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201节
两个字落下。
骤然间,现场所有人眉头紧蹙,沉眉看着他。
好在。
张伟没有留时间给徐德等人反驳,而是开口继续道:
“从1990年,至如今2003年1月4日。”
“足足13年的时间,警方从未公布陶江的死讯,当地官方并未找到陶江的尸骨,我们无法断定对方是否真的已经死亡!”
总的来说。
陶江与陶明一样,均是处于‘无法确定’的状态。
陶明无法确定死因,陶江无法确定是否死亡。
后者可能被人收养了,也可能已经身死,但没找到尸骨前,官方档案中对陶江的描述便是‘失踪’。
失踪不是死亡,法庭不得因此罪加刑。
最重要的是......
“审判长!”
张伟忽的沉声开口,“13年前,被告人刘婧琪做出如上诸事时,年龄......”
“6岁。”
“依据《刑法》第17条,原文明确规定:不满 12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同样!”
“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原文中明确提出:刑事责任年龄以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周岁为准,而审判时的年龄!”
也就是本体法。
如,你17岁杀人,18岁被抓,那法院审判时便依旧按照未成年审判。
“案件发生于13年前,当时被告人刘婧琪仅有6岁,依据法例......”
“陶明与陶江,即便真出现犯罪事实,却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张伟扭头,看向审判长。
“就本案而言。”
“有关被告人刘婧琪的审理宣判,应当仅限于杨佳乐与赵莉两人的刑责!!!”
话落。
他便将心提到了嗓子眼里。
他这三个角度算是这几天绞尽脑汁,为数不多能用的角度。
第一条意外死亡还被驳回。
后两条......
张伟觉得,作用很大!
只可惜......
恍惚间,代理人席位。
一道声音忽的再次响起!
“没错,审判长,依据被告席所说,被告人刘婧琪明显该从严从重进行审判!”
徐德再次开口,将自身的视角与逻辑铺展开。
只是.....
从...从严从重?
张伟一愣,明显没反应过来。
6岁不承担刑事责任所犯下的事...到了13年后的现在,怎么可能还从严从重!?
他不理解。
不过下一秒,在场众人瞬间就反应过来了。
只见。
徐德脸上忽的流露出笑容,他笑的很畅快,扭头看向台上三个法官,直言道:
“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刑法》第61条,即:‘量刑总原则,基础’。
“量刑原则明确规定:应当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进行判处!”
“其中,所谓的‘情节’,即:平时品行、一贯表现、悔罪态度等!”
“所谓的社会危害性,即:再犯可能性、出狱后对社会的潜在危险!”
法官量刑不是随便量的。
正如之前,有关‘离婚财产分割’,法官并不会只看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来判。
而是还会因其余因素影响判罚!
也就是品行、悔罪、再犯可能性。
品行不佳,认罪态度极其恶劣,再犯可能性极高,那么,从法例上来看......
“被告人刘婧琪,13年前,仅6岁大便诱拐三岁男童进入深山,其道德便十分恶劣,彰显其低劣品相!”
徐德没有任何犹豫,果断将一击毙命的话说出。
“甚至,13年后依旧再犯,更是足以证明,被告人刘婧琪更是毫无悔改之心!”
“其再犯危险性极其之重!”
“依据法例,应当从严从重进行审理!!!”
话落的刹那。
被告席。
张伟瞬间血压升高,双目赤红爬上血丝,喉头一甜,整个人怒目圆睁的看着徐德。
没了...全没了!
他用13年前,对方只有6岁来减轻责任进行量刑。
对方却用6岁品行低劣,19岁依旧不改,出狱后社会危害性极大反攻......
完了...全完了!
他的三条辩护,此时用了竟跟没用一样,甚至......
甚至‘杀人罪’上的从严从重,远比诱拐本身的罪责还严重!
如此想着。
张伟呼吸愈发急促,但大脑却感到缺氧,好似上岸的鱼,拼命喘息却依旧无济于事。
恍惚间。
一股呕吐感从腹部涌上喉头,张伟面色惨白,手臂发抖。
明显是被对方逼到情绪躯体化。
徐德却丝毫不理会他的状态。
反而扭头看向被告台。
“审判长,案情已梳理清晰......”
“请审判台定夺!”
第102章 宣判!闭庭!【求月票!】
请审判庭定夺......
话落的刹那。
在场众人,全都捏了把汗。
庭审进行到现在,双方你来我往,被告方提出多种厚颜无耻的辩护,控诉方则进行过两次庭审突袭、扫荡整个庭审所有人员......
而进行到眼下,所有人已经底牌耗尽,再无招式可言,已经步入‘定罪’尾声,逐渐进入到‘判刑’环节。
被告席上。
张伟嘴唇虚白,心如死灰,他闭上了眼。
见此一幕。
被告人席位上,双手发颤的刘婧琪忽的内心慌乱起来。
“张律师...张律师您说话啊......”
她语气有些颤抖,尝试开口提醒张伟,让其再为自己继续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