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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血丹心 第391节


西风猎猎,云高草低,沙场点兵,肃杀天地!

自从这支黑鹰军全部装扮起来进入临战状态,整个的气势与所有寻常汉军大不相同。这是一种难以说清的感觉,就仿佛是一把即将出鞘的利剑,一旦露出锋芒,挡在他们面前的一切对手都将无处遁藏、难与匹敌!

被皇帝最新任命为随军司马的赵食其,就站立在车骑将军卫青身后,他看着前面那个严肃的身影,又看了看已经集合起来的这支精锐军队,心中的某些想法开始慢慢的转变。

赵食其也算得上是百战的将军了,虽然后来入朝中担任了主爵都尉的职务,但他的身上仍旧未脱军伍本色。他的年纪比卫青要大上十好几岁,这次被皇帝亲自任命为黑鹰军的随军司马,在车骑将军麾下效力,他心中是有些情绪的。

不过,等到今天他正式进到军中,看到了这些将士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精气神儿,满身披挂,装备精良,正是人似猛虎、马赛蛟龙!以他多少年军旅生涯的眼光看来,这样的军队,正是十分难得一见的精锐之师。

赵食其爱惜的抚摸着九臂连环弩和百炼钢刀,同样的装备,他也分得了一套。他毫不犹豫的就在身边兵卫的帮助下脱去了身上原先笨重盔甲,换上了黑鹰军特制的那身轻便铠甲。这种甲胄,是在长乐塬上那些军工作坊中制作出来的,重量不过是普通军中铠甲的一半,但经过特殊工艺的制作,却是刀箭难入,堪称宝甲。

以曹襄为首的六名黑鹰军校尉,耀武扬威的骑着高头大马,站在自己所带军伍的前面,接受着主将临行前的最后检阅。不过,在他们的身边还多了两个骑士,虽然没有正式的军衔,却也立马在最前面,气势并不逊色半分。

公孙敖终于披上了黑鹰军的标志性黑袍,他本来就是高大威猛的身材,勒马在旗帜之下,更显得威风凛凛。而相比较起来,在他身边马上的那个身影就显得有些单薄了。

眉清目秀英姿挺拔的霍去病背负名剑赤火,骑在龙马“冠军”之上,战袍包裹中的神情略显落寞。黑鹰军中知道她是女儿身的只有舅舅卫青和公孙敖两人,而知道她和主将卫青关系的也并没有几个人。大家唯一知道的是,这个不过十三四岁的小将是长乐侯元召最得意的弟子。

大多数军中将士对她了解的并不多,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这“少年”的名剑、宝马还有她那位名震天下的师父。不过,也有部分人知道她的极不平凡,那就是曾经一起去过西域的几十个黑鹰军士。

霍去病在西域归途,以五十骑大破大宛追兵,单骑突阵诛杀大宛王的事,被元召压了下去,并没有传扬开来。元召这样做,自然有他的考虑。外人不知道当然没什么,但在这些熟知内情的人心里,早已经对这位少年小将十分尊崇。

元召渡海东征,这次没有带她前去,霍去病不免郁郁不乐了好长一段时间,虽然师父临走之前好言安慰过她,让她在家好好习练武艺,并且答应明年春天一旦黑鹰军有战事,一定让她随军。

即便如此,师父不在的这段日子里,她已感到百无聊赖。因此,听到黑鹰军北征匈奴的消息后,她便再也待不住了,马上去找了舅舅卫青,强烈要求一定要跟着去。卫青受不了她的缠磨,只得答应下来,让她以普通骑士的身份跟在自己身边。

大军检阅完毕,各种辎重配备整齐,见一切都没有遗漏,车骑将军卫青不再多说什么,一声令下,前锋先行 ,营门大开处,马蹄踏碎枯草败叶,旌旗半卷,两万黑袍罩甲的精骑陆续开拔,沿大道向北方而行。

就在离这边不远的高处,送行的人在此挥手致意,看着这只雄壮的队伍逐渐远去,虽然不能亲身跟从杀敌,但心中的豪迈之意不禁油然而生。

“董师,观此军容气势若何?”

名叫主父偃的灰袍清瘦者,笑呵呵的看着与自己年纪相仿的略胖那人,眉宇间有掩饰不住的得意之色。

对面那人却不是别人,正是几天之前从江都一路风尘赶来的董仲舒。主父偃与董仲舒这两个人,本是青年游学时的旧识,也曾经互相倾慕过对方的名声。只不过两个人所学不同,虽然都是学富五车之辈,但主父偃侧重的是经世之学纵横之术,而董仲舒却业精于勤专攻春秋六艺。

“呵呵!果然不错,我虽然不善于兵家之道,但也看得出这支黑鹰军是一只真正的精锐之师。我想他们此去,一定会取得令世人刮目相看的战绩的。”

“那是自然,即便是不为了别的,就只为了报答小侯爷在他们身上付出的心血,也一定要打几场漂漂亮亮的胜仗,才能对得起他嘛!”

没有人比主父偃更清楚元召对这支黑鹰军寄予了怎样的厚望,今日终于成军而战,必当一战名动天下,建立惊世殊勋,耀武飞扬,方无憾矣!

第三百零九章 第一战 血光寒

大汉帝国与草原匈奴之间的千万勇士,在向着他们宿命中即将展开生死较量的地方汇聚,风起云涌,波澜起伏,多年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正式会战,在不久之后,就会轰然爆发。

相比起这一场举国轰动的大战,在遥远的东海之外同时发生的战争,由于山海的阻隔,似乎动静就小得多,但其深远意义,却同样的重要。

就在卫青统领的黑鹰军于终南山北麓广阔地带,进行沙场点兵誓师北上的时候,元召和一千黑鹰军同袍,在真番国土上刚刚结束了他们的第一次战斗。

与真番军队的第一次较量,赢的非常轻松,轻松的甚至超出了大部分将士的想象。在海上的时候,黑鹰军将士作为旁观者,曾经亲眼目睹了永川口水军的凶悍不畏死。那些冒着死亡的危险奋勇划船向前赤膊冲锋的战士,曾经给他们留下过很深的印象,正是因为那些人的表现,使他们从踏上敌国陆地开始,就在心里暗暗地戒备起来。

当行进中的公孙戎奴和张次公被元召派人叫到马前,带着一丝轻松的笑意,告诉他们两个人准备一下,一刻钟后将有三千驰援的真番军队来到,马上就会开战的时候,这两个人心中禁不住大为疑惑和吃惊。

不过他们并没有丝毫的犹豫,根据大将军的命令,马上就大声吩咐下去,全军进入临战状态,利用眼前的地形,兵分两路,一路正面迎击,一路从侧翼迂回作为奇兵伺机突袭。

一千人马一分为二,他们两个人分别带队,行动非常迅速,平时的队伍分合演练在这个时候显现出了巨大的作用,每一个军卒对即将开始的作战意图都心领神会,如臂指使干净利索。

韩嫣就在元召的马后,相比起公孙戎奴他们把提前知道敌人行踪这样的事,归结为小侯爷的神机妙算,韩嫣却清楚的看明白了元召行军作战的一切细节。

通过他一路的认真观察,他惊奇地发现,在大队人马前进的过程中,不时会有不明身份的人来到元召马前,向他送上印有特殊标记的小竹筒一类的东西,然后,元召会亲自取出里面的布条,看过之后立即销毁。

韩嫣也是个聪明的人,他虽然不会去看字条上的内容,但心中已经大略猜想到,那上面写的一定就是关于真番军队的动向和前进路上的情况了。

想到这一点时,他心中已经是极为震惊。难道说在大汉远征军正式踏上这片国土之前,元召已经提前派遣了许多人潜入真番境内了?如果自己的猜想没有错的话,就不难解释为什么还在船上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必胜的把握,细致的安排好一切了。

原来他已经有了这么强大的力量!自己从前了解的也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看着眼前稳稳坐在马上的身影,韩嫣感觉越发高大起来,他心中追随的念头也就更加强烈。

短暂的时间过后,前方开始响起杂乱的声音,脚步声和兵器撞击声以及乱七八糟的叫喊响成一片,转过路口,一处丘陵山脚下终于出现了真番人的旗帜。

徒步行进的真番军队人数大约有三千多众,这一点,提前传来的情报上说的很准确。不过,战斗力如何呢?元召对早已经做好战斗准备的公孙戎奴略微点了点头,第一战,要全胜!

负责正面迎击的公孙戎奴胸中的热血开始沸腾,他轻蔑的看了看对方的阵容,没有拔出那把特制的宽厚汉刀,而是从马鞍旁摘下了他的金钉狼牙槊。

“每当临战必先勇”!这句话,是后来元召对他的评价。彼时已经位列帝国十大名将之中的公孙戎奴,每当酒后自夸时,必定会把元公对他的这句赞誉,骄傲的说上那么十遍八遍的。

也不怪他会如此骄傲,若论起冲锋陷阵之猛烈,就连后来与他并称为“公孙双璧”的另一猛将公孙敖,也自甘略逊三分。

公孙戎奴原先的马上兵器是一把沉重的大铁椎,不过那玩意儿虽然杀伤力大,但用起来并不顺手。他当年第一次追随元召北上送利安公主和亲的时候,见到匈奴左贤王手中所擎的独家兵器狼牙槊时,心中十分喜欢。不过很可惜,元召在万军阵前,斩杀左贤王时,一刀削三首,把狼牙槊的槊头都砍断了,毁了那杆宝槊。

后来在长乐塬上的时候,有一次无意中闲谈说起,元召喜欢他的爽直性格,就根据他的身长力气亲自设计了一柄,吩咐冶炼师傅按照分量打造出来,送给了他。

得到合手兵器的公孙戎奴简直喜欢的不得了,心中的感激之情自然不必细说。今天,他要用这柄小侯爷亲自赠送的金钉狼牙槊,开始这场踏平真番国的大战。

对面来的这三千真番军队,正是从王险城外大营中派遣出来的先锋队伍,他们奉三王子卫无忌的将令,先头赶往永川口,目的就是堵截住从此处登陆的汉军,牵制住他们,让他们不得前进,给随后赶来的大队人马创造围歼条件。

领头带队的是一名深受卫无忌器重的偏将,他接到三王子的亲自派遣后,自然十分振奋。他们这些属于卫无忌心腹的人,都知道这一场战争过后,三王子的地位必定会与从前不同。卫王既然肯信任的把护卫王险城安全的两万多御营兵马指挥权交给他,就说明卫王一定是有了某种想法,说不定此战过后,一国储君就会换人了,三王子大有希望。

既然有着这样的可能,心腹们谁不想着在这个节骨眼儿上立功呢?搏取巨大富贵的机会就在眼前,岂能轻易放过!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汉军人马,真番偏将和他的部下们不仅没有吃惊,反而是心中大喜。对方不过就是几百人马嘛,自己这边数倍于敌,这简直就是送到嘴边的肥肉啊,不吃白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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