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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当官的,养几个妖怎么了? 第107节

  人很复杂,除了极个别人,也分不得善恶好坏。

  贪官可能为民牺牲,混混可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角色只是角色,如果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这很正常,有人喜欢曹操,有人喜欢刘备,我不奢求大家都喜欢我的主角。

  这本书,不喜欢、不合您胃口的话,就请离开吧,没必要破防大骂,我只是写故事的,对于大家每个读者都没有任何恶意,也希望大家不要以恶意来揣测我,不要对我施加恶意。如果幸而得到喜欢的话,我十分感谢您,爱死你啦大爹~但也没必要四处宣扬,强迫别人认同喜欢。

  相逢便是有缘,见不到就是无缘。

  故事就只是故事,希望大家保持自我。

  这个世界有形形色色的人,

  我在书里也写得很清楚,意见本来就存在分歧,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处世理念,每个时代也有每个时代的底色,这没有对错。

  再重申一次,角色只是角色,不是作者,也不需要大家了解作者。我只是下蛋的鸡而已。

  不过有一点,大家可以知道我的。

  作者老仙男,玻璃心,小心眼,会删评论的,不单单是为了照顾一些喜欢本书的读者的体验,更是因为我本人需要一个好心情。

  我来写文是当皇帝的,希望各位太上皇不要不知好歹奥!

  有的段评,错字评可能是被吞了。

  但也有的评论确实是被我删了,希望您不要生气,开心点,因为你的评论确实伤害到我了,嘤嘤嘤。咱们一别两宽,互留一些体面。

  (正经的剧情意见贴不会删的,上来库库一顿骂作者,说的话也空,那就不好意思了)

  咱也不是什么大神,多大能力吃多大碗饭,还望大家多多包涵。

  啰啰嗦嗦写多了。

  毕竟第一次,还请大家见谅。

  最后,谢谢大家喜欢我的故事。

第97章 灵鼠司农,杀星请战

  “大人,小妖不曾害人,不曾偷盗,还望大人放过我。”

  顺着明辰的目光看去,一只小老鼠被明辰抓在掌心,体型只有巴掌大小,通体为白色,耳朵却是金色的,脊背上有一条长长的银线,从头绵延到尾,身上很干净,不似那人人喊打的大耗子般脏污令人厌恶。

  这年头,在先前那落离城里,老鼠都算是难得珍贵的肉食了,也亏得它躲在董建辉的宅子里,落到寻常家估计就下锅了。

  它似乎终是放弃了挣扎,抬眼看着明辰,有些无奈的说道。

  【灵鼠司农】

  【灵鼠司农育奇种,育养万民】

  而在它的身上,只有明辰可以看到的信息熠熠生辉。

  这玩意儿是扶摇在董建辉府邸后面的院子里发现的。

  它很特别,在一个小角落里,扒拉出了一小块空地,抓着一些种子,放进了土里,日日悉心照顾。

  老鼠不偷粮,反而种起地来了。

  扶摇发现了它,直接抓给了明辰。

  吃人的城市里,长出了一只种地的鼠鼠,倒是也有趣。

  明辰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它:“你放心,我没什么恶意。”

  “你叫什么?”

  鼠鼠闻言放下心来,蹲在明辰的手掌上,抬首看着这个神秘的人:“小妖名叫忘粟。忘记的忘,粟米的粟。”

  鼠鼠还挺通人情的。

  跟明辰说话没有半点生涩感,好像它不是个鼠鼠,就是个正常人一般。

  “忘粟?”

  忘粟看着明辰,问道:“大人可是想要小妖做什么?”

  明辰摇了摇头,也懒得去罗里吧嗦说些没用的话,只是开门见山道:“你可愿跟随我?”

  “额……”

  忘粟闻言一怔,转而看向了家的方向,似乎有些踌躇。

  明辰继续说道:“我知道你的愿望,你在那枯城里千年百年都不一定能完成。”

  “不如跟随我!”

  忘粟一滞,有些难以置信道:“什么?”

  世上没有读心法,这奇怪的人,如何能知道它想做什么呢?

  明辰垂了垂眸,干脆说道:“这天下没人比我更会种地了。”

  “嗯?”

  他还真知道!

  鼠鼠瞪大了眼睛,死死地看着这神奇的人。

  这人,看上去俊逸潇洒,像是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可看不出来风吹日晒的痕迹,看着也不像是会种地的。

  但是……

  他说的话,却是入了忘粟的心。

  它犹豫了片刻,看了眼家的方向,终是点了点头:“好!”

  “望大人莫要骗我!”

  “我从不骗人~”

  蜀黍我呀,从来不骗人的。

  ……

  “嗯?”

  “胜子,怎么了?”

  与此同时,北境战场,

  主将营帐之中,卫兵脸上挂着笑,抱着一坛子酒进了营中。

  一抬眼,便是看到了那并不高大的人正站在沙盘前,仔细地看着,眉头紧锁。

  卫兵当即止住了笑,定在原地,屏住呼吸,不发出半点声响。

  直到对方发现了他,他这才出了口气,满面笑容道:“将军,您尝尝这个!”

  “这是北烈的酒,烈得很,咱们乾元可买不到,豪喝!”

  获得士兵们的支持需要多久呢?

  兴许只需要一瞬间,也兴许一辈子都不行。

  而眼前的这个年轻的过分,身形瘦弱,看上去有些稚嫩的人,却是只在仅仅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得到了北境将士的信任和爱戴。

  她体恤下属,爱兵如子吗?

  并不,她面色冷峻不苟言笑,从不与士兵一起进食,一起休憩。

  因为她出身高贵,师从军神侯不臣吗?

  也不是!

  军人对于传闻之中将军的尊敬和憧憬,并不会留给他的继任者,虎父犬子的例子比比皆是。

  原因很简单,

  而是,她能赢!

  赢赢赢!

  军队之中什么都不重要,只要能赢!

  这位将军到来北境的一个月,组织了很多次行动。

  操练军阵、正面战场排兵布阵、截取粮道、偷袭、夜袭……她每次的行动基本上都可以取得成果。

  不说大胜,但绝对不会亏。

  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把乾元军打的都怕了的北烈军,头一次在这位将军面前吃了瘪。

  被死死地卡在关外,再难进半步。

  甚至还被她反推战线,夺回了几座城池。

  尽管条件依旧坎坷,但好歹是有了希望,比之以往那一战即溃的战斗可是强上太多了太多了。

  若非是她,现在北烈兴许已经攻破最后一道关隘了。

  军队里的道理最为简单直接,足够强就可以得到尊重。

  不管是怎样的将军,只要能带着士兵们能赢,那就可以得到军心。

  而现在,凌玉受命危难之间,挽狂澜于既倒,在短短的一个月里,俨然已经成为了士兵们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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