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 第86节
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必须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决策素质。
努力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
在当前这个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不同的利益关系和各种社会矛盾。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保持先进性、提高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分析研究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调整,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全面把握和妥善解决各方面的利益诉求,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两难问题的挑战,在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中解决问题和矛盾,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正确处理利益关系,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处理利益关系,前提是掌握利益,提供利益。而利益只能从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而来,只能从全体人民的劳动创造而来。发展是硬道理,要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和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紧紧围绕毕节试验区“三大主题”,按照“重大项目拉动、招商引资带动、城镇经济推动”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改革和开放水平,着力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着力加快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着力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做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在新的形势面前,进一步确定新的发展眼光,制定新的发展战略,明确新的发展目标,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增强新的发展动力,开拓新的发展空间,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好发展中的问题。通过发展,为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正确处理利益关系,要善于把握全局,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的利益。“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当前,我们一方面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缩小差距,另一方面又面临着瞬息万变的情况,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在这种客观条件下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最重要的就是要自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注重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一是要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同整体利益的关系,坚持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一致,局部利益服从、服务于整体利益。二是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既不能一概排斥个人利益,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也不能盲目扼杀集体利益,忽视不同利益群体的特殊性,搞一平二调。三是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同长远利益的关系,坚持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统一,着眼长远,着手当前,围绕长远的发展目标和战略部署,抓好当前利益,为长远利益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要正确处理物质利益同社会利益的关系,克服片面追求GDP增长和急功近利的思想,防止出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此重彼轻”、“此快彼慢”的失衡状况,统筹兼顾,切实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正确处理利益关系,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是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只有让广大群众得到利益、得到实惠,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真正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把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让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坚决杜绝那种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去捞取个人功名;搞小团体利益,以损害大局去笼络人心,不顾群众安危冷暖的行径。
正确处理利益关系,要集思广益,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一个人的能力再强、水平再高,也总是有限的。只有集思广益,把大家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聪明才智发挥出来,让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有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正常途径,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减少工作的失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环境中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一是要谦虚谨慎。人一旦滋生了傲气,就不可能保持清醒理智的头脑,最终会因听不进正确的意见而脱离群众、铸成大错。因此,无论是从处理好班子内部关系讲还是从处理好干群关系讲,都必须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二是要发扬民主。要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还要有很强的民主平等、协商共事的意识,遇事和大家多商量,多沟通,经常性地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三是要心胸宽广。要有一种容人、容事、容话的宽广胸怀,能够听得进各种不同意见,善于与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合作共事。“望远方觉风浪小,凌空乃见海波平”,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少一点猜疑之心、嫉妒之心、怨恨之心,多一点理解之心、关怀之心、友爱之心,使大家能够在和谐的环境中心情舒畅地开展工作,增强处理利益关系的整体合力。
正确处理利益关系,要大力倡导正确的利益观,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人追求利益是一种本性,利益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因此,既要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获取利益的热情,又要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利益。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努力实现各方利益同步增长,努力使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要努力增强广大群众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用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积极表达诉求、反映问题的同时,对暂时的困难予以充分理解。树立整体长远利益优先、以发展赢得利益等正确的利益观,引导群众理性看待社会利益差异,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眼前与长远的利益关系,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顾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在良好的发展环境中追求利益、维护利益、实现利益。
正确处理利益关系,要继续深化体制改革,通过制度机制创新来推动各项工作。应当承认,我们今天许多方面的利益不协调,根源在于体制改革的滞后,利益关系还必须通过改革的深化来协调理顺。要继续推进体制改革,建立能够激励社会各阶层、群体和成员致力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社会利益格局和利益获取机制,形成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要把探索建立健全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与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共同的利益上来,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有效的工作,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大方县经济社会发展推向一个新阶段。
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
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利益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本质。在我国,当阶级矛盾退出其政治关系的主导地位后,公众的利益关系便开始凸现为社会的主导性政治关系。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变化中最突出、最核心的变化,就是利益结构的变化。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越来越分化、多元化和异质化,公众的利益意识越来越自觉,组织化程度会越来越高,社会利益集团越来越多,关系越来越复杂。在社会转型期,利益分化是正常的,但利益关系不能断裂。实践证明,执政党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能力的大小,是社会能否保持和谐稳定的决定性因素。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
利益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政治关系
所谓利益,也就是人们在物质上或精神上得到的好处。在所有利益中,经济利益具有基础地位。利益问题,在社会政治关系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第一,利益是人们结成政治关系的出发点;第二,利益是一切社会政治组织及其制度建立的基础;第三,利益是社会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的源泉;第四,利益还是政治发展的根本动力。
任何利益,都是特定利益主体的利益。所以,利益关系,主要是指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之间的社会联系,它表现为纵横两个方向。纵向利益关系包括: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的关系,不同层次群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个人利益、群体利益、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横向利益关系包括: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同一层次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社会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利益矛盾是利益关系的另一个方面,是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之间以及它们与共同利益之间的差异和对立。
在社会生活中,不同利益主体从不同的社会关系出发,会形成不同的社会群体,从而产生不同的共同利益。所谓共同利益,就是处于同一社会关系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相同利益。一般来说,共同利益主要有:集体利益,集团利益,阶层利益,阶级利益,民族利益,社会利益,等等。共同利益具有客观性、独立性、稳定性、相对性和群体性等特征。
当前社会利益矛盾的特点
不同国家、不同社会,乃至同一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社会利益关系状况都会不同。我国28年来的改革开放,其本质是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社会利益关系越来越丰富和复杂,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利益关系方面的矛盾范围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所有制形式多样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分配方式多样化、生活方式多样化,形成了复杂的利益格局。一方面,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尚未完全打破,分配的合理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另一方面,又出现了收入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的现象。尽管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增进了,但是,有一些社会群体的利益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了损害,引起了这些社会成员的不满,空间范围相当广泛。
二是利益关系方面的矛盾越来越公开。在计划经济时期,利益矛盾也存在,但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由于受高度集权体制的限制,这种矛盾又多为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和过度紧张的政治气氛所掩盖。现在,社会利益矛盾己经是公开的、显性的。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各利益群体的愿望表达越来越强烈,参与面越来越广,对表达渠道的规范化、制度化要求越来越高。
三是利益关系方面的矛盾在一些领域趋于紧张。在一个和谐的社会里,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基本上是通过制度安排,以谈判、对话、协商、契约这样一些平和的形式进行的。当前,由于我国正处于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的时期,依法解决各种社会利益矛盾的思想意识、体制机制、具体政策、方法手段等还不完善,处理起来效率不高,致使社会利益矛盾在很多地方呈现日趋紧张的状态。
四是利益关系方面的矛盾产生的原因颇为复杂。有体制机制、经济条件方面的原因,如地区差距问题、城乡差距问题、行业差距问题;有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方面的原因,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引起的干群矛盾;有思想道德方面的原因,如部分人为富不仁、巧取豪夺,根本不考虑他人利益而导致的贫富矛盾,等等。由于当前社会利益矛盾成因的复杂性还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能简单地分出谁对谁错,需要明确深层次原因,致力于从根本上解决。
努力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
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统筹兼顾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矛盾,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是党在关键时期的关键任务。
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必须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差别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出现一定程度的利益分化是不可避免的,但必须避免最终导向社会两极分化。一个时期以来,之所以在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居民收入连年增加的情况下,社会稳定压力不断加大,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社会分配关系失衡、机会不均及其相应的社会心理失衡等。当前所出现的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如看病难、住房难、上学难问题,农村土地征用和城镇拆迁中的补偿问题,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的合法权益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济发展中对环境的污染问题等等,大都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冲突,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所以,在制定经济社会政策和推出改革举措时,必须统筹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阶层和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必须增强大局观念和长远意识。古人说:“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如何把谋全局和谋一域、谋万世和谋一时结合起来,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利益矛盾通常不是孤立存在的,现象背后的原因错综复杂,一个问题的解决往往要以其他诸多问题的解决为前提。如果不从全局出发,或只从局部出发看问题、解决问题,就可能导致一个问题解决了,新的更多的问题接踵而来,按下葫芦起来瓢,加剧社会利益矛盾。处理利益矛盾,还必须避免短期行为,协调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利益矛盾尽管解决了,但留下的后遗症很多。只有着眼于长远来处理当前的各种利益矛盾,才能真正促进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
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必须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决策素质。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的一个很大不同,就是领导干部有宏观决策的权力。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各级党政领导机关能否制定出切合实际、符合规律、体现民意的政策,从而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决策素质高低,无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些地方的领导没有威信,得不到群众拥护,往往起因于劳民伤财、不顾群众利益的胡乱决策。素质高的领导干部则会在进行重大决策时深入体察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注重兼顾到各方面利益。可见,各级领导干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必须牢固树立民主决策意识,掌握科学决策方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注意把握好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和节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
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必须大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妥善处理各种社会利益矛盾,必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实践中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努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在社会事务管理的决策机制和政策取向上,应找准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的结合点,正确反映并妥善处理不同阶层、不同群众的利益,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进一步健全处理社会利益矛盾的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推进党领导下的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组织、中介组织等的建设,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提高社会建设能力
刚刚闭幕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发表《公报》指出,新世纪新阶段,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对此,我们必须认识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带有综合性,涉及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其中,突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在当前尤显重要。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协调各社会利益群体的利益。
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坚持正确的利益观,将生产力发展与人民利益的实现统一起来,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以人为本,要平等地保护各社会利益群体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逐步构建民众参与与自我治理的基本结构;还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公共医疗、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制度。
要整合社会关系,构造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整合社会关系,重点是整合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政府应利用财政、税收、福利等杠杆,对收入再分配进行科学调控,理顺工资和收入分配的秩序,减少贫困和低收入群体,实现各社会利益阶层的关系和谐。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社会公平,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逐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有效调节过高收入,逐步构筑稳定合理的社会结构。建立公共部门的合理分配关系,改革和完善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配制度,规范国有垄断部门与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
要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培育和完善公民社会,建立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伙伴关系。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各级政府应主动和善于运用公民社会从事社会管理。一是重点培育和完善公民社会。国家和公民社会都应保护和增进个人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尊重社团组织多样性,思想文化多样性;实施政务公开和公共领域开放;强调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制约国家权力,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二是促进社区建设,完善社区自治功能。促进政府与社区分立,地方政府对社区实行非强制性的工作指导,社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给社区提供足够的财政投入,将社区承担的基层社会管理和提供居民公共福利服务支出列入地方政府财政支出项目,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社会矛盾,重点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发性、群体性、复杂性、长期性的特点。各级政府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矛盾演变的规律,借鉴国外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做法与经验教训,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矛盾为重点,建立全过程、多渠道、全方位、法治化与柔性化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危机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3.3关于社会稳定和民情预警
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是,稳定并不能压倒一切,比如:稳定不能压倒宪法,不能无视人权,因为稳定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稳定只能是尊重宪法和人权下的稳定。
在党仍然是特权党的情况下,尽管它宣布民主开始,仍然是一党专政,而不是民主。如果领导集团拒绝主动清除特权规则,最后结果必定是自己被清除。
老百姓的情绪和意见已经非常重要,稍不留神就出问题。社会必须具有早期预警机制。其目的是对社会中的矛盾、冲突和风险及时反映,让决策层真正掌握社会中不稳定的相关信息,及时发现社会不稳定征兆,在社会张力爆发前提出预警。
预警机制首先是,社会运行的监测机制,通过监测及时发现警情的征兆,准确把握警情的走向与发展速度;其次,是警报机制,当监测结果显示社会出现警情征兆时,立即向政府或者公众发出警报;第三,是快速反映机制,即及时采取措施,以消除警源,抑制警情。
但也有学者认为,“社会风险预警系统”是根本不存在的。民意是多元化的,绝大部分民意是和个人生活圈有关,民情监控的综合性、宏观性本身不符合民众的思维方式;而且民情监控根本没有运作机制,无法实行。
经济人理性的思维方式和转型社会的巨大震荡,使那些责任心驱动从事高风险行业的人最终将变得不堪重负。越是有责任感,各种社会矛盾就越向你集中过来。
主观期望等与现实落差越大的人们,如果社会的宽容和温情不够,关注不够,反而越容易走上极端报复的道路。经济和社会的巨大变动与怨恨的积累和扩散在一定的阶段是并行的。个别怨恨者制造爆炸案件报复社会只是其中一种反应;集体行动是更常见的另一种反应。
我国都市种类多样的怨恨正处于高度积累并且极易爆发成为集体行动的临界水平。这也是政府提出和谐社会理念等措施的背景之一。
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市场经济管理和调节控制机制,政治权力对社会财富的控制就产生了利用政治权力发财致富,甚至达到暴富的社会条件。这种社会条件培养了新的利益集团和社会阶层,导致社会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社会“相对剥夺感”增加,为产生社会骚乱事件“培育”了社会情绪。
一个社会的稳定或者不稳定不能由它所产生的满意程度或者挫折程度来判断。一个社会特征不仅表现在社会分层上,而且也表现在互相冲突的各社会群体间的权力关系体系上。这样,占统治地位的群体在一个社会中握有大权,与人们根据其社会和经济地位来接受属于他们的特权和负担相比,可能是社会稳定的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换句话说,政治权力的集团性垄断和社会各利益群体缺乏最为基本和公平的博弈,是中国目前社会最大的风险因素。而这一点,恰恰是执政集团最不愿意承认的,也不会检讨目前中国政治体制存在的问题。。而政治权力集团对上述问题的态度,又决定了政府处理社会危机和抗风险机制的脆弱和欠缺。
在目前阶段,执政者持有的决策理念对于处理社会风险基本上遵循着两种思路:一是强化专政机关,对民众的利益表达进行压制,用政府权威赋予的暴力和强权手段维护所谓的“社会稳定”;二是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强调以民为本,要求既得利益集团保持一定的行为克制,让出一部分利益予民众,以求一时平安。显而易见,第一种主张强调的是国家机器的作用,是政权既是专政工具和暴力机器这种理论的现代运用;第二种主张虽然承认了民众利益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性,但认为现存的政治架构可以代表和协调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这两种主张混合在一起形成的政策就是软硬兼施的现代统治术。虽然这在一定的时期内具有一定的效力,但最终只能让中国社会积累更多更大的风险。
要真正化解目前中国存在的社会风险并且实现长治久安,就一定要建立民主的宪政体制,就一定要开放社会利益表达机制,实行公平和理性的利益博弈。
首先,应当逐步建立体现民主和宪政精神的政治体制,这样才能真正树立国家政权的权威。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中国政治的统一性正在发生改变。在以往和现存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中,中央政府的权威正在逐渐被地方党政权力的自利主张所消解。
其次,要建立或开放对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允许农民、工人和社会其他利益群体形成自己的利益表达组织,,如农会、工会、商会等等。因为目前的工农维权活动是作为一种政治压力而存在的,而社会对这种压力的承受能力是有限度的,如果社会的承受限度被突破,就会使现存的统治秩序失去平衡。因此,随着工农维权活动的不断强化,更需要寻找有效的途径将其纳入正常和健康的社会发展轨道,需要在法制的基础上制约可能发生的各种形式的社会冲突事件。
因势利导是一种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就是要让工农利益得到组织化的体现,从而将社会安全问题的群体性、突发性、骚乱性事情件引导到一个有序的系统内。在目前的主流意识和地方当政者的决策理念中,如何最大限度控制社会组织资源,一直被视为最为重要的工作方向。从这种认识出发,一切试图实现群体利益组织化的行为是不正常的,甚至把为解决社会问题而做的努力当成是对现行政权的挑战,定性为犯罪行为。事实上,利益组织化对于社会稳定来说是把双刃剑。就目前的中国社会而言,让工人和农民有自己的利益组织不仅是他们的基本权利问题,而且对国家长期稳定的发展是有益的。因为,工人和农民有能力主张自己的基本权利,可以在的程度上制约处于强势的资本所有者和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对他们的侵权行为,使社会处于相对均势。
铁腕下的稳定无法长久
稳定确实是最重要的事情,动荡的社会不可能有百姓的幸福。可是,所谓铁腕下的稳定,又不同于民主社会的稳定。为什么这样说呢?所谓民主社会,就是按照多数人的意愿过日子。这种意愿通常通过选举来表达。可是,并不是说选出来的政府领导,就一定会达到一个稳定社会。假如说,一个国家的政治家们追求不同的激进政治理想,百姓在政治上不成熟,被政治家煽得五五对阵,不同的理念尖锐冲突,相互不可调和,有着你死我活的劲头,那么选举就可能成为斗争的延续,此上彼下只是为王为寇的关系,上去的并不打算包容下来的,下来的也一心想推翻上去的,这样的社会很难稳定。这样的社会最终达成稳定,必须经历一段艰难的甚至流血的过程。直到某一天,噩梦醒来是早晨,大多数人终于对争斗厌倦,开始理解和平稳定对大家有利,懂得以妥协换取双赢。到了这个时候,大家心甘情愿化干戈为玉帛,不再咬定自己的激进理想主义,终于开始好商好量、踏实过日子,从此步入新阶段,才是民主的稳定。一旦进入这样的阶段,大家尝到甜头,真的会这样过下去,时间越长越稳定。许多国家走过这样的道路,从动荡达成稳定。这些已经实现民主稳定的国家,一旦发生分歧,外面看着说,不得了了,竞选双方很激烈,选票票数很接近,国家要分裂,里面的人其实却一点不紧张。经过长期的民主生活,社会已经非常习惯以沟通妥协来协调。双方在核心价值上趋于一致,不一致的只是一些具体做法的差异。这样的稳定是真实的稳定。
而铁腕下的稳定,民众没有发言权。民众的意愿能不能表达、能表达多少,全看铁腕“铁”的程度。民众的生活方式,也就是由一个铁腕在规定。由一个领袖来为全体国民作决定,表面上的稳定下面,是内在的不稳定。是大家为着过更好的日子,才选几个人来管理公众事务,把他们叫做政府的,怎么可以本末倒置,出来个“铁腕”,违背大家的意愿,按照个人意志来规范社会、扭曲大家的生活、窒息自由、扼杀人的天性呢?真是一不留神,主人变奴仆,公仆变皇上。
在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领导人的健康和去世,对社会不会发生什么大影响。从土库曼斯坦总统去世后局面的诡异,就可以知道,铁腕的稳定是暂时而靠不住的。一方面,这不是大家认同的正常社会生活,另一方面,民众从来就没有与对立意见如何协调共处的经验。高压一旦撤去,非常社会的弊端会突然显露出来。一旦被驱逐和被压抑的对立政治力量走到一起,他们之间的对话,要比习惯于民主沟通的国家困难得多。我们只能遥祝土库曼人民好运气,能够比较平和地渡过一个转折期。这是必定要发生的转折,早发生比晚发生好,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没有人能永远禁止土库曼人看芭蕾舞。
社会经济生活中发生的一些预想不到的事件,不在乎它的大小,却常常是引发社会矛盾、决定民意走向、推动各种力量重新组合、造成政治格局变化的导火索。于是,利用危机处理、化险为夷,争取主动、为我所用,制肘对手,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常常是政治舞台上各种人物施展拳脚的基本功。把握的好坏,往往有战场上那种转败为胜、化险为夷或者风云突变、土崩瓦解的功效。
善于把自己的坏事变成好事,把对手的好事变成坏事,是一门政治艺术。
官场斗智的大忌是:暴露意图太早,事先设计谋划不周,因情况掌握不准而把自己的软肋暴露给了对手,结果是没打倒对手反而自己受伤了。
官场争斗,往往是正义斗不过邪恶,有文化的斗不过没文化的,讲道理的斗不过不讲理的。如果在官场分出个“精英”和“乡党”的话,那就是“精英”常常斗不过“乡党”。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文化素质高的领导干部,斗不过那些文盲加科盲但却精通官道的乡党。知识性的干部处事按政策、循规则,而这些政策规矩恰恰是约束官员不轨行为和随意性的。没有文化,脑子里规矩少、框框少,目无法纪的人,他们胆大妄为,在笼络人心和玩弄权术上又灵活自如,却很符合官场传统的运作潜规则,因而他们在官场上常常左右逢源。
著名的“基尼系数”就是一套预警机制。0.4是它的警戒水位,超过0.4后,这个国家就会陷入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不该有的“仇官”心态
“老板虽然有钱,但是在有的官员面前就像‘三陪小姐’——心里极端厌恶反感,为了赚钱还要笑脸相迎……”在二级城市搞房地产开发的小陈这些年虽然赚了点钱,但谈起一些官员的“权力寻租”依然让他感到压抑和愤懑,觉得无处宣泄。
由于私营企业主、个体老板等人群是权力寻租的主要对象,不满官员腐败,但又不得不随顺种种“潜规则”成为他们的复杂心态。在某些特定的时期和事件中,特别是在社会集体无意识的情绪宣泄中,容易诱发这些中小老板“仇官”心理非正常释放。
民营企业家、公司老板普遍表示,当前最痛恨的就是官员搞“权力寻租”,以权力配置市场资源,扭曲了正常市场经济原则,使守法经营的人也不得不接受权钱交易的“潜规则”。他们说,企业为此支付的“隐性成本”至少占收入的10%以上。
检察机关的调查也表明,商业活动中的行贿、受贿已成为一种“潜规则”。工程建设、医药购销领域是商业贿赂犯罪的高发区,并呈现出向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及电信、金融等行业延伸的趋势。
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如果任由公权私化,干部深陷利益格局,可能导致“权力资本”的恶性膨胀,造成政治和经济两大系统功能发生紊乱,致使地方党委、政府公信力丧失,直接腐蚀党的执政基础,并引发群众与政府的尖锐对立和社会价值观念的畸变,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大型企业或知名企业家由于其社会地位和影响力,遭遇“吃拿卡要”、“潜规则”的时候相对少一些,一些权力部门对他们往往有所忌惮。但是,中小企业却普遍缺乏与之抗衡的能力:要么接受“潜规则”,要么“出局”。这种状况让不少中小老板深恶痛绝。
可以说每一个有审批权、检查权的部门都有一套“潜规则”,都有自己的“专车道”。不知道有多少项目被“埋葬”在这些“潜规则”下,也不知有多少企业被“拖垮”在这些“专车道”上。
“仇官”心理非理性释放的风险
作为一个新兴的社会阶层,社会的失序或混乱无疑是大小老板们较为担心的局面。但是,如果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遏止,在一些特定的时期和事件中,特别是在社会集体无意识的宣泄中,一些中小老板“仇官”心理的非正常释放往往会增加社会风险。
随着我国利益关系的调整,作为改革“受益者”的新兴阶层的心态变化会日益复杂。社会阶层分化加剧、中产阶层壮大、公众民主意识增强、各种文化思潮泛起、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等现象,极易产生社会冲突。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如何遏制腐败,防止部分中小老板“仇官”心理的非正常释放,促进社会和谐,需要引起各方重视。
“权利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如果我们能在更广的范围内参政议政,使权力的运行更为公开透明,也许是遏止权力寻租的一个出路”。
“权力致富”焉能不引起“仇富”?
中国是个“权力致富”的社会。为什么这样说呢?
中国历史上每当到一个朝代社会矛盾急剧激化的时候,都会出现大量的农民起义。这些农民起义的口号就是:“均贫富”,来聚惑人心,可见贫富差距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其实贫富差距不光是中国社会才有的现象,即使在西方民主社会也广为存在,可为什么中国的贫富差距偏偏能引起人民暴动呢?主要的原因是中国的贫富差距很特别,因为这种富是一种实际上是一种“官富”,是一种“权力富”,也就是说在这种社会中,谁只要拥有权力,谁只要当上了官,谁就能富。谁的官越大,谁也就越富。过去中国最大的官是皇帝,所以皇帝是中国最大的富翁。刘邦当上了皇帝不就洋洋得意地说:“我弄下的产业比起大哥来哪个大?”这把天下看作自己的财富做法,世界上哪一个人能够相比?
权力的本质被来就是一种侵夺式的,是彰显人性之恶的手段,所以它付诸实施必然是强盗式的,是赤裸裸式的掠夺,也是血淋淋的。作为“权力致富”,当然也是靠血腥的手段获取的,比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聚天下之财力供一人之享乐,这种过程还不是靠武力强占的吗?还有成吉思汗每到一个地方就大肆掠夺,很快就成为当时世界上的最富有的人,这样的财富不也是沾满鲜血吗?……像这种权力致富,实际上并不能引起广大人民心服口服的尊崇。因此陈胜吴广就提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质疑,历朝历代为了打破这种权力致富之手,也爆发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尽管这些起义最终也变成了“权力致富”的变质者,但在起始应该是以打破“权力致富”作为号召的。
权力,因它所处的社会制度不同划分为民主权力和专制权力。民主权力是有限制的权力,是由广大人民,通过一定的社会民主制度把其规范到正常的轨道上,从而彰显一定的人性化,而专制权力是没有限制的极端权力,是绝对权力,一般为独裁者所有,它完全掌握在专制独裁者手里,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
人性本恶,而权力是促使人性发挥最大恶的催化剂,它可以使人的恶性发挥到极限,所以如果不对权力进行限制的话,它会贻害无穷的,中国和世界历史上出现的暴君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权力的性质既然如此,作为攫取财富的“权力致富”当然也是如此,在专制制度下的权力致富是充满血淋淋的,它几乎不受任何限制,也无道德规范,更无法律制裁。比如中国历史上出现的皇帝,许多人出身实际上是穷光蛋,比如朱元璋还不是一个穷要饭的,后来通过奸谋和武力登上了皇位,成为最富裕的人,还有历朝历代的文臣武将还不是通过长官权力来富裕的吗?所以在一个专制社会里,什么手段能迅速致富,那就是权力。
而现在权力致富在中国更是屡见不鲜,据了解,目前中国在位的高级领导人许多都是富翁,他们的家族,他们的子女更是富甲一方,其财富远远超过那些辛辛苦苦的企业家。
这种现象当然在民主社会是不会存在的,如果问美国最富有的人,大家绝对不会回答美国总统,而在中国如果问谁是最富有的人,一般有几种回答,一种是国家独裁者,一种是某个私人,但回过头来一看,这些私人的财富也许今年位列第一,明年很可能跌落监狱,比如牟其中,比如刘晓庆等,可见还是权力财富来得实在,基本上谁也打不倒的。最好的回答就是中国最富有的人是江泽民、胡锦涛、邓氏家族等。
权力致富的根本性质是掠夺、压榨、剥削,是靠掠夺别人的财富致富的。因此,权力致富从来不尊重道义,而且贪得无厌。在权力致富普遍的社会里,必然会存在着大量流离失所的穷人。比如清朝时期开始的野蛮圈地,社会上不是出现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吗?而权力致富的本质也决定了这些穷人是得不到救助的,如果他们会救助穷人,那又为什么要掠夺穷人呢?正是因为权力致富造成了穷人的现状,又怎么指望权力救助呢?这就好比狼咬断了羊的脖子,你还能指望狼能治疗羊吗?所以对于开头的几个例子我们也就不感到奇怪了。
现在中国的权力致富更是变本加厉,愈演愈烈,比如贪官动辄几亿、数千万,这不是权力置换吗?每次的国企改革,使得极少数人暴富,绝大多数工人下岗,这不是权力致富吗?还有医疗、教育等校部门富得流油,不也是又为这些部门掌握着医疗、教育的权力而致富的吗?还有电信、天然气、石油等部门不是也因为处于垄断地位而实际上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说涨价就涨价,使得财富都流进了他们的口袋里吗……
对于强盗,人们是要反抗的,而权力致富说白了也是一种强盗行为,焉能不引起人们的仇恨?也难怪在春秋以前老百姓就喊出了:“硕鼠,硕鼠,毋食我麦”的口号,而每次的人民起义“均贫富”的口号喊出后,总是一呼百应,这其实不难理解。因为人们想,既然你们可以掠夺,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掠夺回来呢?
所以,仇富不怪老百姓,实在是因为中国的致富是一种非正常的权力致富。在现在的国际大趋势下,对戕害人权的专制权力体制既然人人得而诛之,那么,对于中国社会这种戕人权的权力致富,当然也应是人人得而诛之。
腐败为什么会成为危机的导火索
2004年9月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以北京大学教授丁元竹为组长的国内危机管理研究课题组提出,2010年为中国危机多发期,腐败可能成为危机导火索。那么,课题组为什么会得出这个结论呢?在所有关于腐败问题的报告、报道和论文中,在指出腐败愈演愈烈、问题越来越严重的同时,通常都要在一个转折词之后来一句:“当然,腐败分子只占极少数”。的确,腐败分子在党政领导干部中只占极少数,他们的存在不可能改变党的性质和地位,不可能影响党带领全国人民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但是,应当看到,即使腐败分子只占极少数,也是危险的。
努力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
在当前这个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不同的利益关系和各种社会矛盾。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保持先进性、提高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分析研究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调整,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全面把握和妥善解决各方面的利益诉求,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两难问题的挑战,在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中解决问题和矛盾,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正确处理利益关系,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处理利益关系,前提是掌握利益,提供利益。而利益只能从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而来,只能从全体人民的劳动创造而来。发展是硬道理,要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和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紧紧围绕毕节试验区“三大主题”,按照“重大项目拉动、招商引资带动、城镇经济推动”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改革和开放水平,着力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着力加快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着力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做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在新的形势面前,进一步确定新的发展眼光,制定新的发展战略,明确新的发展目标,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增强新的发展动力,开拓新的发展空间,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好发展中的问题。通过发展,为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正确处理利益关系,要善于把握全局,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的利益。“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当前,我们一方面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缩小差距,另一方面又面临着瞬息万变的情况,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在这种客观条件下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最重要的就是要自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注重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一是要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同整体利益的关系,坚持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一致,局部利益服从、服务于整体利益。二是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既不能一概排斥个人利益,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也不能盲目扼杀集体利益,忽视不同利益群体的特殊性,搞一平二调。三是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同长远利益的关系,坚持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统一,着眼长远,着手当前,围绕长远的发展目标和战略部署,抓好当前利益,为长远利益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要正确处理物质利益同社会利益的关系,克服片面追求GDP增长和急功近利的思想,防止出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此重彼轻”、“此快彼慢”的失衡状况,统筹兼顾,切实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正确处理利益关系,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是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只有让广大群众得到利益、得到实惠,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真正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把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让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坚决杜绝那种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去捞取个人功名;搞小团体利益,以损害大局去笼络人心,不顾群众安危冷暖的行径。
正确处理利益关系,要集思广益,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一个人的能力再强、水平再高,也总是有限的。只有集思广益,把大家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聪明才智发挥出来,让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有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正常途径,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减少工作的失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环境中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一是要谦虚谨慎。人一旦滋生了傲气,就不可能保持清醒理智的头脑,最终会因听不进正确的意见而脱离群众、铸成大错。因此,无论是从处理好班子内部关系讲还是从处理好干群关系讲,都必须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二是要发扬民主。要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还要有很强的民主平等、协商共事的意识,遇事和大家多商量,多沟通,经常性地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三是要心胸宽广。要有一种容人、容事、容话的宽广胸怀,能够听得进各种不同意见,善于与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合作共事。“望远方觉风浪小,凌空乃见海波平”,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少一点猜疑之心、嫉妒之心、怨恨之心,多一点理解之心、关怀之心、友爱之心,使大家能够在和谐的环境中心情舒畅地开展工作,增强处理利益关系的整体合力。
正确处理利益关系,要大力倡导正确的利益观,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人追求利益是一种本性,利益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因此,既要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获取利益的热情,又要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利益。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努力实现各方利益同步增长,努力使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要努力增强广大群众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用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积极表达诉求、反映问题的同时,对暂时的困难予以充分理解。树立整体长远利益优先、以发展赢得利益等正确的利益观,引导群众理性看待社会利益差异,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眼前与长远的利益关系,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顾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在良好的发展环境中追求利益、维护利益、实现利益。
正确处理利益关系,要继续深化体制改革,通过制度机制创新来推动各项工作。应当承认,我们今天许多方面的利益不协调,根源在于体制改革的滞后,利益关系还必须通过改革的深化来协调理顺。要继续推进体制改革,建立能够激励社会各阶层、群体和成员致力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社会利益格局和利益获取机制,形成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要把探索建立健全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与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共同的利益上来,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有效的工作,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大方县经济社会发展推向一个新阶段。
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
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利益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本质。在我国,当阶级矛盾退出其政治关系的主导地位后,公众的利益关系便开始凸现为社会的主导性政治关系。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变化中最突出、最核心的变化,就是利益结构的变化。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越来越分化、多元化和异质化,公众的利益意识越来越自觉,组织化程度会越来越高,社会利益集团越来越多,关系越来越复杂。在社会转型期,利益分化是正常的,但利益关系不能断裂。实践证明,执政党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能力的大小,是社会能否保持和谐稳定的决定性因素。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
利益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政治关系
所谓利益,也就是人们在物质上或精神上得到的好处。在所有利益中,经济利益具有基础地位。利益问题,在社会政治关系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第一,利益是人们结成政治关系的出发点;第二,利益是一切社会政治组织及其制度建立的基础;第三,利益是社会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的源泉;第四,利益还是政治发展的根本动力。
任何利益,都是特定利益主体的利益。所以,利益关系,主要是指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之间的社会联系,它表现为纵横两个方向。纵向利益关系包括: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的关系,不同层次群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个人利益、群体利益、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横向利益关系包括: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同一层次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社会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利益矛盾是利益关系的另一个方面,是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之间以及它们与共同利益之间的差异和对立。
在社会生活中,不同利益主体从不同的社会关系出发,会形成不同的社会群体,从而产生不同的共同利益。所谓共同利益,就是处于同一社会关系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相同利益。一般来说,共同利益主要有:集体利益,集团利益,阶层利益,阶级利益,民族利益,社会利益,等等。共同利益具有客观性、独立性、稳定性、相对性和群体性等特征。
当前社会利益矛盾的特点
不同国家、不同社会,乃至同一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社会利益关系状况都会不同。我国28年来的改革开放,其本质是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社会利益关系越来越丰富和复杂,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利益关系方面的矛盾范围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所有制形式多样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分配方式多样化、生活方式多样化,形成了复杂的利益格局。一方面,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尚未完全打破,分配的合理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另一方面,又出现了收入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的现象。尽管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增进了,但是,有一些社会群体的利益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了损害,引起了这些社会成员的不满,空间范围相当广泛。
二是利益关系方面的矛盾越来越公开。在计划经济时期,利益矛盾也存在,但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由于受高度集权体制的限制,这种矛盾又多为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和过度紧张的政治气氛所掩盖。现在,社会利益矛盾己经是公开的、显性的。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各利益群体的愿望表达越来越强烈,参与面越来越广,对表达渠道的规范化、制度化要求越来越高。
三是利益关系方面的矛盾在一些领域趋于紧张。在一个和谐的社会里,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基本上是通过制度安排,以谈判、对话、协商、契约这样一些平和的形式进行的。当前,由于我国正处于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的时期,依法解决各种社会利益矛盾的思想意识、体制机制、具体政策、方法手段等还不完善,处理起来效率不高,致使社会利益矛盾在很多地方呈现日趋紧张的状态。
四是利益关系方面的矛盾产生的原因颇为复杂。有体制机制、经济条件方面的原因,如地区差距问题、城乡差距问题、行业差距问题;有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方面的原因,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引起的干群矛盾;有思想道德方面的原因,如部分人为富不仁、巧取豪夺,根本不考虑他人利益而导致的贫富矛盾,等等。由于当前社会利益矛盾成因的复杂性还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能简单地分出谁对谁错,需要明确深层次原因,致力于从根本上解决。
努力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
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统筹兼顾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矛盾,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是党在关键时期的关键任务。
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必须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差别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出现一定程度的利益分化是不可避免的,但必须避免最终导向社会两极分化。一个时期以来,之所以在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居民收入连年增加的情况下,社会稳定压力不断加大,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社会分配关系失衡、机会不均及其相应的社会心理失衡等。当前所出现的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如看病难、住房难、上学难问题,农村土地征用和城镇拆迁中的补偿问题,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的合法权益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济发展中对环境的污染问题等等,大都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冲突,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所以,在制定经济社会政策和推出改革举措时,必须统筹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阶层和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必须增强大局观念和长远意识。古人说:“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如何把谋全局和谋一域、谋万世和谋一时结合起来,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利益矛盾通常不是孤立存在的,现象背后的原因错综复杂,一个问题的解决往往要以其他诸多问题的解决为前提。如果不从全局出发,或只从局部出发看问题、解决问题,就可能导致一个问题解决了,新的更多的问题接踵而来,按下葫芦起来瓢,加剧社会利益矛盾。处理利益矛盾,还必须避免短期行为,协调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利益矛盾尽管解决了,但留下的后遗症很多。只有着眼于长远来处理当前的各种利益矛盾,才能真正促进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
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必须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决策素质。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的一个很大不同,就是领导干部有宏观决策的权力。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各级党政领导机关能否制定出切合实际、符合规律、体现民意的政策,从而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决策素质高低,无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些地方的领导没有威信,得不到群众拥护,往往起因于劳民伤财、不顾群众利益的胡乱决策。素质高的领导干部则会在进行重大决策时深入体察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注重兼顾到各方面利益。可见,各级领导干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必须牢固树立民主决策意识,掌握科学决策方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注意把握好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和节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
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必须大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妥善处理各种社会利益矛盾,必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实践中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努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在社会事务管理的决策机制和政策取向上,应找准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的结合点,正确反映并妥善处理不同阶层、不同群众的利益,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进一步健全处理社会利益矛盾的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推进党领导下的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组织、中介组织等的建设,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提高社会建设能力
刚刚闭幕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发表《公报》指出,新世纪新阶段,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对此,我们必须认识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带有综合性,涉及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其中,突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在当前尤显重要。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协调各社会利益群体的利益。
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坚持正确的利益观,将生产力发展与人民利益的实现统一起来,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以人为本,要平等地保护各社会利益群体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逐步构建民众参与与自我治理的基本结构;还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公共医疗、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制度。
要整合社会关系,构造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整合社会关系,重点是整合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政府应利用财政、税收、福利等杠杆,对收入再分配进行科学调控,理顺工资和收入分配的秩序,减少贫困和低收入群体,实现各社会利益阶层的关系和谐。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社会公平,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逐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有效调节过高收入,逐步构筑稳定合理的社会结构。建立公共部门的合理分配关系,改革和完善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配制度,规范国有垄断部门与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
要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培育和完善公民社会,建立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伙伴关系。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各级政府应主动和善于运用公民社会从事社会管理。一是重点培育和完善公民社会。国家和公民社会都应保护和增进个人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尊重社团组织多样性,思想文化多样性;实施政务公开和公共领域开放;强调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制约国家权力,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二是促进社区建设,完善社区自治功能。促进政府与社区分立,地方政府对社区实行非强制性的工作指导,社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给社区提供足够的财政投入,将社区承担的基层社会管理和提供居民公共福利服务支出列入地方政府财政支出项目,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社会矛盾,重点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发性、群体性、复杂性、长期性的特点。各级政府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矛盾演变的规律,借鉴国外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做法与经验教训,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矛盾为重点,建立全过程、多渠道、全方位、法治化与柔性化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危机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3.3关于社会稳定和民情预警
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是,稳定并不能压倒一切,比如:稳定不能压倒宪法,不能无视人权,因为稳定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稳定只能是尊重宪法和人权下的稳定。
在党仍然是特权党的情况下,尽管它宣布民主开始,仍然是一党专政,而不是民主。如果领导集团拒绝主动清除特权规则,最后结果必定是自己被清除。
老百姓的情绪和意见已经非常重要,稍不留神就出问题。社会必须具有早期预警机制。其目的是对社会中的矛盾、冲突和风险及时反映,让决策层真正掌握社会中不稳定的相关信息,及时发现社会不稳定征兆,在社会张力爆发前提出预警。
预警机制首先是,社会运行的监测机制,通过监测及时发现警情的征兆,准确把握警情的走向与发展速度;其次,是警报机制,当监测结果显示社会出现警情征兆时,立即向政府或者公众发出警报;第三,是快速反映机制,即及时采取措施,以消除警源,抑制警情。
但也有学者认为,“社会风险预警系统”是根本不存在的。民意是多元化的,绝大部分民意是和个人生活圈有关,民情监控的综合性、宏观性本身不符合民众的思维方式;而且民情监控根本没有运作机制,无法实行。
经济人理性的思维方式和转型社会的巨大震荡,使那些责任心驱动从事高风险行业的人最终将变得不堪重负。越是有责任感,各种社会矛盾就越向你集中过来。
主观期望等与现实落差越大的人们,如果社会的宽容和温情不够,关注不够,反而越容易走上极端报复的道路。经济和社会的巨大变动与怨恨的积累和扩散在一定的阶段是并行的。个别怨恨者制造爆炸案件报复社会只是其中一种反应;集体行动是更常见的另一种反应。
我国都市种类多样的怨恨正处于高度积累并且极易爆发成为集体行动的临界水平。这也是政府提出和谐社会理念等措施的背景之一。
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市场经济管理和调节控制机制,政治权力对社会财富的控制就产生了利用政治权力发财致富,甚至达到暴富的社会条件。这种社会条件培养了新的利益集团和社会阶层,导致社会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社会“相对剥夺感”增加,为产生社会骚乱事件“培育”了社会情绪。
一个社会的稳定或者不稳定不能由它所产生的满意程度或者挫折程度来判断。一个社会特征不仅表现在社会分层上,而且也表现在互相冲突的各社会群体间的权力关系体系上。这样,占统治地位的群体在一个社会中握有大权,与人们根据其社会和经济地位来接受属于他们的特权和负担相比,可能是社会稳定的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换句话说,政治权力的集团性垄断和社会各利益群体缺乏最为基本和公平的博弈,是中国目前社会最大的风险因素。而这一点,恰恰是执政集团最不愿意承认的,也不会检讨目前中国政治体制存在的问题。。而政治权力集团对上述问题的态度,又决定了政府处理社会危机和抗风险机制的脆弱和欠缺。
在目前阶段,执政者持有的决策理念对于处理社会风险基本上遵循着两种思路:一是强化专政机关,对民众的利益表达进行压制,用政府权威赋予的暴力和强权手段维护所谓的“社会稳定”;二是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强调以民为本,要求既得利益集团保持一定的行为克制,让出一部分利益予民众,以求一时平安。显而易见,第一种主张强调的是国家机器的作用,是政权既是专政工具和暴力机器这种理论的现代运用;第二种主张虽然承认了民众利益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性,但认为现存的政治架构可以代表和协调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这两种主张混合在一起形成的政策就是软硬兼施的现代统治术。虽然这在一定的时期内具有一定的效力,但最终只能让中国社会积累更多更大的风险。
要真正化解目前中国存在的社会风险并且实现长治久安,就一定要建立民主的宪政体制,就一定要开放社会利益表达机制,实行公平和理性的利益博弈。
首先,应当逐步建立体现民主和宪政精神的政治体制,这样才能真正树立国家政权的权威。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中国政治的统一性正在发生改变。在以往和现存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中,中央政府的权威正在逐渐被地方党政权力的自利主张所消解。
其次,要建立或开放对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允许农民、工人和社会其他利益群体形成自己的利益表达组织,,如农会、工会、商会等等。因为目前的工农维权活动是作为一种政治压力而存在的,而社会对这种压力的承受能力是有限度的,如果社会的承受限度被突破,就会使现存的统治秩序失去平衡。因此,随着工农维权活动的不断强化,更需要寻找有效的途径将其纳入正常和健康的社会发展轨道,需要在法制的基础上制约可能发生的各种形式的社会冲突事件。
因势利导是一种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就是要让工农利益得到组织化的体现,从而将社会安全问题的群体性、突发性、骚乱性事情件引导到一个有序的系统内。在目前的主流意识和地方当政者的决策理念中,如何最大限度控制社会组织资源,一直被视为最为重要的工作方向。从这种认识出发,一切试图实现群体利益组织化的行为是不正常的,甚至把为解决社会问题而做的努力当成是对现行政权的挑战,定性为犯罪行为。事实上,利益组织化对于社会稳定来说是把双刃剑。就目前的中国社会而言,让工人和农民有自己的利益组织不仅是他们的基本权利问题,而且对国家长期稳定的发展是有益的。因为,工人和农民有能力主张自己的基本权利,可以在的程度上制约处于强势的资本所有者和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对他们的侵权行为,使社会处于相对均势。
铁腕下的稳定无法长久
稳定确实是最重要的事情,动荡的社会不可能有百姓的幸福。可是,所谓铁腕下的稳定,又不同于民主社会的稳定。为什么这样说呢?所谓民主社会,就是按照多数人的意愿过日子。这种意愿通常通过选举来表达。可是,并不是说选出来的政府领导,就一定会达到一个稳定社会。假如说,一个国家的政治家们追求不同的激进政治理想,百姓在政治上不成熟,被政治家煽得五五对阵,不同的理念尖锐冲突,相互不可调和,有着你死我活的劲头,那么选举就可能成为斗争的延续,此上彼下只是为王为寇的关系,上去的并不打算包容下来的,下来的也一心想推翻上去的,这样的社会很难稳定。这样的社会最终达成稳定,必须经历一段艰难的甚至流血的过程。直到某一天,噩梦醒来是早晨,大多数人终于对争斗厌倦,开始理解和平稳定对大家有利,懂得以妥协换取双赢。到了这个时候,大家心甘情愿化干戈为玉帛,不再咬定自己的激进理想主义,终于开始好商好量、踏实过日子,从此步入新阶段,才是民主的稳定。一旦进入这样的阶段,大家尝到甜头,真的会这样过下去,时间越长越稳定。许多国家走过这样的道路,从动荡达成稳定。这些已经实现民主稳定的国家,一旦发生分歧,外面看着说,不得了了,竞选双方很激烈,选票票数很接近,国家要分裂,里面的人其实却一点不紧张。经过长期的民主生活,社会已经非常习惯以沟通妥协来协调。双方在核心价值上趋于一致,不一致的只是一些具体做法的差异。这样的稳定是真实的稳定。
而铁腕下的稳定,民众没有发言权。民众的意愿能不能表达、能表达多少,全看铁腕“铁”的程度。民众的生活方式,也就是由一个铁腕在规定。由一个领袖来为全体国民作决定,表面上的稳定下面,是内在的不稳定。是大家为着过更好的日子,才选几个人来管理公众事务,把他们叫做政府的,怎么可以本末倒置,出来个“铁腕”,违背大家的意愿,按照个人意志来规范社会、扭曲大家的生活、窒息自由、扼杀人的天性呢?真是一不留神,主人变奴仆,公仆变皇上。
在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领导人的健康和去世,对社会不会发生什么大影响。从土库曼斯坦总统去世后局面的诡异,就可以知道,铁腕的稳定是暂时而靠不住的。一方面,这不是大家认同的正常社会生活,另一方面,民众从来就没有与对立意见如何协调共处的经验。高压一旦撤去,非常社会的弊端会突然显露出来。一旦被驱逐和被压抑的对立政治力量走到一起,他们之间的对话,要比习惯于民主沟通的国家困难得多。我们只能遥祝土库曼人民好运气,能够比较平和地渡过一个转折期。这是必定要发生的转折,早发生比晚发生好,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没有人能永远禁止土库曼人看芭蕾舞。
社会经济生活中发生的一些预想不到的事件,不在乎它的大小,却常常是引发社会矛盾、决定民意走向、推动各种力量重新组合、造成政治格局变化的导火索。于是,利用危机处理、化险为夷,争取主动、为我所用,制肘对手,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常常是政治舞台上各种人物施展拳脚的基本功。把握的好坏,往往有战场上那种转败为胜、化险为夷或者风云突变、土崩瓦解的功效。
善于把自己的坏事变成好事,把对手的好事变成坏事,是一门政治艺术。
官场斗智的大忌是:暴露意图太早,事先设计谋划不周,因情况掌握不准而把自己的软肋暴露给了对手,结果是没打倒对手反而自己受伤了。
官场争斗,往往是正义斗不过邪恶,有文化的斗不过没文化的,讲道理的斗不过不讲理的。如果在官场分出个“精英”和“乡党”的话,那就是“精英”常常斗不过“乡党”。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文化素质高的领导干部,斗不过那些文盲加科盲但却精通官道的乡党。知识性的干部处事按政策、循规则,而这些政策规矩恰恰是约束官员不轨行为和随意性的。没有文化,脑子里规矩少、框框少,目无法纪的人,他们胆大妄为,在笼络人心和玩弄权术上又灵活自如,却很符合官场传统的运作潜规则,因而他们在官场上常常左右逢源。
著名的“基尼系数”就是一套预警机制。0.4是它的警戒水位,超过0.4后,这个国家就会陷入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不该有的“仇官”心态
“老板虽然有钱,但是在有的官员面前就像‘三陪小姐’——心里极端厌恶反感,为了赚钱还要笑脸相迎……”在二级城市搞房地产开发的小陈这些年虽然赚了点钱,但谈起一些官员的“权力寻租”依然让他感到压抑和愤懑,觉得无处宣泄。
由于私营企业主、个体老板等人群是权力寻租的主要对象,不满官员腐败,但又不得不随顺种种“潜规则”成为他们的复杂心态。在某些特定的时期和事件中,特别是在社会集体无意识的情绪宣泄中,容易诱发这些中小老板“仇官”心理非正常释放。
民营企业家、公司老板普遍表示,当前最痛恨的就是官员搞“权力寻租”,以权力配置市场资源,扭曲了正常市场经济原则,使守法经营的人也不得不接受权钱交易的“潜规则”。他们说,企业为此支付的“隐性成本”至少占收入的10%以上。
检察机关的调查也表明,商业活动中的行贿、受贿已成为一种“潜规则”。工程建设、医药购销领域是商业贿赂犯罪的高发区,并呈现出向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及电信、金融等行业延伸的趋势。
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如果任由公权私化,干部深陷利益格局,可能导致“权力资本”的恶性膨胀,造成政治和经济两大系统功能发生紊乱,致使地方党委、政府公信力丧失,直接腐蚀党的执政基础,并引发群众与政府的尖锐对立和社会价值观念的畸变,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大型企业或知名企业家由于其社会地位和影响力,遭遇“吃拿卡要”、“潜规则”的时候相对少一些,一些权力部门对他们往往有所忌惮。但是,中小企业却普遍缺乏与之抗衡的能力:要么接受“潜规则”,要么“出局”。这种状况让不少中小老板深恶痛绝。
可以说每一个有审批权、检查权的部门都有一套“潜规则”,都有自己的“专车道”。不知道有多少项目被“埋葬”在这些“潜规则”下,也不知有多少企业被“拖垮”在这些“专车道”上。
“仇官”心理非理性释放的风险
作为一个新兴的社会阶层,社会的失序或混乱无疑是大小老板们较为担心的局面。但是,如果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遏止,在一些特定的时期和事件中,特别是在社会集体无意识的宣泄中,一些中小老板“仇官”心理的非正常释放往往会增加社会风险。
随着我国利益关系的调整,作为改革“受益者”的新兴阶层的心态变化会日益复杂。社会阶层分化加剧、中产阶层壮大、公众民主意识增强、各种文化思潮泛起、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等现象,极易产生社会冲突。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如何遏制腐败,防止部分中小老板“仇官”心理的非正常释放,促进社会和谐,需要引起各方重视。
“权利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如果我们能在更广的范围内参政议政,使权力的运行更为公开透明,也许是遏止权力寻租的一个出路”。
“权力致富”焉能不引起“仇富”?
中国是个“权力致富”的社会。为什么这样说呢?
中国历史上每当到一个朝代社会矛盾急剧激化的时候,都会出现大量的农民起义。这些农民起义的口号就是:“均贫富”,来聚惑人心,可见贫富差距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其实贫富差距不光是中国社会才有的现象,即使在西方民主社会也广为存在,可为什么中国的贫富差距偏偏能引起人民暴动呢?主要的原因是中国的贫富差距很特别,因为这种富是一种实际上是一种“官富”,是一种“权力富”,也就是说在这种社会中,谁只要拥有权力,谁只要当上了官,谁就能富。谁的官越大,谁也就越富。过去中国最大的官是皇帝,所以皇帝是中国最大的富翁。刘邦当上了皇帝不就洋洋得意地说:“我弄下的产业比起大哥来哪个大?”这把天下看作自己的财富做法,世界上哪一个人能够相比?
权力的本质被来就是一种侵夺式的,是彰显人性之恶的手段,所以它付诸实施必然是强盗式的,是赤裸裸式的掠夺,也是血淋淋的。作为“权力致富”,当然也是靠血腥的手段获取的,比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聚天下之财力供一人之享乐,这种过程还不是靠武力强占的吗?还有成吉思汗每到一个地方就大肆掠夺,很快就成为当时世界上的最富有的人,这样的财富不也是沾满鲜血吗?……像这种权力致富,实际上并不能引起广大人民心服口服的尊崇。因此陈胜吴广就提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质疑,历朝历代为了打破这种权力致富之手,也爆发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尽管这些起义最终也变成了“权力致富”的变质者,但在起始应该是以打破“权力致富”作为号召的。
权力,因它所处的社会制度不同划分为民主权力和专制权力。民主权力是有限制的权力,是由广大人民,通过一定的社会民主制度把其规范到正常的轨道上,从而彰显一定的人性化,而专制权力是没有限制的极端权力,是绝对权力,一般为独裁者所有,它完全掌握在专制独裁者手里,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
人性本恶,而权力是促使人性发挥最大恶的催化剂,它可以使人的恶性发挥到极限,所以如果不对权力进行限制的话,它会贻害无穷的,中国和世界历史上出现的暴君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权力的性质既然如此,作为攫取财富的“权力致富”当然也是如此,在专制制度下的权力致富是充满血淋淋的,它几乎不受任何限制,也无道德规范,更无法律制裁。比如中国历史上出现的皇帝,许多人出身实际上是穷光蛋,比如朱元璋还不是一个穷要饭的,后来通过奸谋和武力登上了皇位,成为最富裕的人,还有历朝历代的文臣武将还不是通过长官权力来富裕的吗?所以在一个专制社会里,什么手段能迅速致富,那就是权力。
而现在权力致富在中国更是屡见不鲜,据了解,目前中国在位的高级领导人许多都是富翁,他们的家族,他们的子女更是富甲一方,其财富远远超过那些辛辛苦苦的企业家。
这种现象当然在民主社会是不会存在的,如果问美国最富有的人,大家绝对不会回答美国总统,而在中国如果问谁是最富有的人,一般有几种回答,一种是国家独裁者,一种是某个私人,但回过头来一看,这些私人的财富也许今年位列第一,明年很可能跌落监狱,比如牟其中,比如刘晓庆等,可见还是权力财富来得实在,基本上谁也打不倒的。最好的回答就是中国最富有的人是江泽民、胡锦涛、邓氏家族等。
权力致富的根本性质是掠夺、压榨、剥削,是靠掠夺别人的财富致富的。因此,权力致富从来不尊重道义,而且贪得无厌。在权力致富普遍的社会里,必然会存在着大量流离失所的穷人。比如清朝时期开始的野蛮圈地,社会上不是出现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吗?而权力致富的本质也决定了这些穷人是得不到救助的,如果他们会救助穷人,那又为什么要掠夺穷人呢?正是因为权力致富造成了穷人的现状,又怎么指望权力救助呢?这就好比狼咬断了羊的脖子,你还能指望狼能治疗羊吗?所以对于开头的几个例子我们也就不感到奇怪了。
现在中国的权力致富更是变本加厉,愈演愈烈,比如贪官动辄几亿、数千万,这不是权力置换吗?每次的国企改革,使得极少数人暴富,绝大多数工人下岗,这不是权力致富吗?还有医疗、教育等校部门富得流油,不也是又为这些部门掌握着医疗、教育的权力而致富的吗?还有电信、天然气、石油等部门不是也因为处于垄断地位而实际上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说涨价就涨价,使得财富都流进了他们的口袋里吗……
对于强盗,人们是要反抗的,而权力致富说白了也是一种强盗行为,焉能不引起人们的仇恨?也难怪在春秋以前老百姓就喊出了:“硕鼠,硕鼠,毋食我麦”的口号,而每次的人民起义“均贫富”的口号喊出后,总是一呼百应,这其实不难理解。因为人们想,既然你们可以掠夺,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掠夺回来呢?
所以,仇富不怪老百姓,实在是因为中国的致富是一种非正常的权力致富。在现在的国际大趋势下,对戕害人权的专制权力体制既然人人得而诛之,那么,对于中国社会这种戕人权的权力致富,当然也应是人人得而诛之。
腐败为什么会成为危机的导火索
2004年9月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以北京大学教授丁元竹为组长的国内危机管理研究课题组提出,2010年为中国危机多发期,腐败可能成为危机导火索。那么,课题组为什么会得出这个结论呢?在所有关于腐败问题的报告、报道和论文中,在指出腐败愈演愈烈、问题越来越严重的同时,通常都要在一个转折词之后来一句:“当然,腐败分子只占极少数”。的确,腐败分子在党政领导干部中只占极少数,他们的存在不可能改变党的性质和地位,不可能影响党带领全国人民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但是,应当看到,即使腐败分子只占极少数,也是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