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综:人在洪兴,陈浩南被玩坏了 第89节
次日上午十点,油麻地,七宝冰室。
这是一间颇有些年头的传统冰室,装修朴素,桌椅都带着磨损的痕迹,但打扫得干净。
这个时间点,客人不多,大多是街坊邻居在此闲聊。
李世官独自一人推门而入,目光在店内扫过,很快便落在了最角落里的一张桌子。
那里坐着一个中年男人,穿着普通的棉麻衬衫和长裤,身材微微有些发福,留着整齐的小胡子,正慢条斯理地吃着面前的菠萝油,喝着奶茶。
看起来和普通的街市老板没什么两样。
然而,就在李世官走进来,目光投向他的瞬间,这个看似普通的男人抬起了头。
那一瞬间,他眼中原本的平和与寻常迅速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如同鹰隼般的锐利和洞察。
虽然只是一闪而逝,随即又恢复了温和,但那股隐约的气势,却让李世官心中了然。
没错,就是他了。
恒字——耀文。
李世官脸上露出得体的微笑,走了过去,在耀文对面的空位坐下。
“耀文哥,你好啊。”李世官客气地打招呼。
耀文放下手中的菠萝油,拿起旁边的毛巾擦了擦手,也露出了笑容,同样客气地回应道:“官哥,你好。没想到你会约我来这种地方,让我有点受宠若惊啊。”
“哪里的话?早就听说耀文哥的果栏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一直想来拜访,又怕打扰。”李世官寒暄着,招手叫来服务员,也要了一杯奶茶。
“小本生意,糊口而已,比不上官哥你事业做得那么大。”耀文笑着摆摆手,眼神却在李世官身上不着痕迹地打量着。
两人随口聊了几句,话题自然引到了果栏上。
“最近果栏这边,有什么好的水果推荐吗?”李世官突然问道。
耀文想了想,说道:“这个时候,当然是荔枝当造了。核小肉厚,清甜多汁。古时候连杨贵妃都喜欢,一骑红尘妃子笑嘛。”
“杨贵妃喜欢的那可是岭南荔枝,运费不菲。”李世官笑道,“耀文哥这边的,价格怎么样?有没有优惠?”
耀文呵呵一笑:“官哥要是喜欢,谈什么钱不钱的?我免费送官哥五斤最好的‘桂味’,拿回去尝尝鲜,就当交个朋友。”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先谢谢耀文哥。”李世官端起奶茶,示意了一下。
两人相视而笑,气氛看似融洽,但冰室里的空气却仿佛在无形中变得凝滞了几分。
周围几桌客人的闲聊声,似乎都自动模糊成了背景音。
寒暄已过,该进入正题了。
这次,是耀文率先挑明了。
他收敛了笑容,看着李世官,语气平和却带着探究:“官哥日理万机,今天特意约我来这七宝冰室,应该不只是为了打听水果行情吧?有什么事情,不妨直说。”
李世官也放下了杯子,脸上的笑容微微收敛,变得郑重起来。
他没有绕弯子,直接说道:“耀文哥快人快语,那我也不藏着掖着了。”
只见李世官嘴角一咧,露出了一抹志在必得的浅笑:“我看上了油麻地的皇朝夜总会。”
耀文先是一笑,然后也点了点头,对此他似乎并不感到意外:“皇朝夜总会确实是块肥肉,油麻地多少双眼睛盯着。昨天晚上的动静,我也听说了几分。官哥手下那位叫飞全的兄弟,可惜了。”
耀文语气平淡,既没有表现出对李世官野心的惊讶,也没有对飞全失败的评价,只是陈述一个事实。
李世官见状,接着说道:“这块肥肉我吃定了,但我不希望在这个过程中和耀文哥你,或者你代表的恒字,发生什么不愉快。”
第119章 接手光耀酒吧
听到这儿,耀文眉毛微挑,笑容有些耐人寻味:“官哥,你这话……我可有点听不懂了。我耀文现在只是个卖水果的,早就不过问江湖事。恒字现在最火的是火爆明,你要谈,也该去找他谈。找我这个过气的老家伙,有什么用?”
“因为整个恒字,我唯一看得上的就是你,耀文哥。”李世官目光直视耀文,语气诚恳,“我喜欢真正有义气、有能力、又有脑子的人,而耀文哥你就是这样的人,但我李世官不喜欢跟这样的人为敌。”
“……”
李世官这番话一出,耀文立时沉默了下来。
他拿起已经凉了的奶茶,慢慢喝着,眼神望向冰室窗外喧嚣的街市,似乎在思考,又似乎在回忆。
他没有接纳,同时也没有驳斥李世官的话。
时间一点点过去,冰室里只剩下吸管搅动冰块的声音和远处街市的嘈杂。
李世官并不催促,只是耐心地等待着。
良久,耀文收回目光,看向李世官,脸上重新浮现出那种温和的、甚至有些市侩的笑容:“官哥,你太抬举我了。我就是个卖水果的,只想安安稳稳过日子。江湖上的打打杀杀,争地盘抢生意,早就离我很远了。”
李世官听懂了他的潜台词。
不插手,不表态,置身事外。
这,或许就是他目前能给出的最好答复,也是李世官此行想要的结果。
李世官脸上露出了然的笑容,他站起身,从口袋里掏出几张钞票放在桌上。
“我明白耀文哥的意思,这顿茶我请了。”李世官微微一笑,,“改天有空,一定去耀文哥的果栏,亲自挑几斤好水果。”
说完,李世官对耀文点了点头,随后转身,从容不迫地离开了七宝冰室。
耀文坐在原地,没有动,目光看着李世官挺拔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又看了看桌上那几张够付十顿茶钱的钞票。
他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手指无意识地轻轻敲击着斑驳的桌面,眼神深邃,若有所思。
……
离开七宝冰室,李世官脸上的温和与客气瞬间收敛,恢复了平日的沉静。
他没有直接回金爵酒吧,而是前往刚刚易主的旺角光耀酒吧。
轰隆隆——
很快,车子在光耀酒吧略显冷清的门口停下。
与夜晚的灯红酒绿不同,白天的酒吧门口带着一夜动荡后的痕迹,玻璃门上还残留着些许未清理干净的污渍。
但门口已经站了两个神色警惕、眼神精悍的年轻人在守着。
“官哥好!”
看到李世官下车,守在门口的小弟立刻挺直了腰板,神情恭敬。
李世官微微一笑,接着推门而入。
酒吧内部光线昏暗,空气中还弥漫着一丝淡淡的血腥味。
原本应该摆放整齐的桌椅有些凌乱,舞池中央的地毯上甚至还有几处暗红色的污渍。
不过,场地已经基本清理出来,一些小弟正在忙碌地搬走损坏的家具,打扫卫生。
“官哥!”听到动静,阿华和乌蝇立刻从里面迎了出来。
阿华依旧穿着简洁的衬衫长裤,只是袖口挽起,显得有些干练。
乌蝇则换上了一件花哨些的新衬衫,头发也特意梳过,脸上带着意气风发的笑容。
更引人注目的是他们身后。
随着阿华和乌蝇的招呼,原本散落在酒吧各处忙碌的、约莫三十多个精壮汉子,齐刷刷地停下了手里的活儿。
他们转过身,面向李世官,整齐划一地微微躬身,声音洪亮:“官哥!”
声浪在空旷的酒吧里回荡,颇有几分气势。
李世官目光扫过这三十多张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孔,其中不少确实带着敬义社的痕迹。
看来阿华在敬义社这些年积累的人望和威信不是假的,一过档,立刻就有人愿意跟着他来搏前程。
“嗯。”李世官笑着点了点头,算是回应,接着目光落回阿华和乌蝇身上,“进去说话。”
“官哥这边请。”阿华侧身引路,带着李世官走向总经理办公室。
办公室内部倒是保存得相对完好,红木办公桌、真皮沙发、酒柜一应俱全,只是略显凌乱,显然前任主人离开得匆忙。
乌蝇勤快地小跑过去,从酒柜旁拿起一个保温壶,倒出一杯热气腾腾的参茶,小心翼翼地放到李世官面前的办公桌上:“官哥,您喝茶,刚泡好的,提神!”
阿华则从怀里拿出一个崭新的硬壳笔记本,双手递到李世官面前,神色郑重:“官哥,这是从昨晚接手到现在,场子里初步清点的账目,现金、存货、一些未结的流水,还有兄弟们的安家费和医药费支出,都记在上面了。请您过目。”
李世官看了一眼那本厚厚的账本,又抬眼看了看神色坦然、眼神清澈的阿华,以及旁边略显紧张但同样不敢有丝毫怠慢的乌蝇。
他伸手,拿起了账本。
阿华和乌蝇的心都提了一下,目光不由自主地跟着那本账本移动。
然而,李世官只是随意地掂了掂账本的重量,甚至连翻开都没有,便随手将它合上,轻轻放回了桌面。
“账本,我就不看了。”李世官的声音平静,“既然把这里交给你们两个打理,该怎么做你们自己清楚,我只看结果,不问过程。该交的数按时交上来,场子平平安安,不出大乱子,就够了。”
“……”
李世官这个举动,让阿华明显愣了一下。
随即,一股难以言喻的暖流和沉甸甸的责任感涌上心头。
官哥这是把绝对的信任给了自己啊!
不看账本,意味着他相信自己不会在钱上动手脚,也相信自己有管理好这个场子的能力。
在江湖上,这种信任比黄金更珍贵,也比刀剑更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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