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75节
“那么,这镰刀又是如何从李春华手中,到李二牛手里,最终又以镰刀将其开膛破肚而收尾?”
“原因在于,在案发期间。”
“被告人王强行使正当防卫权利之际,惹恼了死者李二牛。”
“随即,李二牛在情绪激动、愤怒、亢奋的状态,将李春华手中镰刀夺走,意图伤害被告王强!”
忽然间。
徐德眼神变得锐利,连带着话锋都显得锐气十足。
“在这种时刻,迫于自卫,被告人只得被动防守!”
“随后,便是第一次开庭审理时,我方所说的话,即...被告被人潮淹没,再见时,被害人李二牛已经身死!!!”
“审判长、审判员。”
“被告人王强所做完全符合《刑法》第二十条,即正当防卫,我方建议驳回公诉方指控,被告无罪!”
徐德的话条理清晰,语言逻辑缜密。
短短两三句话,便将事情的经过讲的一清二白,哪怕是没看过卷宗的听众,此时脑子里也构建出全过程。
场下,听众席数百人若有所思着点头。
审判台上,法官孙栋也点点头,低声道:
“确实是这样,和七名警察证言一致。”
同时,孙栋内心有点感慨。
‘两三句话,论点、辩点、证据、佐证相辅相成...啧,怕是燕京那些律师来了,最多也就这个水平了。’
张秉心点点头,脸上却什么表情都没有。
他扭头看向公诉席。
席位上,三个检察官并未生气,显得很是沉稳与放松。
“公诉方,上述被告所说...你方是否要发表异议?”
检察官胡广点头,他扭头,看向被告席,对上徐德的眸子,两人互相对视,旋即,他开口道:
“审判长,审判员。”
“我方想说的是......”
说着。
胡广顿了顿,旋即将一条极其细节,令人眉头紧蹙的话语吐出。
“被告人王强的防卫过当,并不体现在反击持刀,而在于......”
“李二牛初次上了警车,王强防卫所做之行为!”
话落。
一侧的王巍立马站起身,将手里几张文件递交上去,随即说道:
“这是警方对尸体做的尸检报告。”
“报告上明确指出,死者李二牛,他的手背存在一个咬痕极深的伤痕!”
咬痕?
张秉心顿住,他眉头皱起,捏着这张文件陷入思索。
这案件...和咬痕有什么关系!?
“审判长,根据现场车内存有警员证词显示。”
“李二牛在展露出强行带走王梅意图、侵害意图时,并非是直接被被告人王强推下车,在此之前,他还有另一个行为。”
“那便是咬!”
王巍开口,他那发福的身体并未令人感到滑稽,反而看起来很巍峨,表情也十分肃穆。
“被告人,是先用牙齿撕咬李二牛,李二牛吃痛!”
“而随后便来到了重点所在。”
“因为吃痛,李二牛松开了手......”
说着。
他又将那几名警察的证言递交。
上面记录的很清楚,就是王强以咬的行为让对方松手,否则单靠推搡...这很难办到让李二牛松手。
但刺激性疼痛却可以使人的肌肉下意识紧缩!
而李二牛也就因松手,所以......
“此时他已经停止了侵害,并且没有露出其余侵害举动,同时身侧有至少四名警察,可以将人就地拿下!”
王巍表情正色,语气凝重。
“而在这种情况,被告人王强却率先、主动再次进行攻击,将李二牛推至车外!”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在拥有更好处理方式,且死者未表露出二次侵害意图的情况下......”
“王强却选择主动出手。”
正当防卫有个特点,就是你的反击程度,取决于对方的侵害程度,且不能追击。
李二牛吃痛后松手。
客观上威胁暂停,且警方可以进行控制,王强还出手便超出了防卫范围。
所以,从这个视角来看...无论是反击程度,又或是反击时机,已然在正当防卫的边缘擦边。
“这......”
听审席,众人眉头皱起,眼神中流露出犹豫之色。
场下开始骚动,耳旁逐渐流露出哄然的议论。
人群中。
“有点悬啊......”
王超坐在椅子上,他摸着下巴,望着审判区,若有所思的说道。
他没看过卷宗,也没见过案发过程,但如果事实真如公诉所说...那正当防卫真的不一定达成。
哪怕车内这个合法,也一定还有其余‘疑似’的过激行为。
毕竟,王强当时的主观个人情绪太过浓烈,客观上,与‘故意’二字极其相似,什么反击行为都能辩上一辩。
“难道要提前用准备好的那些减刑证据了?”王超猜测道。
眼下放弃无罪辩护倒也算个好选择。
可以留出充足的精力利用证据给王强减刑,最起码可以‘保本’。
“继续往下看吧。”
林月小声道。
不过.....
“此外......”
审判区中。
王巍正准备继续开口说话,却不料他还没说出话。
下一秒。
一道怒声瞬间将整个法庭的程序所打断。
“谬论!这是谬论!”
“在法例与现实经验中,这并非两件单独行为,而是具有连贯性的同一防守行为!”
“公诉人方才无视三秒内‘紧急危险’存续,所言实为脱离现实的谬论,完全割裂案件连贯事实!”
突然间。
辩护方的徐德开口,他语气中充满怒意,那双眸子直勾勾盯着王巍。
那张的嘴就如同机关枪,但射出的不是子弹,而是刀子!
听闻此话。
旁听席中的王超林月眉头微微扬起。
这是...不准备放弃,继续往无罪方面争取?
没错。
此时的徐德脑海中思路无比清晰,他甚至不需要思考,脑子里瞬间构筑出反驳对方的话语。
无罪辩护......
他打定了!
“污蔑!污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