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武侠:从民国江湖开始 第20节
效果还是不错的。
陈旺的眼神“清澈”多了。
又得到了两点,沈昊昆将其加在了无极刀上,正好可以将入门点满。
陈旺养伤这一旬时光,沈昊昆并未落下练刀,六合刀和无极刀,都有所精进。其中无极刀,更是只差两点,入门境就圆满了。
宿主:沈昊昆
武功:六合刀(大成98/500)、无极刀(气功版)(小成0/1000)
名望:无名小卒
名气值:8072
技能点:14
副本已用时:十六年
小成点满需要一千点?
六合刀大成不过只要500点,无极刀暗含气功,还真是难学难精啊。难到不怕,沈昊昆怕的是,他真花了一千点,收益却跟不上。
“沈爷,在想什么?”将篝火点燃,又拿了马肉和酒水过来的陈旺,见沈昊昆“走神”,陈旺问了一句。
篝火不仅可以取暖,还能驱赶野兽。
沈昊昆摇摇头,“刚刚劈你那一刀,让我有所感悟,以后你多陪我练刀。”
陈旺:“……”
他真想掌自己嘴,没事好奇心这么重做什么?
觉得自己有点冤,他也不全是因为好奇心重,更多是要把酒水和马肉递给沈昊昆,见其发呆,因此出声询问而已。
上好的马肉,陈年的佳酿,味蕾的满足,让陈旺悲伤稍减。“沈爷,你有二十吗,刀法怎么会这么好?”
低头看了一眼,沈昊昆无比肯定的点头,“有。我每日练刀八个时辰,你若像我这么专注,刀法也会一日千里的。”
陈旺不解他为什么低头,难道是有虫子?
“我就算了,大哥…一刀仙说我没天赋,练了也是白练。”自嘲一句,陈旺从地上站了起来,本想顺手拍拍屁股上的沙子的,但看到沈昊昆在旁边,又忍住了。“我去拿些硫磺粉撒上,可以驱蛇虫。”
夜晚。
睡在铺盖上的陈旺,脑袋枕着手臂,从头顶的月色收回目光,看向一旁坐着打坐的沈昊昆,“沈爷,你不睡吗?”
“你睡吧,我打坐入定的效果,比睡觉好。”沈昊昆随口回道。
这…
沈昊昆年纪轻轻,却有这么好的功夫的原因,在陈旺眼里具象化了。他有些感慨,怕不是即便给他不错的天赋,也做不到似沈昊昆这么严苛自律。
比你优秀还比你努力,这叫他怎么睡得着?
几分钟后,陈旺鼾声如雷,练静身功的沈昊昆睁开了眼睛,略微蹙眉。一想到一路都有他在身边,沈昊昆的眉头不免皱的更紧。
看来以后还是要少点露宿啊。
……
一路长途跋涉,不时风餐露宿,终于在半个月后,沈昊昆听到身边的陈旺激动的对他说,“沈爷,咱们到津门了!”
嗯?
饶是沈昊昆读的是理科,还没分班前,不仅地理鲜少能考及格,方向感也极差,但他也知道,他们可以途径西安到金陵,却绝没有绕路津门的道理。
“姐姐,你介是干嘛呀”,不远处传来一句方言,打断了沈昊昆的思绪,他转头看向陈旺,“你走错路了?”
陈旺急忙摇头,“这怎么可能,沈爷,你不要觉得表面上好像绕远了,但这条路好走。津门九河下梢,南北通衢,从这里再去江南,会便利很多。”
沈昊昆穿越过来,走过最远的路,就是陪孩哥到双旗镇,对路是否好走,确实没什么发言权,便没再多说。
既没肯定,也没否定,神色不见变化,令陈旺无法猜到他的想法。
眼下,那位末代皇帝从皇宫搬进了北府又搬到鞍山道的张园了吗?
这年月,撑过了兵荒马乱的人有可能熬不过饥荒,死人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但这对津门百姓影响不大,不说这里的“万国租界”,它的港口和工业十分发达,仅次于十里洋场的魔都。占着天津卫的老底子,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而且随着数以百计的下野官僚政客,以及清朝遗老进入津门租界避难并且图谋东山再起,大有一片欣欣向荣的假象。
来都来了,自然要见识一番,不差这三五天功夫,沈昊昆开口,“先找地方住下,再找地方吃饭。”
他这话的意思,并不打算凑合吃一顿,起码也要吃些津门特色。
津门武馆众多,之前提过,武人也好、功夫也罢,在一些人眼里,同瓷器字画之类的“玩物”无异,加之津门形势,可能是这里武馆较多的原因之一。
当然了,毗邻沧洲这个民国武术之乡(之一)也是,尤其北方的武术名家,偏爱在津门聚集。
沈昊昆想的见识,真的只是见识,路过这里,他完全没有什么“踢馆”之类的想法,想刷奖励也不是这么刷的。
砸人饭碗,想踩着旁人半辈子积累的名声扬名,对方是真会拼命的。
最关键是,打赢李传军,都是他费尽心思的结果,沈昊昆可不觉得他能稳赢一众武馆的任一馆主。
既然打不赢,跑去挨打吗?
陈旺应了一声,转头环顾四周,认真寻找起来。
他们做西北刀客打扮,身边还牵着骏马,与长街行人的西装、呢绒大衣、长袍马褂等等,显得格格不入。
一看就是来津门的外乡人。
沈昊昆欣赏着街道两旁的景色,他和陈旺落在经过的路人眼里,也是今日普通的景致一隅。
29、乞丐、烤鸭
沈昊昆和陈旺住了间门头不显的津门饭店,这里兼具住宿与餐饮。
但住进来的沈昊昆,没打算在这里吃饭,起码这头一顿,不在这里。
选择有很多,比如起士林这样的西餐厅,既可以吃东西,还有机会可以看到身穿侍应服的白俄或是法国女子,又比如以鲁菜为主,兼具京津风味的登瀛楼。
吃烤鸭的正阳春,“刀妃革命”(妃子文绣曾在此登报宣布和那位末代皇帝离婚)的国民饭店,八大成之一的义和成等等。
看了眼自己和陈旺身上的打扮,沈昊昆颇为遗憾,起士林估计是去不成了,不知有没有机会,去北安里俱乐部之类的地方,看一场“大腿舞”。
还是去吃烤鸭吧。
吃久了马肉,吃上一只表皮焦脆、肥而不腻的烤鸭,无疑可以满足一下寡淡多日的味蕾。
“烤鸭?”陈旺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想吃这个,鸭肉腥臊,酒都盖不住,陈旺更爱吃鸡。“我问问人,看哪间酒楼的烤鸭出名。”
谢绝了人力车夫,沈昊昆和陈旺两人步行前往正阳春。
正阳春在南市口,老美华鞋店对面。
狗不理、乔香阁、正阳春、老美华等,都是津门的老字号。
拖着一条跛腿,打扮又颇是另类,不时感受到有目光落在自己身上,陈旺十分不自在。走在他身边的沈昊昆,就不会这般“敏感”,怎么说呢,这是一个帅哥的自我修养。
不知陈旺的想法,不然沈昊昆一定会劝他不要多想,不要老把自己当成这个世界的中心,没见路人大多行色匆匆吗,都这么忙,顶多只是看一眼,转头就忘了,谁有功夫把心思放在你身上?
何况这时的津门,繁华之下,阴暗的角落里,藏着看不到希望的贫瘠,文明开化之中,亦是不乏野蛮愚昧。
再说,他们只是打扮充满了西北“酷哥”的风情,起码头上、心里都没有辫子,有什么可不自信的?
快到南市口,街面上的人多了起来。
正欲往前走的沈昊昆,目光瞥到路对面一个站在人行道上乞讨的小乞丐,眉头微蹙。
小乞丐脸上脏兮兮的,头发更是凌乱不堪,都不知道发丝里除了蛛网,还混了哪些脏东西。赤着上半身,露着枯瘦如柴的身子,骨头好似只有一层皮包着,一根根排列的清楚可见。
不光是瘦的皮包骨,小乞丐还没有双手。
摇摇晃晃的,用脚夹着一支毛笔,沾水在地面上写字。
面前摆了个缺了几处瓷,用于的乞讨瓷盆。
隔的有些远,沈昊昆看不到他写了什么,也不知他有没有乞讨到钱。
余光瞥到沈昊昆没有跟上的陈旺转过头,顺着他的目光,陈旺当即看到那个小乞儿。
陈旺的动作,沈昊昆自然也看到了,以为他会说什么“沈爷,走吧,正阳春就在前面,这种事太多,同情不过来”之类的沈昊昆,却不想他竟是开口,“沈爷,我过去看看。”
嗯?
见他一瘸一拐的走向小乞丐,沈昊昆有些诧异,他一个烧杀抢掠的土匪,还会对乞丐生出同情心?
是因为跛了一条腿,感同身受?
待走到小乞丐面前时,陈旺只留给他一道背影,沈昊昆也不知陈旺说了什么,但却是见陈旺从身上摸出几个大子,丢进了小乞丐的瓷盆。
“沈爷,他用脚写的字,都比我用手写的好。”走回来的陈旺,一脸感慨的冲沈昊昆说道。
沈昊昆有些意外的看向他,“你识字?”
陈旺挠挠头,“认识一些,不多。会写简单的数字还有名字。”
这就算不错了,沈昊昆没再多说什么,“走吧。”
正阳春。
门口黑色牌匾上,金字写的是正阳春鸭子楼,在字的旁边,还标有“京都”二字,为了表明与京城的全聚德同属一家。
还未进门,陈旺就闻到了从酒楼飘出来的烤鸭香味,他不禁有些懵,鸭子能做的这么香,还有股子好似果木的香气?
门口的玻璃窗前就挂着烤鸭,独特的挂炉烤出的烤鸭色泽枣红,外焦里嫩,吃起来香酥可口、肥而不腻,有爱烤鸭的,将这样的做法,评为天下第一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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