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第72节
白面包在这个时代是绝对的奢侈品。它需要用最上等的小麦,经过反复筛滤去除麸皮,只取最精细的麦芯粉,再经过长时间发酵和精心烘烤而成。
其口感细腻洁白,价格昂贵,通常只有大贵族、高级教士和富商才能享用。对于李昂这样的下层骑士领主来说,能保证黑麦面包里没有太多杂质、且能吃饱,已经算是不错的伙食了。
“林鸮放在后面废弃的鸡笼里,用布盖着,安静多了,喂了点水和切碎的肉沫,看起来精神好了不少。”老杰克见老爷吃的很香,继续汇报道,“兔子关在结实的木箱里,垫了干草,喂了嫩草叶,就是还有点怕生。按您的吩咐,让人明天去割些苜蓿嫩芽来试试。”
“嗯,你费心了。”李昂边吃边说。
“为老爷办事是我的职责所在,不麻烦。”
老杰克弯下腰,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继续汇报道。
“这里还有一封信件,是罗杰那小子从犹太商人衣服里搜到的,他说上次光想着挨骂,忘记给您了……”
李昂想起那天罗杰提了个的血淋淋的人头回来时,几次三番都想要开口,却全被自己挡回去了,原来是这个事。
“嗯,我知道了,信放这儿吧。”
李昂大口吞咽着,示意老杰克把信件放在自己面前的桌子上,自己则聚精会神的对付起面包和浓汤来。
老杰克得令后便小心的推开门出去了,留下李昂一人在房间里享用晚餐,
“嗯,这豌豆还不错。”
看到碗里滑腻腻的豌豆黄,李昂就想起前世紫禁城边儿上的那家仿膳,那里的豌豆黄可是招牌点心,细腻清甜,入口即化,在当时馋了他好几天才吃上。
只可惜,仿膳的豌豆黄用的是去皮豌豆、白糖和琼脂精心调制,而眼前的这碗“豌豆黄”,虽也去了皮,却混杂着鹰嘴豆的颗粒和咸肉汤的油腥,口感粗糙许多,吃起来味道也不怎么好。
而且白糖在中世纪也属于高档货,以他现在的经济实力,偶尔能吃上一点儿就很不错了,要想天天吃那就等着破产吧。
李昂自嘲地笑了笑,摇了摇头,将最后一点面包蘸净碗底的汤汁,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在这个时代,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饿死在无人在意的角落,能吃饱、吃热乎,已经是一种莫大的幸福,不该有太多不切实际的奢望。
他擦擦嘴,目光落在老杰克留下的那封信件上。信封是普通的羊皮纸,没有的火漆封印,只是简单的对折着,边缘有些磨损和暗色的污渍——可能是血迹,也可能是其他污物。
但总的来说,这是一封再普通不过的信件。
李昂展开信纸。上面的文字是希伯来文和阿拉伯文双语,夹杂着一些拉丁字母和奇怪的符号。
他完全看不懂希伯来文,但能辨认出几个阿拉伯词汇和数字,似乎是关于货物、价格、交货地点和时间的片段。信的末尾有一个潦草的阿拉伯语签名,看起来像是“阿卜杜勒”的变体。
“这应该是亚伯拉罕的生意往来信件……”李昂皱起眉头,仔细辨认着那些能看懂的部分。
一些地名依稀可辨:托尔托萨、索尔索纳、德格伦!
“等等,德格伦?”
李昂的身体向前倾倒,仔细辨认着上面的字迹:索尔索纳前往德格伦村道路的25英里处的山坳。
货物清单里提到了“谷物”、“铁料”、“染料”,还有模糊的“武器”字样。日期标注的就是三天以后,结尾的款项写的是1400银币。
“看样子这家伙是打算拿着我的钱去买别的货物,合同都已经写好了,只可惜他的人却再也到不了那里……”
李昂拿起信件陷入了沉思,根据有限的信息推断,亚伯拉罕应该是先打算来村子里要债,要完债后再去信件上标注的那个地方接收货物,而送货的人大概率是阿卜杜勒,一个摩尔人,正宗的穆斯林。
这种走私在伊比利亚半岛北部很常见,并且大部分都是由犹太人一手促成。
因为犹太民族的流动性,所以使得他们在各个信仰不同地方,民族不同的国家建立起大大小小的商业据点,而这正好为走私创造了绝佳的条件。
虽然巴塞罗那公爵严令禁止与南方拉里代谢赫国贸易的往来,但逐利商人们可不会管这些。
俗话说得好,风浪越大鱼越贵,公爵越是禁止,走私的利润就越高。来自穆斯林泰法国家的货物,尤其是锋利的弯刀和物美价廉的札甲都很受北部天主教贵族的欢迎。
在长期的交战中,北方的贵族们学会了穆斯林的轻骑兵战术,并逐渐开始采用敌人的武器装备,巴塞罗那公爵麾下就有一支人数大约有300人的伊比利亚轻骑兵队伍。他们全都清一色的装备弯刀和札甲,远远看起来和异教徒的军队没什么两样。
而巴塞罗那公国的工业产品和铁矿也是南边一些谢赫国和埃米尔国的刚需,双方都有贸易的需求,所以胆大的商人往往只要成功走私一次,就能从中间赚到数倍的利润,这无疑让人十分眼红。
但公爵禁止双方交易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巴塞罗那有多个大型铁矿和金属矿藏,却长期向外出口,只要能加以控制,南边的异教徒必然会陷入缺铁的困境,从而达到间接削弱敌人实力的目的。
李昂的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发出沉闷的声响。
这封信从内容和细节来看,造假的可能性极低,也就是说,三天以后,在距离自己领地不远的地方,将有一批来自穆斯林地区的武器进行交易。买家亚伯拉罕已经死了,但卖家,就是那个叫阿卜杜勒的摩尔人很可能还在等待,或者至少会派人去查看。
这对他来说可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发财机会。
要知道,李昂除了是德格伦村的领主以外,还是乌赫尔伯爵领南部的守备官,有权利处置商人的走私活动并获得战利品,只要事后上交一定数额的战利品给伯爵就行。
“嘿嘿,好运来了真是挡都挡不住……”
李昂不禁暗自庆幸自己之前做出杀掉犹太商人的决定,否则这笔大生意自己根本不可能遇到。
第100章 提前踩点
第二天一早,李昂叫来老杰克,吩咐他向村民们宣告自己不久后将要在西边的山腰上修建蓄水池的事情,并按照户籍册上面的记载一家一家征召人手。
为了不耽误生产,一般每家每户都会出一个壮劳力参与建设,人多的大家庭也可以派出两人,不过多出的那一人领主要额外支付粮食或者货币作为补偿。
另外,李昂还专门提了一嘴,允许领民用货币代役,收上来的钱则被用来雇佣其他愿意参加建设的人。
当然,代役的钱肯定要高于雇佣工人的钱,不然李昂岂不是白忙活了一趟,啥也没赚?
不过他的主要目的肯定不是为了赚这么一点微乎其微的代役钱,而是培养领民的货币意识,并且这样也能促使资源的优化配置。
比如有的家庭比较富裕,不愿意服劳役,那么他就可以出一份钱来找人代役。而愿意代役的往往都是村子里的穷苦人家,他们原来只有种地一条路,现在通过代役多赚了一份外快,能更好的养活自己,避免挨饿。
这一套流程下来,虽然货币总量并没有发生变化,但财富却在向中下层民众流动,间接提高了领地的整体生活水平。
“老爷,您说的我都记在心里了。”
老杰克自从做完领主的数据大普查后,就养成了一个随身携带纸笔的好习惯,李昂一边说,他就一边刷刷的在纸上记录。
只可惜领地里识字的人太少了,目前只有他、老杰克,以及罗杰三个人。要是全民都识字的话,行政效率不知道要高多少倍。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句罗马帝国的先进性,在公元480年,西罗马帝国将要覆亡的时候,公民的识字率仍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据说能达到10%-15%,甚至在某些地区更高。
而现在,五六百年后的今天,识字率不仅没有增加,反而骤然下降。就拿德格伦村来举例,全村170多号人,只有3个人识字,连百分之一的比率都不到。
这一方面是由于蛮族对文化和教育体系的破坏,另一方面也要归咎于制度,封建采邑制代替了官僚行政制度,血缘代替了才能,成为评价一个人的主要标准。
因而,知识传播的通道也变得狭窄,在大部分时间内,也是和贵族爵位一样,通过血缘关系传播。
吩咐完所有事情后,李昂又看了一眼老杰克做的的笔记,在确认无误后才放心的出门。
他对老杰克当然是无比的放心,但细心一点总是不会有错儿的。
……
“罗杰,叫上卢克,咱们出发了。”
现在距离信件上记载的交货日期还有一天时间,李昂打算提前去踩踩点,观察一下周围的地形,以免到时候发生意外。
至于到底要不要动手干下这一票,他仍然有些犹豫。
边境线上的很多走私商队都装备精良,战斗力并不比正规军差,有时候甚至还要强上几分。
反观李昂这边,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他目前最多能征召12名士兵和他一起行动。
“如果对方的人数超过15个,那么我就果断放弃!”
在心底做出决定后,他扬起马鞭照着安达卢西亚战马的屁股来了一下,棕色的战马嘶鸣一声,随后猛地冲了出去,身后跟着两名身穿皮甲,骑着猎马的士兵。
因为现在时间接近夏收,小汤姆还有卡特等人在田地里难以脱身,所以李昂干脆就没有叫上他们,只喊上了领地里最闲的两人——罗杰和卢克。
罗杰因为是李昂的侍从,所以自然得天天跟在老爷身边,卢克则是因为铁匠铺还没有开始修建,所以目前还处于待业状态。
按照信件上的记载,双方交货的地点在从索尔索纳到德格伦村道路上的25英里处,并且那里有一处隐蔽的山坳。
而索尔索纳和德格伦之间的总路程大概是45英里,也就是说,他们三人从德格伦出发,走大约20英里的路程就能到达目的地。
战马正常奔跑的速度一般是每小时5~6英里左右,只要路上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大约要花上4个多小时的时间才能到达目的地,一去一回,一天时间就过去了。
……
中午时分,三人顶着炎热在道路的转角处停下,两边全是郁郁葱葱的大树。
李昂翻身下马,取下腰间的水袋往自己嘴里灌了一口,又倒出了一点水捧在手心里喂到战马嘴边。
马匹经过长时间的奔波,早已汗流浃背,口鼻喷着白气。它温顺地低下头,舔舐着李昂手心里的清水,喉咙里发出满足的轻响。罗杰和卢克也各自照料着自己的坐骑,让它们喘口气,啃食路边新鲜的嫩草。
“老爷,我估摸着应该就是这里了。”
罗杰扒开路边的灌木丛,指着被树林遮盖处的山坳说道。
“老爷,这里似乎有一条小路通向南边,难怪亚伯拉罕会选择这个地方。”
李昂点点头,将水袋系回腰间。他眯起眼睛,仔细打量着前方的道路和两侧地形。
这里是典型的丘陵林地交界带,大道沿着相对平缓的谷地延伸,但两侧的山坡越来越陡峭,林木也越发茂密。确实是个适合脱离主道、进行隐秘交易的地方。
“把马牵到林子里拴好,隐蔽起来。”李昂低声吩咐,“我们步行过去,小心点。”
三人将马匹牵进路边一处林木较密、且有溪水流过的凹地,拴在树上,确保它们有草有水,且不易被发现。然后,他们检查了一下随身武器——李昂的骑士剑,罗杰的短剑和猎弓,卢克的武装斧和短刀——便离开大道,借着树木和灌木的掩护,朝山坳里面小心的前进。
走了大约一刻钟,在一处不起眼的、被藤蔓半遮的岩壁旁,他们发现了一条几乎被杂草淹没的狭窄小径,蜿蜒通向山坡深处。若非他们提前知晓信息,特意前来寻找,否则极易被人忽略。
“老爷,就是这里了,您看!”
罗杰蹲下身,指了指地面。在杂草边缘,有几个模糊但新鲜的脚印,指向小径内部。
“有人来过,时间估计不长。”
李昂闻言心中一紧,伸出一根手指示意大家噤声。
三人不约而同的拔出武器,弓着身子,沿着小径缓缓向内推进。
小径曲折向上,两侧是陡峭的岩壁和茂密的灌木,光线在这里变得分外昏暗,只有鸟鸣和风吹树叶的沙沙声。
大约走了两百米,前方豁然开朗。小径尽头是一个被三面岩壁环抱的天然山坳,大约有半个足球场大小。坳底相对平整,长着稀疏的杂草和小灌木。一面岩壁下有处凹陷,像是个浅洞,可以遮风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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