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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昏君开始炼丹 第121节

  这些尔萨将领当着尔萨骑兵的面被砍了头,他们没有一丝的不忍和同情。

  王族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占据了尔萨大部分资源,像牛马一样驱使着底层百姓。从垄断修炼就可以看出,就算是同属于妖族的尔萨平民,也没有修炼资格。

第238章 宣慰

  尔萨人崇拜强者,而李顺就是强者。他来到尔萨骑兵的面前,他们都用崇敬的眼光看着他。李顺很满意他们的表现,说道:“今日之战,尔等与我大胤为敌,本该尽数坑杀,但,上天有好生之德,故而留你们一命。现在你们的将领已死,按照你们尔萨的规矩,主将被杀,手下士卒都要陪葬。这种野蛮而落后的制度,从朕这里终结。你们不再是谁的奴隶,或者仆人。从今往后,你们都是朕的子民,只需要服从于朕的旨意。”

  他将阿木狼带到前面,:“这位是白狼部的少主,也是朕为尔萨挑选的宣慰使。你们也不再是尔萨骑兵,而是我大胤尔萨宣慰司的将士!归属北部布政使司管辖。朕给你们两天时间,通过比武,挑选出新的将领。”

  尔萨骑兵面面相觑,他们还不能理解什么是宣慰司和宣慰使,但,让他们当官,他们能理解。不论那个地方的人都有当官的瘾。他们想的也很简单,当了官就不用在战场上卖命,就能吃饱喝足了。

  李顺没有询问阿木狼的意见,直接给他冠以了宣慰使之职。这个小狼崽子是个有野心的人,但经过此战的调教,应该明白了尔萨与大胤的差距。他不是要借皇帝的名义去取得其他部落的支持吗?那好。李顺直接给他成立一个尔萨宣慰司,明正言顺地去治理尔萨。

  阿木狼倒是知道什么是宣慰使,但他不是来借兵借势的吗?怎么借出个宣慰司来?虽然也算借到了势,但,这不是他想要的势啊!这是直接把尔萨纳入大胤的行政体系了。他还怎么去获取其他部落的支持?不被当成叛徒给杀死都是万幸了。

  李顺微笑着拍了拍阿木狼的肩膀:“爱卿,你可不要再辜负朕对你的期望哦?这份重任,你可一定要抗住。”

  李顺对自己这一招空手套白狼很满意。让他们争去吧!争完了,他再去摘桃子。阿木狼要统一尔萨没那么容易。等解决完神木教,他再引诱几个部落,设立几个劳什子的宣慰使,用以制衡,而后顺理成章的推行王化。

  阿木狼脑子是清楚,身体却是麻木的,这一天给他带来的刺激太多了。李顺的意思很清楚,如果他不同意,这四万兵马便交不到自己的手上,甚至他还可以直接从军中选一个人做这个宣慰使,未必需要他,选择他只是看重他白狼部王族的身份,更容易被尔萨人所接受。他连小命都保不住。

  所以,他决定先认下来,拿到这四万兵马再说,只以作权宜之计。殊不知这也是李顺的权宜之计,再等时机到了,他势必要废除宣慰司,设立州府的。

  “臣定不辱命。”

  李顺见他同意,看来此战的震慑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只要他答应,他的心里便已经开始屈伏,以后的事就由不得他了。

  李顺给他传授了一句经验:“小狼崽子,力量未必要向上寻求,看到这些战士了吗?他们也能成为你的力量。”

  李顺敢当着他的面做,就不怕他学。他越学就越能体会,大胤文化的强大,从上到下,同化的就越快。他学的是初级版本,大胤却即将迈入更高阶段。大胤从来不怕人学,北方那些学的人,早就载歌载舞了,口颂万岁了。

  阿木狼很聪明,很快体会了李顺的意思,他提出了一个要求:“皇上,臣希望您能派几个术士到军中。阿罗革身边有几个祭司,臣没把握对付。”

  李顺却道:“你现在是大胤官员,有气运护持,他们不敢对你出手。”

  阿木狼不知道原因,但见李顺自信的笑容,选择相信。他死了,对皇上没好处。

  李顺话锋一转:“不过,你确实需要人帮助,朕就给你派一个大术士,三个中术士,帮你对付那些祭司。”

  阿木狼连忙谢恩。

  李顺叫来方戟:“方爱卿跟他去走一趟吧。”

  方戟有些疑惑,皇上怎么派他去?李顺用眼睛瞄了瞄那些圣血号角。方戟立刻心领神会,皇上是想让他把这些号角搞到手。圣血号角早就在大胤关于尔萨的记载中有过描述,李顺了解过尔萨的风俗和文化,自然知道,他们所谓“三号齐鸣,亡灵重生”的传说。一个部落至少有三个,这里才十个,根本对不上号。

  李顺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将一块蕴含龙气的令牌交给他:“如遇不可敌之人,切勿鲁莽动手,大胤的术士之路,还需方爱卿领导。”

  方戟感动道:“臣明白!臣必不负皇上重托。”

  李顺点点头,勉励地对着方戟笑了笑,然后,来到那十个圣血号角旁,毫不客气地将它们收入戒指,等晚上没人的时候再“研究”。

  三军就地休整,打扫战场。他决定要好好看看,这被誉为沙漠珍珠的土巴浑州,也给尔萨骑兵改造留下一定时间,该有的配套设施一定要有,比如让金吾卫去尔萨军中发展眼线。

  阿木狼这个塞外生活的小狼崽子肯定不知道情报工作的重要性。他就不客气代劳了。李顺要阿木狼的一举一动就都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

  夜晚,瓦陶城是一片绿洲,中心有一个小小的湖泊,李顺忙里偷闲地来到湖边散步,由当地一个百姓领着,边走边介绍。李顺知道这是他为数不多的亲身实地的了解民间,特别是西北这块土地。

  “皇上,您别看这片湖泊小,可是很深的呢。我们当地人把叫作女神湖,得来也很简单,就是前朝有一位将军,奉皇帝的旨意出塞征战,迷了路,那个时候,这里还没人居住,将军的军队又累又渴,幸而得到一位女神的指引,来到此处,得以存活。后来,瓦陶城建立,这片湖水,也就被命名为女神湖。”

  “哦,女神,漂不漂亮?”

  向导一时哑口,皇上的关注点怎么有些奇怪?

  李顺却拍了拍手,说道:“你看朕,问这个傻问题,肯定漂亮啊,不然怎么能叫女神?”

  向导附和的笑了笑:“皇上所言甚是。前面有一座相传是见过女神的人修的女神庙,用以祭祀,您要不要去看看?”

  李顺道:“这女神后面还显过灵?”

第239章 题诗

  向导解释着,这片土地毕竟大部分是荒漠,风沙更是家常便饭,就算是在有指南针和地图的情况下,也很容易迷失方向。常常有人在荒漠中得到女神的指引,而来到瓦陶城获救。如此,便有人为之立庙祭祀。她也被当地百姓和来往客商称为北辰女神。

  李顺对于这类传说很感兴趣,他猜测这位女神应该是灵,就是不知道是天灵,地灵,还是人灵,去看看也好,万一能够再获得一份助力呢?

  北辰庙立于女神湖畔,规模不大,但在这寸土寸金的绿洲之中,有这么一块地用来建庙,可见当地人对她的信仰弥深。向导的话也印证了李顺的猜想。

  “皇上,不只是我们瓦陶城信仰女神,随着往来客商对她的事迹的传播,在我们土巴浑州,几乎每个城镇都建有女神庙,保佑我们出行平安的。”

  李顺微微点头,走进庙宇,只见其中香火不断,特别是值此战乱之时,每个人都对自己的未来感到不确定,对生命安全感到担忧,求神的人反而多了起来。

  李顺问道:“神木教的人准许你们来此参拜?”

  向导说道:“本来是禁止的。有几次他们受到风沙袭扰,被女神拯救之后,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李顺哼了一声:“这女神倒是博爱,什么人都救。”

  向导见皇上语气中带有嘲讽,也不好反驳。李顺进入殿中,见到那玉雕的神像,十分拟人,模样也是不俗,姿态优雅,一只手伸向前,作出扶危济困之态。

  李顺打量一番,评头论足道:“这么大块玉,你们也是有钱啊。这女神漂亮倒是漂亮,就是小了点。”

  向导一脸错愕,他从皇上的目光所盯的地方,明白了他的意思,对于此种渎神之举,他也只能在心中默念恕罪。但,李顺接下来的举动更是让他亡魂大冒。他走上前,摸着女神的玉足:“连双鞋子都没有,踩在地上会不会着凉啊?”

  向导再也忍不住,冒着杀头的危险劝道:“皇上,万万不可亵渎女神啊!”

  李顺回过头道:“放心,朕会给钱的。”说着,从储物戒指中取出几两银子放到女神伸出来的手上,然后,拿起一旁的毛笔,在墙上题了一首打油诗:白玉浑然一抹香,原是娇俏好模样。茫茫风沙点苍色,淡淡峨眉配云裳。桃花沾露含春意,柿果着霜胜蜜糖。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向导见此,直接被吓得昏死过去。

  李顺写完,不住赞叹自己的文笔:“好诗啊!可以比得上那位十全老人了。”他咬着笔杆,盯着女神像的面庞,从刚刚开始,他就觉得缺了点什么,这个女神漂亮归漂亮,但美得不真实。他又拿笔,在她的眼角点了一颗痣。

  “不错,这样就落下凡尘,也更妩媚了。”

  他话还没说完,神像突然落泪,一道白光从中发出,渐渐汇聚成女神的模样,脸上还带着李顺刚刚点的那颗痣,手里拿着李顺给的银子。她将银子砸向李顺:“你太欺负人了!”

  李顺早就察觉到这尊神像里有能量反应,搞这么多事,就是想逼她出来。他反应迅速,一手接住银子,收回戒指:“你不要,我还省了。”

  北辰女神忿忿地瞧着李顺:“你我井水不犯河水,为何故意羞辱我?”

  李顺指着墙上的歪诗:“阅读理解。”

  女神小脸一红:“昏君,你别妄想了。”

  李顺嘿嘿笑道:“朕是皇帝,大胤的一草一木都是朕的,包括你也是。朕还从来没试过灵的滋味,何不与朕进那鸳鸯帐里,同席共枕,日后,朕给你敕封,也好过在此荒漠之中当个野怪精灵?”

  女神头一偏,不屑地冷哼一声。

  李顺见她不受诱惑,还有些骨气,看来并非妖邪之物,便也不再逗她,直言道:“既然不肯。那就公事公办,将自己的来历表明,为何在此蛊惑朕之子民?”

  女神还想傲娇一番,却被李顺体内冒出的龙气吓到。今日城外大战,她也在暗中窥视,自然知道面前这位的威能,顿时老实起来,缩着脖子,瑟瑟发抖,女神气质全无。

  李顺笑看此女的表现,故意逼近,一屁股坐在神台之上,把玩着神像的玉足。女神小脸涨红,不知是羞,还是恼,

  她本是两千年前,此地一小国的公主,父王送她入宫为妃,途中遭遇妖族袭击身死,魂灵却留在人间。后来,因为经常在外面拯救迷路之人,得以被人称为神,享受祭祀。

  李顺韬光养晦那三年熟读史书,还真想到过关于她的记载,当时,此地是楼息国境内。天下由一个国号为“赵”的王朝所统治。赵灵帝七年,楼息国送公主入赵,表示臣服。途中公主死亡。灵帝大怒,以为不恭,发兵灭国。

  如果真如她所说,她就应该是那个倒霉的公主了。李顺饶有兴致地打量起她来,到了他这种境界的好色之徒,平常美人已经勾不起他的欲望,唯独这种有颜值、有身份、有故事的特殊女子,才能让他多看一眼。

  但,他想到灵的分类,质疑道:“胡说八道,世上哪有存在两千年的人灵?你真当朕是昏君,不知尔等之事?”

  女神见他龙气持续增长,畏惧不已,结结巴巴道:“我没有胡说啊。我度过七次命劫。直到三百年前,才被人共称为北辰女神。最后一次天劫也是在那个时候。”

  不算崖和神宗老鬼,这两个特殊人灵的话,李顺还是第一次见到正宗的人灵,问道:“你们人灵的命劫是怎么算的?两千年度过七次。平均三百年一次?”

  女神摇头:“第一次命劫是三百年左右,后面几次有长有短,长的时候可以达到五百年,短的时候也就一百年左右。”

  李顺追问:“这是什么原因?”

  女神想了想,茫然道:“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不过,享受供奉和祭祀,能够延长寿命。我从第三次渡劫之后就一直帮助他人,可是那时这里人口不多,救了人得不到多少供奉,还有些人把我当作邪物,认为每次风暴来临,我就出现,是我搞的鬼,称我为风暴女魔。”

  “但,自从尔萨人迁居到此之后,我曾有一段时间,受到他们的信仰,被称为岚神,让我撑了五百年。后来,尔萨被逼到北上,我就又失去了信仰。再后来,你们大胤建国,大量人口迁入此地,瓦陶城建立,我就又有了新的身份,北辰女神。”

第240章 元香

  李顺听着北辰女神的讲述,直呼好家伙,她竟然有这么多的马甲,见她说得有鼻子有眼,他不得不信。本朝有个姓郦的读书人,走遍大胤的名山大川,编写了一部地理著作《大胤山川注》,其中有关土巴浑州的风俗的考究,就记载了岚神的故事。

  李顺道:“那你的本名叫什么?”史书上只有一句“楼息国王,元氏女”,并没有记载她的名字,连他爹的名字都没有,对当时王朝来说,灭掉他们,和捏死一只臭虫没有差别,或许,那场意外就是大赵王朝的主战派搞得鬼。

  女神神色一黯,似乎不想告诉他。两千年来,她一直为自己的死亡而自责,如果她不死,楼息国是不是就不会被大赵灭掉?她逃避着过去的一切,不愿回想。但,李顺那不容置疑的威胁的眼神让她不敢隐瞒。她受大胤气运影响,实力下降到先天高阶。面对李顺的龙气,就像动物见到火一样的害怕。

  她几乎是哼出来的两个字:“元香。”

  李顺点点头,嘴贱道:“哦,还不错,你幸好不姓夜。”

  北辰女神元香一时气结,这个皇帝怎么这么让人讨厌!

  李顺丝毫没有理会元香的幽怨,继续问道:“你享受祭祀之前和之后,有什么不同?”

  元香有些刚想展示一下自己的气节,那位昏倒的向导却醒了过来,见到面前真人版的北辰女神,顿时惊出一身冷汗,跪地磕头:“神女在上,小民无意冒犯。”

  李顺过去将向导打发出去:“你去庙外面候着,朕有些事和这位神女聊聊。”

  向导看看皇帝,又看看女神,最后目光落在那首歪诗上,心里凉了半截:“皇上不会真的想对神女做什么吧?”

  圣统皇帝糟糕的名声,就算他们这些荒漠之民都略有耳闻,而且他之前还当着他的面亵渎女神。这不是羊入虎口吗?他好想鼓起勇气制止皇上的恶行。可是,脖子上凉飕飕的感觉,让他不敢开口。

  “草民知道了。”他含泪低头退去,还随便带上了门。

  元香的气节再次消退下去。她战战兢兢地看着李顺,心怕他有下一步动作,连忙回答他的问题:“祭祀之前,我只能吸收天地灵气和日月菁华来保持实力和维持灵体。祭祀之后,百姓的香火会给我带来一定力量,最主要的是他们对我的信仰,会延缓命劫的到来。”

  “什么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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