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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八十年代新农民 第60节

 “我们能干啥,卖冰棍呗!我们厂长说了,运动会是卖冰棍的好时候,我们这不就来这里了,否则我现在还在睡觉呢。”青年的语气似乎有诸多的不满。
 “马欢!干啥呢?干活!”
 这货叫马欢?这名字好呀,是不是人欢马叫的意思?
第八十三章 十几年后的风云人物
 那个中年妇女拉着脸喊到,这个女人万峰也认识,就是蓝山冷饮厂开票的那位大妈。
 “哥!我可以在你们这里拿货卖吗?”
 马欢迟疑了一下说:“这个你得问出纳,她说行就行。”
 出纳就是那位大妈了。
 万峰跑到大妈面前,面带微笑地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啥?你要在我们这车上拿冰棍去卖?”大妈一副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样子。
 “大姨!我到你们冰棍厂拿过货,还是您给我开得票,可能你不认识我,我们也算是老主顾了。”
 马欢在车厢上一咧嘴,麻痹的就拿了一次货就成老主顾了?
 大妈思考了一下:“拿货可以,但是没有白搭的。”
 这不扯起来了吗,就指那点白搭赚钱呢。
 “大姨,您不能一根不搭吧,卖这玩意也就指着白搭赚点小钱,这么着吧你们也不容易,搭一半怎么样?”
 搭一半就是一百搭二十变成了一百搭十个。
 “也行!那你用什么装?”
 “嘿嘿,我什么也没有,把你们那木盒子借一个呗。”
 “什么!”大妈嗷一嗓子:“我们还得管你盒子?”
 “那我总不能用手捧着吧,数量少不说还化得快。”
 “这个不行,万一你拿跑了怎么办?”
 “大姨!你这不开玩笑吗,没事儿我拿跑个木头盒子,你这可是对我人格的侮辱了,我可是祖国的花朵。”
 万峰的话把大妈逗笑了:“我看你像狗尾巴草,哪里像花朵了?”
 “我放暑假的时候准备专职卖一夏天的冰棍,到时候咱们免不了打交道,大姨,我可是很懂事的。”
 大妈不知道能不能理解万峰很懂事这话的含义,但万峰可以肯定过一段时间她保证会懂的。
 “算了,一个木头盒子,我也相信你不会拿跑,就借你一个,你要拿多少?”
 “我拿了就到里面去卖,拿太多了我怕化了,一次就先拿三十吧。反正你们就在这里我卖完了再过来拿。”
 万峰交了三毛钱,马欢用木头盒子给万峰装了三十三支冰棍,盒子上面还给万峰盖了一个小垫子。
 万峰端着盒子颠颠地跑进了广场,到了广场里钻进人群就来了一嗓子。
 “冰棍冰棍!刚出锅的小豆冰棍,消热解暑的最佳食品,吃一口从脑瓜门凉到脚后跟,二分一根五分三根,有买的没有。”
 万峰的话如一阵三伏天的鞭杆子及时雨,立刻让在酷热中受煎熬的人产生了一阵凉雨淋头的感觉。
 当然不吃冰棍这种感觉自然不会产生,只有咬一口冰凉的冰棍这种感觉才会产生。
 “小孩,我买一根。”万峰的话音刚落有人就成了他的第一个顾客。
 那人急三火四地扒去冰棍上的简易包装纸,狠狠地咬了一口,接着就发出了嗤的一声,然后就闭眼享受那冰凉的一刻。
 这家伙迷醉的表情简直就是免费给万峰打了一个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3D立体活广告。
 周围的人有喉结的喉结蠕动,没喉结的也咽口水。
 于是,曾经在将威学校广场的一幕出现了,四面八方立刻伸出了无数双手,仿佛抢劫一般。
 万峰的三十三支冰棍几乎在一眨眼的时间就见了盒底。
 放屁功夫,两毛多钱就赚到了手。
 万峰马不停蹄地跑到学校门口,又拿了三毛钱的货。
 按照这个速度,他这一上午卖个五六百支冰棍像玩儿一样,这可比他租小人书一天赚一块多钱快速多了。
 但是事情的发展从来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上一趟万峰是春风得意马蹄急,但这一次却出师未捷身先死。
 他拿完货刚跑进学校第一排房子的大门洞,从体校屋子里出来三个青年正好和他走了个斜碰头。
 “小孩!过来!”
 这三个青年身上的衣服只系了最下边两个扣子,露出里面的肌肤,下身的裤子挽到小腿处,脑袋上都戴着高帽,一副当时街头混子最标准的装扮。
 那时还没到穿喇叭裤烫爆炸头跳摇摆舞的年代,但这里的青年人为了突出自己的个性会戴一种高帽。
 当然不是游街的人戴得那种宛如塔一般的高帽。
 这种高帽就是当时最流行的老式军帽,在里面脑门的地方塞一团纸进去,然后扣在脑袋上,脑门那儿就顶出高高的一个尖。
 也不知是哪个龟孙发明的。
 当年万峰还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那时他好像也戴过。
 但是现在看就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儿了,一个绿帽子非顶出一块凸起,这是认为戴绿帽子光荣吗?
 万峰以为又来生意了,就屁颠地跑了过去。
 “大哥!买冰棍吗?”
 三个青年每人一手拿一支冰棍,然后转身就向操场里走去。
 什么情况?这就走了?情况似乎不对劲儿呀,这三个家伙难道不知道买东西要给钱吗?
 万峰认为有必要提醒对方付钱。
 “三位大哥,你们还没给钱呢。”
 三个青年嘴里唆嘞着冰棍回头诧异地看着万峰。
 “啊!吃冰棍还得付钱呀?”
 这特么不废话吗!老子的冰棍又不是海水潮上来天上刮风刮来的凭什么不要钱。
 “当然得付钱了。”
 “你知道我们是谁不?”
 “你们是谁和买东西给钱有联系吗?”
 “告诉你我是朱老二,听说过没有?”
 猪老二?不就是猪尿泡吗,这种名字他怎么好意思说出来,好像一副很光荣的样子。
 猪老二,啊哈哈哈…万峰刚想笑,但猛地想起猪老二是谁了。
 勇士公社朱家,十几年后在勇士公社那可是赫赫有名的屯大爷家族。
 北方农村对屯子里那些蛮不讲理横行霸道的人有一个通俗的称呼:屯大爷。
 朱家有哥七个,最有名的是老三朱有良,其次是老五朱有权,至于猪老二朱有才只能排在第三。
 但朱家兄弟最早在市面上混的却是猪老二。
 十几年后朱家的人在勇士公社的街面上虽然不说一跺脚整个街面乱颤,但也是没人敢惹的存在。
 想不到自己今天碰到了十几年后勇士地盘上的风云人物。
第八十四章 关系到吃肉还是喝汤的问题
 现在的猪老二是才从中学毕业刚在市面上混的时期,还没有闯出名气的青年版本。
 “就算你是猪老二,吃冰棍也得给钱呀。”
 “要钱没有。”
 这算什么英雄豪杰?麻痹的欺负我一个卖两分钱冰棍的小孩,就这么高的起点还指望能混出多大的名堂?
 “大哥!连一毛钱都没有你们还闯什么江湖?我觉得你们还是回家种地比较有前途。”
 万峰说这话没有一点挖苦的意思,你一个准备混江湖的人竟然欺负一个卖冰棍的小孩,怎么看都不像有出息的样子。
 境界太低。
 “你说什么?再逼次一句就踹你,滚!”
 万峰很想用手里装冰棍的木盒子敲在猪老二那欠踹的脑门上,但是回头想想还是没有动手。
 好汉不吃眼前亏,真动手自己就成傻比了。
 想想还是算了,不就六根冰棍一毛钱吗。
 呸!算老子倒霉,这六根冰棍就当喂狗了。
 余下的二十七根冰棍万峰卖出本钱后留下了七根,记得许斌的百米甲组应该赛完了,得回去看看。
 万峰抱着木盒子回到将威学校的地方,正看见将威学校的人在欢呼。
 “许斌百米甲组第一。”江军刚介绍完,就看见许斌拎着一个作业本和一支铅笔的奖品颠颠地回来了。
 在经过华光学校的时候还故意把手里的奖品像红旗一样展示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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