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第9节
但很快,他的神情变了。
这篇长篇小说,不仅没有初创题材的青涩,相反那种悬疑与代入以及新奇感让迈克尔瞬间沉浸在了故事里,无法自拔。
“1831年,我获得伦敦大学医学博士学位,随后又专修军医课程。刚毕业便被派往印度当助理军医。”
故事从华生医生的视角开始切入,那种真实的战地描写,让迈克尔瞬间有了代入感。紧接着,那个古怪的室友夏洛克·福尔摩斯登场了。
这人居然在解剖室里拿棍子抽打尸体,就为了看死后的淤伤程度?
这人居然看一眼就能知道华生是从印度回来的?
哦上帝啊,这个福尔摩斯究竟是天才还是魔鬼,在他身上为何有这么多谜团。
“这……”
迈克尔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叹,身体不自觉地前倾,眼睛死死地盯着稿纸,生怕漏掉一个字。
那种闻所未闻的演绎法,那种快节奏的对话与剧情,还有那个充满了神秘色彩的“劳瑞斯顿花园街惨案”,这一切都让迈克尔欲罢不能。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咖啡馆里人来人往,迈克尔却浑然不觉,他的红茶早就凉透了。直到他翻到手稿的最后一页,才猛地回过神来,感觉脖子有些僵硬。
“这就没了?就这?”
他抬起头,眼神复杂地看着对面气定神闲的米歇尔。
“剩下的还没写完,你觉得这故事怎么样?”米歇尔问道。
虽然他已经写完了,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虽然迈克尔对他有恩,但他肯定不会把全部稿件给他看。
毕竟,好的交情,不能用来考验。
“哦天哪,米歇尔,我真地很后悔看到你这篇。这几天我又要睡不着了。”迈克尔半开玩笑的说道,随后把手稿重新放回纸袋里。
“米歇尔,”迈克尔的声音有些沙哑,“你是个天才。真的,我没开玩笑。这篇故事简直太棒了。那个叫福尔摩斯的家伙,他只要一开口,我就想知道他接下来要干什么。”
迈克尔双手抱着头,表情痛苦又兴奋,“毫无疑问,这是一部杰作!一部划时代的杰作!比《匹克威克外传》还要伟大!这种类型的小说……我敢保证,全英国,不,全世界都没有人这么写过!它将会开创一个全新的流派!”
他激动地站起来,,双手抓住米歇尔的肩膀。
“米歇尔!你是个天才!一个不折不扣的天才!”
“那我们可以谈谈连载的事了?”米歇尔笑着说。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迈克尔却摇了摇头。
他把纸袋推回到米歇尔面前,脸上露出一丝苦笑。
“虽然我很看好这部小说,但很抱歉我不能刊发。”
米歇尔愣了一下,眉头微皱:“价格谈不拢?还是觉得题材有问题?”
“都不是,是我的问题.......”迈克尔叹了口气,指了指窗外那些路人:“米歇尔,你要知道我的报纸是什么定位。那是给匆匆忙忙的上班族、家庭主妇消遣用的。他们喜欢短小精悍的故事,喜欢八卦,喜欢这种这顿饭吃完就能看完的东西。所以,《伦敦快讯》并没有长篇连载的版面。没有老板的拍板,也很难重新设计一个长篇连载的版面。”
他拍了拍那个纸袋:“更何况,你这是结构严谨的长篇,需要读者沉下心来看,一期一期地追,去分析线索,去跟上那个侦探的思路。如果把它拆碎了放在我的报纸上,每天发一小段,那简直就是毁了它。读者会因为忘了昨天的剧情而失去兴趣,这块金子会被埋没的。”
米歇尔沉默了。他不得不承认,迈克尔的媒体嗅觉上确实敏锐。
《伦敦快讯》,确实承载不了福尔摩斯的重量。
“那您的意思是……”
“虽然我不能刊发,但我也不忍心让这块明珠蒙尘。让我想想看”迈克尔想了一会儿,顿时有了主意。
“有个叫《本特利杂记》的月刊杂志,虽然也是新办不久,但他们的定位就是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专门刊登高质量的长篇连载。他们新办不久,对高质量的稿子求贤若渴,以你这篇的质量,要是过不了,我把这个茶壶吃下去。
迈克尔开玩笑的说道。
至于他们的主编......你一定听过。”
“查尔斯.狄更斯,现在最火的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的作者。”
“走走走,我们现在就去找他。我带着你,想必也会给到你一个公道的价格。”
米歇尔心头一震,查尔斯.狄更斯,英国文学史上如雷贯耳的名字,维多利亚时代英国文学的无冕之王,自己马上就要见到了吗?
一股兴奋混杂着惶恐的复杂情绪,顿时涌上心头。
第12章 初见狄更斯(一)
在这个利益至上的伦敦,迈克尔能把送上门的生意往外推,甚至还亲自带他去找狄更斯,这确实让米歇尔感到有些意外。
“迈克尔,谢谢你。”米歇尔真诚道谢:“这份人情我记下了。”
“别急着谢我。”迈克尔摆了摆手,脸上露出了一丝狡黠:“等你成了大作家的时候,记得和别人提上一句,是《伦敦快讯》的迈克尔最先发掘了你。这对我来说,就是最好的广告。”
他端起那杯早已凉透的茶,一口气喝下,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西装之后,就拽着米歇尔往外走。
“迈克尔,慢点,稿子还在桌上呢!”米歇尔哭笑不得地提醒。
“哦对对对!你瞧我这记性。”迈克尔一拍脑门,抓起那个牛皮纸袋,宝贝似的揣在怀里,然后拉着米歇尔冲出了咖啡馆。
伦敦的街道一如既往的拥挤繁忙,两人拦下一辆马车,迈克尔直接报出了一个地址:“道提街48号,车夫,麻烦快一点!”
马车在石板路上颠簸着前进,米歇尔的心里也七上八下的。
他看着身侧不断倒退的街景,又看了看旁边一脸亢奋的迈克尔,心里再次涌起一股不真实感。
查尔斯.狄更斯
这个名字在他原来的世界,如雷贯耳,是写在文学史上的人物。
堪称维多利亚时代文学界的无冕之王,在后世,他的作品被译为全球 150多种语言,发行量累计超 10亿册,其作品是除《圣经》外被引用最多的英语文学作品之一。
托尔斯泰曾这么评价狄更斯:“狄更斯是所有英国作家中最伟大的,他的作品充满了对人性的爱。”
现在,他居然要去见一个活生生的狄更斯。
这感觉,就好像一个物理系的学生,马上要去跟牛顿讨论三大定律一样。
在马车上,米歇尔脑海中忍不住回想了一遍,他所了解的狄更斯的生平......
在整个英国文学史上,像狄更斯这样的作家都是很少见的。从他青年时代开始踏上文坛起就一帆风顺,受到读者热烈的欢迎,英国家家户户都在读他的作品。当他去世后,他的文坛地位也水涨船高,可以说生前身后的好事都占全了。
如果一个人的一生有剧本的话,今年24岁的狄更斯就在他一生剧本的转折点上。
在今年之前,狄更斯过得其实相当苦逼。有两件事情深刻地影响了他的一生。
第一件事情是他悲惨的童年,1812年,狄更斯在朴茨茅斯出生,后来搬来伦敦。父亲是海军部门的小职员,一年能够有两三百镑的收入,按理说应该算得上中产家庭。奈何他家生了八个子女,而他爹约翰更是个“月光族”,工资花的精光,只能借新债还旧债。在他十岁那年,债务问题彻底暴雷了,他爹直接蹲了大牢。

(图为狄更斯他爹蹲的马夏尔西债务监狱)
为了生计,十一岁的他不得不到远房亲戚家当学徒。他这个亲戚开设生产黑鞋油的工坊。在那里,他的工作是在鞋油罐上铺上一层油纸,然后加上一层蓝纸,再将鞋油罐扎好,贴上商标。工作地点是地下室,一星期挣六个先令。过了不久,他的工作已非常熟练,老板认为可以让他作为活广告,为过往的行人表演(这个亲戚太不当人了),于是把他安置在橱窗里,附近的男女小孩纷纷跑来,他们一面啃着果酱面包,一面将鼻子紧贴在玻璃上看他干活。
这些屈辱的日子给狄更斯留下了伴随终身的痛苦。他对儿童的同情,他的信念,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他一直坚信:谁也经受不住一个小孩所遭受的痛苦。许多年后,甚至在他成名之后,他还是忘不了这些可怕的岁月,他一想起这些岁月总会感到心情沉重。这段往事他对谁都不提,直到后来,他才用小说的形式摆脱了这个重负,这就是他写得最好的作品《大卫科波菲尔》。
第二件事情就是,他在十八岁那年,被一个渣女狠狠玩弄了。初恋给一个人留下的深刻印象是任何东西都不可比拟的。母亲和第一个情人是每个艺术家塑造女人形象的两个基本因素。就狄更斯而言,他的母亲语无伦次,是个蠢女人。那对他影响最大的毫无疑问就是初恋。
这个渣女叫做玛丽亚,是一个小银行家的女儿,家境要比狄更斯家好得多。毫无疑问,玛丽亚本人从没考虑过和狄更斯结婚,但狄更斯确实是她周围青年中最有才华的一个,所以她愿意和他玩玩,但也仅限于玩玩。但狄更斯却极其认真地对待这一切。她去巴黎呆了几个月回家后,狄更斯发现他的拜访再也不受欢迎了。他恳求与她会一次面,他得到了机会,在相见时他顾不得自尊,苦苦哀求,但是仍不能避免关系的破裂。
因此,他像拜伦一样,刚踏上人生的道路就被一个女人的卖弄风情和反复无常捉弄得痛苦万分。不同的是,拜伦被玛丽·安·杳沃斯抛弃之后,把在她手中遭受的痛苦施加于他一生中遇到的所有其他的女人身上。狄更斯没有,但是他也养成了一个坏习惯,鄙视现实中的女人,喜欢理想中的女子。
这对他的婚姻是极其危险的,因为他会反复对比,发现现实与梦想有着天壤之别,最后急躁不安。理想中的女子是无敌的,没人能够战胜一个理想中的女子。这也给他和妻子凯瑟琳的婚姻埋下了大雷。
至于渣女玛利亚,她最后嫁给了一个商人,消失在狄更斯的生活中。倘若她没有在早年使狄更斯对爱情产生怀疑,那么查尔斯·狄更斯的性格会截然不同。
可惜没如果。
当然,前几年的狄更斯运气也不咋样。就在大前年,他的父亲就再一次因为欠钱差点入狱,更惨的是狄更斯也在部分票据的背面签过字,这意味着这笔债务有可能牵连到他。最后他的父亲被释放了,但这全靠狄更斯用自己工资做担保向朋友借的钱。
好家伙,别人是啃老,而狄更斯他家是“被老啃”。
悲惨童年、被渣女玩弄、被爹坑,只能说狄更斯的前二十年,debuff拉满。
想到这里,米歇尔都有些可怜狄更斯了。
第13章 初见狄更斯(二)
好在运气是守恒的,就在今年,狄更斯的长篇连载小说《匹克威克列传》爆火。今年才24岁的他,顿时变成了伦敦家喻户晓的知名作家。
《匹克威克列传》火到什么地步?举个几个例子,在当时的伦敦,一个将死之人无法从他的牧师那里寻得心灵上的慰藉,却说:“噢,感谢上帝,不管怎么样,《匹克威克外传》10天后就会出版了。”;而伦敦的许多商人都在借用“匹克威克”这个家喻户晓的名字作为商标;当时伦敦街头甚至流传这么一句玩笑:“报童喊‘匹克威克出新刊’比喊‘国王驾崩’更轰动。
正是因为《匹克威克列传》带来的一大笔收入,才让刚刚结婚花销巨大的狄更斯住上了道提街48号的住宅。
“迈克尔,你跟狄更斯先生很熟吗?”米歇尔忍不住询问。
“熟?何止是熟!”迈克尔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我跟查尔斯当年可是在《晨报》一个办公室里待过的。那时候他还是个跑议会新闻的速记记者,谁能想到,几年功夫,他就成了全英国最炙手可热的大作家?”
迈克尔说起往事,神采飞扬。好像那位大作家不是狄更斯,而是他一般。
“那家伙,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别人跑一天新闻回来都累成狗了,他倒好,还能精神抖擞地写他的《博兹札记》。你知道吗,他写《匹克威克外传》的时候,还是边在报社上班边写的,那精力,简直像个牲口!”
听着迈克尔的叨叨,米歇尔心中的狄更斯的形象也更加真实起来。
关于这段打工经历,狄更斯自己也曾写下这样的文字:“自己经常在死寂的夜里,乘坐一辆奔驰在荒野之上的驷马驿车,借着提灯昏暗的光线,彻夜不眠地整理速记笔记、对准确性有严格要求的重要公共演讲……以及写在手掌上的速记整理成文字以供印刷……”
原来,大文豪以前也是牛马。
果然,这个世界上不是鸡鸭就是牛马......
道提街距离咖啡馆并不远,不一会儿的时间,马车便在道提街48号门口停下。
这是一排红砖砌成的四层小楼,看起来精致优雅,充满了中产阶级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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