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内科学 第120节
3.辨虚实
本病初起一般以气、瘀、痰、火等郁为主,属实;而日久易伤正气,气血阴精不足,则属虚。
二、治疗原则
理气开郁、调畅气机、怡情易性是治疗郁证的基本原则。对于实证,首当理气开郁,并应根据是否兼有血瘀、化火、痰结、湿滞、食积等而分别采用活血、降火、化痰、祛湿、消食等法。虚证则应根据损及的脏腑及气血阴精亏虚的不同而补之,或养心安神,或补益心脾,或滋养肝肾。对于虚实夹杂者,又当兼顾。除药物治疗外,精神治疗对郁证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证治分类
1.肝气郁结证
症状:精神抑郁,情绪不宁,善太息,胸部满闷,胁肋胀痛,痛无定处,脘闷嗳气,不思饮食,大便失常,或女子月经不调,舌苔薄腻,脉弦。证机概要:肝郁气滞,脾胃失和。
治法:疏肝解郁,理气畅中。
代表方:柴胡疏肝散加减。本方具有疏肝理气、活血止痛之功效,适用于肝郁诸证。
常用药:柴胡、香附、枳壳、陈皮疏肝解郁,理气畅中;郁金、青皮、苏梗、合欢皮调气解郁;川芎理气活血;芍药、甘草柔肝缓急。
肝气犯胃,胃失和降,而见暖气频作、脘闷不舒者,加旋覆花、代赭石、苏梗、半夏和胃降逆;兼食滞腹胀者,加神曲、麦芽、山楂、鸡内金消食化滞;肝气乘脾而见腹胀、腹痛、腹泻者,加苍术、白豆蔻、厚朴、茯苓健脾化湿,理气止痛;妇女经血瘀滞,经前乳胀腹痛者,加当归、丹参、益母草、红花活血调经。
2.气郁化火证
症状:性情急躁易怒,胸胁胀满,口苦而干,或头痛、目赤、耳鸣,或嘈杂吞酸,大便秘结,舌质红,苔黄,脉弦数。
证机概要:肝郁化火,横逆犯胃。
治法:疏肝解郁,清肝泻火。
代表方:丹栀逍遥散加减。本方由逍遥散加丹皮、栀子而成,具有疏肝解郁、清肝泻火的功效,适用于肝郁化火之证。
常用药:柴胡、薄荷、郁金、香附疏肝解郁;当归、白芍养血柔肝;白术、茯苓、甘草健脾和中;丹皮、.栀子清肝泻火。
热势较甚,口苦便结者,加龙胆草、大黄泻热通腑;肝火犯胃而见嘈杂吞酸、嗳气呕吐者,加黄连、吴茱萸(即左金丸)清肝泻火,降逆止呕;肝火上炎而见头痛目赤者,加菊花、钩藤、刺蒺藜清热平肝;热盛伤阴,而见舌红少苔、脉细数者,去原方中当归、白术、生姜之温燥,加生地、麦冬、山药滋阴健脾,或改用滋水清肝饮养阴清火。
3.痰气郁结证
症状:精神抑郁,胸部闷塞,胁肋胀满,咽中如有物梗塞,吞之不下,咯之不出,苔白腻,脉弦滑。
本证亦即《金匮要略·妇人杂病脉证并治》所说“妇人咽中如有炙脔,半夏厚朴汤主之”之证。明·孙一奎《赤水玄珠·咽喉门》将本证称为“梅核气”。
证机概要:气郁痰凝,阻滞胸咽。
治法:行气开郁,化痰散结。
代表方:半夏厚朴汤加减。本方行气开郁,化痰降逆,自《金匮要略》以来,即将本方作为治疗本证的主要方剂。
常用药:厚朴、枳壳、紫苏理气宽胸,开郁畅中;半夏、茯苓、生姜化痰散结,和胃降逆。
湿郁气滞而兼胸脘痞闷、嗳气、苔腻者,加香附、佛手、苍术理气除湿;痰郁化热而见烦躁、舌红苔黄者,加竹茹、瓜蒌、黄芩、黄连^选^书^网^x^u^a^n^s^h^u^.c^o^m清化痰热;病久人络而有瘀血征象,胸胁刺痛、舌质紫暗或有瘀点瘀斑、脉涩者,加郁金、丹参、降香、姜黄活血化瘀。
4.心神失养证
症状:精神恍惚,心神不宁,多疑易惊,悲忧善哭,喜怒无常,或时时欠伸,或手舞足蹈,骂詈喊叫等,舌质淡,苔薄白,脉弦细。
此种证候多见于女性,常因精神刺激而诱发。临床表现多种多样,但同一患者每次发作多为同样几种症状的重复。本证亦即《金匮要略·妇人杂病脉证并治》所说:“妇人脏躁,喜悲伤欲哭,像如神灵所作,数欠伸,甘麦大枣汤主之。”
证机概要:营阴暗耗,心神失养。
治法:甘润缓急,养心安神。
代表方:甘麦大枣汤加减。本方养心安神,和中缓急,自《金匮要略》以来,即将本方作为治疗本证的主要方剂。
常用药:甘草甘润缓急;小麦补益心气;大枣益脾养血;郁金、合欢花解郁安神。
血虚生风而见手足蠕动或抽搐者,加当归、生地、珍珠母、钩藤养血息风;躁扰失眠者,加酸枣仁、柏子仁、茯神、制首乌等养心安神;喘促气逆者,可合五磨饮子开郁散结,理气降逆。
5.心脾两虚证
症状:多思善疑,心悸胆怯,失眠健忘,头晕神疲,面色不华,食欲不振,舌质淡,苔薄白,脉细弱。
证机概要:脾虚血亏,心失所养。治法:健脾养心,补益气血。
代表方:归脾汤加减。本方补气生血,健脾养心,是治心脾两虚证的首选方剂。
常用药:党参、茯苓、白术、甘草益气健脾;黄芪、当归补气养血;酸枣仁、远志、茯神、龙眼肉养心安神;木香、神曲理气醒脾,并使诸药补而不滞。
心胸郁闷,情志不舒者,加合欢花、郁金、佛手理气开郁;阴虚有火,舌红、口干、心烦者,加生地、麦冬、黄连滋阴清热。
6.心肾阴虚证
症状:情绪不宁,心悸,眩晕,健忘,失眠,多梦,心烦易怒,口燥咽干,或遗精腰酸,妇女则月经不调,舌红少津,脉细数。
证机概要:阴精亏虚,阴不涵阳。
治法:滋养心肾。
代表方:天王补心丹加减。本方滋阴降火,养心安神,适用于阴亏血少,心肾阴虚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