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综:我的外挂每周刷新 第127节
紧接着,另一个憨厚、带着水泡音的声音响起:
“哥们儿,你再不喝我,我就要蒸发了。而且昨晚有一只蚊子在我不小心掉进去了,虽然我把它淹死了,但我现在的味道可能有点……荤。”
那是那杯水的声音。
林信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他拿起水杯,果然看到水面上漂浮着一只极小的蚊子尸体。
“有点意思。”
林信放下水杯,起身走进浴室。
刚一握住那个镀金的水龙头。
“噢~耶~!大力点!旋转我!让水喷出来!我是高贵的水龙头,我要滋润这个世界!”
林信手一抖,差点把水龙头给掰断。
这哪里是读心术?
这分明是打开了一个充满了话痨和变态的新世界大门!
……
半小时后,林信穿戴整齐,走出了起居室。
虽然被这些嘈杂的心声吵得有点头疼,但他很快发现,只要自己集中精神“屏蔽”,那些无关紧要的声音就会消失,只有当他特意关注某个物品时,声音才会出现。
办公室外。
阿布依旧像一尊雕塑般守在门口,穿着标志性的黑色风衣,双手抱胸,怀里揣着那把从不离身的军刺。
此时的阿布,面容冷峻,眼神如刀,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煞气。
在狂龙堂两千兄弟眼中,他是令人闻风丧胆的杀神;在江湖上,他是单挑无敌的“冷面修罗”。
林信看着阿布,突然心念一动。
不知道这位冷酷杀手的贴身武器,会有什么“心声”?
林信走到阿布面前。
“BOSS。”阿布微微低头,声音沙哑。
林信没有说话,只是伸手拍了拍阿布的肩膀,目光却聚焦在他怀里那把露出一点刀柄的军刺上。
下一秒,一个娇滴滴、甚至带着几分“嘤嘤嘤”的夹子音少女声,在林信脑海中响起:
“呜呜呜……主人今天又没给我擦香香保养油,人家身上都长锈斑了啦!好痒好痒!”
“而且主人那个咯吱窝好热哦,人家的刀柄都被捂出汗了!讨厌讨厌!人家是小仙女,不想杀人,只想切水果啦!”
林信的表情瞬间僵硬了。
他看着阿布那张写满了“冷酷”、“无情”、“铁血”的脸,再听听那把刀的“嘤嘤怪”心声。
这种巨大的反差感,让林信差点没绷住笑出声来。
“BOSS?怎么了?”阿布疑惑地看着林信,以为自己身上有什么不对劲,还特意紧了紧怀里的刀。
“呀!主人抱得更紧了!要窒息了!救命鸭!”那把刀继续尖叫。
“咳咳……没事。”林信强忍着笑意,拍了拍阿布,“阿布啊,这把刀用得还顺手吧?”
“嗯,很顺手,这东西不会用的人.....”阿布一脸严肃,想要解释一番。
“呸!谁是你兄弟!人家是女孩子!直男癌主人!”刀在疯狂吐槽。
“嗯……挺好。”林信深吸一口气,“以后多给它擦擦油,它……它可能比较爱美。”
阿布虽然一头雾水,但还是认真地点了点头:“是,BOSS。”
……
下午两点。
林信带着阿布,驱车前往中环。
今天没有打打杀杀,也没有商业谈判。
他是受邀去参加一个“名流”聚会。
邀请人是新义安的向文。
虽然之前向文发了“逐出令”,但那不过是做给外人看的戏。
如今林信不仅没死,反而成了商界大亨,向文自然要借着“鉴宝会”的名义,来修复一下关系,顺便介绍几位太平绅士给林信认识。
林信也顺水推舟,应邀而来,毕竟有句话说得好,江湖不止是打打杀杀,也是人情世故。
他林信虽然从草鞋出身,但现在,也算是香江有名有姓的人物之一了,自然需要为自己套上一点其他不同的标签。
下午两点,中环,云顶私人会所装修得古色古香,到处摆满了古董字画。
今天这里被包场了,举办的是一场名为“香江雅集”的高端古董鉴赏会。
与其说是鉴赏会,不如说是向文为了修复他与林信之间的关系,而组的一个局。
虽然林信现在生意做得很大,但在那些传统的太平绅士、老牌富豪和有着几代底蕴的家族眼里,他依然是个满身铜臭和血腥味的“古惑仔”。
大厅内,衣香鬓影,轻柔的古典乐流淌。
林信带着阿布走进会场的时候,原本热络的交谈声出现了短暂的停顿。
无数道目光投射过来,带着审视、好奇,更多的是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和鄙夷。
“那就是狂龙林信?长得倒是人模狗样的。”
“哼,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听说他前几天还在庙街吃路边摊呢。”
“这种只会打打杀杀的粗人,也配来参加鉴赏会?向生这次是不是老糊涂了?”
“嘘,小声点,人家现在可是大鳄,虽然是吃腐肉长大的。”
这些议论声虽然压得很低,但并未完全避讳林信。
林信神色如常,甚至还从侍者的托盘里拿了一杯香槟,优雅地抿了一口。
倒是跟在他身后的阿布,怀里的那把军刺突然发出了愤怒的尖叫:
“气死宝宝了!这群老帮菜在说主人坏话!主人,拔出我!让我去给他们修修眉毛!把他们的眼珠子挖出来当弹珠玩!嘤嘤嘤,好生气!”
林信拍了拍阿布的肩膀,示意他和他的刀淡定。
第112章 你的眼,不如我的
“阿信,来这边。”
向文穿着一身唐装,正站在人群中央,有些尴尬地招手。
在他身边,围着一群头发花白的老者。
“各位,这位就是狂龙集团的林董,年轻有为啊。”向文努力打着圆场。
但周围的人只是冷淡地点了点头,眼神里写满了“莫挨老子”。
“向生,咱们还是聊聊正事吧。”
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留着山羊胡的老者傲慢地打断了向文的话。他穿着一身考究的长衫,手里盘着两颗核桃,那是香江古董界的泰斗——金爷。
“今天我可是带了一件压箱底的宝贝过来,特意给各位掌掌眼。”
金爷一挥手,两个保镖小心翼翼地抬上来一个盖着红绸的紫檀木托盘,放在了大厅中央的展示台上。
所有人的注意力瞬间被吸引了过去,把林信晾在了一边。
“金爷出手的,那肯定是国宝级的啊!”
“快让我们开开眼!”
在一片恭维声中,金爷得意洋洋地掀开了红绸。
一尊高约五十厘米、造型古朴厚重的青铜方鼎,赫然出现在众人眼前。
鼎身布满了绿色的铜锈,纹饰精美繁复,甚至还能看到一些模糊的铭文。
一股岁月的沧桑感扑面而来。
“嘶——”
全场响起了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这是……”一个富豪颤抖着伸出手,想摸又不敢摸,“这是西周的?”
“算你有点眼力。”金爷抚摸着胡须,一脸陶醉,“这是西周中期的‘饕餮纹方鼎’!乃是重器中的重器!我花了三千万,托了无数关系,才从海外的一位没落贵族手里回购回来的。”
“各位请看这皮壳,这包浆,这红斑绿锈……这就是历史的沉淀啊!”
“太美了!这简直是神品!”“三千万?这要是上拍卖会,起码五千万起步!”“金爷果然是慧眼如炬,不仅有财力,更有文化底蕴啊!”
那群富豪和所谓的文化人围着那尊鼎,赞不绝口,恨不得跪下来膜拜。
他们用各种专业的术语点评着,仿佛在通过这尊鼎,与三千年前的古人对话。
向文也凑过去看了看,虽然他不太懂,但也觉得这东西不明觉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