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漫,我的左手非说自己是蝙蝠侠 第5节
奥列格:“……”
哥们,那不叫看风景,那叫被劫持。
你不要再乌鸦嘴了,万一真把追在蝙蝠侠屁股后面那群浩浩汤汤的变态大军招过来了怎么办?
就在这时,大巴车的第一排有人站起身,像颠勺似地颠着个金属碗,挨排挨座要起饭来。
问题是此人膀大腰圆,光头脖子粗,留着一脸络腮胡,怎么看都不像是正经要饭的。
车上的乘客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很快就有人带头想明白了:这是哥谭市的地头蛇来收过路费了。
敢情晚班车票价低是因为运营公司有其他创收手段!
不愧是哥谭。
有些人本来不愿“施舍”,但是一想到不交钱可能会在下车后遭遇的“意外”,到底还是咬咬牙,表情沉痛地从钱包里掏出几张小额现金,塞到壮汉的碗里。
坐在奥列格前面的每一个人或多或少都给了点钱。
奥列格不想给。
他的存款所剩无几,都当不起“存款”这个词,而且等到工作的事情确定了,他还要在哥谭租一间房子住,用钱的地方比比皆是。
不过在大巴车上特立独行导致发生正面冲突似乎也不好。
奥列格想了想,决定折中一下,给个五毛钱算了。
这个活刚好可以交给左手(蝙蝠侠)来干。
这么想着,奥列格用左手拿出五十美分,放进壮汉碗里。
和其他人的几十几百比起来,五十美分硬币显得格外寒酸,奥列格见壮汉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正准备解释几句,例如“不好意思,我也是来哥谭要饭的”云云。
右手(康斯坦丁)却仿佛感受到了奥列格发自内心不想给钱的心情,在这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了出去,将那五十美分拿了回来!!
第6章 这座城市最不好惹的帮派
奥列格亲眼看到和感受到,自己的右手(康斯坦丁)不仅拿走了五十美分,还从碗里掏走了五十美元。
后面这步动作比较快,一看就是专业的,除了他以外的人应该都没注意到。
不过从壮汉碗里夺回五十美分也足够惊世骇俗了,坐在前排的姑娘吓得捂着嘴,脸蛋煞白,奥列格身边的乘客则紧紧靠着座椅闭上了眼睛,大概在尝试用意念让壮汉和奥列格无视掉他。
壮汉的表情先是难以置信,几秒钟后迅速变成了熊熊燃烧的怒火。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质问道,语调越来越高,“你在故意挑衅我吗?!”
用激烈的语气占据气势高点的同时,壮汉居高临下地打量着奥列格,第一反应是,这是个身高和体格都颇具物理说服力的东欧男人。
普通人大概不会注意到奥列格其实是个能够无缝融入美漫画风的猛男,因为他周身的气场总是冷淡却无害的,一头凌乱的黑色短发、蜷缩在角落里的老实人坐姿、和羽绒服上的巨大毛领子也在替他加深这种印象。
但是须知,人类眼里的棕熊同样憨厚可爱。
吃人的时候除外。
对壮汉来说,今晚遇到奥列格,不亚于在野餐时碰见一头出门遛弯的熊。
奥列格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然而自己的右手自主创业净赚了50刀,他还能说什么呢?
他只能将手放进黑色羽绒服的口袋里,假装掏了掏,实则把五十美元现金塞到夹层深处,嘴上说道:
“抱歉,我拿错了。”
过了几秒钟,他用左手(蝙蝠侠)翻出一美元巨款,塞进壮汉碗里。
壮汉:“……”
奥列格连一美元都不想给,但他认为自己已经是个社会人了,要学会融入人民群众,为了避免再次发生刚才的惨剧,他打起精神,严厉地盯着自己的右手。
右手(康斯坦丁)没动弹,神经末梢传来一阵无辜之情。
另一边,奥列格的左手动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壮汉碗里把一块钱拿了回来!
顺带用康斯坦丁的同款技法多掏了100美元。
蝙蝠侠,你竟然是这样(贴心)的蝙蝠侠!!
奥列格震惊到难以言表,他双手插在羽绒服的口袋里,攥着新鲜热乎的一百五十美元,望着站在过道中间傻眼的壮汉,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们互相对视着。
好尴尬,感觉自己像是在遛狗,这种时候应该说点什么吧?可是到底说什么好?
“嘎吱”一声,大巴车停了下来。
奥列格差点以为车是壮汉叫停的,对方打算邀请他到车下的空旷地带来一场双人散打。
结果司机按了两下喇叭,粗声粗气地说:“到哥谭了,这是终点站,所有人都下车吧。”
他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如释重负,似乎在说:你们不要在我的车上打,要打去练武室打。
壮汉见状,冷笑一声,意味深长地瞥了奥列格一眼,率先走向车门方向。
他下车后,其他乘客才战战兢兢地依次排队离开车厢,比被老师盯着的小学生还要守规矩。
奥列格是最后一个下车的。
他深知自己的创业行为给其他人带来了心理阴影,因此也不去吓唬他们,老老实实在座位上坐着,等大巴车里只剩下他和司机两个人了,这才弓着背起身往车门走。
弯腰下台阶时,奥列格听见司机在他身后说道:
“你要小心,哥谭市的黑帮和纽约的黑手党不一样。”
有多不一样?人家纽约黑手党头子金并也是很牛逼的好吧。
奥列格心中微动,转身对着司机点了点头。
这个点头可以被解释成“我知道了”,“是的,他们确实不一样”,或者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的常用句号。
司机是怎么理解的,奥列格不得而知。
他才走出去几步远,就被一群拎着撬棍和棒球棍的混混包围了,这群人多数梳着荧光色的莫西干头,纹着花里胡哨的纹身,非常符合人们对街头流氓的刻板印象。
就是看上去逼格不太高。
领头的人膀大腰圆,光头脖子粗,留着一脸络腮胡……是大巴车上要饭的壮汉。
这会他身上披着一件黑色夹克衫,夹克衫的背面绣着一个红色的圆圈,圆圈中间是意义不明的花体字母“D”。
“你知道你得罪了谁吗?”
光头壮汉大剌剌地被混混们簇拥着,狞笑地对奥列格说,“这座城市最不好惹的帮派。”
夜幕彻底降临了,哥谭市靠近大西洋,晚风带着腥咸的气息,空中浓云密布,沉沉压向鳞次栉比的建筑。
奥列格还不熟悉这座城市,也不知道大巴车司机把他放到了哪里,离蝙蝠汉堡店有多远。
但他看见了蝙蝠灯。
这是一盏能够将蝙蝠侠的标志投射到云层中间、形成达利园效应的著名的灯,此刻它的光芒比十五的月光还要明亮,宛如一柄洞穿黑暗的利剑,直指苍穹。
奥列格抬头望了望那仿佛致力于把超级反派晃瞎、顺带给误入歧途的人指路的蝙蝠灯,再低头看看灯下黑的几个混混,没忍住吐槽说:
“你们都站在蝙蝠灯底下了,蝙蝠侠也懒得理你们,这就是哥谭市最不好惹的帮派的实力吗……”
光头壮汉一愣,回头瞥了眼其实座落在另一座岛上、离他们有一段距离的蝙蝠灯,咬牙切齿地说道:
“外地人懂个屁——我们街头恶魔帮一直以来都是蝙蝠侠心腹大患!所有人,跟我一起上!”
一群混混立刻鬼哭狼嚎地冲了上来。
然而面对此情此景,奥列格却很难生出紧张之情。
但凡这些混混手里有把枪,或者换个没那么龙套的帮派名字,他的态度都会大不相同。
眼看前方混混的棍棒快要落在自己头上了,奥列格却在很严肃、很认真地思索:这种时候应该先出左手,还是先出右手?
最后动起来的是他的左腿,左腿忽然间打了个哆嗦——是蜘蛛侠的危险预知神技“彼得一激灵”生效了!
不过人家的攻击都近在咫尺了,你这激灵的是不是有点没必要?
奥列格膝盖一软,差点跌倒在地,千钧一发之际,他的左手(蝙蝠侠)如闪电般伸了出去,抓住混混的手腕,往自己的方向用力一拽,而左腿(蜘蛛侠)顺势横扫,干脆利落地将对手绊了个狗吃屎!
眼见混混的门牙接触到柏油路面、然后脱离牙床蹦出两三米远,奥列格有些惊讶地心想:虽然料到自己不会有事,但这两个低配版超级英雄配合起来,效果居然这么好。
看来哪怕另外半边身体约等于瘫痪,奥列格的左手和左腿也比普通人厉害多了。
第7章 学医救不了美国人
真正的“让你一只手和一条腿,我也能打赢”恐怕就是当下的场景。
有那么一刻,奥列格感觉自己变成了圆规,以其中一条腿为圆心,用另外半边身体对周围的敌人进行无差别攻击。
听上去很滑稽,奥列格自己也觉得有点滑稽,然而在光头壮汉眼中,事情却并非如此。
在他看来,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新的……怪物。
哥谭市早就不再是当年的哥谭了,蝙蝠侠的出现结束了一切、改变了一切,他是万物的终结也是开端,如今的哥谭有着泾渭分明的光与影。
光的层面,你能看到犯罪率正在逐年下降,绝大多数人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好转,与之相对的,影的那一面,则是从被强行压制的黑暗深处滋生出的无穷无尽的疯狂。
生活在这个世界普通人也会在漫画的旁白之外有自己的思考,有时光头壮汉觉得,自己其实生活在一个装满疯子的火药桶里,早晚有一天,这个桶会爆炸,连带着紧紧拥抱着它的蝙蝠侠一块同归于尽。
而在那之前,就是不断往里添砖加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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