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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什么渣男 第629节

玉石上面盘绕着条条神龙。

每一头都有着不同的具体形象。

林放可以肯定,玉石没有经过雕琢,这些神龙都是天然生成。

“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用?”林放捧着神龙玉石端详了半天,也没看出个究竟来。

李梦贤把东西给他的时候,直说是抵餐费,让他一个人的时候看,别的什么都没说。

这云里雾里的,谁知道有什么用?

林放没研究出究竟,也就不管,把五彩玉石放进木盒,又用包袱皮裹好,随手往床头上一放,自个往床上一躺,很快进入了梦乡。

等到林放熟睡的时候,他的床头隐约有光芒闪动。

林放翻了个身,睡的更熟了。

熟睡中,他做了一个梦。

他梦到自己重新回到了真实地球,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

老妈还是那么唠叨。

老爸还是在担心自己的婚事。

他一个大龄青年,从异界归来,除了一身好厨艺,除了凝实的灵魂,再也没带什么过来。

说起来,还真是令人汗颜。

就在老爸跟老妈合计着,再给林放筹备一次相亲的时候,林放猛的醒了过来。

“我才不要相亲……”

林放喊着这句话,睁开了双眼,他从床上坐起来,愣了一会儿,猛的扭头看向一旁。

他记得清清楚楚的,昨天晚上他把神龙玉石放进了木盒裹上了包袱皮,就放在了床头。

这会儿,床头木盒倾倒,包袱皮散开,里面的神龙玉石却不见踪影。

玉石哪里去了?该不会是……

林放立刻下床,拉开房门他陡然间意识到,房里没有进过别人。

门窗都关的严严实实,他拉开房门的时候也清楚的感觉到,房门没有被从外面打开的痕迹。

那块神龙玉石,就这么凭空不见了。

就好像它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似的。

林放简单的在房间里翻找了一下,就不再找它。

他知道,这块玉石,大概永远都找不到了。

不过林放也没有太过在意,本来就是意外得到的东西,意外失去,也没什么大不了。

林放原本以为,这件事就此结束。

直到几天后……

第五百零三章猪蹄的吃法

几天后,李梦贤再次来找林放。

他一见面,就一脸“男人都懂”的表情,询问林放神龙玉石的使用情况。

“林老板,怎么样?我送你的那宝贝不错吧?”林放很难想象,李梦贤这样的化人,也能挤出这样猥琐的表情,“是不是很满意?”

林放:“喵喵喵?”

我满意你妹妹个头!

神龙玉石都不知道哪儿去了,我怎么满意?

李梦贤注意到林放脸色有些不对,也有些懵逼。

“不可能啊!”李梦贤绕着林放左右转了两圈,“这宝贝我刚得到的时候,就和好些朋友试过,他们都在梦里见到了最想见的人,也都说这是个好宝贝,你没见着?”

“最想见的人?”林放听到这话,不由得微微愣了一下,难不成,梦到父母,是因为神龙玉石的关系,不是自己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对啊!我跟你说”

李梦贤布拉布拉好一通解释,林放这才明白那块消失的神龙玉石用处居然不小。

这块神龙玉石,可以映射人们内心最深处的渴望,从而让人做出相应的美梦。

传说中,这块神奇的神龙玉石甚至有过几任主任神秘消失的记录。

有人说他们是去了仙界,也有人说他们去了梦中的世界。

只是从没有人见到他们再回来过,这些传闻终究也只是无从考证的传说罢了。

在林放看来,神龙玉石实际上的作用,大概就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无关联的东西,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让玉石的拥有者做出相应的美梦罢了。

“好了,李先生,咱们不聊玉石。”林放念头转过,笑着打断李梦贤,“今天来,不知有何贵干?”

“这个嘛”李梦贤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我带了点东西,都在门外放着,没好意思拿进来”

难得看到李梦贤这个样子,林放觉得有些好笑。

不过想也知道,一个大吃货,能带什么东西过来?

指定是食材,而且是想让林放动手做出来!

“大毛,去把东西搬进来。”

“好嘞东家!”

大毛答应一声,没一会儿功夫,吭哧吭哧的,抱着一个大竹筐进来。

“李先生,你得是有多爱吃猪蹄儿啊?怎么搞了这么多!”大毛把大竹筐放在林放面前,累的有些喘粗气,“这玩意儿也不好吃啊!不都是有钱人拿去喂狗的吗?”

“我知道不好吃”李梦贤也有些心虚,“我就是路过肉摊的时候,听到老板娘说生意不好做,亏了不少钱,一时不忍心,就把这些东西都给买下来了。我想着,林老板手艺高超,说不定能弄出不错的味道。”

在这个年代,猪的利用率还没那么高,不像后世,一身上下,就没有能被浪费的东西。

猪蹄儿哎,搁在后世,那可是补充胶原蛋白的好东西。

现在这个年代,猪蹄儿有钱人拿去喂狗,没钱的也不过是囫囵着熬煮出来。

想要做到有多好吃,基本不太可能。

主要还是猪蹄儿上没什么肉,有那功夫瞎捉摸,还不如弄点猪下水,挣点杂碎汤,好歹也能吃出

些肉味儿。

“猪蹄儿啊?”林放摸了摸下巴,“你们想怎么吃?这玩意儿可以做成红烧猪蹄,可以做成卤猪蹄,也可以做成黄豆蹄花汤,还可以烤出来吃。”

“啥?不是吧”

“东家,这猪蹄儿还有这么多吃法呢?”

光是用听的,李梦贤和大毛两个,就有些流口水了。

“红烧猪蹄!”

“卤猪蹄!”

“红烧了肯定好吃!”

“卤味它下酒!”

林放眼看着李梦贤和大毛两个居然争起来,赶紧劝道:“得了,那就都做一些。”

李梦贤买回来的这些猪蹄,处理的不是很干净,上面还有不少猪毛沾着。

好在没什么腥臊味,估计猪是阉过的。

林放隐约记得,一些个穿越前辈读书不多,总爱跑去古代炮制猪肉,以为猪肉是贱肉。

却也不想想,当皇帝的祭祀的时候,最高一级的祭礼太牢,讲究三牲齐备,用的就是牛、羊、猪,真要是贱肉,怎么可能位列最高一级的祭祀中。

他们可能更加不知道,阉猪这个工种,不但历史悠久,而且地位颇高。

这猪蹄儿,在这个时代,也不是没人想办法弄的好吃一些。

就是有些太麻烦,成本略高。

富人看不上,穷人吃不起。

要是有较为简单的办法把猪蹄弄的好吃,这等卖不上价钱的边角料,价值自然就会水涨船高。

林放先让大毛、小黑拿着猪蹄去简单清洗了一下,然后让齐瑞珠引燃了小炉子。

再把这些清洗过沥干水分的猪蹄在小炉子上过一下,猪蹄在炉火上烧一下,很容易就能把猪毛给烧掉。

小炉子炉火不高,用来做这种事最是便宜。

烧完之后,再清洗一下,就得到了很干净的猪蹄。

然后林放挑选了几根猪后蹄,剁碎后,准备拿去炖汤。

前蹄多肉,后蹄多骨。

多肉的无论是烤,是卤,还是红烧都十分便宜。

多骨的还是用来煲汤更加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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