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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大昏君 第381节

他本来想下马仔细查看,可是却悲哀的发现,屁股差不多已经跟衣服和马鞍粘在一起了,屁股早都磨破了流出血水,然后迅速冷冻成冰,高速奔驰中他的注意力全在路线和黑龙的速度还有脸上火辣辣的刺痛上,停下来喘匀气才发现屁股其实受伤更重,几乎动不了了!

这点,骑马还是不如开跑车!

唉,虽然是百分百全景天窗,360度全方位无死角!

“哎哟……呵呵……黑美人啊黑美人,你终于肯停下了?你带少爷来这到底啥意思?这是有好看的女鬼还是勾人的狐狸jīng?或者这地下埋藏着一个千年宝藏?宝藏里边金银财宝无数还有一本辟邪剑谱,yù练此功必先自宫?呵呵,然后宫完了练完了翻到最后一页,却写着,不自宫也可成功?”

“行了,不管怎么说,咱俩也算一见钟情,以后你就跟我了,你也别叫什么黑龙了,你一个姑娘叫黑龙干毛,直接叫黑珍珠吧,嘿嘿”

“同意就点个头,前蹄离地,气派的叫上一声!”

杨广的心有多大,此刻就可见一斑,只可惜除了呼号的北风飞驰的白雪丑陋的山石,远处不时的几声狼嚎虎啸和乌鸦的喳喳,根本一个人影都没有!

他这一自言自语弄得好像黑龙真是个chūn0心浮动的大姑娘拉着他的手跑到荒郊野外来幽会呢!

可是他话音刚落黑龙却立刻点头,然后前蹄离地后踢蹬地,嗒嗒嗒嗒,一声帅气的长嘶,咴儿咴儿……

杨广吓了一大跳,不敢置信的看着剩下的黑龙,用力摇摇头,“等等,黑美人,咱不带这么玩的,大晚上的吓人,你要真能听懂人话,有种再重复一下刚才的动作……”

黑龙却奇迹般再一次点马头,然后前蹄离地后踢蹬地,嗒嗒嗒嗒,一声帅气的长嘶,咴儿咴儿……

杨广深呼吸,深呼吸,提醒自己冷静冷静,这汗血宝马本来就是通灵的玩意,而且很可能这只是个巧合巧合而已。

外面的北风更大,雪花乱舞,四周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几十双绿色的眼睛,就那么一动不动的死死盯住被悄悄围在中间的一人一马!

狼群!

野狼群!

杨广彻底无语了,再次呼吸,深呼吸,下意识伸手拔出腰间的匕首,没错他今儿出门一身白袍一件大氅一把贴身匕首,他自己让皇城里最好的铁匠按照他画的图,按照21世纪军用匕首丛林大王的形状打造的!

他今儿个是去杨素马场选马的啊,又不是带队上战场带挂长枪持宝剑背弓羽。

“黑美人,惨了,咱俩没准今儿晚上就成狼食了,唉,要是你刚才别那么逞强少跑点多好,你别告诉少爷你还行,别逗了,你现在浑身发抖四蹄瘫软,别说冲出狼群就是往前再多走几步都很困难!”

“呵呵,这时候要是老板娘在就行了,没准这关中的野狼群她都认识,没准头狼还是她兄弟,呵呵”

“要不然,少爷我替你挡住狼群,你自己跑吧,天地之大随你逍遥,少爷我临死也算做了一件好事……”

不是杨广没自信,而是他的体力也早已经被折腾的消失殆尽,还有,周围那绿色的光还在不断不断的增多,一开始是几十,现在怕是上百了!

荒郊野岭,大雪纷飞,天寒地冻,被饿了差不多一冬天的上百只野狼群团团围住,想要逃生?

唉,还是能杀几只算几只吧,反正他到死都不会后退一步,在他眼里,只有进攻!

进攻!

作品相关第133章左手刀,见血封喉

杨广咬着牙忍受着屁股撕裂般的疼痛翻身下马,身下的黑珍珠就是一惊,随后前蹄刨地,长长嘶鸣,那意思你这蠢货干什么,还不上来一起跑!

可是她再嘶鸣也没用杨广从不逃跑,他的世界里只有进攻,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他有着21世纪特种部队军人最好的进攻,所以他从不需要逃跑。

野狼群十分敏锐的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同,它们似乎发现被围在中间必死无疑的人类身上带着一种不可名状的危险和杀气,正反方向向它们逼近,头狼立刻露出狰狞的獠牙发出戒备的低鸣声。

然后它一狼当先威猛的冲了出来,紧接着后面又相距窜出五六匹,它们快速地将杨广团团围住,它们才是这里的主人,而杨广和黑龙只是无意中闯入的入侵者而已!

凶悍的狼群对眼前的人类猎物很熟悉,虽然明知道人类对它们同样具备很强的威胁xìng,可此刻已经顾不了那么多,它们现在只知道对方可以填饱自己的肚子。

杨广反手紧紧握住自己手里古代粗糙版的丛林大王,左手,他是千中无一的左手刀。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七匹狼的危险等级,它们是这数以百计野狼群里最杰出最强壮最凶猛的代表,它们露出锋利的獠牙发出呜呜的声音,嘴里正流淌着贪婪的唾液,只等着头狼一声令下立刻冲上去将这个还想反抗的的人类撕成碎片然后打牙祭。

野狼是自然界中最冷酷最高效的杀手,它们耐高温,又不惧严寒,栖息范围广阔,适应xìng极强,山地、林区、草原、荒漠无所不在。

野狼的领地意识强烈,它们通常以吼叫声宣它的领地范围,狼嗅觉敏锐,听觉良好,能耐饥饿,xìng凶残,善于奔跑,很多猎物死于它穷追不舍的韧劲。

野狼通常都是群居xìng动物,一般六七只形成一个群体,在严寒天气甚至可以五十只以上形成一个大型群体,它们雌雄划分不同等级,占据统治地位的雄xìng和雌xìng可以随心所yù地繁殖后代,处于低级别的个体却不能zìyóu选择。

狼的体力及耐力相当恐怖,它们可以长时间急速奔跑,普通奔跑速度可以达到五十公里左右,甚至可以急速一百公里每小时的速度狂奔,往往可以让前方逃跑的猎物体力透支,然后仍然jīng力充沛地将猎物撕成碎片。

狼的智商很高,狼可以通过气味、叫声进行沟通,它们的记xìng也很强,甚至可以记住十年前的敌人,然后对它所深记的敌人给予报复。

杨广在21世纪就很喜欢研究狼,脑子里还记得一个当时非常轰动的关于野狼的故事,一匹老狼在十多年前所生幼崽被猎人所杀死,当时这头野狼记住了杀害它孩子猎人身上的气味,十几年后猎人在狩猎时被这匹老狼所发现,这匹老狼十分聪明,它善于躲藏,它寻找着机会杀死那个猎人,终于有一天它把握住了机会,趁着猎人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将其咬死,报了杀害其孩子的仇。

所以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根本没有任何退路,杨广绝对不会选择去招惹一群饿的眼睛都发蓝的野狼群,如果可以选择他宁可上山去打老虎,宁可去非洲大草原跟凶猛的狮子搏斗,宁可潜进水里大战鲨鱼三百合!

可他就是不想招惹野狼,因为他从心里崇拜和敬佩这种特殊的动物,只是此时此刻,他别无选择必须大开杀戒!

他深呼吸,双脚以一种斜十字的方向站在雪地上,一动不动,他在观察,他在寻找主动出击的时机!

又是一阵风雪迷住双眼,而杨广已经趁着风雪迷眼的一瞬间猎豹一般冲了出去,千钧一瞬之间,刚好对面的头狼也做好了第一个进攻的准备,因为它嗅到了更加危险的气息,就在这个人类身上,所以他更要以身作则!

所以电石火光之间,杨广低头含胸左手刀猎豹一般扑向头狼,头狼则带着所有的凶猛和力量高高跃起扑向杨广!

一人一狼,皑皑白雪,呼呼北风,没有任何余地的直接硬碰硬,噗的一声,鲜血喷出,撕拉一声杨广的袍子已经被头狼锋利的狼爪抓烂,鲜血同样顺着肋骨流出,伤口很深,流血很多!

但杨广一刀划出,半月般在黑暗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紧接着头狼的脖子上便出现一道同样半月形的血痕,这是他最擅长的丛林左手割喉,这一招从没有失手,刀出必杀!

即便是穿越了1000多年,即便对手是一头成年健壮的野狼王,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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