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风的地方开始的后浪 第111节
第99章 国服JYP,普拉斯版
时间退回到几分钟前。
胡有鱼作为常年混迹酒吧的驻唱歌手,坐下来几句话就把气氛搞得很热闹。
“来,大家一起喝一个。”
胡有鱼率先举起酒瓶。
大家纷纷响应,连刚刚只喝矿泉水的马思艺也拿起了一瓶啤酒。
“思艺,你不会喝酒就别勉强,我替你喝。”谢望和在旁劝道。
听到这话的夏凤华神色一黯。
她也不会喝酒,却不见谢望和主动关心。
马思艺主动挽起夏凤华手臂:“没关系,我少喝一点,再见到凤华和你,我真的很开心。”
胡有鱼也点头附和说:“不会喝才要练一练酒量,像我们这样出来驻唱,不会喝酒肯定是不行的,别一喝就醉那就完蛋了。”
这话引发了谢望和对马思艺工作的担忧。
正琢磨着怎么开口劝马思艺回花街,复读一年再考大学。
马思艺没给谢望和开口机会,当即举起酒杯:“来,干杯!”
“干杯!”
五只酒瓶撞在一起。
胡有鱼直接对瓶吹,一口就干掉一瓶。
喝完后第一放下酒瓶,也没有劝酒,反而让大家随意喝,不勉强。
马思艺和夏凤华都只喝了一口就喝不下去了,倒是谢望和顿顿喝了好几口,也不知是因为高兴还是郁闷。
杨牧野和小鹤都只是随便喝了两口,浅尝辄止意思下。
胡有鱼正准备开始第二轮敬酒,马思艺突然看向杨牧野:
“我现在没有固定的工作,很需要乐队吉他手这份工作来养活自己,所以面试可以开始了吗?”
夏凤华刚刚已经从马思艺口中了解了事情的始末,对于杨牧野准备组乐队这件事感到非常震惊。
同时也非常期待。
虽然认识才两天,但直觉告诉夏凤华,杨牧野虽然锱铢必较,但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好老板。
同理,马思艺加入杨牧野的乐队,应该也不会吃亏。
随着马思艺主动开口,在座其他人目光都汇集到杨牧野身上。
“其实我一开始没打算组乐队,就是因为迎新晚会上台表演需要乐队配合,然后才给老胡打了电话。”
胡有鱼很配合的点点头。
杨牧野的声音继续响起。
“后来认识了小鹤,他也对这事挺感兴趣,再加上最近发生一些事,我寻思着干脆组个固定乐队玩玩,然后这就带来一个问题,我和小鹤只是玩票,但老胡和思艺都是要靠这个为生的。”
在场人脸上都露出了思索的表情,除了谢望和。
他非常的震惊。
因为杨牧野那番话,都是他准备私底下劝马思艺时准备说的话。
胡有鱼看了一眼还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马思艺,主动开口:“我其实还好,就当是打两份工,乐队这边有需要就跟着演出,平日就继续当驻唱歌手,反正怎么都饿不死。”
“思艺也可以打两份工啊!”
夏凤华这一开口,把所有人目光都吸引到了她身上:“杨总,你不是要开奶茶店吗?正好思艺可以去那里打工,还帮你解决了招人的问题。”
“然后你俩可以互相在一起,相互照应是吧?”
杨牧野一语道破了夏凤华的小心思。
马思艺听完有些心动,看向杨牧野小心翼翼问:“可以吗?”
这时候谢望和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
“你们以为人家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创业开店是为了做慈善?”
夏凤华正要反驳,杨牧野却夸起了谢望和。
“说得好,我要是公司老总,就喜欢你这种处处都为老板考虑的员工。”
杨牧野是真夸,可这话落在谢望和耳中却多少有些像是在讽刺他。
皇帝不急太监急。
“奶茶店我另有安排,我就想问老胡和思艺一件事,你俩都是已经下定决心,以后要以音乐为生是吗?”
“对!”
胡有鱼虽然不知道怎么又扯上了自己,但回答得异常干脆。
他为了追逐音乐梦想,十六岁就离家出走,气得父亲直接跟他断绝关系。
反正是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而马思艺的情况其实也差不多,自从留下那封信离开花街后,她就已经下定决心要跟以往的生活彻底做一个切割。
同样的,她也回不去了。
确定两人心意后,杨牧野拍板:
“这样吧,我成立一家娱乐工作室,把老胡、思艺都签下,给你们发保底工资,其他的都按照正常的艺人经纪合同来,你俩觉得怎么样?”
胡有鱼、马思艺都齐齐愣住。
夏凤华更是惊讶得张大了嘴。
杨牧野花钱玩乐队就算了,现在还要花钱成立娱乐公司?
“成立娱乐公司当然也是玩票,主要是我挺喜欢写歌的,但我一个人又唱不了那么多,甚至于我写歌的兴趣要大于自己来唱这些歌,毕竟后者挺费时间的。”
在座的人都呆住了。
头一回听说唱歌比写歌费时间的,一时间竟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
要是马丘山在场,肯定会来一句。
汝闻,人言否?
但是杨牧野并没有撒谎,抄歌确实比唱歌简单太多。
“我不敢说自己写的歌首首都是精品,毕竟我也只是个业余选手,但我写的歌也不会卖,反正不指着这个赚钱,这样的话,还不如把这些歌都给自己人来唱。”
这话更直白一点,反正都已经抄那么多歌了,当然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马思艺听完都还好,胡有鱼这边心思已经火热了起来。
从杨牧野开娱乐公司的目的,胡有鱼想到了韩囯的JYP。
两者情况正好相反。
JYP是空有一身顶配的才华,却长了一张显像管显示器的脸,只能努力培养旗下艺人,让这些艺人替自己去红,然后自己再以艺人老板身份上台表演,过一把走红的瘾。
杨牧野既有顶配才华,又长了一张老天爷追着喂饭的脸,偏偏又对做艺人走红这事没多大兴趣,为了不浪费一身才华,所以就只好开公司让旗下艺人替自己走红。
一个是想红没法红,拼命蹭旗下艺人舞台来展示自己。
另一个是能红不想红,恨不得找别人来替自己上台表演。
当着两人旗下的艺人,应该都挺幸福的。
“我签!”
胡有鱼斩钉截铁地说道。
别人都是担心一上来就签长约,胡有鱼上来就主动要求要跟公司签一份终身合约。
用他的话说,就是把自己卖给公司了。
反正他就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流浪歌手,能遇到杨牧野这样的老板已经算是祖坟冒青烟了。
当然这些场面话听听就行了,实际上胡有鱼精明着呢。
既然决定押宝,当然是要下重注。
“老胡,你刚刚不在,没听到我跟艺术学院那三个男生说的话,我有一个马甲小号叫张伟,学法律的。”
杨牧野这话,胡有鱼CPU都烧干也没听懂什么意思。
最后还是小鹤给胡有鱼解释:
“法律上虽然没有规定合同最高可以签多少年,但一般来说签终身合同都会面临较高的法律风险,别误会,我指的是对公司而言会有很大风险。”
“举个例子,以后你红了,跟公司闹解约,官司打到法院,法官往往都会认定终身合同权利义务失衡,违反公平原则,认定合同无效。”
虽然胡有鱼当即表示自己绝对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但这并没有能改变杨牧野的心意。
“合同先签三年,也不保证这期间一定会给你们写歌,出专辑之类的,当然你们也可以随时要求解约,不设违约金。”
胡有鱼听完再度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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