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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主说这个好使 第1176节

  名叫莎弥拉的女士正在夸夸其谈。

  她刚刚用她身后的那把大剑和酒馆里的其他人打了一架,却差点让德莱文进不了这间酒馆的门!

  德莱文知道,她是因为懒得争领导人的位置,所以才把这个位置让给了德莱厄斯。

  这个女人的个人实力并不比自己兄弟俩弱多少,她言语间暴露出来的对叶赫的熟悉度,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

  还有就是与莎弥拉坐的比较近的一对姐妹。

  “真无聊……我们能不能快点出去杀点人?我妹妹该饿了……”

  左眼有一道伤疤的红发女士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她是姐妹俩当中的姐姐,拥有一身让德莱文眼睛发亮的好身材,还和莎弥拉差不多,穿了一身特别显身材的皮衣!

  但她正在用一只手百无聊赖的抛动着好几把匕首,让它们被抛起,落下,准确接住握柄,又被抛起……以此循环。

  这种杂耍一般的小把戏,在坐的人无论男女,其实谁都能做到。

  但如果这些匕首上面涂满了可以让八阶魔物使都见血封喉的剧毒……就很少有人愿意接触它们了。

  更别说像这位女士一样,不戴手套护具的去耍弄它们!

  德莱文望了一眼酒馆的一个角落。

  那里躺着一个曾经想吃这位女士的豆腐的男人……

  但现在,他的尸体已经只剩下一层人皮被堆砌在那个位置了。

  剧毒的带刺玫瑰,也不是自己惹得起的……

  德莱文迅速选择了放弃,甚至不敢多看两眼这位女士胸前的肌肤,生怕两把淬毒的匕首突然朝自己的眼睛飞过来。

  在这朵玫瑰旁边的,有一个比她高了整整半米有余的身影。

  她的身影被一张类似于床单一般的白布包裹,也被床单显露出了婀娜身形,她是“毒玫瑰”的妹妹。

  至少“毒玫瑰”自己是这么说的。

  德莱厄斯兄弟俩都没有见识过她妹妹出手,他们也不屑于对一位陌生女士强求更多。

  但……

  每当德莱文视线下移,越过这位仅用床单蔽体的女士胸前的雄伟线条,继续向下……

  他总是会对那一团盘踞在一起,明显比蟒蛇的身躯还要粗壮一些的蛇躯发懵。

  这个“妹妹”并没有坐在凳子上,而是将她的这条属于冷血动物的“下半身”盘在了一起,并撑起了人形的上半身。

  她居然是一个上身为人,下身为蛇的怪物……

  大家都知道这一点,但目前为止,大家都不敢特地提起这一点。

  因为德莱文亲眼看见过,一个不小心踩到了蛇尾巴的男人,被这条尾巴轻松的抽断了脊柱……

  最后的最后,德莱文的目光只能落在酒桌上仅剩的最后一位女士的身上。

  这位衣不蔽体的女士,正尽情的向任何人展示着自己身体上任何一处细节。

  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的勾魂夺魄,引人瞩目,永远都像是正在向人类释放着无声的邀请。

  德莱文光是因为她冲自己眨了一下眼睛,露出了一个魅力无穷的笑容,他的身体就忍不住产生了生理反应。

  只可惜德莱文只是偷看了她一眼,就非常干脆的把目光落回到了自家兄长身上。

  他甚至不需要德莱厄斯提醒就知道,这个比酒馆里常见的流莺还要放荡的女人,一定有很大的问题!

  “哗啦啦!”

  女人身旁的一个身材格外魁梧的男人抬起手,拉了拉一条直接链接在她脊骨上的铁链,让她痛苦的趴在了桌子上。

  这个男人身上没有任何“生人”的气息,但他也不太像是死灵生物。

  他好像是这个妖艳女人的“看守者”,两人之间并没有主仆关系,除了禁止这个女人过度勾引异性以外,这个男人也没有对这个女人做过其他事,说过其他话。

  不过他的实力非常强,差点把兄弟俩都赶出这间酒馆,兄弟俩联手才勉强获得了他的认可。

  “我想,我们首先需要一个队伍名。”

  喝光了啤酒的侏儒已经干坐了整整五分钟了,他的性格不允许他保持安静,所以他绞尽脑汁,还真被他说出了一个还算关键的问题。

  “虽然我们之间没有信任,也不太需要信任。

  但既然我们决定了要一起行动,一起在这座城市里干几票“大的”……

  那我想我们就需要一个队伍名!是的!”

  因为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自己身上,所以这个喜欢接受他人目光的侏儒越说就越兴奋。

  他最后甚至跳上了桌子,抬起拳头对所有人大声宣布道:

  “我决定了!我们的队伍就叫……

  克烈古拉伯爵和他的战友们!

  如何?掌声呢?”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侏儒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八阶魔物使,并且还拥有着一头强大的魔物伙伴作为坐骑……

  德莱文真的很想一飞斧把这家伙砸到酒馆外面去!

  “呵……”

  “驳回。”

  “拒绝。”

  “唔……你能陪我睡觉的话……话说你能陪我睡觉吗?”

  在场的女士们和先生们都不太满意克烈“伯爵”的提议,让他无可奈何的离开了桌面上。

  “我不明白队伍名有什么重要的,你们应该清楚,真正的称谓都是靠自己的实力打出来的!”

  莎弥拉也腻烦了这种浪费时间的行为,她弹起金币又接住,然后对其他人提议道:

  “我们就叫荒漠强盗吧!然后,让我们出去做一点强盗该干的事……比如抢一些东西,如何?”

  许多人对莎弥拉的后半句提议很感兴趣,大家都不想继续在这间酒馆里浪费时间了,尤其是在这间酒馆里的存酒已经被他们喝完了的当下。

  但荒漠强盗……有强盗真的会自称自己是强盗吗?而且大家现在在城市里,在一场狂欢中,哪来的荒漠?

  “名字还是有意义的,它可以简单,需要我们来令其响亮,但不可以马虎或违和。”

  沉默了许久的乐芙兰突然开口说道:

  “这间酒馆的名字是诺克希……干脆我们就叫“诺克萨斯”吧!

  萨斯是北方少数民族的方言,意思就是“联邦”,“联合”,或“强者”!”

  咦?

  酒桌上的所有人都因为乐芙兰的这一提议而眼前一亮。

  诺克萨斯……听起来还挺顺耳的!

  德莱厄斯个人也觉得这个队伍名不错,既朗朗上口又有内涵,见几乎没有人露出不快的表情,他立刻拍桌宣布道:

  “好!从现在开始,我们的队伍名就叫诺克萨斯了!”

  拍板决定这种大家都认可的事,就是德莱厄斯被选为领导者应该干的工作。

  既然队伍的名字已经选好,那么剩下的问题自然就只剩下一个了:

  先抢谁?

  这就是德莱厄斯刚刚后悔的原因,这群乌合之众……居然和自己一样没钱没人?

  所以大家一开始就必须先出去掠夺,无论是钱财,酒水,食物,还是其他什么有的没的。

  “诺克萨斯”现在可是一无所有,什么都需要!

第674章 很小很小的小问题

  但德莱厄斯同时也很清楚,掠夺,可是一门学问!

  抢谁,怎么抢,抢多少,抢不抢得到?

  这些都是问题。

  如果不能分辨清楚敌我实力差距,一不小心抢到了一个强者云集的大势力的地盘上……

  德莱厄斯对自己这帮人的实力有着足够的信心,但对于自己这帮人的团结程度,却根本没有半点想法。

  哪怕他们个体实力再怎么强大,不懂得互相配合,不会相互支援,甚至随时有可能被敌人扔出的诱饵离间乃至于内斗……

  在这种情况下,德莱厄斯很清楚自己只能先挑一些软柿子捏一捏,让这些人在一次次的胜利当中,逐渐培养默契。

  至于叶赫的“愿望”……

  再说吧!

  自己这些人有几个能进入最终挑战阶段都难说呢。

  “乐芙兰女士,你的智慧是我们诺克萨斯的瑰宝,但我想请问您……

  对于我们今晚的狩猎目标的选择,您有什么提议或想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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