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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行周 第2804节


还有,刚才打群架,本来己方渐渐占了上风,未曾料对方有一个狠人,一个打五个不在话下,以至于己方落了下风。

被人公开羞辱,打架又占不到好处,这事就这么和解了,回去他可没脸见亲友。

年轻警察见他臭着个脸,知道和解是不可能的了,而观其言行举止,恐怕是权贵子弟,大概是想着让长辈出来“讨公道”。

这种事很常见,然而警察局不吃这一套。

别处不说,就说他们分局,局长来整也是权贵子弟,其父来护儿可是十六卫大将军之一,天子的潜邸旧人,谁要想靠权势压人....

哼哼,不用那么麻烦,马上就会有御史跳出来弹劾这些人。

熊宇气鼓鼓的坐着,他的伙伴则被关在一旁的铁栅栏内,录口供的年轻警察正要把事情向上面汇报,却见同僚领着一位中年人走了进来。

那中年人样貌平平,腰杆很直,身着便服,看上去不过是寻常百姓模样,但“阅人无数”的年轻警察见了,心中咯噔一声:穿着便服都挡不住的官威,大官哎!

气鼓鼓的熊宇听得脚步声,回头一看,瞬间就泄气了:“世..世伯...”

。。。。。。

“误会,这都是误会,我这世侄没见过世面,听不清河北口音,听差了,误会,误会...”

调解室里,便服赶来警察局“捞人”的刘波儿,按着“世侄”熊宇的头,向面前鼻青脸肿的刘十善等人赔礼道歉。

刘十善的“世兄”、同样赶来“捞人”的窦建德,酒气还没散,见着眼前这位明显有官威的中年人如此行事,赶紧按着刘十善的头给对方(熊宇)赔礼道歉。

熊宇之父熊吉,是刘波儿的老相识,而刘波儿的女儿,是熊吉的儿媳、熊宇的嫂子。

刘波儿是天子潜邸旧人,身居要职,如今伴驾暂居邺城,方才听得熊宇在酒肆闹事、打架斗殴,赶紧换了便服跑来“捞人”,尽量争取和解,避免事情闹大。

窦建德下午在五味斋和员工们喝得昏天黑地,听得刘十善随从跑来告急,说刘十善在酒肆和人打架斗殴,被警察抓去警察局了,他生怕事情闹大,赶紧跑到警察局“捞人”,尽量争取和解。

刘十善是刘黑闼的弟弟,窦建德可不想刘十善闯出什么大祸、倒大霉,毕竟如今天子驻跸邺城,权贵子弟满街走,招惹上了可没有好果子吃。

双方的“长辈”都有意和解,而事情的原委,也被警察调查出来了。

刘十善今日在酒肆与人饮酒作乐,约定过几日到对方城外庄园打猎,对方的庄园位于“西沟”,所以离开雅间时,刘十善反复说了几次“西沟”,以作确认。

结果,刚好从隔壁雅间出来的熊宇听到了。

刘十善说的是“西沟”,熊宇听成“溪狗”,怒火瞬间点燃,当场就指着刘十善鼻子质问:“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刘十善自己也是火爆脾气,被人莫名其妙的指着鼻子喝骂,火气蹭蹭蹭就上来了。

然后就是打群架,把酒肆砸得一片狼藉。

因为熊吉不在邺城,刘波儿作为熊宇的长辈,自然要保侄儿平安,力求和解,当即向酒肆的李掌柜表态,愿意全额赔偿酒肆损失,还有一笔“压惊费”。

对于刘十善一行人,刘波儿也表示愿意赔偿医药费,同样也有一笔“压惊费”,以表歉意。

窦建德问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知道是对方理亏在先,所以对方赔偿理所当然。

不过考虑到对方身份特别,要避免结怨免得日后麻烦,又考虑到刘十善是个倔驴,也得顾着倔驴的脸面,所以决定接受对方赔偿的医药费、压惊费,而己方要承担酒肆一半的损失。

喝酒喝得高兴却被无妄之灾弄得鼻青脸肿的刘十善,本来一肚子火,如今见着对方当众道歉,火气消了大半,他又不是傻瓜,看得懂窦建德的眼色,也发觉对方长辈来头怕是不小,所以得见好就收。

时候不早,两拨人赶着回府免得犯了宵禁惹来麻烦,因为有警察局作见证,所以赔偿事宜也不必现在就办好,双方正要告辞,刘波儿盯着对方人群里一位身材魁梧的小伙子,饶有趣味的问:

“小兄弟,我听世侄说,你一个打五个,游刃有余,又知道手下留情,没把人往死里打,是条好汉,不知姓甚名谁,何方人士?”

第五百五十三章 变局

凉棚下,宇文温坐在胡床上,拿着茶杯喝茶,一份报告放在案上,他看着报告封面陷入沉思。

前不久,一场很平常的治安(斗殴)事件,让一名年轻人进入他的视线,那人很年轻,在斗殴中一个打五还游刃有余,按照这年代的描述用语,这个年轻人是“骁勇有臀力”。

然而这位可不是莽夫,不仅有一身力气,还知道轻重,虽然打起群架来势不可挡,却没把对手往死里打。

譬如,按照警察局录的口供所述,这位在打架时,曾一把将人抓起,如同举杠铃般举过头顶,此时这位身处二楼,如果把手中的倒霉鬼往楼下扔,那人不死也要残废。

但这位好汉是把人往其同伴堆里扔,即把这帮人砸得鼻青脸肿,又不会闹出人命或者重伤。

再有,这位好汉随手捡起一根木棍当武器,抡起来“呼呼”作响,却只往对手身上、四肢、后背打,没有往人头上招呼。

这一点很关键,因为棍子砸到人的脑袋,那人轻则昏厥,重则当场毙命,但棍子若是抡到人身上,不过是造成皮肉伤或者淤血。

无论是这个时代的游侠儿、恶少年、不良人,还是后世的古惑仔、小流氓,打群架时一般都会注意尽可能不弄出人命,所以棍子不打头,刀(匕首)不扎胸口。

是否可以由此推断,这位好汉是位“大侠”么?

大概是,但刚满十五岁就有如此身手,血气方刚的年纪就知道“点到为止”,这位好汉已经由“大侠”变成了“豪杰”,一旦时机成熟,必然会有一番成就。

也许成为常胜将军,名垂青史;也许是壮烈战死,引得后人唏嘘“天妒英才”。

宇文温再次翻开报告,看着其上的人物介绍。

罗士信,自述为齐州历城人,年方十五,想要有一番作为,于是选择从军,想要马上取功名。

可以说,这是一位“热血青年”,而名字,自然是“大名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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