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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第167节

  五天后,车队到达拉塞乌杜尔赫利郊外。

  李昂惊讶的发现不少路过的行人都多少有些咳嗽的症状,心中不由的疑虑重重。

  进入城市,他进一步仔细观察商铺和路人的状态,发现这种情况更为普遍。

  “见鬼,该不会是流感吧?”

  秋冬季降水充沛,蚊虫容易滋生,再加上前段时间战争频繁,留下的尸体没有及时掩埋……

  李昂心里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上帝保佑,我平生虽然作恶多端,但从来没有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如果死神来临,那么他一定会绕着我走!”

  他在胸前画了个十字,用冷静的口吻祈祷道。

第186章 男爵

  穿过长长的街道,李昂再一次见到乌赫尔城堡厚实的城墙,心中忍不住升起一股羡慕的情绪。

  随着实力的逐渐提升,他愈发能体会到建设一座如此恢弘的石质城堡需要多大的人力物力支持,没有几代人的积累是绝对不可能完成的,除非技术发生重大革新,或者用无穷无尽的人力去堆砌。

  “话说公元前的古埃及人是如何建造出庞大的金字塔的?”

  李昂脑海里不禁涌现出一个疑问。

  古埃及王国的法老习惯收取重赋,赋税占比几乎能达到农民年收入的三分之二。

  为了延续生计,尼罗河流域的民众不得不出卖劳动力为法老建设金字塔以换取粮食,而法老只需要左手倒右手,把收上来的赋税通过工资的形式还给农民,就能白白得到大量劳动力。

  “这种税收制度或许有一定的优点,副作用也很大!”

  “算了,这并不是我这个阶段该考虑的问题。”

  李昂摇了摇头,抛下心中的杂念。

  城堡前守门的护卫远远的就看到了一杆蓝底猎鹰旗在缓缓朝这里移动,自发的前去通报。

  不一会儿,热情的管家走过来为李昂牵马,罗杰等人则被带到了城堡角落的客房。

  李昂注意到这次前来迎接的管家与上次那人并不相同。

  一般而言,诸如伯爵这类的大贵族,城堡里通常有三类管家存在。包括处理内部事务和财务的宫廷总管,负责领主私人生活的内侍长,以及负责管理马厩和城堡卫队,偶尔兼职处理宗教事务的“元帅”。

  在后来,随着欧洲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的加强,元帅(condesable)逐渐演变为一个国家的陆军最高军事长官。

  历史上阿拉贡王国对那不勒斯王国的战争中,贵族们在写给国王的信件里便出现了大元帅一词,用来尊称当时阿拉贡国王的爱将乔瓦尼。

  至于李昂面前这位衣冠楚楚,模样恭敬的“管家”,大概率只是城堡中充当跑腿和仆役一类的人物,地位高于普通仆人,但低于正儿八经的专职管家。

  进入内堡,李昂识趣的翻身下马,将战马交给马夫。自己则步行到正中央的石砌方形塔楼底部,竟意外的发现了熟人。

  “这老头子是叫什么来着?”

  李昂拧着眉头思索了半天,最后还是那名老者主动上前介绍。

  “大人,我叫拉蒙·加齐亚·索尔纳·德·乌赫尔,伯爵大人的宫廷内侍长,我们在拉塞乌杜尔赫利的酒馆中见过一面。”

  被人提醒了一下,往日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李昂想起当时他在酒馆中击败酒鬼经历,不由的感到一阵唏嘘。

  “是啊,拉蒙大人,没想到时间过去了这么久,上帝保佑,您还是一如既往的精神矍铄!”

  老者虽然只是一名宫廷管家,但俗话说得好,宰相门前七品官,李昂的地位还不一定有他尊贵,所以选择使用敬语。

  如果换成英文,那么他对拉蒙的称呼就是“my lord”

  这句话的意思可以理解为我的领主,但也可以翻译成大人,总之用法多多,不一而足,就像中国人使用“您”一样。

  拉蒙显然对李昂的恭敬态度很受用,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李昂爵士太客气了,请随我来。”

  李昂点点头,跟着拉蒙走进塔楼。

  石砌的楼梯盘旋而上,每一步都踏在坚硬的石板上,发出沉闷的回响。墙上每隔几步就插着一支火把,火光跳跃,把狭窄的楼梯间照得忽明忽暗。

  走到第三层,拉蒙停下来,推开一扇橡木门。

  这次轮到李昂惊讶了。

  因为拉蒙带他来到了伯爵的客房。

  用于接待和宴会的大厅位于二楼,同时伯爵埃门戈尔的主卧也在二楼,周围依次分布着几个宽敞的房间,用于招待尊贵的客人。

  三楼的客房较小,但也不是谁都有资格入住。

  伯爵通常只会招待一些具有影响力的地方贵族,神职人员,具有优秀品德的骑士,以及自己的亲属。

  “看来我南下的策略是对的,宫廷对我的重视程度隐隐有所提高,这对接下来的受封极为有利。”

  李昂心里安定下来,不由得信心倍增。

  拉蒙推开房门,侧身让开。

  “罗塞洛爵士,请先在此休息。伯爵大人预计会在明天上午召见您!”

  李昂点点头,迈步走进房间。

  十分钟后……

  “该死的,乌赫尔伯爵的直辖领地也不过一个男爵领大小,为什么连客房都能布置的这么奢华。”

  他面前是一张四柱大床,雕花的立柱支撑着顶盖,顶盖上挂着厚重的的深红色帷幔,垂下来能挡住所有的光。床上铺着厚厚的羊毛床垫,上面叠着两层毛毯,最上面是一床羽绒被。

  他伸手去按了按,心态才稍微好了点。

  “至少不是天鹅绒,大概率是鸭绒,天鹅绒的手感没有这么粗糙。”

  欧洲历史上盛产天鹅绒的地区主要集中在意大利和西班牙,后来慢慢扩展到法国和德国。

  所以在巴塞罗那,一匹天鹅绒的价值还不至于贵的离谱,骑士贵族咬咬牙也能买得起。

  李昂随后一个大跳,纵身栽进柔软的床垫,就像一个幼稚的孩童。

  “爽!”

  他在心里大叫一声,下定决心自己也要整一床这样的被子回去。

  “一万枚银雷亚尔已经足够支撑领地运转很久了,稍微奢侈一下应该也没关系。”李昂如是自我开脱道。

  休息片刻后,他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袍,准备叫上罗杰一起去拜访乌赫尔主教。

  “虽然主教在战争中并未帮上忙,派来的神甫也是个不堪大用的酒蒙子。但站在对方的视角来看,他很可能觉得自己帮了我大忙。”

  考虑在教会在再征服运动中的关键地位,李昂就算再怎么不情愿,也不可能绕过乌赫尔主教这一环。

  罗杰此时正一个人百无聊赖,他被安排在专门的侍从附属屋,出门走两步就能碰上城堡里的工匠和来来往往的仆役,不远处则是马厩,李昂那匹肥硕的安达卢西亚战马正摇摆着大屁股,专心致志的低头吃草。

  马夫或许是受管家拉蒙嘱托,专门为战马准备了精饲料。

  罗杰好奇的走上前,探着脑袋往里查看。

  马夫穿着亚麻纺织而成的粗布短袍,一丝不苟的站在木槽前,手里拿着一根粗木棍,用力搅拌着槽里的饲料。

  木槽有五个脑袋那么大,能装下好几桶东西。槽里是深褐色的混合物,能看见压碎的燕麦、切断的干草,还有几块黑乎乎的不知名的物体。

  马夫把木棍插进去,用力搅动,把底下的饲料翻上来,再压下去。每一次搅动,都有一股混合着燕麦香和草料味的蒸汽升腾起来。

  “这是什么?”罗杰忍不住问。

  马夫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见是跟着那位骑士老爷来的侍从,神色立马恭敬起来,笑着解释:“大人,给马吃的精料。这是压碎燕麦,可以促进战马消化。这是今年新收的干草,喂食的时候要多加水。”

  “还有这个——”

  他指了指那几块黑乎乎的东西。

  “这是豆饼,榨油剩下的,营养丰富,可以泡软了给马吃。”

  罗杰凑近了看。豆饼已经被水泡烂,表面坑坑洼洼的,散发着一股豆腥味。他伸手想捏一下,被马夫拦住。

  “这太脏了,大人。”马夫拿起一个木勺,舀了一勺泡好的豆饼给他看,“豆饼必须泡透了才行,不然马吃了胀气,就和我们吃豌豆一样。”

  罗杰点点头,看着马夫把泡好的豆饼倒进槽里,又加了一桶水和少许盐巴,继续搅拌。

  罗杰将这名马夫同德格伦的马夫对比,心里默默感叹。

  “德格伦那群养马的家伙干活太过粗糙,远远没有这里精细,不愧是替伯爵养马的人!”

  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多学一学专业人士是怎么养马的,等回去了将窍门传授给其他人,于是又忍不住多看了会儿。

  罗杰正看得入神,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他回过头,见是李昂,连忙站直身子。

  “老爷,您怎么下来了?”

  李昂笑了笑,没有直接回答,“怎么,看上人家养马的手艺了?还是想改行去当马夫?”

  罗杰老脸一红,这才意识到自己作为一名骑士侍从,长时间和马夫交谈似乎有些不妥。

  他挠挠头,小声辩解道。

  “老爷,我是觉得咱们村子里那些养马的跟人家差远了。”

  “这很正常!不过跟异教徒比起来,我们的战马仍然存在很大的缺陷。”

  李昂边走边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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