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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缺失的我找了个狙击手女友 第130节

  “直到昨天我才知道,我是可以嫁给哥哥的……但,但是不是太晚了?”

  说着说着,她的眼泪流了出来,同时天空下起了大雨,那似乎是神明的眼泪。

  “那,那天坏人来抓我的时候,我本来都准备好给哥哥的生日礼物了,我还特意托早纪姐姐送给哥哥……”

  我没心思去听这些话了,因为千夏的手已经扒在了围栏上,她散着头发站在上面,一丝没被乌云遮挡阳光撒在身上像极了的天使。

  “千夏,你先下来,太危险了!”

  我冲过去想阻止她,然而一切早已注定,我们诞生在这个家庭的那一刻,上天就规划好了这个女孩的结局。

  “哥哥,他们太坏了,我不想嫁给他们,我下辈子能嫁给你吗?”

  完成最后的告别,她的身影慢慢从我眼前消失,直到没入水中,而我只能愣愣地站在原地,什么都做不了

  我是个废物,我不会游泳。

  我是个废物,没有及时杀了那个畜生。

  我是个废物,不然我不会被倒进这个世界。

  警方联系了父亲,他一过来就是对我拳打脚踢,当他看到妹妹的尸体是更是快要疯了。

  “臭婊子,给我起来啊!没你赚钱我怎么活?!”

  “算爸爸求你了好不好?别跟爸爸玩游戏了,你活过来再给爸爸赚几天钱,就几天都不行吗?你也不想看到爸爸被那群人渣打死吧?”

  “你快起来啊!家里没钱了,他们会杀了我的!”

  他疯了,我也疯了。

  真的,我那天彻底疯了,有那么一个瞬间,我居然开始祈祷那个畜生的话能成真,千夏真从冰冷的金属床上站起来再叫我一声“哥哥”。

  认领完尸体,那个畜生抓住我的肩膀兴奋地告诉我他想到了一个绝佳的点子。

  “政彦,我记起来了,现在社会上好多人喜欢的不是千夏那种小姑娘了,他们更喜欢你这种小白脸,哈哈,我死不了了!”

  “哦对,还有,那群大人物有不少有稀奇古怪的癖好,说不定有人喜欢尸体呢?政彦,千夏是我的女儿,你说我能不能要回来她的身体?”

  世界太荒诞了,平时他说的话我一句都没听进去,而今天我居然一个字不差地听进了耳朵里。

  那天晚上,他给我联系了工作岗位,并信誓旦旦地保证会令对方满意。

  哪怕是睡觉的时候他依然在畅想美好未来,嘴里一直说着梦话,什么乖女儿乖儿子之类的。

  后来,哦不,没后来了,他当天晚上就在睡梦中被我杀了,一刀抹开了脖子,死之前他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那是我第一次杀人,很多人都说杀完人会感觉恐惧,可我什么也没感觉到,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松。

  刚杀完我就后悔了,这个世界对他是不是太好了?

  年少时他家庭富裕,成年后娶了个漂亮的妻子,到了中年靠儿子女儿养……

  “你死了,你居然就这么死了?千夏死的时候是被水充满整个肺死的,你居然比她死的轻松?”

  我好想笑,终于忍不住躺在血泊中大笑起来,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笑,这一瞬间我甚至不为妹妹的死感到伤心了,我只想好好笑一场,最好是当场笑死。

  那天晚上过后我离开了原来居住的地方,独自一人走在人生的路上,与别人不同,我的路没有岔路口。

  之后的日子里我替黑帮卖过命,在一场火拼中我意外激活基因,再之后通过黑帮关系我加入了囚徒,并在一轮又一轮血洗侵染下成为了新一任大罪。

  而我的代价极为讽刺——竟然是“遗忘”。

  从有好几次我想去搜寻当年的报纸,从上面找到千夏的样子,可竟然一无所获,我调查了很久才知道,原来当年的警局为了把这事压下去,全当是死了只猫狗,仅是让人辨认尸体就潦草结案了。

  我需要靠直觉拼凑起千夏,于是我到处猎杀年轻貌美的女孩,希望从他们身上找到妹妹昔日的影子,这一刻起我对人性什么的早就不在乎了。

  但是不行!她们太丑了,根本不能和千夏相提并论!

  一年又一年的屠杀下去,我为了扩大目标特意学习的东亚各国的语言,然而一切都是无用功。

  直到那一天,那个女孩出现了,她完美符合我对千夏的潜意识记忆,这一次我绝不会失败,当然,我也没资格失败了,我是上世纪末期的强化者,短寿这一点在我身上灵验了。

  我带她来了东瀛,这次是我最后一次登台演出,而观众是这荒诞世界的幽灵。

  诸君,欢迎来到我的舞台。

  这次,我是台上表演的艺术家,亦是台下嘲笑荒诞世界的观众,更是一位该被打入地狱罪人。

  我扮演的角色是一名囚徒,一名即将下地狱的囚徒。

  愿你们能喜欢我的演出。

  我有罪,罪名“色欲”。

第181章 别离三十年

  东瀛地铁车厢中,说完故事的花景政彦看向一边昏昏欲睡的司忆宁,一脸无奈。

  “哦,你讲完了?”司忆宁搓了搓眼眶评价道,“是个好故事。”

  花景政彦笑问道:“怎么,你不相信这是真实发生的事?还是不相信世上有这么畜生的父亲?”

  司忆宁撇嘴道:“你这故事剧情不行,太憋屈了,搁俺们华夏网文里你当主角,读者怕是得喷死你。”

  “依我看我啊,不如改改。”

  花景政彦微笑着问道:“怎么改?”

  “哥哥看出父亲是个人渣,提前趁着他睡觉弄死了他,然后带着妹妹走向人生巅峰,以后的日子里,妹妹负责卖萌,哥哥负责嘎嘎乱杀。”

  “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开局:我杀了亲爹,带妹妹勇闯天涯’。”

  花景政彦嘴角抽了抽,眼神跟看傻子一样看着女孩。

  司忆宁不乐意了:“喂!你那是什么表情,我是认真的!这么写肯定大赚!”

  ……

  步入五月份,东瀛的天气逐渐炎热起来,一个西方面孔的男人踏进了一栋别墅,他进来时看到三个人正在里面指指点点。

  “花景那个老东西,我差点忘了,这别墅还是我给他找的,当时特意在合同上做了手脚,嘿嘿, 我通过法律途径拿回来不知道他会不会气急攻心被活活气死。”花景政彦的老板揉着怀中女人的小手,乐开花了。

  今天他是来要房子的,没想到花景政彦没在,不过就是他在能怎样?这房子合同上写的是他,那就是他的,对方一个歌舞伎演员难道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怀中的女人撒娇似地捶了锤老板胸口,嚷嚷着把这栋房子送给他。

  “哎呦,我的宝贝,这栋房子可不便宜,要不是花景政彦傻,合同连看都不看就签了,我也只能看着眼馋……唉?你是哪位?”

  劝着小三,老板看到了大摇大摆走进来的西方男人,他一进来就到处乱摸,像是在找什么东西,而他们全被这人无视了。

  老板走近一点问道:“老弟,你是来找花景政彦的吧?这座房子不是他的了,要不我给你个电话?”

  那人像是没看到一样,继续观察着这栋别墅,嘴里嘀咕了一些英语。

  老板带过来的法律顾问走上前,尝试用英语交流。

  “先生,这是我们老板的房子,您要是想找人不如先给他打个电话吧?”

  男人依然不在意三人,在他眼中这三人仿佛和空气没什么两样。

  “房间里没有暗门,为了保证残肢不腐,应该在……”

  男人想通了,走出房门直接来到地下室,在里面找了一圈,最终推开了一层暗门,里面有着华丽的装饰,空气中也有残留的余香,但却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

  “扔掉了?”

  男人走近一个挂钩旁,闻了闻下面,嗅到了一股淡淡的福尔马林的味道。

  “时间不久,应该是三天内扔的,呵呵,看来你找到心仪的作品了。”

  老板急冲冲地跑进来,沉声道:“请你立刻出去,这是我的房子。”

  任由他在耳边说什么,男人都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杵在原地想着花景政彦的去路。

  “让我想想,你这么有情怀的人,死前会选择去什么地方呢?”

  “错不了,你会回家乡看看,回到那个让你伤心的地方。”

  老板一只手搭在了男人肩膀上,眼中怒火中烧。

  礼貌不过是表面功夫,这个家伙对自己这么无礼,总要教训一下,不光是这位老板,世上绝大多数的高位者都这样,他们高高在上惯了,厌恶地位比自己低的人忤逆他,这一点从学校师生关系上最能体现出来。

  男人做出了一个行动,他一把掐住了老板的脖子,而内心则是在回忆关于色欲的消息。

  “喂!你想杀了他吗?!快松开。”律师急忙上前阻止。

  男人的力气出奇得大,等他思考完老板早就咽气了。

  “唉?死了?”

  这语气不是清淡,而是有些意外,似乎真是不小心才杀了个人。

  等他走出地下室,里面的三人成了三具尸体,而男人不慌不忙地继续行动。

  从始至终他没看过那三人,别说长相,就连几男几女都没区分。

  ……

  东瀛某小城,司忆宁和花景政彦来到了一条街道,这里的住房不像华夏那样全是小区,在东瀛普通人大多居住在多层平房中。

  再次回到这座城市的花景政彦被时间带来的变化震惊到了。

  变化太大了,他费尽心思回到了原来的住处,那里盖起了新房子,住在里面的是对夫妻以及他们可爱的女儿。

  “妈妈,有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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