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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731节

  酒保转身调酒去了。

  坐在酒桌上,一个穿着相对比较考究的矿工,忍不住搭话道:“看你是生面孔,刚从欧洲来吧,你是哪里人呀?”

  男人并不自矜,微笑着回应道:“算是德国人吧。”

  矿工忍不住笑道:“你看起来可不像他们那么死板。”

  “可能是因为我来自南德。”

  洛萨耸了耸肩,南北德意志间的差别,可不只是高地德语和低地德语那么简单。

  三十年战争带来的深远影响,迄今也未能消除。

  也导致这个世界哈布斯堡治下的德意志联邦,比德二还散装。

  不过再是散装,总比长着两颗脑袋的奥匈怪胎强多了。

  矿工笑道:“你肯定不是普通人,是贵族旁系,来新大陆创业的?”

  “算是。”

  “你可能需要一个向导,我叫老亨利,在这镇子上厮混好多年了,各行各业里面的门门道道,没人比我更清楚,而且我是英国人,诺丁汉郡的,听说过没?”

  “侠盗罗宾汉的故乡?”

  “对,就是那儿!”

  提到自己的故乡,矿工的脸上满是自豪。

  洛萨却没接他话茬的意思,转而询问道:“我听说,南方的黑人起义军就快打开了,怎么看你们似乎一点都不担心的样子?”

  “哈,那些黑奴?他们很快就会被帝国的军队碾成碎渣,听说了没,这次帝国甚至派出了蒸汽飞艇——就是那种飞在天上的战舰,只要一炮下去,就是一座小山也要被夷平了。”

  一旁竖起耳朵听话的矿工也忍不住插嘴道:“说不定路易斯安那州的州民兵就把他们消灭了,我听说,那里前段时间可是派驻了一整支马萨诸塞州的胸甲骑兵团,还有圣乔治骑士团的一支分团。”

  谈及母国的强大,即使老亨利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矿工,也不由挺直了胸膛。

  母国的强大,跟他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尤其是海外领土上的英国人,即使在本土,你只是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底层失地农民,来到殖民地来,也能做起人上人了。

  而且还不是区区黑人的人上人,在殖民地,四等人是黑奴,三等人是西裔,意大利裔,二等人是法裔,德裔,爱尔兰裔。

  老亨利属于一等公民,薪水都比旁人高一截,还能担任监工之类的清闲活儿,跟小镇上许多官员都能说上话,自然有得意的本钱。

  老亨利忍不住抱怨道:“与其担心那些家伙,还不如担心担心那些流窜进来的荒野凶兽。”

  昨晚他家又丢了一只羊,请来的神职人员匆匆瞥了一眼就让他花钱去请猎户处理,但谁不知道那些把脑袋绑在裤腰带上的猎户开价最黑不过了。

  请他们的钱都够买上一群羊了。

  洛萨听着矿工们的闲谈,暗暗想着:看来,他们恐怕还不知道那支胸甲骑兵团已经全军覆没了,尽管对手是一伙德克萨斯牛仔。

  “时间不早了,我得离开了。老约翰,我个人建议你,还有你的同事们,不要再在附近逗留了,有条件的话,最好带着你们的家人往北边去,离开这座小镇。”

  洛萨说着,站起身,留下了一句没人会听的劝告,旋即走出了酒馆。

  天色渐渐昏沉,愁云密布,一场倾盆大雨即将落下。

  暖色的小酒馆,像是黑暗中仅存的庇护所,散发着恬适的光芒。

  酒馆重新恢复了往日的热闹。

  老亨利神色变幻了一阵,一旁的同事忍不住嘲笑道:“看他穿着不凡,没想到竟是个胆小鬼...亨利老兄,你该不会是当真了吧?”

  看着老亨利严峻的神情,同事脸上轻松的笑容也逐渐消失了。

  “我去看看...”

  老亨利犹豫了下,还是没挪屁股,就因为旁人一句话,哪怕这个人在他看来绝不是普通人,他还是觉得就此搬走太草率了,毕竟在北美殖民地连夜搬家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说不准就被哪来的荒野凶兽给叼走吃了。

  然而就在不久之后,酒馆门便被踹开了。

  冷风裹着细雨吹进酒馆,烛光摇曳着。

  一个神情冷厉的征兵官,带着一队卫兵鱼贯而入。

  “所有人跟我来,对,包括你老亨利,你们已被密西西比第三步兵团征召。”

  荷枪实弹,如狼似虎的士兵们,冷冰冰看着这些喝酒的矿工们,仿佛从他们口中只要蹦出来一个“不”字,下一刻就要脑袋开花。

  一名民兵劝说道:“伙计们,没时间犹豫了,那些造反的奴隶们都开到城外了,假使你们不想被那些奴隶们吊上绞架,不想你们的妻女肚子里怀上一个黑皮野种,不想你们襁褓里的孩子被挂在刺刀上,就立刻拿起你们的武器来!”

  酒馆里,气氛凝重得吓人。

  矿工们根本没想到,明明报纸上描述的只是一群乌合之众,明明听上去跟自己还无比遥远的黑奴暴动,怎么就这么快波及到他们了?

  …

  与此同时,在密西西比州边境。

  暮色当中,数不尽的黑人正以一种松散阵型,抱着步枪向敌人的阵地冲去。

  炮火轰鸣,时不时有人被炮弹击中,整条躯干四分五裂,那些老古董火炮发射出的实心炮弹,像是血肉磨盘一样犁过地面。

  身后,督战队那些体格精壮的黑人士兵,则虎视眈眈地盯着士兵们的后背,心中不免庆幸,自己提早投靠了首领,否则现在冲锋的就是他们了。

  他们的首领,是一个脸上生着白色胡须,身上画着各式图腾,显得极为剽悍的老战士。

  他来自西非尼日尔三角洲,是一个能在草原上追逐雄狮的狂野战士,远非路易斯安那那些绝大多数都是被驯化,繁育过的二代黑奴们所能相提并论的。

  他于一次部落冲突中被俘,也是少有的具备“战争”经验的黑奴,在经过了早期黑人起义军几次受挫以后,迅速被推举为了“盟主”。

  他显然是个相当有能力的家伙,要知道起义军本就是一盘散沙,能将他们粗略整合起来,一方面靠着英国佬大军压境的恐惧,另一方面全靠他个人能力。

  不然大部分黑人起义军,宁肯流窜进荒野,被凶兽吃掉,或是被捕奴团给逮回来,也不敢拿起武器一路攻打英属殖民地的城镇。

  随着时间推移,州民兵的防线逐渐被捅穿。

  他们的武器装备,训练度并不比黑人起义军强多少,反倒是由于洛萨支援给了他们一批新锐枪械,跟那些黑人精锐相比还要差出不少。

  英国人对殖民地武装的阉割,可见一斑。

  被捅穿阵地的州民兵,士气逐渐崩溃,化作无数溃兵转身就跑。

  一路上,黑人起义军追着溃兵的屁股,双方距离越缩越近。

  许多溃兵都只能发出绝望的哀嚎,眼睁睁看着这些在月色下,黑漆漆一片的黑奴们,用刺刀捅穿他们的身躯。

  黑色这种原本在溃兵眼中,是低劣,卑贱象征的肤色,如今却仿佛跟死亡画上了等号,冷不丁黑暗中就会蹿出一个黑人士兵,用锋利的刺刀扎穿他们的身体。

  “上帝啊,救救你的子民吧。”

  “让那些黑色畜生停下脚步吧,不要再侵害你忠诚的子民了。”

  在人们的哀嚎声中,黑色的洪流冲进城镇。

  新征召来的民兵们,用木头,石块堆起简陋的工事,男人们守在家中,紧握着猎枪,保护自己的妻儿。

  伴随着一声轰鸣。

  炮弹穿透一座房屋,在街巷中炸开。

  黑奴们推着缴获来的火炮,肆意大笑着,他们不会什么校准,也不会计算轨迹,这种老古董炮也没什么校准可言,但他们知道只要把火炮推得足够近,就一定能命中!

第24章 龙与飞艇

  身后的城镇传来阵阵火光,雨水浇在上面,激起滚滚浓烟。

  喊杀声,炮火声,哭叫声,在夜幕中显得格外刺耳。

  洛萨远远眺望着,心绪有些复杂。

  体格健硕,性格温驯的黑奴,是特地被筛选出来的农具,瘦弱,基因差,桀骜不驯黑奴,则根本没有配种的资格。

  但现在看来,农具们也没有奴隶主们想象的那么驯服。

  洛萨身后的黑暗中,一双猩红的眼眸亮起,匍匐着,快速挪动着身躯。

  洛萨能看到,那是一头类似于远古时期剑齿虎的大猫。

  这就是殖民地人们常说的“荒野凶兽”,区别于普通野兽,它们的破坏力更强,恢复力也是如此,人们一般将其视作类似于狼人,吸血鬼这种的黑暗生物。

  但实际上不是,它们只是这片新大陆的灵性生物,因人烟稀少而广泛分布,其中还包括许多在欧洲已经灭绝的古龙。

  就连两个世界都是巨龙乐土的北欧,现在都有五百万人口了,更别提其他地方了,这也是龙骑士逐渐绝迹的原因。

  在北美殖民地西进运动中,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荒野凶兽,土著都只能屈居二线。

  小说里描述的怪物攻城事件,越是深入内陆,就越是不稀罕,时至今日,北美西海岸的人口都比北美中部的要多得多。

  洛萨只是稍稍显露了些许龙威,这头能在普通人类城镇点菜吃的凶兽,便奓着毛,呜咽着调头跑走了,龙威这种根植于野兽基因的压迫力,荒野凶兽比人类感知的更清晰。

  细雨逐渐演变为暴雨,狂风呼啸,树林疯狂摇晃。

  洛萨浑身都湿透了,打了声呼哨,树林里便蹿出了一匹欢脱的独角,黑鳞巨马,它一路踩在水洼里,激起阵阵黑烟。

  来到洛萨跟前的时候,便像是一只欢脱的小狗,张开那满是细密利齿的嘴巴,舔着洛萨的手掌。

  “不就把你丢到这儿一个小时吗。”

  洛萨甩了甩手上沾的口水,翻身跃上马背:“继续出发,沿着海岸走,咱们的目标,是英国人的主力,根据报纸上提供的情报,他们已经快到弗罗里达了。”

  “什么,弗罗里达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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