部不知不觉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扭曲了权力观,使理想信念滑坡,私欲急速膨胀。逢年过节本是民间很好的传统,在一些领导干部腐朽思想的倡导下,乐而忘“廉”、心安“礼”得,使封建社会的文化沉渣迅速泛起,不以为耻,反而为荣。
在相当一部分贪官的眼里,过年过节下属们送钱,往往被视作“合法的灰色收入”。更有贪官认为节日里想不收“都没办法”。安徽林业厅原厅长唐怀民也有个绰号———“唐百万”。他间接听到后,颇不以为然。1995年夏天,记者在濉溪县采访时,唐怀民谈起了这个绰号。“我也知道有群众在私底下叫我唐百万。到了我这位置,想不成百万都没办法。”他举了个例子:逢年过节,下面干部来我家,我总不能把他撵出去吧?来看我他总不能空着手吧?这么多乡镇、单位,一年十万二十万也没什么奇怪的。如照此推理,我们的领导干部到退休时何止个个百万富翁,千万亿万也很正常。想想我们的毛主席、周总理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岗位上逝世后留下了多少个人财产你们就不脸红心跳吗?
权力观的正确与否是能否正确对待年关的关键。“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新一届中央领导的亲民政策和平民政治路线反复表现在他们“亲民、爱民、利民”的躬身实践中,这些年,每年的除夕之夜,人们早已熟悉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深入一线问寒问暖的身影,这些活动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新鲜话语体系和亲民、爱民、利民的平民政治氛围。他们没有被“人情往来”、“风俗习惯”等所谓的礼节所困扰,在他们身上看到的是与民同乐、“人亲喝口水也甜”。
由此我们得出结论:正确权力观的本质是权为民所用。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谁授权,就要为谁服务,就要对谁负责,这是政治学的一条普遍原理,也是权力运行的一条基本法则。背离这一法则,权力就有丧失的危险。胡锦涛同志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这个“试金石”同样是衡量权力观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对领导干部而言,权力只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决不能把权力当作以权谋私、巧取豪夺、中饱私囊的工具。
年末官场上的“赶场子”陋习何时能改?
春节前,官场上一些领导疲于奔波,一顿饭要跑好几个地方“赶场子”。很是无奈:“唉,来的都是上级,都是领导,哪儿不到场,面子上都说不过去呀!”。几位领导轮番跑,“你方唱罢我登场”,这里哈哈说笑几句,那儿啪啪碰上几杯,菜没吃几口,话没说上几句,不饥不饱,不咸不淡,面子是否挣到还很难说,不尴不尬中倒显得更为疲惫。
一些下属、一些部门,总是千方百计要求上级领导出场为自己的客人接接风,送送行。这是“赶场子”之风日盛的一个原因。交往上图虚荣,做表面文章,也是为人不够坦荡的表现。与人交往,不仅是个作风问题,实际是个人品问题,作风是人品的外在表现,人品是作风的根基所在。真诚相交比什么都重要,虚情假意比什么都可怕,虚与委蛇比没有应酬还令人心寒。孔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为人做官,只要做到内心仁厚,懂得取舍,胸怀开阔,就不会为“赶场子”、“挣面子”的事所惑、所忧、所惧。
一个人在世上的斤两,是通过做事来衡量的,因而诚心实意做人,实实在在做事,真心实意待客,比“赶场子”重要得多。作风反映党风,党风影响民风,不要小看节日前官场交往上的“赶场子”陋习,那会对社会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只有尽早改调这一陋习,彼此少些俗套,相互多些担待,才能使官场上的交往更加健康文明,社会风气也才会越来越好。
假日谨防温情“腐败”
春节将至,我们向往亲朋之间温馨的真情。然而,在有些人的心目中,假日与腐败“联姻”,他们关注的是公家的金库,领导的家门,大款的钱袋……
节假日期间,大肆送礼、滥发钱物、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消级腐败现象相对集中,相当普遍。送礼者大行其道,或联络感情,或买官卖官。有些在公款送礼中,趁机贪污。一些单位给干部职工滥发福利、奖金、纪念品或是代币券(卡),甚至上级领导也有份。一些领导和实权人物,酒宴缠身,有的吃请者将宴席订单送上的。一些权力互相利用者,假日相互“走动”,你请我,我请你,花的是公款,结的是私谊。一些有钱的单位,集体解馋,表现领导对部属的关心,“融治”上下级关系。一些拍马屁者邀请上级领导或管理部门人员外出“考察”,旅游费用全包,有的还送“零花钱”,买“纪念品”。单位自己组织旅游活动,费用公款报销。少数有职有权的人,携妻带子全家公费旅游。此外,赌博、嫖娼等腐败行为在假日也较为集中。
监督部门、主管部门放假,往往放松监督,违纪者肆无忌惮,节假日成为腐败的高发期,出现流行性“假日腐败病”。“假日腐败”是温柔的杀手,,使人丧失警惕,容易中弹,中弹则杀伤力大。我国乃礼仪之邦,人们讲礼尚往来,节假日“人情”交往的面纱,温情脉脉的掩盖着腐败面孔。拜年贺节、送礼,年终发奖、分红,节日发福利、搞活动,体面的名义之下,隐瞒着贪污、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许多贪官,都有“假日腐败”重症。假日“腐败病”有着一定的“群众基础”,在一些单位和个人中形成“惯性”,周而复始,普遍发作。
目前,遏制“假日腐败”乏力,“花架子”多,真功夫少,发通知、提倡议之类做法,往往不管用。极如传染性的“假日腐败”,不能不引起我们警惕。
“小腐败”流行的五种表现形式
腐败也腐出了名堂,现在又出了一个名叫“小腐败”的花头经,一提起“小腐败”,人民群众无不深恶痛绝。因为它在群众的视野范围里,看得见、摸得着,点多、线长、面广、量大、多发,直接对老百姓造成危害,破坏公平正义,引发社会矛盾,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社会安定。而且它还是“大腐败”的后备军和社会基础,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从根本上动摇党的执政之基。“小腐败”危害不小,是社会和谐的大敌。观其表现,主要有以下五种:
其一,是一个“吃”字。多吃多占,大吃大喝,白吃白喝,穷吃穷喝,坐吃山空,一掷千金,挥金如土。一些人热衷于喝“转圈酒”,整天沉浸在醉生梦死之中。吃了东家吃西家,吃了公家吃大家,走一路吃一路,走一处吃一处。要着吃,赊着吃,轮着吃。有些人官不大,对“嗟来之食”乐此不疲,经常向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派饭”。自己吃不说,还要让别人帮他招待客人。许多企业都是被官员吃垮的,许多地方都是被“馋猫”吃穷的。
其二,是一个“拿”字。有民谣说:“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一些人,物欲膨胀,见钱眼开,损公肥私,看见国家和老百姓的东西手就痒痒,能拿则拿,能贪则贪。还美其名曰:“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拿白不拿,不贪白不贪”、“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谁发家谁英雄,谁受穷谁狗熊。”在一些地方,廉洁奉公被当成傻瓜,贪污受贿被看成有能耐。一些人利令智昏,“吃喝嫖赌全报销”,把单位当成自家的“取款机”。
其三,是一个“卡”字。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个人私利,去卡老百姓的脖子。脸难看,事难办,门难进,敲诈勒索,索贿受贿,“鸡蛋里面挑骨头”,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吃乱办事,巧立名目,搜刮民财。美其名曰:“县官不如现管”。有的人把“卡”人作为致富经验,津津乐道。说什么,即使能办的事,也不要马上办,要让他多跑几趟,最后收了他的礼,还要叫他感谢你。其行径之卑劣,令人发指。
第四,是一个“吹”字。吹牛撒谎,弄虚作假,沽名钓誉,文过饰非,只有唱功,没有做功,把“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奉为处世经典。坑蒙拐骗,虚报浮夸,欺上瞒下,好大喜功,为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路边工程推波助澜,劳民伤财,误国害民,“村哄乡,乡哄县,一直骗到国务院”,使老百姓不堪其苦。
第五,是一个“拍”字。溜须拍马,出卖灵魂。凡事只看上司脸色行事,不按制度办事,善于揣摩领导的心理,投其所好,趋炎附势。对上司的话,言听计从,对的也是对的,错的也是对的,人云亦云,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凡事看人下菜碟,官贵民贱,巴高踩低,对领导一个样,对群众又是一个样。工于心计,热衷于研究“升官经”,对上寻找人身依附,不顾老百姓的安危冷暖。
先哲说:“不塞不流,不止不行。”要想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清除社会生活中不和谐的音符,下决心治理误国害民的“小腐败”,扑灭“苍蝇”,净化社会环境,让老百姓过上舒心日子。
12.15关于迷信与赌博问题
在中国古代,皇帝为了自己身份的合法性,常常把“天人感应”与政治相结合,在“天人感应”的旗号下,将自然界的某种现象,与现实政治挂钩,如凤凰降落到皇宫的屋顶等现象,称为“详瑞”,这或者是政治举措英明的表现,或者的预示着将有某种幸运、某个大贤将要降临人间。如果出现了某种反常现象,如地震、大旱、洪涝、蝗灾等,这叫“灾异”,是政治黑暗的表现,或预示着小人当政,或某种灾难将要降临。这套学说出自董仲舒,后来为大多数文人和政治人物普遍接受,这要就成为政治人物或政治势力达到自己政治目的的重要手段。
烧香拜佛已经成为腐败的一种手段。事实上,烧头柱香已经成为中国官员的春节新时尚。官员求神拜佛现象的增多,折射出“模糊政治规则”的弊端——在不确定的“政治规则”下,升迁之道往往不能符合正常的逻辑,所以,为官哲学极易背离正常的价值取向,一切都极易被“潜规则”所左右——这既是蒙昧之因,又与其形成恶性循环之势。
整个中国社会没有形成正常的游戏规则,由于整个中国社会的投机心理,很多活动,比如官场的升迁、生意的盈亏,都没有规律可寻,许多人看到别人一夜之间发迹,感到不平衡,就容易陷入投机,常常指望烧香拜佛、大师指点,以获得人生的成功。
赌博是一种拿财物作注比输赢的不良社会行为,是人人痛恨的丑恶现象。一般人涉赌,可导致意志消沉、家破人亡;而为官者涉赌,不仅自毁前程,还会失去民心,败坏党风政风,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中国人好赌可谓源远流长,一直可以追朔到尧舜时代。当初叫下棋;下棋本是斗智消遣之事,也许是中国人追求刺激的缘故,逐渐将其演变成了赌博。随着历史的发展,赌博也在不断花样翻新。
在这支浩浩荡荡的赌博大军里,有一个特殊的群体格外引人注目,那就是党政干部。党政干部痴迷于赌博,已经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直接威胁着公共财产的安全、社会治安和家庭稳定。沾上赌博恶习的官员中,挪用公款、贪污受贿者有之,家庭破裂、妻离子散者有之,陷入黑社会圈套、听命控制者有之。某些官员已经借赌博营造起了一条行贿受贿、非法敛财的“暗道”。
打“工作牌”已经变成某些地方的一种“潜规则”。想给领导加深印象,升个一官半职,就得陪着领导打牌。赌场上露骨的下属、个体和私营老板是“只输不赢”;巧妙的干部是“少赢多输”,既不失体面,又把钱心照不宣地送了出去。一般情况下,官员总是只赢不输的“大赢家”。牌桌上,上演的是上级赢下级,官员赢老板,老板赢利益,但输掉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在中国大陆,官员赌博热正在蔓延,而且在向境外延伸。大陆官员热中赌博具体表现在:参赌干部从经济管理和企事业单位发展到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级别从低向高蔓延;赌博行为从偷偷摸摸到公开无忌;赌博时间从休闲到通宵达旦甚至利用上班时间;赌博地点从国内向国外延伸;赌资由私款发展到挪用公款。
是什么造成官员的豪赌不止?在大陆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大背景下,掌握权力的官员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很容易弄到钱,同时他们缺乏监督和制约,有钱有闲、信仰缺失成为大陆独特的官僚生态。
官员境外豪赌本身是官场腐败的一个后果,一旦嗜赌成瘾,反过来又加剧了索贿等腐败行为,势必将权钱交易进一步公开化、市场化。
治赌必须先治官。只有加快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才能竭制官员腐败现象。腐败现象之所以层出不穷,屡打不绝,主要是因为很多行政权力过于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缺乏必要的监督,以至成为权钱交易,产生腐败的源泉。
在中国古代,赌博是著名的无痛税收,开赌场如同开税务所,因此,赌博一般都是官府垄断的生意,要买通官吏和衙役才能悄悄地营业。
几千年的中国社会,简直就是个争权夺利的大赌场。在这个赌场里,“窃钩者铢,窃国者侯”,虽然有仁义道德的明规则,但大行其道的是不可言传的潜规则,以及明规则与潜规则交错的混规则。
中国人好赌,并非出于天性,,实乃经济垄断、政治强权、文化专制的“家天下”制度使然。一个赌字,揭破了国人的人生真谛。在权力和金钱的博弈中厮混得太久,好赌的心性积重难返。
赌博有大小轻重之分,最危险、最应该禁止的是官赌,即官员的公款赌博。官员境外豪赌,一输就是几百、上千万,这就是不可饶恕的权力腐败。
几千年的中国社会简直就是个争权夺利的大赌场。在这个赌场里,“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虽然有仁义道德的明规则,但大行其道的是不可言传的潜规则,以及明规则与潜规则交错的混规则。我们在权力和金钱的博弈中厮混得太久,好赌的心性积重难返。赌博有大小轻重之分,就现实而论,最危险、最当禁的是官赌,即官员的公款豪赌。
12.16关于集体腐败与审计问题
中国既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又是一个转型国家。一方面,中国经济在高速增长,财富在高速增长。除非你有管理财富的更好的体制,否则高速增长的财富会对人们产生诱惑,给一些人“捞”提供一个物质基础。而体制的不配套,又给一些人“捞”提供了体制条件。所以,在中国往往有点权就能“捞”,这不是一般的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能比的,他们的“饼”没那么大,体制问题也没那么多。
说到转轨时期,恐怕俄罗斯跟中国的可比性最强。他们过去在经济上都是国有制为本,政治上都是高度中央集权,后来都转向市场经济。但他们转型时期的出现腐败形态各不相同。俄罗斯出现大量寡头,中国好像没有那么多寡头。为什么会有这种分别?
都是转型国家,但原来的经济结构不一样,腐败形态就不一样。俄罗斯原来的经济结构是以垄断资源为核心形成的工业体系,有点像我们东北。浙江、广东原来没有工业基础,没有很大的摊子,如果贪只能点点滴滴地贪,形不成寡头集团。俄罗斯的电力、石油、矿产、交通都是大型的垄断国有企业,民间的中小企业几乎不存在,这就是它的经济基础,所以寡头迅速成形。现在中国还没有这种现象。
另一个原因,是由于政治生态的特殊,注定了中国的垄断国有行业不可能像俄罗斯那样一步到位,通过改制落到个人手上,它的所有制结构没动,无论电力、铁路、石油,都只是形成国有系统的垄断势力。这就使垄断企业基础上产生的暴富,没有俄罗斯那么明显。
俄罗斯寡头那么多,是因为俄罗斯经济没有经历市场化的全面冲击,原来那种高度集中的全国性体系仍然没动,你只要控制了这个体系的制高点,这个体系就是你的。中国不是那么回事,中国经济上的分权已经很长时间了,高度集中的全国体系仍然有,但已经不如俄罗斯那么普遍了,很难通过控制一个制高点进而控制整个系统。所以俄罗斯的改革是激进式的,俄罗斯的腐败也是激进式的。中国的改革是渐进式的,中国出现的腐败也可以说是渐进式的。
表面上看起来,中国没有像俄罗斯那样大张旗鼓的寡头化,但桌子底下动手的空间很大,而且手法很精致。
来自公权力的“集体腐败”
其实不能说中国就没有寡头化,一定程度的寡头化现象中国也是有的。只是表现形式比俄罗斯隐蔽。
普京上台后,对寡头迅速采取措施。在俄罗斯,资本跟权力分开了,寡头只是个经济人,背后缺少公权力支撑,难以构成特殊利益集团。我们这里政治、经济混在一块,有的行业巨头有公权力撑腰,成了特殊利益集团,很难制约。
有公权力撑腰是一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是公权力直接出面。最典型的比如土地批租,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直接借助公权力从中盈利。
分析腐败源头,可以看到一个问题,就是在一些地方或部门,用公权力直接滋养垄断利益集团。垄断利益集团借公营机构之壳,最终把公权力才能提供的公共资源、公共机会,转到了个人手上。只不过这个过程非常曲折,杠杆非常长。局外人一般很难看懂。
这种情况下,公营机构中出现所谓的“集体腐败”,就很难避免了。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出现的腐败,主要就表现为公营机构的这类腐败,这是中国跟其他发展中国家腐败形态上的明显分别。但是你翻开《刑法》,或者翻开其他反贪法规,你会发现它们都是针对个人腐败来的,不针对公营机构的“集体腐败”。比如最近一次审计就暴露了大问题,一些部委违规动用各种公款,而且都以亿作为单位,但审计出来又怎么样?没有一个人因此坐牢。部门违规使用资金,实际上部门的每个人都受益了。这时你会发现,面对这类“集体腐败”,我们基本上没辙。公营机构这类问题似乎无风险,或者说风险很小,差不多是免责制。
你要从公一步跳到私,只要超过6000块人民币,你就得坐大牢。那怎么办?你就得在公字上做文章,先化大公为小公,然后一步一步化小公为小私,这么变过来,你就容易没事了。
现在搞的民主评议,在某种程度上难以制约这类腐败,为什么?提拔、考核领导要征求机构员工意见。但如果你不能搞“创收”,不能给大家带来利益,民主评议的时候大家就要搞你。这种压力之下,一些公营机构的领导上台,往往第一件事就是搞福利,怎么样多捞利益,分给大家。
制约利益交换和输送
按分肥机制的说法,这样的公营机构往往就是分肥机构。这是中国式腐败的一个基本形式。怎么解决呢?
必须明确一个原则:公营机构一切非法所得均为腐败。这点上可以借鉴英国制度,在英国制度之下,只要是非法利益都要追究,不管公营还是私营。
我们对公营机构普遍的利益交换、利益输送还缺乏制约。这是中国反腐败重要的课题,在这点上,我们需要破题。
近年来,审计风暴已经刮过多次,可是不久前公布的审计清单仍然让公众感到触目惊心——不仅被“审”出违规、违法、截留、挪用、虚报、多领、挤占、私花纳税人血汗钱的位高权重的中央部委、单位有32个之多,而且违规、违法的手段多样,数额巨大。
人们不禁要问,这些应该最懂得法律、规则的大“衙门”,这些本来应该成为守法、守规则楷模的“中央单位”,为什么竟然如此大胆屡审屡犯?人们更希望搞清楚的是,为什么会这么大面积出“事”,以至于在国务院的组成部门里,已经几乎找不到“净土”?
制度上有漏洞,这是不言而喻的。可中央单位如此成批地上审计“黑榜”,恐怕仅仅从制度的漏洞上找原因是不够的。事实上,我们并不缺少“制度”,而且也一直在健全和完善各种制度。与制度的漏洞相比,一种明摆着的对制度普遍的漠视,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更可怕。而能够不把制度“当真”,甚至变着法钻制度的空子,主要原因就在于对这一类钱没有进个人腰包的“集体”违法违规的处罚缺乏力度。至少到目前为止,公众看到的大多数情形是:审计结果公布后,部门或表态检查或作出解释,然后再提几条整改措施等。至今没有哪个部门哪位领导因为单位被审计出问题而追究了刑事责任或者撤职降职,甚至连引咎辞职的也难得一见。
警惕腐败新动向:腐败犯罪群体化
串案、窝案犬牙交织错综复杂,是这几年中央和各地反腐败斗争中遇到的一个新问题。腐败串案、窝案频频发生,说明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腐败现象早已不是腐败分子单枪匹马式的个人行为,也不是腐败分子顺手牵羊式的偶尔为之,而正在朝着群体化、职能化的方向发展,腐败分子由于共同的利益追求和利害关系而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形成了一个个根深蒂固、或大或小的利益集团。这些腐败分子对内实行“专业化”的分工合作,对外则步调一致互相庇护,并在关键时刻组成高度严密的攻守同盟,令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法机关难以下手。在群体化、职能化腐败网络的支撑下,一些腐败分子招权纳贿贪赃枉法几乎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他们仗着人多势众,胡作非为,腐败由过去的单个的人,或是单个的事,发展到一个单位、一个地区,形成了带有一定的社会性问题。“腐败窝案”的危害比个别单位的腐败更为严重,影响到整个单位和整个地区的党风政风民风,严重地破坏了执政党的执政形象,降低了执政党在社会中的认同度。如果听任不良作风侵蚀党的肌体,就会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丧失党的先进性。因此,加大对腐败群体的查处打击力度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
腐败形式:由单个贪腐走向群体化
“腐败窝案”的最大特点,就是腐败分子勾结在一起,形成一张“腐败关系网”,他们臭味向投,狼狈为奸,相互包庇,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几百人;小则一个家庭、一个单位,大到一个系统,一个地区,全部由他们所掌控。而且,不少人身居要职,手中掌握一地一单位的人事、财经大权。这张网一旦形成,就很难被攻破。当前,其主要形式有:
“地区窝案”,贪官一片。 出现地区性的大面积“窝案”现象,涉及的范围之广、牵扯人员之多、造成的危害之大,往往后果不堪设想。
“单位窝案”,蛀虫一串。“单位窝案”是以单位负责人为首,结成团伙,大肆贪污、私分、鲸吞国有资产。在这些蛀虫眼里,国家资产就是私人的后菜园子,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