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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美警,老想着回东方干啥玩意 第416节

  那群平时负责维持秩序的临时工,全被抽去处理迷幻猫和保龄球馆的战后物资了,昨晚一个晚上的时间显然不足以他们完成所有的善后工作。

  清真寺的铁栅栏门关着,哈桑伊玛目住在后面的小屋里,他这几天也被流浪汉潮汐折腾的骨头都快散架了,10点那会儿后他就再也没出过门。

  他太累了。累到不会在深夜醒来。

  空地的东侧边缘,一个男人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没有人注意到那个新来的白人。

  他其实在半小时前就从第六街的方向晃过来了,脚步不太稳,嘴里碎碎念着什么。

  帐篷区外围有几个还没睡着的流浪汉瞥了他一眼,然后纷纷收回了目光。

  一个嗑嗨了的神经病。

  这样的人在帐篷区每天都有。

  有的人半夜爬起来对着月亮嚎叫,有的人抱着电线杆哭诉FBI在他的大脑里装了芯片,还有人试图就地挖个坑把自己埋进去,说要躲在大地的子宫里。

  这地儿没人会因为你说几句疯话就多看你一眼。

  这个白人看上去三十岁出头,也可能更年轻,只是凹陷下去的脸颊和发黄的眼白让他显老。

  他穿着一件连帽运动衫,帽沿拉的很低,遮住了半张脸。

  露出的一截下巴布满痘疤和结痂的抓痕,嘴唇干裂,裂口渗着血珠,每隔几秒他就会舔一下嘴唇,舌头在血痂上刮过,然后又裂开,又流血。

  他身上的灰色连帽衫原本是深灰的,现在脏成了说不清道不明的颜色,袖口和前襟上有一块块深褐色的污渍,闻起来像汗液和呕吐物的混合物。

  他的左手垂在身侧,五指有规律的张开又攥紧,像是在数什么只有他自己能听见的节拍,右手一直插在运动衫口袋里,从外面看不出握着什么,每隔几步,他的肩膀就会抽搐一下,像有人在他耳边大声吼叫,吓的他一个激灵。

  他确实能听到声音。

  从脑袋里传出来的声音。

  那声音告诉他,这个清真寺所谓的救济全是魔鬼的圈套。

  他的嘴唇在动。

  “大巴比伦……大巴比伦倾倒的时候到了……”

  声音轻的像是从牙齿缝隙里漏出来的气。

  这是《启示录》里的段落,但被他反复咀嚼过太多次,原本的经文已经跟某种邪异的逻辑搅在了一起。

  大巴比伦,在“上帝的羊群”,这个听起来似乎正常,但实则曲解圣经,完全与正规教派无关的宗教的说法中,指的是所有不承认教派教义的建筑。

  基督教堂、犹太会堂、清真寺,还有这些在空地上发救济羊肉汤的人。

  清真寺发放的白米和掺了硝酸盐的火腿是亵渎之物。

  那些挂在铁丝网上的棉被是大巴比伦的妓女披在肩上引诱羊群的锦衣,只等着信徒们盖在身上,把主的体温替换成世俗的污秽。

  而这群盘踞在异教徒屋檐下的流浪汉,每一个都在用咀嚼食物的嘴无声的咒骂着他们的神。

  这些人撒下便宜的食物,就像渔夫在水面撒下碎面包皮,渔夫难道是为了喂饱鱼吗,他只是为了拉网。

  救济是另一种形式的吞吃,把人的灵魂骗过来,再一口吞掉。

  主流基督教派的教义当然不至于如此极端,因为这是“上帝的羊群”的教义。

  “上帝的羊群”,这个教派最初从一个在佐治亚州乡下经营汽车旅馆的“先知”嘴里流出,通过口口相传,在那些被社会碾碎的人群中散播,戒毒所里复吸的瘾君子、在桥洞下等待救济的退伍兵、以及所有觉得自己被上帝抛弃的人。

  先知告诉他们,上帝确实抛弃了他们。

  因为上帝已经死了。

  耶稣也已经死了。

  现在执掌审判的,是羊群本身,那群愤怒的、复仇的、不再温顺的羊群,而“先知”就是头羊。

  要加入这个家庭,不需要经历复杂的神学辩论,只需要完成一场“试炼”。

  杀死一个“先知”的大敌的仆从。

  “先知”管他的大敌名叫“兽”。

  他要用兽的仆从的血,写下羊群的新约。

  这就是上周,男人从一个布道者那边听到的,那个布道者与他一样,能听到脑内的声音。

  男人叫阿莫斯。

  或者至少,他现在自称阿莫斯。

  这个名字是布道者给他取的,他原来的名字早就不重要了,连同他被吊销的卡车驾照、被法院强制拍卖的拖车、以及那张他再也没见过的女儿的抚养权判决书,一起扔进了某个卡车停车站的垃圾桶里。

  当时,那个布道者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一个桥洞底下舔着打火机里最后的几滴丁烷。

  布道者给了他一块面包,一碗水,和一个名字。

  “你是阿莫斯。”布道者说。

  “你要去第十街,那里有一座庙,庙里的人在施舍羊肉。”

  “兽侵占了羊汤铺子主人的身体,所以那里现在是兽和异教徒的宴席,而兽最终会给世界带来毁灭。”

  “所有坐在兽的宴席前接受施舍的人,都是兽的仆人,他们的血脉已经被兽通过羊肉污染了,他们的灵魂已经被兽烙印过了,你要去那里,用兽的仆从的血完成反向逾越节。”

  “你要用血告诉兽,这里不是它的地盘。”

  布道者在他的额头上画了一个看不见的羊群印记。

  完成“试炼”之后,他就能正式加入“羊群”。

  羊群,不是比喻,不是精神层面的说法,是他们真的管那个地方叫羊群。

  男人走到了一个帐篷旁边。

第二百七十六章 羔羊必洗净污秽,污秽必归于尘土

  这个帐篷里离清真寺的正门大概七十英尺,离路灯就更远了,月光被建筑遮挡之后几乎照不到地面。

  他的脚步不停,但节奏变了。

  刚才他像是踩在不确定的水面上,步伐混乱,现在他更像是终于踩到了地面,脚底下的每一步都变的结实了起来。

  这是一顶深蓝色的帐篷。

  帐篷是那种超市里能买到的便宜货,外层的防水布有一个角已经破了,用透明胶带勉强粘着。

  拉链没坏,但关不严实,留了一条大约两指宽的缝隙。

  透过缝隙能看到里面的人。

  帐篷的主人今天下午一直在餐车附近晃悠,是个五十多岁的白人老头,以前在码头开叉车,破产后被房东赶了出来。

  他登记的时候在“工作意愿”那一栏写了叉车操作和后厨帮工。

  他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吸毒史,没有暴力倾向。

  他是那种里昂愿意留在清真寺的人,安静,听话,有技能,等着分配工作。

  此刻他侧躺在帐篷里,身上裹着一条从教堂领来的旧毛毯,睡的很沉,一只手搭在枕头边上,手里还攥着半块没吃完的馕。

  连帽衫男人在帐篷前站了大概五秒。

  他歪着头,那个角度不像是能看到帐篷内的样子,他更像是在听,聆听某种只有他自己能感知到的信号。

  然后他的嘴唇又动了。

  “以血为印……羊群以血为印……”

  这是出埃及记里逾越节的典。

  当时以色列人在埃及为奴,上帝要降下第十灾,击杀埃及所有头生的(人和牲畜),以此迫使法老释放以色列人,让他们不再为奴,离开埃及去侍奉上帝。

  当时上帝预先指示了以色列人在门框和门楣上涂羊血,灭命天使在午夜经过埃及地,看见门上有血的房屋,就“逾越”过去,不击杀那家里的长子,而没有血的门户,长子就会被击杀。

  但“上帝的羊群”把这段经文改成了完全相反的意思,在帐篷内壁上涂抹人血,不再是为了让天使逾越过去,现在这样做是为了标记这顶帐篷、这个人、这个灵魂,已经被作为祭品献给了末日的审判。

  这是一种反向的逾越。

  灭命天使不会绕开这顶帐篷,祂会在这里停驻。

  男人终于抽出了自己右手一直在口袋里握着的东西。

  那是一把猎刀。

  刀刃有六英寸长,单面开锋,刀尖专门磨过,为的是刺进去的时候不卡肋骨。

  这刀是男人在来这地方的前一晚在街对面的垃圾桶后面捡到的。

  男人确信那是一把被遗弃的刀。

  即便他捡到这把刀的时候这把刀干干净净,而且在一个人的手里,而现在这把刀刀柄的防滑纹缝里沾染了它上一位主人干涸的血迹。

  男人弯腰钻进帐篷的动作没有带动任何风声。

  帐篷布因为他身体的进入往下沉了一下,然后恢复原状。

  帐篷里弥漫着旧衣物没晾干闷久了的霉味,夹杂着某种类似廉价威士忌的酸臭味。

  蜷在床垫上的老头翻了个身,喉咙里发出了一声模糊的咕哝,他的眼球在眼皮底下快速颤动了几下,但没有睁开。

  男人跪在床垫旁边,膝盖压住毯子的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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