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第12节
“凯瑟琳,玛丽,都坐好!我们即将迎来一场最精彩的推理秀!”
他清了清嗓子,拿起那份手稿,整个人的气场都变了。
壁炉里的火焰噼啪作响,狄更斯的声音在温暖的客厅里回荡。他不仅仅是在朗读,他简直是在表演!
当读到福尔摩斯解释如何通过马车轮印的宽度和深浅,判断出马车的种类和车夫的体重时,他会站起来,模仿着福尔摩斯的姿态,用手指在空气中比划。
当读到福尔摩斯阐述“RACHE”并非未完成的“RACHEL”,而是德语中的“复仇”时,他压低了声音,每个词都带着一种如刀锋般冷冽的锋锐感。
凯瑟琳和玛丽听得入了迷,她们时而捂嘴惊呼,时而眉头紧锁,完全被带入到了那个充满迷雾的伦敦凶案现场。
米歇尔则靠在沙发里,一边享受着美味的司康饼,一边欣赏着大文豪的“现场配音版”有声书。
这待遇,全世界独一份。
我宣布,什么喜马拉雅,小宇宙,后世那些播客全都弱爆了.......
狄更斯这家伙,不去当演员真是屈才了,这表情,这动作,不比专业的演员差。
米歇尔一边享受着下午茶,一边心中暗自吐槽。
“排除了所有不可能,剩下的无论多么难以置信,那都是真相”
当狄更斯用一种极具穿透力的声音,读出福尔摩斯那句经典的台词的时候,整个客厅都安静了下来。
凯瑟琳和玛丽的脸上,写满了震撼和钦佩。
“天呐!”
玛丽喃喃自语道:“原来是这样......我从来没想过,那些不起眼的细节里,竟然能藏着这么多线索。”
“太精彩了!”
凯瑟琳也发出由衷地赞叹:“查尔斯,这个故事比你上次读的任何一个都吸引人。”
狄更斯放下手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刚完成一场酣畅淋漓的演出。他看向米歇尔的眼神里带着欣赏和一点点......嫉妒?
“米歇尔,我必须得承认,这种智力上的快感,是我过去的作品里从未有过的。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男人太有魅力了!他不是在破案,他简直是艺术家!”
被大文豪当面这么夸,米歇尔感觉自己脸颊有点发烫,只能谦虚地又塞了一块司康饼进嘴里。
嗯,黄油和果酱的比例刚刚好,真香。
故事朗诵了这么久,大家都累了,晚餐自然而然地被提上了日程。
凯瑟琳的手艺好得惊人,烤羊排外焦里嫩,肉汁丰腴,配上胡椒酱汁,简直是人间美味。
英国菜也不单是炸鱼和薯条嘛。
饭桌上,气氛更加轻松。狄更斯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大文豪,更像一个找到了新玩具的大男孩。
他兴致勃勃地跟米歇尔讨论着福尔摩斯的性格,华生的作用,甚至讨论连载时在哪里断章最能吊住读者胃口。
“下一期就断在福尔摩斯宣布真相这里!对,就这里!我要让全伦敦的读者都尝尝我这几天备受煎熬的滋味!”狄更斯挥舞着刀叉,激动地宣布。
“你这样真的不会被读者寄刀片吗?”
米歇尔一边点头,一边飞快地解决掉盘子里的最后一块羊排。
他发现了,只要他带着福尔摩斯的新章节来,狄更斯家的大门就永远为他敞开,而凯瑟琳的厨房里总有吃不完的美食。
于是,接下来的几周里,米歇尔便成了狄更斯家的常客。
他总能掐着饭点,带着几页“新鲜出炉”的手稿出现。
“蹭饭”这个词,被他发挥到了极致。
两人的交情也在这种“一稿换一饭”的奇妙交易中急剧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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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变故
米歇尔也渐渐摸清了狄更斯的脾气。
虽然名气很大,但归根到底他也只是个24岁的年轻人。他有着许多优点,热情善良,富有同情心,表情夸张,精力旺盛得不像话,还有一股子幽默感。但他的缺点也很显著,心思细腻敏感,在自己的领域过度强势,喜欢模仿和挑刺,却总是无意间伤害到别人。
关于这点,狄更斯自己也有清晰的认知。他曾经这么给自己写过一段墓志铭:
“狄更斯终于在这儿长眠,显然他以为自己非常聪明。”
“对于他朋友的种种过失,我几乎为此痛哭流涕。”
“他十分清醒——对于自己的却浑然无视。”
“他的缺点可谓不少,他所有的朋友十分明了。”
“让我替他说上一句好话,均出于无心而不是有意。”
当然,米歇尔对他最大的印象,还是他那过于丰富的表情......如果19世纪有表情包,狄更斯绝对是其中的佼佼者。
米歇尔不知道之后他们的关系会走向何处,不过就目前来看,狄更斯确实是个很好的朋友。
这天,米歇尔照例来到狄更斯家中,带来了《血字的研究》的大结局。
狄更斯的朗读会自然也照例举行。
听到故事的最后,华生抱怨福尔摩斯的功劳被警探抢走,而福尔摩斯只是平静地拿出小提琴的时候,凯瑟琳和玛丽都忍不住发出了叹息。
“这个结局……真让人意犹未尽。”凯瑟琳轻声说。
“一个伟大的故事结束了。”
狄更斯也合上了手稿,脸上带着满足又失落的复杂神情。
一个因爱而生的悲剧,最终以血腥的复仇落幕,这故事的后劲确实太大。
“就这么结束了?”
玛丽语气里也满是意犹未尽:“那个聪明的福尔摩斯先生,以后还会遇到别的案子吗?”
“当然,”米歇尔笑着抿了一口红茶,给自己又拿了块烤得温热的羊角包:“伦敦从不缺少罪恶,福尔摩斯先生的生意当然也永远不会打烊。”
他的回答让玛丽的眼睛又再次亮了起来。
狄更斯摇着头,发出感慨:“米歇尔,我敢打赌,下个月的《本特利杂记》出版后,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很快就会响彻整个伦敦。”
“那也得感谢查尔斯你慧眼识珠。”米歇尔很上道地送上一记马屁。
毕竟花花轿子人人抬嘛。
“不不不,这是你应得的。”
狄更斯摆摆手,情绪依旧高昂:“我已经想好了,就用《血字的研究》作为《本特利杂记》的下一期封面故事。至于稿酬嘛......”
他顿了顿,伸出两根手指:
“二十几尼一印张!按照我们之前说的来!这是我权限内能给到的最高稿酬了!”
狄更斯给的真的实在太多了!
米歇尔吃着羊角包的手都忍不住一抖。
几尼是英国的一种货币单位,虽然早在1813年就正式废除了。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已经用英镑、先令、便士较多,但在文化行业还是有不少人沿用。
一几尼等于二十一先令,而一英镑等于二十先令,中间的差价就相当于“福利”了。
而一印张,通常是十六页。按照《血字的研究》的连载篇幅,大概是两个印张左右。
换句话,《血字的研究》的连载第一期,狄更斯就开出了42英镑的高价。
在这个时代,一个技术工人的周薪,也就一个英镑不到。四十二英镑,足够一个普通家庭生活半年了。
在现在的伦敦文学圈,这绝对算得上名家的稿酬标准了。即便狄更斯自己,都没比这高上太多。
听到这个数字,旁边的凯瑟琳都有些惊讶地张大了嘴。
正当米歇尔强压下心中的狂喜,准备向狄更斯开口感谢的时候。
管家却敲门走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封信。
“先生,本特利先生派人送来的急信。”
狄更斯接过信,有些疑惑地拆开。他只扫了一眼,脸上的兴奋和笑容就像被冷水浇过一样,迅速凝固了。
客厅里的气氛瞬间就变了。
凯瑟琳担忧地看着他:“查尔斯,出什么事了?”
狄更斯的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他抬头看向米歇尔,脸上带有几分歉意和烦躁。
“是本特利,《本特利杂记》的老板。”
他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压抑着怒火:“他看到了我之前送审的第一部分稿子,他承认故事很精彩,但是他认为稿酬太高了。”
米歇尔:???
果然,资本家没一个好东西,都应该统统吊路灯。
“他觉得一个新人的作品,不值得拿和知名作家一样多的稿酬。他最多……只愿意给到十几尼一印张。”
“这个混蛋!他根本不懂这个故事的价值!他只看得到作者的名字!”
狄更斯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压抑的怒气,他也是从作者出身,自然知道稿酬对一个作者的重要性。他也觉得《血字的研究》值得这个价。
更何况,这不是赤裸裸打他这个主编的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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