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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从民国江湖开始 第112节

  李清泉轻声道:“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两人四目相对。

  杀意升腾。

  “噼啪——”

  木柴燃烧发出声响。

  这一声,似是号角,练霓裳凤眸一凝,猛地甩头,扎成根根小辫子的秀发如鞭子甩出,直取李清泉脖子。

  李清泉伸腰低首避开长发,再是手一探抓住练霓裳的手腕,然后用力一拉,没费多大力气,女子便前倾倒在了他怀中。

  练霓裳一招不成便没再攻击,倒在李清泉怀中后,直接抬手环住他的脖子,然后扬起头来,而李清泉则是低下头,两人似是默契一般,没有丝毫迟疑的亲吻在了一起,双手抱着彼此,缠绵着,抚摸着……

  许久之后。

  连李清泉的肺活量,都感觉有些窒息了。

  他轻轻松开温软的朱唇,出了口气,再看软在自己怀中的练霓裳,此刻正俏脸粉红,喘着气。

  臂膀用力,环住练霓裳柔韧的腰肢,李清泉将对方侧抱在怀中。

  依偎在李清泉坚实而温暖的怀抱内,一种从未体会过的安全感,涌上练霓裳的心田,让她原本英气的面容,完全柔化了下来,明眸柔情似水看了会男人的脸,柔声道:

  “你为什么亲我?”

  李清泉轻抚女子脸颊,反问道:“那你又为什么回应我?”

  谁知练霓裳现学现用道:“因为想亲你,就亲你了。”

  李清泉听的笑道:“我也一样。”

  说着又低下了头,吻住朱唇。

  练霓裳睫毛一颤,闭上眼睛,笨拙的回应起来。

  同一时间,一双大手游动了起来。

  只是脸红耳赤中,练霓裳那肤如凝脂,婀娜曼妙的完美娇躯,寸寸展现出来。

  “霓裳,别怕!”

  “……嗯呜……”

  练霓裳玉颈便情不自禁地往后一仰,紧紧抱住了李清泉,琼鼻之中,发出一声呜咽。

  几乎是同时。

  “轰隆——”

  一声炸雷响起。

  屋外风云变幻,一场大雨洒下。

  豆大的雨滴从天而落,拍打在驿站的房顶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风急雨骤。

  又是一场喧嚣。

  ………………

  大雨说来就来,来了后还不走。

  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雨滴声有些吵闹。

  但李清泉和练霓裳却不在乎,只是抱着一起,躺在毯子上,相互说着情话。

  “霓裳,你退出魔教吧。”

  李清泉轻抚着练霓裳白里透红的腰身,在她朱唇上亲了下,说道:“我们成亲,找一个地方隐居,过我们的生活。”

  练霓裳美眸迷醉,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好。”

  见她回的这么果断,李清泉更加怜惜了。

  练霓裳平日里看着冷森森的,杀起人来,毫不留情,但其实她内心非常孤独,还非常缺爱,这种类型的人,一旦得到了爱,就会牢牢抓住,不会放手。

  这是个优点。

  而有优点,就有缺点。

  这种类型的人一旦在感情上被背叛、欺骗什么的,就会变得非常固执,变得疯魔。

  原剧情中练霓裳就是因此而走火入魔,变成白发魔女的。

第一百零七章 :正义(三K)

  “霓裳,我知道你们魔教加入容易,想离开却非常困难,恐怕要走刀山火海,甚至丢掉半条命。”

  李清泉抚着练霓裳嫩滑的腰身,一边叮嘱道:“所以,你就不要回去了,我们找个地方隐居,不用理会魔教。”

  说实在的。

  他非常不能理解,原剧情中练霓裳的脑回路,既然想着要私奔了。

  为什么还要跑回去,跟姬无双那个死变态说要离开魔教,还直接就爆出了男主角的大名。

  这不是纯纯拉仇恨么!

  要他说,还不如当场就跑路得了。

  两人跑到深山老林隐居,管他魔教不魔教的。

  “听话,不要回魔教了。”

  李清泉抚了抚女人的秀发。

  练霓裳俏脸红晕未消,又红透了起来,看着男人的目光,她含糊‘嗯’了声,便主动吻住李清泉。

  没有废话。

  两人抵死缠绵,似是要将对方融入到自己的体内。

  这一夜。

  男女都有点疯。

  ………………

  清晨。

  木屋内。

  李清泉将一顶帽子戴在练霓裳头上,往后退了两步,但见此刻的女人一袭白袍,头带乌帽,细眉斜飞,女儿身男子装扮后,浑身上下竟是充斥着一股难言的霸道。

  嗯,这是一个骨子里都透着霸气的女人。

  如果去到笑傲江湖,与东方不败面对面,恐怕都会认为是双胞胎。

  李清泉满意的笑着点点头。

  “怎么样?”

  看着男人的笑容,练霓裳俏脸染上丝丝红晕,她还是第一次穿男装,颇有些不适应,根本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模样。

  “更有魅力了。”

  李清泉走到练霓裳身边,搂住她的腰肢,再拿出一面银镜子,放在女人面前:“看看,这就是娘子你现在的模样?是不是很霸气。”

  练霓裳看着镜中的自己,眨了眨美眸,有些惊讶自己这一身,真的好适合。

  “嗯,确实是合适。”

  “霓裳,我们休息一两天再走吧。”

  “我又不是普通女子,没事的,路上走慢点就行。”

  “那行吧!”

  两人收拾了下,一齐出了木屋,乘上马儿,继续向北行。

  此后几天。

  两人白日里骑马赶路,晚上自然是食髓知味,抵死缠绵。

  就这么缠缠绵绵,李清泉和练霓裳走了五天,比原本多了两天,才在这天傍晚时分,抵达了京师。

  作为明朝的政治中心,京师自然繁华。

  街道青砖铺路,极为宽敞,人流熙攘,楼宇商铺鳞次栉比,街头小贩叫卖声此起彼伏。

  一家客栈三楼,李清泉站在朝街的窗户前,看着川流不息,车水马龙的繁华街道,点点头:

  “这京城就是不一样。”

  练霓裳站在桌边,拿出火机将蜡烛点燃,看他啧啧称奇的模样,不由问道:

  “夫君以前是在哪里?”

  李清泉转身在桌边坐下,“我以前待在南京。”

  话刚落,房门便被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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