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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我家娘子是状元 第777节

  盗圣白玉汤的葵花点穴手,与公孙乌龙相比,稚嫩的像是孩子,想练到这种程度,至少差了二十年修行。

  青龙会为了调查公孙乌龙,前后付出三十多个探子,这些探子都是久经训练的精锐,有茶博士,有剃头匠,有炒菜师傅,有摆摊下棋的街头棋王,他们无一例外,都被公孙乌龙识破。

  公孙乌龙异常敏锐,只要感觉到一点点风吹草动,感觉到窥探、探查、审视的眼神,立刻出手偷袭对方。

  杀人之后,立刻逃到数百里外。

  直到青龙会花费重金,收买公孙乌龙的徒弟,这才得到基础情报。

  公孙乌龙的徒弟姬无病,饱读诗书却无恶不作,绰号“丧心病狂”,青龙会分舵舵主之一,是小伙计忽悠公孙乌龙的底气,想到飞黄腾达的生活,小伙计定了定神,去找寻公孙乌龙。

  三日时间很快过去。

  决战日期快速来临。

  三天,听起来不算很多,却足够把消息传到四五百里外,听到消息的人快马加鞭赶来,正好能看到决斗。

  阿卑罗王豪气的搭建了擂台。

  这种决斗,必须公开举行,只有借助上千观众的“势”,才能让李兆廷在台下观战,若是私下决斗,李兆廷一剑秒了阿卑罗王,有谁会知道吗?

  这是江湖最反直觉的真相:越是阴毒鬼祟之辈,越期待公平决斗!

  在场数百上千观众,至少有半数是阿卑罗王请来的,申时三刻,阿卑罗王飘然而至:“王掌门,我来了!”

  “来就来呗!”

  王盛兰嘴里叼着半个肉夹馍,三口两口吃下去,擦了擦手,扛着霸王枪跳上擂台,身边是江玉燕和元宝。

  李兆廷并未前来观战。

  阿卑罗王见此,心头大喜。

  “王掌门,俗话说的好,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你这般轻松随意,等会儿恐怕会吃大亏,本座不是泥捏的。”

  “你此战必败!”

  “为何?”

  “因为你对此战没有自信,一个没有自信的人,面对霸王枪的气势,肯定会退避三舍,不巧的是,你为了不让我夫君出手,故意修建一座擂台。

  擂台决斗,你能退到哪里去?

  你不敢接我的霸王枪,只能任凭我积蓄气势,等你退无可退,我会用蓄势百招的霸王枪,把你轰成碎片。

  如果是在山地交战,你可以翻山越岭闪避枪锋,这里是擂台,从你选择搭建擂台开始,这一战必败无疑。

  阿卑罗王,我给你认输的机会。

  你主动跳下擂台吧!”

  王盛兰一枪在手,气势如虹。

第451章 王盛兰:狐假虎威?请叫我白虎星君!

  “如果保持自信就能打胜仗,项羽不会落得乌江自刎的凄惨下场!

  王掌门,我敬重你的为人,请你不要太过大意!李兆廷不在这里,你身边只有一个丫鬟,没有别的帮手!

  本座身为血月神教教主,你以为我是泥捏的?你以为本座真的怕你?天下没人怕你,只是在恐惧李兆廷!

  狐假虎威,老虎不在身边!

  你还剩下几成威风?”

  阿卑罗王怒视王盛兰,毫无保留的释放气机,阴云密布,绽放血芒,黑漆漆的盔甲,黑乎乎的面具,显露幽冥鬼蜮的色彩,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你似乎想错了一件事!

  狐假虎威,我不是那只狐狸!

  本座是——白虎星君!”

  王盛兰挥枪轰向阿卑罗王。

  霸王枪出手有进无退,不会有半招留手,更不会后发先至以逸待劳,只要一枪出手,必须全力抢占先机。

  王盛兰左脚重重落在地上,鞋底是梅竹亲手纳的千层底,鞋面是精工细作的鹿皮,才能撑住这一脚之力。

  换做寻常绣花鞋,一脚落下,整个鞋面都会绽放开,炼体的坏处,就是每次激烈战斗,都会损耗一身衣服,男人还好说,女人往往有些不方便。

  好在,江湖有“神针”薛家。

  王盛兰的衣服是从薛家订做,用的是最坚韧的材料,能承受王盛兰如龙似虎的气血,支撑三次全力战斗。

  最近两天,王盛兰闲着没事在潼关四处闲逛,感受潼关大战的意蕴,这一枪出手,颇有些锦马超的风范。

  一骑当千,一枪索命!

  金戈铁马,势不可挡!

  霸王枪芒至阳至刚,至强至烈,阳极生雷,枪锋闪过一道道电光。

  阿卑罗王心中生出无穷警兆。

  根据天机阁的情报,王盛兰嫁给李兆廷之前,武功并不是很高,只是脾气比较火爆,力气比较大,后来在李兆廷指点下破解珍珑棋局,得到无崖子甲子功力灌顶,内功修为一步登天。

  灌顶内功终归不是自己的,出招不可避免有些滞涩,精气神配合方面必然有漏洞,这是阿卑罗王的机会。

  交手一招,方才知晓这些情报是多么离谱,比阉割版还要阉割版。

  王盛兰在练气方面的天赋,确实不怎么样,比梅竹还要差一些,功力确实是灌顶而来,原本的功力储备,可以说是微不足道,勉强算江湖二流。

  但是,王盛兰在炼体方面的天赋只能用怪物来形容,西楚霸王转世,十三太保重生,也能斗的不落下风。

  在接受灌顶之前,练气拖累王盛兰的实力,灌顶不是为了提升实力,是为了弥补短板,是为了开发潜能。

  炼体才是王盛兰的基础。

  先天而来的恐怖天赋,推山举鼎的龙象大力,无坚不摧的霸王神枪,只需一招,就让阿卑罗王心惊肉跳。

  惊恐没有任何意义。

  以攻对攻才是王道。

  王盛兰弱鸡时代,就能用霸王枪的蓄势之法击败强敌,若是让她连续积蓄力道,积蓄一二百枪,怕不是能一枪贯穿山腹,留下前后通透的孔洞。

  阿卑罗王的气力亦是不俗,武器是一把宽厚重剑,擅长正面对轰。

  耳朵听着强招掀起的风声,阿卑罗王挥剑横扫,与霸王枪轰然对撞,只听一声爆响,厚重波纹散向四方。

  “给我……开!”

  王盛兰仰天怒吼,庚金杀气在背后凝成白虎法相,手臂肌肉隆起,气血奔腾如龙,臂力陡然提升三四成。

  “嗖!”

  王盛兰旱地拔葱,一跃两丈,双臂高高举起霸王枪,为了增加挥枪下劈的距离,直接把霸王枪背在身后。

  跃起到最高处时,王盛兰猛地抡起手臂,霸王枪划过硕大圆弧,笔直的向着身前轰击,身体下落,长枪回旋,当身体恰好半悬空,鞋面距离地面只有半尺距离时,气势积蓄到了极限,在枪头轰然爆发,白虎法相随之咆哮。

  身体下落的速度,长枪回旋积蓄的力量,烽火狼烟般的气血,在枪头凝聚成一点,紧跟着绽放一朵枪花。

  鲜艳夺目、刹那芳华的枪花。

  比昙花更加绚丽夺目,只在眼前闪过一道白光,但就是这一闪而逝、一掠而过的枪芒,就让人毕生难忘。

  哪怕再过十几二十年,也能想到这一枪的精彩,忍不住高声喝彩。

  此时此刻,所有人都懵逼了。

  他们忘了喝彩。

  他们忘了为这一枪欢呼。

  他们只看到惊才绝艳、震古烁今的枪芒一闪而过,紧跟着噼里啪啦,擂台从中间裂烂,蛛网般的裂痕蔓延至擂台每个角落,整座擂台变成废墟。

  王盛兰挥枪上挑,身体回旋,卸去反震之力的同时,枪头一抖,砖石被枪头引动,尘土漫天,狂龙呼啸。

  阿卑罗王虽惊不乱,沉着应战,作为血月神教教主,自幼在黑暗中挣扎沉沦的高手,阿卑罗王的心性早就锻炼的心如铁石,毕生都在追求权势。

  亲情、爱情、友情、道义,都要为权势让路,阿卑罗王看似腼腆,实则是不折不扣、心狠手辣的大魔头。

  原剧情……每个部分都在打脸!

  女主唐若萱挺着大肚子去劝导,按理来说,阿卑罗王该洗白了,偏偏没有洗白,谁也不能让他放下天剑。

  阿卑罗王英俊潇洒,武功卓绝,唐若萱深爱他,甚至有了孩子,是不是应该为了爱情奋不顾身?当然不是,唐若萱舍身攻击,主动撞向天剑,用鲜血遮挡剑身,与阿卑罗王同归于尽。

  你以为男主是恋爱脑!

  在男主心中,权势大过一切。

  你以为女主是恋爱脑!

  女主直接拉着男主同归于尽。

  由于看过的奇葩电视剧太多,这种正常剧情,反而显得离经叛道。

  支撑离经叛道的是——实力!

  阿卑罗王精通“血月魔功”,这是一门来源未知的魔功,据说来自秦国情报组织罗网,以杀戮领悟剑道。

  催动魔功时,全身绽放血芒,如同沐浴在血月下,力量、速度、战意都会提升到极限,内心极度冷酷,无论处于何等局势,都能做到绝对冷静。

  擂台被王盛兰一枪轰成废墟,烟尘弥漫,砖石飞溅,虎啸龙吟,但两位绝世高手的对决远未到结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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