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79节
现场存在七名警察,甚至其中一人还鸣枪警告,这也能算自首!?
“请问公诉方,两条客观存在信息进行联合......”
徐德眼眸沉了沉,面无表情,眼中透露出一丝理智的冷静。
“是否能证明被告人主观无侵害恶意、无追击故意、且态度良好、打消故意嫌疑!?”
话音落下。
整个现场陷入一片诡异的安静,久久没人能开口说话。
直到......
恍惚间。
公诉席愣神的二人喉咙一滚,回过神来,紧接着一道声音骤然响起。
“异议!!!”
检察官胡广猛地站起身,他双眼紧盯徐德,好似要将对方看透。
一双手猛地拍在桌上,发出响亮的‘砰’声。
“辩护方,案发后,现场已被控制,且现场存在至少七名警察,被告人与警方相距不足两米,所以,被告人王强......”
“绝非自首!”
自首?七名警察+鸣枪......
胡广就不信,徐德真能找到一个,在这种条件下还能组成自首的视角!
第45章 辩论自首!
胡广做了二十多年检察官了,他一步步从基层人员做起,做到现在,年仅四十余岁,正值壮年便坐上市级检察院第二监察部,刑事第一组组长。
他什么案子没打过?
什么对手没碰到过?
但,胡广这辈子还是头一次听说,在七个警察鸣枪控制住现场的情况下,嫌疑人还能是自首的。
这何止是狂妄?
这简直就是狂妄!
“被告律师,这里是法庭,你所说的任何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胡广语气森然,声音在众人心底扣响,他开口道:
“请你整理好思绪再发言!”
这番话算是警示,也在警告。
在法庭中,你说的话可以带有攻击性,也能糊弄人。
但胡言乱语却是大忌!
不仅对案件没有任何帮助,反而会因为清晰的思路变得浑浊,从而导致庭审陷入泥潭。
这种情况审判长但凡换个严苛的,百分百会给个警告。
且闭庭后,律师也会成为过街老鼠般的小丑,所作所为成为他人饭后笑点。
不过.....
“我很理智,不必公诉方操心!”
徐德一口回绝,他坐在被告席,毫不畏惧的与之对视。
现在是2002年,这个时间段很特殊,特殊点在哪?
法例上实行疑罪从无,但实际办案主体遵循疑罪从有。
所以,他的态度一刻也不能缓!
“我方很确认。”
“本案,被告人王强并非被警方所逮捕,而是由无他人干扰、主动的态度自首!”
他是...认真的。
胡广的眉头顿时拧成一个疙瘩,坐回原位,久久不能言语。
审判台上。
三个法官此时也皱起眉,却并未急着开口表态。
片刻后。
审判长张秉心,将法槌再一次敲响。
“砰!”
“辩护方,请表述你方依据。”
话落,张秉心便将视线落在对方身上,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点。
正如之前所说,如果对方此时在胡言乱语打乱公诉方节奏,那他...完全可以给予警告。
多次警告无果,那等待徐德的,便是......
逐出法庭!
“审判长,审判员,我方依据很简单。”
徐德深吸一口气,将针对公诉的情绪短时间放下,腾留出足够的思维与精力进行表达。
“方才,公诉方曾递交现场七名警察所做出的证言,以及警方卷宗。”
他开口,稍稍示意了一下法官台前的证据。
依旧是公诉方呈交的证据。
至于为什么点名这份证据......
“请问,在这份卷宗中,警方针对案件命案出现的收尾概括,原文是什么!?”
徐德眸光一凝,大脑开始运转,就好似电脑主机cpu一般。
审判台上。
法官刘建国微微一顿,他低头看了看,接着拿起卷宗。
“这份卷宗为本案警方所提供。”
“辩护方所指段落,原文为......”
他顿了顿,接着开口念道:
“原文:案发后嫌疑人滞留现场,无逃跑行为,后被民警带回绿森市公安机关,嫌疑人现已归案,案件经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这,便是警方所写案卷。
如果仔细观察,便不难发现一件事,那便是......
“请问,公诉方,审判长,警方原文......”
徐德顿了顿,紧接着吐出一句话。
“是否说过被告人王强是被逮捕归案!?”
此话落下。
所有人安静片刻。
旋即。
肉眼可见的,公诉方与审判台,拢共七人,竟不约而同低头,看向手中案卷。
王巍本想开口说些什么,但眼前的案卷确实没有提到过任何一次‘逮捕’‘抓获’等类似字眼!
换句话说......
“警方从未说过凶手是被逮捕归案!”
“所谓的抓获这一概念......”
徐德穷追不舍,见时候差不多,当即展开一次对公诉方的反冲锋。
此时他的视线带有十足的锐气,好似刀光剑影,一股脑砍向胡广等人。
“均是公诉方主观断定、明显缺乏客观事实与依据!”
话音落下。
胡广王巍的脸色猛地一变。
紧接着,现场听审席也传来令两人变脸的缘由。
“也就是说杀完人后...警方没说是逮捕?那公诉那边怎么给定了个逮捕!?”
“公诉方检察官胡广和王巍?这两人该不会是为了增加胜算吧......”
“我怎么感觉怪怪的,是不是逮捕,难道被告人还不清楚吗......”
“不是,辩护方说不是逮捕,公诉方说不是自首...那被告人是怎么出现在警局的!?谁能给我捋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