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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伦1986 第631节

  “叔叔.您还好吗?我看您今天状态不太好?”

  克里斯蒂安一头黑发,带著个包耳棉帽,身上也穿著橘红色的冲锋衣。

  他这种装扮是这边的传统,都是雪地嘛,穿这个颜色的衣服,在白色的背景下容易辨识,安全性会大大增加,就算是出意外了,也会方便救援。

  但他们这种衣服,和艾伦那种小龙虾色的衣服一对比,看起来就像是贵族老爷骑著马,路过了站在路边正在打扫卫生的环卫工的身边。

  不是贬低环卫工而是这个既视感.就这么直接。

  克里斯蒂安已经被特意交代过了,今天艾伦要著重带著贝蒂尔玩,他也就没往艾伦那边凑,刚才是看见古斯塔夫有点心不在焉的坐在马上,他这才过来问问。

  “没事儿,你知道的,他们英国佬有钱,我有时候只是羡慕他们。”

  古斯塔夫对著自己的侄子,开了个小小的玩笑。

  “哈哈,叔叔说的是,不过这位”

  克里斯蒂安指了指最前面的艾伦背影道:“我听说他可是很有钱的,手里好多产业,虽然都不怎么出名,但现金流极大,再加上他们家的祖产,不过我在法国的时候听同事说,他能力很强,为人很强势,有些不太好相处。”

  “哈哈哈。”

  古斯塔夫听著克里斯蒂安的吐槽笑了笑,英国贵族,有哪些是好相处的?

  这个群体越是上层的那些人,越是古板、乖张,人家低调归低调,但低调不代表著和善!

  要不然.他们也不会一直存在至今。

  更不会像他那个在丹麦当女王的表姐那样走亲民、接地气的路线。

  克里斯蒂安王子,也就是丹麦女王的二儿子。

  他老娘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算得上真正的华国人民的老朋友。

  这位女王现在还年轻,才五十多岁,但为人三观极正,很有主见。

  她不像古斯塔夫这样,是个吉祥物国王,人家的女王,可是有实权的。

  外人听到女王一词,可能最先想到的就是那位传奇女王维多利亚。

  而近现代的估计就是大英的那位了,但在整个欧洲,玛格丽特二世的名气可一点都比大英的那位小。

  这位女王烟不离手,哪怕是在国会上,都敢叼著烟。

  很多没见识的人,第一次了解这位女王,估计都会被这位女王彪悍的作风给镇住。

  想像一下,一位风姿卓越的中年女王,穿著华丽的坐在国会的最前端,手里掐著烟,翘著二郎腿,谁不服就骂谁。

  那风采.

  可以想像一下,一位五十多岁带点匪气,很热心、还抽烟的东北大姨,她给人的就是这种既视感。

  而且这位女王开心的时候,还会随机献歌一首,不分场合,说唱就唱,非常欢乐。

  但平时呢她又会变成普通人,就跟下班了似的,穿著平民的服装,在他们国内,去街上逛街、超市购物、偶尔还会亲自去买菜。

  有的普通人,哪怕是在路上碰到她,估计都认不出来。

  就算是认出来了,心里还会有点怀疑,或者不敢置信,想像不到这样的女王,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

  就很接地气。

  这还是他们国内,民生方面,关于涉外的时候,这位女王也很强势。

  什么谁谁是世界老大,大家都要听你的,什么东边某个国家做的某件事不好,大家都要孤立她。

  人家玛格丽特二世女王,根本不尿你什么美利坚。

  哪凉快哪呆著去,别他妈站在老娘面前碍眼,伱在教我做事?

  她爱搭理谁就搭理谁,因为她是女王嘛,有时候脾气还有点叛逆,你越是不让她搭理谁,她偏偏就喜欢在这种重要时间段,非得去搭理人家。

  主打的就是一个:“你瞅啥?”“我就瞅你了,怎么滴吧?!”

  偏偏她这么叛逆、特立独行,但丹麦人就吃这一套,纷纷说女王牛逼.女王干得漂亮,我们支持女王。

  丹麦王室混的很滋润,虽然他们在国际上的名气可能不大,不算是最有钱的,影响力也不算是最大的,但说到特立独行和受民众爱戴的程度,那绝对是排最靠前的,连大英那边都比不上。

  所以这位女王教出来儿子,脾气都像她,克里斯蒂安上面还有个哥哥。

  但他们王室内部相处的非常和睦。

  就是家庭气氛很浓,女王算是大家长,子女都听她的,没什么内斗,就连周围的亲戚都相处的很好。

  克里斯蒂安王子身上甚至都没有艾伦身上那种“贵气”,要是没人介绍,他看上去更像是个才毕业没几年的大学生,毕业后就老老实实的跑法兰西实习去了,过著普通人的生活。

  表舅(叔叔)一召唤他,他屁颠屁颠的就来了。

  “上来,坐我这边。”

  艾伦停下马,伸手邀请贝蒂尔和他同骑。

  刚刚去前面围猎的保镖已经圈定好猎物了,就等艾伦过去,就能打了。

  现在就是他装逼的时候了。

  其他的前置条件,都由下人们给他安排好了。

  “我?”

  “带你亲自体验体验!”

  艾伦瞪了一眼贝蒂尔,贝蒂尔动动嘴,小屁孩看不惯艾伦的眼神,稍微一怂恿,下马就拉住艾伦的手。

  两人同乘一匹马,还是打猎,有点挤。

  但问题不大,又不是一直骑。

  一般情况下,用骑枪,不是火器而是这种冷兵器骑枪打猎,大概率会被人认为脑子进水了。

  因为这样效率太低,而且大部分情况下,野外突然遇到猎物,骑马是很难做到长时间追击的。

  野外地形复杂,野生动物一般情况下,会在短时间内脱离追击者,要不就逃跑,要不就躲起来。

  意外太多,所以用火器比用冷兵器要实用,除非是用弓箭。

  但是弓箭的限制也多,比火器更考验基本功。

  但是艾伦这次是偏表演性质的,前面去探路、引怪的保镖,已经围了一头雄性驼鹿,驱赶著这家伙跑了半个小时了,那头公驼鹿这会儿已经快跑不动了。

  这种情况下,艾伦再拿著骑枪出场,就合理很多。

  那头驼鹿约等于巨大的活靶子,只要被他捅到,差不多必死。

  贝蒂尔感觉身下的战马缓缓改变步幅,速度慢慢提起来了,艾伦已经抽出了横在马鞍前的骑枪。

  木质的枪身,磨得已经看不到木头本来的颜色了,枪头大概有十几厘米长,双刃枪头,乌黑的枪头散发著寒光,一扭头就能看到。

  这种第一视角的打猎,还是他第一次体验到。

  “知道打猎要打猎物哪吗?”

  “打要害!”

  艾伦冷笑一声道:“要害是哪?”

  “这”

  贝蒂尔有些卡壳,犹豫道:“头?”

  “哼猎物在运动的时候,想打头,哪有那么简单?只有伏击或者在极远处的时候,才会打头,但一般情况下,打肺部!”

  “哦!”

  艾伦在贝蒂尔肋骨上戳了一下道:“就这里,只要打中,猎物第一时间是不太会感知到疼痛的,他们会第一时间逃跑,但它们肺部被打中后,越跑.死的越快,特别是气候寒冷的时候,更是如此。

  “准备好了吗?双手握紧,等会儿要是掉下去,被踩断肋骨什么的,你可不要怪我。”

  “握紧了!”

  贝蒂尔一说话,一口寒风灌到嘴里,他差点岔气了。

  “弯腰、俯身、准备冲锋了!”

  艾伦深吸了口气,大腿夹了夹坐骑,不用他指挥,胯下的大白马已经知道又该提速了。

  两边的风景迅速变浑,视野中出现一头孤零零的驼鹿。

  巨大的鹿角像头上顶著两片灌木丛。

  听到这边动静,驼鹿下意识的转身就跑,但它刚刚已经被追了半个小时了,此时的它哪还跑得动?

  双方的距离,肉眼可见的拉近。

  百米。

  五十米。

  十五米。

  五米。

  近了!

  贝蒂尔被风吹得都快睁不开眼了,微微扭著头,刚好看见艾伦枪尖微微朝下,胳膊下垂,让骑枪平行于马身。

  然后

  “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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