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瑞安书中,从执掌家门开始! 第5节
沂山到芒山的道路并不好走,多有穷山与恶水阻挠。
俩地相隔六百里,骑马需要跑上两天两夜,步行则要走上一旬休(十天)的时间。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在眼前...
何安撑着蓝伞,腰后束着短刀,嘴里吟诵着千古名诗,一步步的走在山路上。
手里的伞是他母亲赠与的,意为能给他挡风遮雨。
伞很重,因为承载着殷切的期许。
路很长,因为沙尘满天飞,道路蜿而蜒。
“安安,此去日久,要照顾好自己。”
“遇见了事,要多用脑子,少用刀。”
“还有...你什么时候回来?”
“娘亲,不必担心。”
“等伞面变为绯色后,就是我衣锦还家时。”
“娘亲不求你衣锦而还,只要你全须全尾的回到我身边来。”
“娘亲,我去了。”
“安安,早些回家来,娘亲会一直惦着你的。”
“娘亲,用不了多久,我们母子就会在...东京见面的!”
“安安...”
“娘...我走了,您保重!”
想着离开前与母亲的对话,何安突然发现...
手中的伞也不是很重,脚下的路...也不那么难走了。
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想快快长大才能保护她。
哼着小时候为了逗母亲高兴,而经常唱给她听的歌谣,他擦了擦额上的汗水,越过了一道又一道坎坷。
所有的人都知道,要到芒山必经砀道,而要进入砀道,则必先翻越黑鸦岭。
黑鸦岭的地势险峻,山势连绵,高低起伏,沟壑纵横。
有位名人形容它为,千山万壑行人苦,悬崖峭壁猿难攀。
但再高的山、再险的峰,都挡不住人走南闯北的决心。
常来常往、久而久之后,黑鸦岭渐渐有了一条正式的通道。
这条通道的名字就叫����“血痂栈”,意思是这条栈道是用人脚底的血痂,一点点的磨趟出来的。
有正式过岭的栈道了,意味着有更多来往的人。
有人的地方,就有各种各样的需求。
各种各样的需求,就是各式各样的生意。
生意,就意味着买卖。
买卖,就是钱与货的交易。
有钱与货的地方,就有权利与纷争。
而权力与纷争,就是“江湖”。
所以有人经常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是一句至理名言。
“有间面店”是“血痂栈”入口集市中,众多的店家里最知名的食驿。
它家的牛肉面是远近闻名的美食,面条细滑白如雪,汤底醇厚味鲜美,牛肉更是用料十足、鲜嫩可口。
再配上秘法酿的“春醉时”酒,一角酒半斤肉三两面条大碗汤。
滋味真是令人回味无穷,常常都感好似意犹未尽。
土瓦泥墙的面店,木质的门头倒是不大,宽为三尺五寸,只容俩人并肩进出。
长长的白蜡杆子上,挑着一面黄色的“幌子”,红字书着“有间面店”四个大字。
收拢手中的蓝伞,抬脚跨过了门槛,何安从容的走进了面店之内。
视线扫了眼都在偷瞄的食客后,他选了一张靠墙位置的桌面,放下伞后在木椅上坐了下来。
“客官万福。”
店小二笑容满面的走了过来,取下肩头的手巾,边擦拭着桌面边问道:“远来辛苦。”
“请问,您想要用些什么?”
“三两细葱牛肉面,外加半斤熟牛肉。”
何安拿出装银子的锦囊,取出一角碎银丢给他,吩咐道:“多放葱姜和胡椒。”
“帮忙催催赶紧上,我后头还要赶路呢。”
“好嘞,这就来。”
店小二接过碎银后,笑着继续问道:“客官,需要再来一角酒嘛?”
“我们家的‘春醉时’远近闻名,吃了后能涨十分力气。”
“待会赶路时,您也不会觉着累了。”
“谢谢,不用了。”
何安摇了摇头后,拒绝着说道:“我不善饮酒。”
自小到大,他从不饮酒。
因为他知道,饮酒无益处,只会误事。
而他最怕的就是...误事!误大事!误了性命的大事!
“好嘞,请稍待片刻。”
店小二重新将手巾搭上肩头后,高声唱喝了起来:“三两喷香面条,外加半斤牛肉。”
“多加葱姜和胡椒。”
“马上就来!”
就在等面的当口,何安感到了无数双盯着他的视线,还有细细索索议论他的声音。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无论哪朝哪代尽皆如此。
姐儿爱金更爱俏,亦是从古到今的至理。
就连东京甜水巷三元楼中,大名鼎鼎的名妓李师师、张真奴、周月仙都概莫能免。
因此,在盯着他俊俏脸庞的眸子里,十之四五全是涂脂抹粉的女性。
自从书外来了之后,于襁褓婴儿到舞象之年,这具躯体无论什么都挺好的...
就是...这张脸长得,也实在是...太漂亮了一些。
太过漂亮的东西,往往会引来麻烦。
深知这一点的何安,带着惯常的警惕与无奈,在桌边沉默的等待着。
当大碗的牛肉面刚刚端上桌时,店门外的空地上扬起了一阵尘土。
黄色的烟与褐色的灰,随着风浮沉飘荡着。
几声马嘶声透过尘土传出,一行七人带着各式兵器拥着一人,齐齐走进了店内。
被簇拥着的是位清瘦青年,年龄在弱冠之上,面如敷粉,唇若涂朱。
他的身量约为六尺上下,于男性而言却是不高。
头戴束发紫金冠,身穿青色长袍大袖,腰佩白玉带,脚蹬黑皂靴,手上拿着杨柳鞭。
杏眼、琼鼻、薄唇,鹅蛋脸,清秀绝伦里带着几许的贵气。
当店内食客们的视线移向秀丽青年时,何安也不动声色的用余光轻瞟了眼。
耳垂有孔,喉上无节,兰花翘指,脂粉味重。
他举筷夹起块牛肉,边吃边暗暗笑道...
木兰从军全靠编,此人明明是个雌儿。
这群人走进了店内,随从里一位壮汉丢出大锭银两,蛮横吆喝道:“店家,我们包店。”
“请尔等即刻清场,我家公子厌憎喧哗。”
这样大的一笔生意,店小二可做不得主,只好将店主请了出来。
店主是位长相富态的中年人,慈眉善目、笑容可掬,身穿青云白鹇补子,脚底下精结底百花鞋儿。
他接过店小二递上来的银锭,细细张眼打量去时,银子足斤足量成色十足,是锭十两重的库平雪花纹银。
用这种银锭的人家,要么权势滔天,要么非富即贵...
店主细细思索一番之后,微微欠身赔笑道:“这位公子,各位壮士...小店是乡村野店,不足挂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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