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赘婿 第1126节


仔细回想起来,那似乎是九八年世界杯,我对足球的热度仅止于那时,更喜欢的或许是这首歌,但听完歌可能就得迟到了,爷爷正午睡,奶奶从里间走出来问我为什么还不去上学,我放下这首歌的最后几句冲出房门,狂奔在正午的上学道路上。

爷爷早已去世,记忆里是二十年前的奶奶。奶奶如今八十六岁了,昨天的上午,她提着一袋东西走了两里路过来看我,说:“明天你生日,你爸妈让我别吵你,我拿点土鸡蛋来给你。”袋子里有一包核桃粉,两盒在超市里买的鸡蛋,一只猪肚子,后来我牵着狗狗,陪着奶奶走回去,在家里吃了顿饭,爸妈和奶奶说起了五一去靖港和橘子洲头玩的事情。

奶奶的身体如今还健康,只是患有脑萎缩,一直得吃药,爷爷过世后她一直很孤单,有时候会担心我没有钱用的事情,然后也担心弟弟的工作和前途,她常常想回到以前住的地方,但那边已经没有朋友和亲人了,八十多岁以后,便很难再做长途的旅行。

我也有多年不过生日了,如果可能,我最渴望在生日的那天获得的礼物是好好睡一觉。

但其实无法成眠。

2、

高中的画面是什么呢?

高中是阴天里的中午和下午,我从学校里出来,一边是租书店,一边是网吧。从校门出来的人流如织,我计算着口袋里不多的钱,去吃一点点东西,然后租书看,我看完了学校附近四五个书店里所有的书,后来又学会在网上看书。

那时候爷爷去世了,弟弟的病情时好时坏,家里卖了所有可以卖的东西,我也常常饿肚子,我偶尔回首高中时留下的不多的照片,照片上都是一张桀骜的冷硬的脸,我不喜欢这些照片,因为其实付不起拿照片的钱。

高中过后,我便不再读书了,打工的时间有两到三年,但在我的记忆里总是很短暂。我能记得在佛山郊外的高速路,路的一边是陶瓷厂,另一边是小小的村庄,青灰的夜空中缀着星星的凌晨,我从出租屋里走出来,到只有四台电脑的小网吧里开始写下工作时想到的剧情。

那就是《异域求生日记》。

此后十多年,便是在封闭的房间里不断进行的漫长写作,这期间经历了一些事情,交了一些朋友,看了一些地方,并没有牢固的记忆,转眼间,就到现在了。

如今我即将进入三十四岁,这是个奇怪的年龄段。

三十四岁往前三十三,再往前三十二……数字固然清楚明白,在这之前,我始终觉得自己是刚刚离开二十岁的年轻人,但在意识到三十四这个数字的时候,我一直觉得该作为自身主体的二十年代蓦然而逝。

就像是在眨眼之间,成为了中年人。

3、

回首过去的一年,众多的事情其实没有让我心里起太大的波澜,很多的事在我看来都不值得记下,但相对于我的整个二十年代,过去的一年,或许我出门得最多:我参加了一些活动,加入了几个协会,获得了两个奖项,甚至于赘婿卖出了版权……但事实上我已经回忆不起当时的感觉,或许当时我是开心的,如今想来,除了疲倦,许多时候却又空无一物。

去年的五月跟妻子举行了婚礼,婚礼属于补办,在我看来只属过场,但婚礼的前一晚,还是认真准备了求婚词——我不知道别的婚礼上的求婚有多么的热情洋溢——我在求婚词里说:“……生活非常艰难,但如果两个人一起努力,或许有一天,我们能与它取得谅解。”

我一开始想说:“有一天我们会打败它。”但事实上我们无法打败它,或许最好的结果,也只是取得谅解,不必相互憎恨了。那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长久以来,我都在憎恨着我的生活,殚精竭虑地想要打败它。

我究竟是如何变成三十四岁的自己的呢?我捕捉不到具体的过程,只能看见各种各样的特征:我有了脂肪肝,胆结石——那是早两年去医院体检忽然发现的。我掉了不少头发——那是二十五岁时不断煎熬的结果,这件事我在以前的文章中已经提及,这里不再复述。

我在上头说起生日的时候想睡觉,那不是矫情,我已经多年没有过安稳的睡眠了。回想起来,在我二十多岁的前半段,我时常日夜颠倒、没日没夜地写书,有时候我写得非常疲倦了,就蒙头大睡一觉,我会一直睡十四个小时甚至十八个小时,醒来之后整个人摇摇晃晃的,我就去洗个澡,之后就精神抖擞地回到这个世界。

我已经不知多久没有体验过无梦的睡眠是怎样的感觉了。在极端用脑的情况下,我每一天经历的都是最浅层的睡眠,各种各样的梦会一直持续,十二点写完,凌晨三点闭上眼睛,早上八点多又不自觉地醒来了。

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渴望着文学女神有一天对我的垂青,我的脑子很好用,但从来写不好文章,那就只好一直想一直想,有一天我终于找到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方法,我集中最大的精神去看它,到得如今,我已经知道如何更加清晰地去看到这些东西,但同时,那就像是观音娘娘给至尊宝戴上的金箍……

想要获得什么,我们总是得付出更多。

4、

意识到自己三十四岁的那一天,是今年四月间的一个晚上,那时候我说要挑战二十更,有一天晚上写了半章,觉得第二天可以写完,于是发了单章预告,第二天又推翻了,我又发了个单章,说推迟一天。

当天晚上我整个人辗转反侧无法入眠——因为食言了。

写文的这些年里,很多人说香蕉的心理素质多么多么的好,从来可以不把读者当一回事。其实在我而言,我也想当一个实诚的、守信的乃至于受欢迎的长袖善舞的人,但实际上,那只是做不到而已,书是最重要的,读者其次,而后或许是我,在书面前,我的诚信、我的形象其实都微不足道。

但该感受到的东西,其实一点都不会少。

我在十二点发了空窗的单章,在床上辗转到凌晨四点,妻子估计被我吵得够呛,我干脆抱着床被子走到隔壁的书房里去,躺在看书的沙发椅上,但还是睡不着。

我透过落地窗看夜里的望城,满街的路灯都在亮,楼下是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巨大的白炽灯对着天空,亮得晃眼。但所有的视野里都没有人,大家都已经睡了。

这个时候我已经很难熬夜,这会让我整个第二天都打不起精神,可我为什么就睡不着呢?我想起以前那个可以睡十八个小时的自己,又一路往前想过去,高中、初中、小学……

我忽然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个脑筋急转弯,题目是这样的:“一个人走进森林,最多能走多远?”

答案是:森林的一半。

……

那是多久以前的记忆了呢?可能是二十多年前了。我第一次参加班级举行的春游,阴天,同学们坐着大巴车从学校来到郊区,当时的好朋友带了一根火腿肠,分了半根给我,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吃到那么好吃的东西。春游当中,我作为学习委员,将早已准备好的、抄写了各种问题的纸条扔进草丛里,同学们捡到问题,过来回答正确,就能够获得各种小奖品。

那些题目都是我从家里的脑筋急转弯书里抄下来的,其他的题目我如今都忘记了,只有那一道题,这么多年我始终记得清清楚楚。

“一个人走进森林,最多能走多远?

森林的一半。

为什么:因为剩下的一半,你都在走出森林。”

我从小到大,都觉得这道题是作者的小聪明,根本不成立,那只是一种肤浅的话术,或许也是因此,我始终纠结于这个问题、这个答案。但就在我接近三十四岁,烦躁而又失眠的那一夜,这道题忽然窜进我的脑海里,就像是在拼命地敲打我,让我理解它。

——因为剩下的一半,你都在走出森林。

……

我像是挨了一锤,不知是什么时候,我回到床上,才慢慢的睡过去。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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