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后,为什么又哭着求我回来? 第34节
闻言,秦毅也是心头一惊,他也没想到一次无意之举,竟然能让天香阁直接爆火了?
之前他只当是叶秋喝多了发酒疯,一般这种酒客最难处理,害怕他耍起疯来祸及自己,秦毅才给他去来笔墨,让他耍耍酒疯。
他也没想到叶秋真的能写出诗了,更没想到……他一写,就是这么一篇足以流传千古的诗。
随着天香阁的小厮将一个个壁画板块收集起来,挂在阁中最中间的那一面墙壁上,众人才能看的尽兴。
“妙,实在妙!没想到世间竟有如此少年天才,小小年纪,便写出了这等洒脱不羁的诗来。”
“我最喜欢的就是其中的那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是何等的轻狂不羁,何等的洒脱……”
“还有还有,那一句,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我的天,以我的水平,我想不出喝酒还能喝出这么高的境界来。”
“差距,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人家喝多了,随手即兴就是一首千古奇文,我喝多了……就是你听我说。”
听着耳边这些个天下名流,高雅之士的评论,怜风心头更是一颤。
“不……这不是真的,他怎么可能写出此等人间绝句来。”
她不相信这是真的,哪怕是她亲眼看见,不愿接受自己看走眼的事实。
在她记忆中,叶秋就是一个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地痞流氓,市井小混混。
他怎么能写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等千古绝句?
若是当初,他能展现出这等文采,她何至于瞧不上他?
这一刻,怜风心中颇有怨气,心头更是一冷。
他明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样的人,却一直在藏拙,不肯展现出真实的自己。
先前她所看到的,都是叶秋伪装的一面,现在的他,才是最真实的他。
他就是不喜欢自己,所以才故意伪装成她讨厌的样子。
第36章 恰逢其时,一切刚刚好
“文以载道!此等孤篇,当可为人间之最。”
“红婵丫头,不知这首诗原本,能否卖与老夫?老夫愿以重金购买。”
说话间,顾正阳语气颤抖的对红帘之后的红婵仙子说道。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他对这首诗的喜爱,但红婵怎么可能卖。
她还想靠着这一首诗,打出天香阁的名声呢,而且……这首诗也不是她的,她没有资格卖。
叶秋既然不告而别,把诗留在这里,那就说明,这首诗属于这里……也只有在这里,才能让它更好的展现在世人眼中。
掀开帘子,红婵从里面缓缓走了出来,先是礼貌的行了一个礼,才道:“顾老,实在抱歉!这首诗我不能卖,我也没有资格卖。”
“它是属于原作者的,或许他把诗句留在这里,也是为了供天下才子共同品读。”
“请顾老见谅。”
此话一出,顾正阳眼神不由的失落,不过也没有在意,反而内心更喜。
“好,好……哈哈,倒是老夫落了下俗,竟然试图以这世俗腌臜之物,来侮辱此等千古奇文,老夫有罪。”
“没想到,这位叶秋小友,境界如此高深,竟会想到用此等方法,将此诗传世,供天下人品读。”
随着顾正阳的这一番话落下,在场的所有人更激动了,而那些还想试图花重金买下这首诗的大族,无疑全都打消了念头。
因为红婵不是好惹的,而顾正阳也认可了让这首诗留在天香阁,那天下间谁也动不了。
不然,顾正阳的大巴掌可不是吃素的。
别以为读书人不会打人,他们打起人来,一个比一个暴躁。
露出肌肉来,比那些炼体修士还要炸裂。
更何况,他还是帝王州儒道的两座大山之一,谁敢得罪他?
这天下间,除了听潮剑阁的那一位几百年不出的老怪物,这老头出道至今,还从来没有输过第二个人。
哪怕是白鹿书院的大长老,也只能和他做到平分秋色。
“宝贝,你怎么了?”
人群中,察觉到怜风的神色异样,陆芷担心的询问道。
怜风此刻还沉浸在叶秋刚才那潇洒不羁的身影之中,恍若真仙下凡一般,那是她从未见过的模样。
此等风采,又何曾差过他弟弟一分?
可是她想不通,明明他一身的学问,修为也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不堪,却为何从未主动展示过?
刚才的叶秋,别说是叶清,就算是鹤无双亲自上场,估计都盖不住他的风头。
想到这里,她脸色随即一白,又摇了摇头,道:“我没事,我们走吧,该回去了。”
心思复杂,此刻的自己,恍若一个小丑一般。
叶秋今日的事迹,不出三天,必定传遍整个帝王州,如同狂风过境一般,掀起一场巨大的风波。
那些酒楼,客栈,怕是在接下来这一段时间,生意会异常的火爆。
不为什么,就为这一篇千古奇文。
陆芷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但此刻她脑海中,也浮现着叶秋刚才那一风采时刻。
她想象中的谪仙人,或许就是那样子的吧?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眼神中闪过一丝悸动,那是少女的春心,可惜的是……这个人偏偏是她好姐妹的未婚夫。
果然不出怜风所料,接下来短短的半天时间,一首将进酒便席卷了整个寒江城。
无数人在初次听闻这首诗的那一刻,无比惊叹震撼。
纷纷开始打探起写下这首诗的作者来。
而叶秋的名字,也成功进入了大众的视野。
但谁也不知道叶秋到底是何许人也,此前他们从未听闻大荒上有这么一位青年才俊啊?
“什么叫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孤篇震动整个寒江城,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只此一人。”
“最可怕的是,他写出这一首将进酒的时候,年龄也不过才二十多?我的老天爷啊,什么叫天选?这就叫天选……”
“在此之前,我本以为诗词大会的魁首之位,可能会落在这些早就举世闻名的天才手中,没想到突然杀出来一个叶秋,我现在有点期待了,接下来他还会有怎样惊天动地的传世诗词出世。”
即兴题诗,便引来天地异象,乃天命所归之人等等。
所有惊世骇俗的名号全都给叶秋盖了上来。
而接下来的时间,整个寒江城都还沉浸在叶秋那一首将进酒所带来的震撼之中。
无数世家大族,儒道大家,纷纷品读这一首气势如虹的诗句。
那天香阁中,更是人山人海,无数仙家子弟,来自世界各地的读书人,都想一睹叶秋亲手写下的那一首将进酒原本。
然而此刻他本人,和萧无衣两人已经喝的酩酊大醉,不省人事。
直到第二天一早,叶秋才总算清醒过来。
“我靠,这马尿喝着真上头,不如我的天仙醉一根毛。”
他本来还以为,自己千杯不醉呢,结果不是这么一回事。
喝天仙醉他确实千杯不醉,那是因为里面有血,他可以消化吸收。
但这些世俗的酒没有啊,喝多了还是会懵。
头痛欲裂,叶秋艰难的从床上爬了起来,推开窗户,看了一眼外面的情况。
按照他的推算,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找上门来了吧?
这一波造势下去,叶秋不相信白鹿书院会不为所动。
毕竟他们举办这一场诗词大会,不就是为了见证一篇千古奇文出现吗?
而叶秋,已经实现了这一点,毫无疑问,他已经成为了本次大会最大的黑马,一头突然杀出来的黑马。
最炙手可热的夺魁热门选手。
除此之外,张家的人可能也会闻着味过来,但这不重要。因为他如今,逍遥御风已修炼至大成,要是想走,叶秋随时可以走。
没有背景,没有名气,叶秋一个籍籍无名的普通人,想要拿到邀请函,他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没得选。
看了看天色,时间还早,叶秋也不着急。
接下来这几天,他只需要静静的等待,让子弹再飞一会,肯定能等来自己想要的结果。
他同样相信,白哥的这一首将进酒,能在这一个世界掀起一场大轰动。
连天地都认可的一首诗,权威性已经不用叶秋过多的去注解了,他甚至都不需要解释里面的一些含义,以及出现的人物。
那都不重要。
简单查看了一下自己体内的变化,叶秋也是暗暗吃惊。
“五洞天?好家伙……仅一首诗的功夫,便一举突破了八个境界,更是打破了一个大境界的桎梏。”
这种意外之喜,是叶秋所意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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