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103节
只见般若和芙琳吉拉一前一后,从里间走出。
般若罕见地没有戴面纱,她穿了件白色武装衣,手中握着那柄黑色盾牌,高挑的身材,完全遮住了跟在后面的芙琳吉拉。
“她好高啊,这是我见过最高的女人。”
“太漂亮了,漂亮的我都有点心慌,这简直就是地狱的魔鬼!”
“果然...我还是更喜欢魔鬼。”
“天父在上,请宽恕我的罪孽。”
这个时代,魔鬼的形象往往极美,因为他们需要诱惑凡人。
天使的形象则大多丑陋不堪,因为他们使人敬畏恐惧。
军士们窃窃私语。
有人压低了声音道:“看那副黑色盾牌,天父在上,我随主人冲锋的时候,清楚记得她在战场上,只用了一只手就把一个全副铁甲的奴隶骑兵给掀了下去。”
“她…她就是大人身边的那位铁骑士?我原先就觉得她的甲胄有些怪怪的,没想到居然是个女人!”
“不可能吧,这世上怎么可能存在这么厉害的女人?”
一个翼骑兵满脸肃然道:“都管住你们的眼睛,这是跟在大团长身边的贴身女巫,掌握着不可思议的恐怖力量,你们应该都知道,冒犯一个女巫的下场会有多凄惨。”
翼骑兵们这次在战场上也打出了威风,原先还有人对他们指指点点,一战之后,就连那些高傲的骑士老爷们,也不得不承认,翼骑兵在战场上的表现,要胜过他们许多。
有人恍然:“难怪我在战场上随老爷冲锋时,原本都已感觉力竭,后面又生出了新的力气,我还以为是天父保佑。”
场中安静了下来,人们匆忙低下头,不敢再看。
有人小声嘀咕道:“难怪大团长都这个年纪了还没找老婆,如果魔鬼是这副模样,我也选魔鬼。”
骑士团的军士和骑士们看得双眼发直,但没人敢上前打招呼,或是搭讪。
在跟萨拉森骑兵的战斗中,般若仅一人,便杀死了将近二十名训练有素的马穆鲁克骑兵,战绩仅次于汉斯。
“铁骑士”的绰号,在骑士团已是无人不知。
若非她的职业是重装铁卫,每次升级的属性点大部分都自动加在了耐力和体力上,还受到坐骑的限制。
给她足够的时间,一个人杀穿敌阵不在话下,如果是个东方人,脑海里肯定会冒出一句评价——霸王之勇。
汉斯虽然同样是防御类扈从,但他的职业定位是重装战士,这就使他的属性更为全能,清杂时效果更佳。
但若是两人对战,胜利者只可能是般若。
般若没在意旁人的目光。
她在公共澡堂门外的屋檐下停住脚步。
因为腿短,追的很辛苦的芙琳,险些没刹住车,撞到般若的背上,气恼道:“你又怎么了,傻大个儿?”
般若凝视远方,轻声道:“你没察觉到吗?有一种特殊的气息。”
芙琳吉拉拧紧眉,抽动了下鼻翼:“好臭,是什么?”
“不知道,像是恶鬼,但又散发着浓郁的火气,或许是这个世界独有的某种的灵体——你去解决掉它吧。”
芙琳吉拉有些愣神:“为什么是我去?”
般若很自然地说道:“因为我要保护大人,汉斯这只小狼人,不擅长对付这种灵体,除你之外,还能是谁?”
芙琳哼道:“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
般若面无表情道:“你觉得是一个偷懒成性,总是什么事都不想做的懒鬼招人喜欢,还是一个能替大人分忧的知心妹妹更招人喜欢?”
芙琳吉拉脸上顿时露出意动的神情:“你说的...似乎也不是没道理。”
第95章 日间妖灵
望着芙琳吉拉飞一样远去的背影,般若嘴角含笑,今天一天她脸上的笑容,得比往常一个月都多。
洛萨的脚步声在般若身后响起。
“芙琳呢?”
“出去玩去了,不用管她。”
“嗯。”
洛萨有些心不在焉地应道,他还在考虑擢升骑士的名单,这一仗,莱恩和莫德尔立下的功劳不小,肯定是要提拔的。
此外,乌尔姆和安德里亚斯这两个表现出众的翼骑兵,也可以考虑晋升为骑士。
只是骑士团也有几位英勇作战的侍从,且他们效忠的骑士已经战死,洛萨在考虑要不要把他们招揽到麾下,成为真正的自己人。
这里指的是,等有机会,将他们转职成翼骑兵。
“我们去找她吧。”
她指向不远处的街巷,战争似乎并没给这座城市带来多大的影响,短胡须的希腊人,东方化的拉丁人,日耳曼人...
人们络绎不绝走在里面。
隐约能闻到淡淡的香料和熟食的味道。
有些穿着红白罩袍的王家骑士团的军士,已经被吸引了过去,并且很快跟那些从欧陆乘船而来的流莺谈起了价格。
酒精和女人,是浇灭战争创伤的重要法宝。
洛萨碍于颜面,缺失了后面这一环,自然会由这些刚刚发了一笔战争财,钱包鼓囊囊的十字军军士们自己来补上。
但般若指的方向,赫然跟芙琳离去的方向截然相反。
她的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说道:“趁这个机会,我们逛逛街吧,为你效命这么久,你还没送给过我礼物。”
洛萨有些讶异地看着般若。
她的眼神清澈明亮,迎着他的眼神,丝毫不感觉心虚地问道:“怎么,不行吗?”
“当然可以,只是有些惊讶,这算是咱们认识以来,你第一次提出这样的要求。”
洛萨自然答应。
“只是得先戴上面纱,不然恐怕得引起混乱。”
“好。”
两人肩并着肩,贴得很近,走在街巷里。
蒙特利尔作为曾经十字军东征的物资中转枢纽,后来又转变为耶路撒冷王国与东方诸酋邦进行贸易往来的重要贸易节点。
它的规模并不小,常住居民有将近一万人,其中有相当三分之一的异教徒。
听起来这个数字似乎并不多,但要知道现如今,巴黎和伦敦才有多少人?
两万?
或是三万?
最多也就这个数字了。
在整个西欧,人口能够达到五万的城市,都是北亚平宁的城邦,连教宗所在的教皇城,也就三万人出头。
征服了西帝国的蛮族们,虽然武德充沛,但似乎并不擅长治理国家,往昔繁盛的七丘之城,已经远远被她的姊妹城——君士坦丁堡抛在了身后。
这个时代,萨珊的泰西封,阿尤布的开罗,都有五十万人口。
东帝国的君士坦丁堡最多,有六十万人口。
更遥远的东方的开封城,据说人口更是超过了百万之数。
至于耶路撒冷。
这座城市虽然常住人口仅有三万,但络绎不绝的朝圣者,使这座城市的人口数经常翻个倍不止。
在北征十字军还没离去时,人口甚至接近了十万之数。
这使得耶路撒冷经常出现人满为患,挤得整条街都是人的景象。
洛萨和般若停在一座神龛前。
这种宗教建筑也糅合了东方的风格,看上去就像是一座舞台的布景。
在圣枝主日,神职者们会分别拿着十字架与棕榈树枝,绕城一周后汇合于此,并向天父祈祷。
必须承认,耶路撒冷的教会,种种习俗也跟西欧的公教会有了显著的区别。
西欧文明,正在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和东方文明交融着。
洛萨心中有些感慨,这时代,不少十字军士兵们已经开始说起阿拉伯语了,他们之中,甚至有不少人都已不吃猪肉。
多民族间的通婚,也已不是什么罕见的事。
这一点,虽然深受那些新到的朝圣者们(老朝圣者们称其为“小马驹”)的抵触与不屑,但洛萨却觉得是好事。
如果自己未来能掌握这座王国,一定要把这些各种各样的民族,统统揉成一个,在漫长的通婚与语言上的同化后,他们将不分彼此。
前世,哈布斯堡的后辈们已经证明,奥匈帝国那样的多元帝国,最终只会落得个裂开的下场。
“前面那座就是雷纳德伯爵在蒙特利尔的宅邸了,据说那里有配套的花园和喷泉,彩绘的天花板和大理石地砖。我如果能拥有这样一座城镇就好了,如果是在非战争状态,一年能收取的商税,就够我维持麾下的所有军队了。”
洛萨有些羡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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