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货APP:校花黑丝一元既得 第42节
“这种认知和习惯上的差距,可不是一句单纯的喜欢就能填平的。” 夏荷整眉。
她不太能理解这种说法。
毕竟从小到大,她从未真正为感情烦恼过,也从未有人敢让她为难。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这是她一贯的认知。
“我不懂,“她语气固执,“喜欢一个人,和他的背景有什么关系?”
“就像性格,长相,条件,都只是他的一部分而已。” 夏荷继续说着。
“都说物质是生活的基础。”
“我现在不缺物质。”
“如果在一起,他也不用那么辛苦,不用天天跑兼职,只要陪着我就好。”“这样..难道不行吗?
林宇终于没忍住,轻笑出声。
那笑声里没有嘲讽,却带着一种了然。
“你这种想法,不是在谈恋爱,“他语气平静,却字字清晰,“更像是在养宠物。“
夏荷一证,转头看向他。“养宠物?“她重复了一遍。
“嗯,“林宇点头,“你可以养狗、养猫,但不能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一个人。”“恋爱是彼此尊重,彼此付出。”
“而不是一方供养另一方,另一方失去自我。” 前方又是一个红灯。
林宇停下车,终于转头正视夏荷。
他的眼神很认真,没有闪躲,也没有讨好。
“你知道吗,有些人,尤其是从小要什么有什么的人,很容易对某个人或某件事产生强烈的兴趣。“
“可一旦真正到手,新鲜感过去,就会发现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 他顿了顿,继续道。
“如果是东西,可能就扔在一边积灰。” 如果是宠物,可能就交给别人养。”
“可如果是人,你打算怎么办?” 夏张了张嘴,却不知该如何回应。
她从未被人这样思考过,也从未有人敢这样对她说话。“你的意思是
林宇接过话茬:“有句话说的好。”“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你可以试试看,找一个你曾经非常想要的东西。”
“然后花点力气得到它,等反复把玩几天后再问问自己,是不是还那么喜欢。” 夏荷沉默了下来。
她努力在记忆中搜寻,却发现自己几乎从未有过"得不到"的体验。
从小到大,她想要的任何东西,总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出现在她面前。小到限量版的玩偶衣物,大到名车珠宝。
而现在,她唯一想要的,就是林宇能留在她身边。陪她打拳,陪她度过这段无聊的时光。
直到彻底腻掉为止。可她不曾知道。
这念头本身,恰巧印证了林宇的说法。
因为得不到,因为林宇始终都在外面跑兼职。无论何时,都不会把首己百分之百的交给她。
因为林宇始终只是把她当做自己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从没有投入过太多真情实感。所以,她才会骚动。
“你可能没发现,“林宇的声音再次响起,打断了她的思绪。
“你骨子里那种高傲,已经成了你的一部分。”“这不是坏事。”
“但它会让你很难真正平等地去爱一个人。” 绿灯亮起,他重新启动车子。
“恋爱是互相成全,不是单方面占有。”
“你有你的生活,他也有他的方向,而不是谁围着谁转。” 车子缓缓停在夏荷家小区门口。
林宇没有多留,只是轻轻点了点头,便驱车离去
夏荷站在夜色中,望着那辆渐渐远去的车尾灯,久久没有移动。
她想起小时候看过的电影。《楚门的世界》。
那个叫楚门的男人,活在一个被精心布置的世界里,一切都是安排好的。而她呢?
她的世界,是否也只是另一个版本的"楚门"?幼儿园的时候,同班的小孩朝她扔小石头。
结果第二天,那个小孩的父母,跪在她面前拼命磕头认错。明明她都没生气。
小学的时候,她和另一个女孩打了起来。
明明吧她打得鼻青脸肿,可第二天被学校开除的却是她。中学,高中,就更是恐怖了。
所有人看她的眼神,都带着一层朦胧的滤镜。就好像一个面具。
一个精心雕琢过的,将所有心声理藏在心底,只露出最虚假笑容的面具她想吃的限定款冰淇淋,只要她去,一定不用排队。
她想吃的餐馆,明明天天都要排队,招牌的牛排中午就会卖光。但只要她去,永远都能点到那份牛排。
哪怕她绞尽脑汁,也没想到,自己到底有什么东西是得不到的。这个世界对她太“好”了,好到她连“得不到"是什么滋味都不知道。直到遇见林宇。
他不是她世界里的“演员”,他不会对她唯命是从,更不会因为她是谁而改变态度。也许正是这种"不配合”,才让她对他产生了兴趣
可这种兴趣,真的如他所说,只是一时的新鲜感吗?
夏荷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那双从未为生活奔波过的手。
她忽然有些迷范。“宠物吗?”
她轻声自语,夜风中没有答案。
第三十六章
“咚一—咚咚!”“咚咚一一咚咚!” 夜场酒吧。
舞池里灯光闪烁。
穿着紧身包臀裙的张晓兰,屁股扭得上下翻飞
环境越暗,她扭得越起劲。身边的黄毛们都说好。
扭了没多久,一个黄毛就把张晓兰拽进卫生间,把她按在洗手池上库库开凿。“李哥,人已经安排好了。”
张晓兰那娘儿们,估计现在正爽得翻白眼呢。” 角落里的卡座上,李胜咪着眼晴冷笑着。
刚刚拉她去卫生间的哥们,是季胜花钱雇来的,专门对付这种张晓兰这种浪里白条。这黄毛小子也不是啥好人。
早些年在酒吧当过鸭子,结果一次失手没戴保护措施,感染了菜花和红点点。
李胜特意花了钱,雇了他过来收拾张晓兰。你不是喜欢玩吗?
那老子就让你好好玩个够!
等今天玩爽了,过几天你就得有反应。
一想到张晓兰浑身红点点,在瘦室里抓心挠肝,然后被寝室其他人排挤,最后沦落成路边野狗。
李胜内心一阵舒爽满足。张晓兰啊,张晓兰。”
“就拿你的小命,当做我给林宇的投名状好了。”
“没办法,林宇的后台实在太硬了,哥们怕了,必须狠狠抱紧他才行。” 大约过去一个小时。
张晓兰从卫生间里摇摇晃晃的走了出来。没过多久,那个黄毛也跟着出来了。
看到李胜之后,冲他点了点头。然后竖起三根手指。
意思很简单了,一共注入三次。百分之百中招。
李胜呵呵冷笑起来,只觉得浑身一阵通透。“行了,就这样。”
“你们俩,回头帮我联系几个擅长写小作文的。“ 回头先把东西编辑好,等我口令,然后再动手。”
几个小弟纷纷点头。“好嘲,老大!”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当你有钱了,身边的人也会变得友善起来。
自从李胜在学校里送车,林宇这边明显感觉到,身边人看自己的眼神也变得友善起来。当然,也有一些不怀好意的。
就比如苏大校花的一众小舔狗们。
“你们觉得,林宇那小子最近到底怎么回事?”
“不仅有苏大校花送饭,和张晓兰干起来了,还会主动帮忙澄清。” 而且,李胜那么狂的一个人,竟然还当面送车给他。”
“你们有谁认识林宇吗?” 中午吃饭的时候。
几个小舔狗凑在一起,叽里咕噜的聊着天。苏依柔可是他们心自中的女神。
要是有一关被富二代凿了,他们倒也输得心服口服毕竟现在女人都挺现实的。
但要是苏大校花被一个穷学生凿了,那可比杀了他们还要痛苦。凭什么?!
凭什么林宇一个关关出去干兼职的穷学生,能得到苏大校花的青赚?“我认识这小子。“说话的是一个叫做郑涛的男学生
“我寝室室友和他是高中时期的同学。”“之前李胜送车的时候,我就有问过他。“
“林宇这小子,小时候确实有点条件,但后来爹妈没了,家里产业也被别人瓜分殆尽。”
“那小子家境一落千丈,甚至还有人传过,他小时候在垃圾桶里开箱找吃的呢。“ 这下,所有人都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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