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系文豪 第885节
在爱荷华小住了一段时间,和朱琳一块儿体验了一段时间在爱荷华这座美国小城的二人生活,两人便又一次离开了爱荷华这座城市。
不过朱虹留下了,接下来她会在爱荷华主持《今天》杂志以及“今天出版社”的工作,在爱荷华的这幢房子刚好给她当栖息所。
朱虹期待的同时还有点儿害怕。
长这么大,都是全家四口挤着住,从来也没一个人住过这么大的房子啊!
一个人,住四百平,还是好几层!
对此,朱琳也很有招数,告诉朱虹这个简单,让她赶紧找个对象,再生几个小孩儿,这房子里很快就热闹起来了。
“那到时候我也是出去住。”朱虹说,“结婚了哪还能住在你们家里。”
她这份修养让江弦觉得非常欣赏,书香之家培养出来的闺女,还是非常有个性、有性格的,知道这是她姐夫家的房子,归根到底自己只是在这里暂住。
“你就踏实住着吧。”
江弦告诉她,这房子自己一家人也不常住,放着也是撂荒,而对于朱虹来说,至少是个舒适的休息港湾,也算是她在美国的一个家。
乘上飞机,江弦两人先回纽约,和冯晓刚汇合以后,一块儿坐飞机去洛杉矶,再从洛杉矶坐飞机返回京城。
这次美国之行收获还是很丰富的,尤其是这座小金人,恐怕一时半会儿,江弦再也没办法拿到什么别的能超越这座奖项价值的奖了。
路途漫长,江弦短暂的休息了一会儿,随后拿出包里的稿子。
奔波一路,也享受了短时间的放松,此刻他才终于有了对《解忧杂货店》继续创作的心思。
没办法,作家们都很懒的。
尤其是像江弦这样的,几乎很难拿出大量的精力投入进小说的创作当中。
而且一般来说,巨作都是在作家们饥寒交迫的时候诞生的。
为了谋生,他们会拼了命的榨干自己,将足以流传的文字创作出来。
这是非常真实的事情,就像创作了《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菲茨杰拉德,因为出身于落魄贵族家庭,所以他对于金钱非常敏感,非常渴望赚钱,在这种压力下,他的小说《人间天堂》出版,因为传达出鲜活的时代感一炮而红,短短几天就售罄,使得各家杂志开始争相向他约稿。
因此,菲茨杰拉德的年收入达到了25000美元,当时普通教师的平均年收入才1299美元。
于是他和自己老婆纵情享乐,挥金如土,真正的暴发户一样,以出格的行为频频登上各类小报,比如当众跳进广场的喷泉,又浑身湿淋淋站在桌上跳舞,或是因过于喧闹被房东撵走
随着名利的诱惑,菲茨杰拉德逐渐沉溺于奢华生活之中,他和老婆日复一日地参加舞会与派对,享受着纸醉金迷的奢华,但这种生活方式却逐渐剥夺了他的文学创作灵感。
所以当他惊觉自己没钱了以后,又开始拼命的写作,创作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可惜这本书当时一经发行,销量平平,并没太引起世人的注意。
这名作家也就在落魄中结束了自己的人生。
当然了,不包括他一个人,“现代法国小说之父”巴尔扎克尽管作品畅销、财富不断,但也是挥霍无度,为了维持奢华生活和跻身贵族圈,甚至不惜借债度日。
他的住所常被追债人围堵,但他为了还清债务,笔耕不辍,正是这种压力激发出巴尔扎克强大的写作动力,成就了其文学地位。
总之,在文学界这是个普遍现象。
放到江弦这儿,这小子功成名就的,过得太安逸了,自然也很难生出什么创作的动力。
好在他有系统。
老天爷亲自喂饭吃,他张张嘴就够了。
第633章 《重生》
一边儿写,江弦也在一边儿第n次的读这本《解忧杂货店》。
越读就越觉得,这东野圭吾君肯定是村上春树上身了。
一本小说,不仅有披头士的酒吧,还阐述了所有的相逢都是久别重逢,即使无法在一起,在命运中还是有一条细细的红线。
“讲究!”
“太讲究了!”
“先生,您要的毯子。”穿条秋裤.啊呸,丝袜的空姐给他拿来一条毛毯。
江弦说声感谢,然后继续握着钢笔在本子上欻欻的写。
钢笔是能带上飞机的。
不过需要小心的一点儿就是钢笔有可能会漏墨。
毕竟飞机爬升的时候,会有气压差。
这个中学物理都学过。
飞机爬升时机舱内的气压不是正常大气压,因为如果机舱内是恒压的,那么一旦发生意外漏气时,机舱内的“高压气体”就会破坏机舱的结构。
所以一般飞机飞到高空的事后,气压会小于地面。
但是钢笔墨囊内的空气是标准大气压,在这种情况下,上墨器内的空气就会膨胀,把上墨器里的墨水挤出来。
至于一些还在采用胶囊上墨器的钢笔就更惨了,如果笔杆密封,笔杆内的空气也会一起膨胀对胶囊形成更大的挤压。
所以飞机爬升的时候,你可能能忍住不吐,但是你的钢笔可能会忍不住。
只要有墨水密封结构,比如笔芯密封的宝珠笔,直液笔,都可能在这个过程中发生墨水漏出的现象。
不过江弦用的这一支可以避免这种情况,他的这支钢笔是美国老钢笔品牌犀飞利的负压钢笔。
犀飞利被誉为美国笔坛的常青树,钢笔做的还是非常漂亮的。
至于手上这一支,这也不是江弦自己掏钱买的,是聂华苓送给他的礼物,价格不菲。
此刻江弦正在写的,是《解忧杂货店》中的第二个故事,也是被很多人喜欢,将很多人感动到体无完肤的一个故事。
和第一个故事不同,第一个故事是用孩子们和月亮兔之间互相来信的方式进行,第二个故事则直接用当事人的视角来讲述了。
故事主角叫克郎。
在一个圣诞节的前夜,他来到一所名为“丸光园”的孤儿院,为孩子们献上了几首经典的圣诞歌曲。
气氛越来越热烈,这时他注意到坐在第二排边上的一位女生,根本没有看向克朗,似乎是对歌曲毫无兴趣。
女孩儿的气质很独特,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克朗拿出口琴,表演他最拿手的乐曲。
那三分半钟的演奏时间里,女孩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他,眼神非常的真挚。
演奏会结束后,院方在食堂内举办了餐会。
克郎也受邀参加,正当他在用餐时,那名少女走了过来。
“刚才那首是甚么曲子?”
“哪一首?”
“就是最后用口琴吹奏的那一首,我以前没有听过。”
克郎笑着告诉她,“那当然,因为那是我自创的。”
“自创?”
“我自己作的曲,你喜欢吗?”
少女用力点头。
“我觉得这首曲子很棒,很想再听一次。”
“是吗?那你等一下。”
克郎今天晚上要住在这里,他去了为他安排的房间,拿了口琴回到食堂。
他把少女带到走廊上,用口琴吹了那首曲子给她听,女孩露出严肃的眼神听得出神。
“没有曲名吗?”
“不,有啊,叫《重生》。”
“《重生》.”
女孩儿小声重复一遍,开始哼了起来,克郎听了惊讶不已,因为她完美地重现了《重生》的旋律。
克郎吃了一惊,意识到这个名叫小芹的女孩儿有着无与伦比的音乐才华。
这时候小芹问他,“克郎先生,你不当专业歌手吗?”
“专业歌手吗不知道呢。”克郎努力掩饰着内心的起伏。”
“我觉得这首曲子一定会红。”小芹对他说完就被叫走了。
因为她还有个弟弟,两人从小被父母虐待,因此弟弟只和小芹说话,连吃饭也需要她帮忙。
克郎回到孤儿院帮他准备的房间,回想起小芹的问题“克郎先生,你不当专业歌手吗?”,一下子回想起八年前的事情。
八年前,克郎妹妹荣美子打来电话,奶奶去世了,于是克郎回家了。
这是他大学退学后第一次回到家乡,小镇的氛围几乎没什么改变,他的房间至今保持原样没变,说明父母还在等他回来。
在和妹妹去往守夜地点的路程中,妹妹劝哥哥放弃当职业歌手的想法,爸爸因为心脏病发作一个月前病倒了。
克郎无话反驳,唯有保持沉默。
他从中学起就对音乐很感兴趣,为了得到一把吉他,他和父母约好在学习音乐的同时成绩不会下滑,他顺利地考上了目标高中。
在高中他组建了自己的乐队,后来克郎考上了东京某所大学的经济学院。
其实克郎一直想走音乐之路,但父亲一直希望自己继承家里的鱼店,这是他从小被规划好的路线。
但克郎对音乐的痴迷丝毫未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